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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政策與方案推動機制 服務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演 講 者:林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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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壹、方案緣起 貳、執行現況 参、問題分析 肆、實施策略 伍、修正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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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方案緣起 方案理念 T3 特殊教育 15~ 25% T2 抽離式小組補救教學 70~80% T1 原班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 5%
把每個孩子 帶上來 5% 15~ 25% 70~80% T3 特殊教育 資源班、巡迴教師支援 每一層的努力都在減少上一層的人數 T2 抽離式小組補救教學 需要不同教材、教具,必要時,要調整目標 需要額外抽離的時間,補救需要長期、密集 T1 原班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 在班級教學時、課後、下課短時間進行 不是不斷練習考試 需不同方式、不同步驟去教相同概念或技能 (各層級學生百分比會因學校而差異) 參考自洪儷瑜(2012)全民教育-補救教學的基本概念與實施,師大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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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程 提升品質 擴充量能 建立制度 103年實施修訂版之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100年訂定補救教學實施方案;102年整合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整併納入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95年開辦攜手計畫- 課後扶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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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目標 一、建立教學支持系統,提高教學品質。 二、診斷學習程度落點,管控學習進展。 三、強化行政管考功能,督導執行效能。
四、整合社福公益資源,偕同弱勢照護。 五、扶助學習落後學生,弭平學力落差。 六、鞏固學生基本學力,確保學習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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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現況 1.強化偏鄉弱勢學生 2.建置教學輔導體系 3.國小五六年級不限雙低 1.強化診斷報告功能 2.整合民間資源及教材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預算數 1,204,473千元 1,490,000千元 開辦校數 3,043校 3,405 受輔學生人次 367,497 339,656 補救教學人員人次 71,056 72,197 重要成果 1.現職教師需取得8小時研習及非現職教師需取得18小時研習始得擔任補救教學教師 2.辦理「課中實施補救教學試辦計畫」 3.國中所有學習低成就學生均納入受輔對象 1.強化診斷報告功能 2.整合民間資源及教材 2.課中得辦理補救教學 3.國中不限雙低 1.強化偏鄉弱勢學生 2.建置教學輔導體系 3.國小五六年級不限雙低 逐年向下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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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現況 101年度度全國各科進步率(2次成長測驗均進步學生比率) 項次 類別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人數 比率 提報率 國小
102學年度補救教學五項指標 項次 類別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人數 比率 提報率 國小 624,896 58.09% 628,264 58.40% 466,205 68.85% 國中 241,276 32.62% 242,627 32.80% 234,477 31.70% 施測率 99.41% 99.33% 98.97% 98.83% 98.61% 98.33% 進步率 64,678 49.44% 71,598 46.70% 45.80% 27,006 66.13% 35,214 74.78% 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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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問題分析 行政運作面向 無法源強制學生受輔 中央、縣市政府、學校之縱向聯繫需加強 教學輔導面向 師資不足,仍以現職教師為主
補救教學教師專業知能不足 未落實成效檢核 教材教法面向 研發補教教學教材單位眾多,缺乏系統化整理 缺乏數位化補救教學教材 評量系統面向 試題信度、效度、鑑別度仍須強化。 學校尚待落實評量系統功能及診斷報告應用。 施測量能尚待擴大 其他面向 弱勢家庭因素影響學習成效。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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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肆、實施策略實施策略 公私部門 資源整合 落實行政督導,提升執行成效 精進教學品質,提高學習成效 彙整及研發教材教法,增進教學效果
強化評量系統及個案管理功能,輔助學習診斷 辦理配套措施,增進方案成效 公私部門 資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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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行政督導,提升執行成效 2.建立三級督導 1.成立推動組織 機制 3.納入視導考核 4.完備補救教學 法令
獎勵辦理績優之縣市,並增列補助經費,且對推動有功人員予以敘獎,而辦理情形欠佳之縣市,持續透過三級督導機制要求改善 3.納入視導考核 4.完備補救教學 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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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督導機制 中央- 縣市政府督導會報 縣市政府-學校督導會報 (每年3次)針對提報率、施測率、受輔率、進步率、因進步回班率提出檢討
(每年3次)檢討學校上述5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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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進教學品質,提高學習成效 3.鼓勵多元人才加入補救教學行列 1.建置教學輔導及支持系統 2.強化課中實施 補救教學
成立輔導諮詢團隊:培訓教學輔導人員,提供執行成效欠佳學校入班輔導服務。 建置線上教學輔導平臺 提升補教教學教師專業知能 2.強化課中實施 補救教學 持續補助試辦課中實施補救教學 彙整各試辦學校績效報告 3.鼓勵多元人才加入補救教學行列 鼓勵退休教師投入補救教學 鼓勵聘任儲備教師投入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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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彙整及研發教材教法,增進教學效果 102年12月改版之補救教學資源平臺 1.建立教學策略與 教材分享平臺
蒐集補教學資源分享使用(蒐集各級政府及本部補助研發之教材授權使用) 強化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功能(依據管理者及使用者不同需求修正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功能、辦理網站使用說明及宣導) 102年12月改版之補救教學資源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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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資源平臺架構 關於方案 研發管考 申報管理 測驗評量 師資培育 教學資源 沿革 方案目標 方案要點 預期效益 業務職掌 紀錄片
研討論壇 承辦人員工作坊 績優楷模評選 課中試辦計畫 抽查訪視委員工作坊 標準作業流程手冊 申報管理 網路填報系統 學生管理系統 人才招募專區 系統操作Q&A 系統操作手冊 測驗評量 業務簡介 操作手冊與相關資料 說明會活動剪影 師資培育 研習活動公告報導 研習簡報參考資料 種子講師人才庫 研習教學影音分享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教學資源 基本學習內容 教材 策略 推薦書目 期刊 論文 學生學習資源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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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彙整及研發教材教法,增進教學效果 建置數位教材 修正基本學習內容及補救教學教材 系統性建置數學科輔助元件 建置英語科線上學習系統
修正教育部版 補救教學教材 委託專業單位研發補救 教學教材教法 針對補救教學對象之特性、補救教學之教材內容,研發相關教材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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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評量系統及個案管理功能,輔助學習診斷
2.研發試題,提升試題品質 委託專業機構持續研發試題 (研發試題、提供試題內容解析、教學輔導建議資訊、教師命題研習工作坊、建立各科各年段命題團隊) 1.強化評量系統功能,擴大施測量能 由1萬人次/日 提高至 10萬人次/日 持續擴大量能至不限人數 3.強化診斷學生學習落點 委託專業單位建置學生評量診斷報告系統,並辦理評量診斷報告使用說明會,使教師能充分利用診斷報告發現學生學習困難及改進教學策略。 4.強化網路平臺個案管理功能 全面建置個案學生接受本部或民間資源之輔導情形與學習成效,以掌握民間資源挹注現況及受輔學生之完整學習歷程。 結合診斷報告建置個案學生學習歷程資料,提供教師解決學生學習困難及後續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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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配套措施,增進方案成效 1.辦理績優楷模評選 結合教育部資科司數位學伴,引進大學生在校生,以遠端電腦為弱勢學生提供補救教學服務
辦理補救教學績優楷模選拔及分享 遴選績優教學團隊、學生感人案例、民間團體,將於103年2月辦理表揚 1.辦理績優楷模評選 結合教育部資科司數位學伴,引進大學生在校生,以遠端電腦為弱勢學生提供補救教學服務 2.結合數位學習線上服務 委託專業單位辦理補救教學成效後設評估,作為修正補救教學政策之參考 3.實施後設 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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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縣市政府盤整可提供補救教學服務之民間資源(包括服務內容、對象、地區),藉由個案管理系統,了解補救教學資源需求學生,媒合民間資源
4.鼓勵引進民間資源 邀集民間資源投入補救教學 請各縣市政府盤整可提供補救教學服務之民間資源(包括服務內容、對象、地區),藉由個案管理系統,了解補救教學資源需求學生,媒合民間資源 與民間合作之 可行策略 教材授權 以公益授權方式釋出提供補救教學教師使用。 經驗移植 以專案委託方式,挑選出3至5個示範縣市及核心大學,以實驗計畫方式,將民間課輔計畫經驗移植,再透過學生學習成效為專案考核指標,並於執行過程中,修正未來可推廣於其他縣市全面執行之可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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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配套措施,增進方案成效 5.加強家庭訪問功能 對補救教學學生視需要輔以家庭訪問,並鼓勵各級學校結合輔導社工支持系統 教優區成功專案
彙整改善弱勢學校表現之有效策略及操作指引,輔導試辦學校撰寫計畫書及擬定評估機制,並協助試辦學校推動學校改進策略,來提升學生學習品質,最後分析試辦成效,修正教育優先區與其他弱勢者教育政策的整合機制。 5.加強家庭訪問功能 (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 推動弱勢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 由衛福部社家署研擬實驗計畫內容,並擇定參與計畫之民間基金會,挑選及培力社福團體與學校合作,針對弱勢家庭學童課後照顧服務,進行家庭訪視及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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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要點修正 擴大實施對象: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不 限雙低 增加挹注特定扶助學校資源:特定扶助 學校針對施測不合格學生小班制開班。
彈性處理提報率:原班級後25%~45%學 生,各校應提報率由地方政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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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 特定扶助學校 原住民學生合計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百分之四十以 上者。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 蘭嶼鄉及綠島鄉等離島地區國民中小學。 偏遠地區學校,其住宿學生總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 數之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教育會考學校成績待提升之學校:國中教育會考國 文、英語、數學三考科任兩科成績「待加強」等級 人數(含缺考)超過該校「應考」人數百分之六十 五以上之學校。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經學校評估得改採一般扶助學校方式辦理,惟僅能擇 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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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及測驗 導師或任課教師提報名單。 各校提報率,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提報比率為原班級後百分之二十五(至多可至後 百分之四十五)之學生參加測驗。 各校前二年已依前目提報率提報並施測者,得依 其篩選測驗不通過比率為依據,取其中較高之比 率增加百分之五,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 意後,得調整提報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 彙整後函報本署備查。 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者,專案報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同意,得放寬篩選範圍至後百分之五 十五,班級人數低於十人者,得全班進行施測; 其須再放寬篩選範圍者,應專案報經本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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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及測驗 特定扶助學校:全校所有學生一律提報 參加測驗。
符合特定扶助學校要件而申請一般扶助 之學校應由縣(市)政府核定該校參加 篩選測驗之學生比率。(可以要求全校 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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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開班人數: 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十二人,最少六人。 但有成班困難之偏遠、小型學校或其他特殊情 況,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依 實際情形編班。 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 為原則。 不支領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得視需要採一對一、 一對二方式進行輔導。 特定扶助學校,得由學校依實際情形規劃,不 受上開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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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編班方式: 抽離原班並依學生受輔科目實際程度編 班為原則,並得採跨年級方式實施。班 級人數未滿六人時,可採同年段混合編 班。特定扶助學校之班級人數未超過十 二人,得依原班實施。 特定扶助學校,以原班級人數實施為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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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協助事項 辦理補救而非課輔 依學生實際程度編班、授課 辦理教學人員(非承辦人員)科技化評量 系統診斷報告之使用說明會
鎖定特定扶助學校施測不及格學生 提供特定扶定學校施測及格學生必要之 協助(課輔、留校自習、課後照顧….) 鼓勵學校暑假期間開課(升小五,升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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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建築可以點亮一個城市 一個貴人 可以點亮孩子的一生 有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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