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二○一五年十一月.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二○一五年十一月."—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二○一五年十一月

2 一、“营改增”试点推行现状 1、推行的意义 营改增全面扩围工作是完善税制的需要;是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纳税人市场活力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宏观政策需要。营改增全面扩围工作有利于健全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增加投资,扩大内需,改善出口,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营改增全面扩围,对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目前已推行的行业(3+7) 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 邮政业 电信业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 3、下一步推行目标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力争在2015年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

5 4、目前我市营改增整体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3495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19户,占11.98%;小规模纳税人3076户,占88.02%。截至10月底,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销售额24.3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7.5亿元,占比72.05%,小规模纳税人6.8亿元,占比27.95%。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1.5亿元,试点纳税人整体减少税收1289万元。

6 二、基本政策规定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自然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7 2、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8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应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应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9 (二)、征税范围 1、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不包括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3、非应税服务的范围 (1)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 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2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具体范围(3+7) 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 邮政业 电信业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13 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交通运 输业 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陆路运输服务 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 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出租车公司管理费) 水路运输服务 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 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14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 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部分现代 服务业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鉴证咨询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代理记账、翻译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5 (三)税率与征收率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税率为11%; 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征收率为3%

16 1、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17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
2、混业经营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18 (四)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几项具体规定 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兼营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服务中止、折让、折扣后的销售额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的应税销售额

20 2、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1 3、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22 境内增值税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额 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 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 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口业务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购进农产品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进项税额=买价 ×扣除率(13%) 含烟叶税 接受交通运输业 服务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7%) 1、运输费用(含铁路临管线、铁路 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 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2、增值税纳税人从试点地区取得的 试点开始之日起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接受境外单位或 者个人提供的应 税服务 5.税收通用缴款书 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 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 全不得抵扣。 

23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备注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 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1、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第1条所涉内容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3、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 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费用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 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和运输费用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简易办法征收)

24 4、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5 简易办法征税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 自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26 6.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7 (五)税收优惠 免税规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1、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仅限于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8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 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9 2、个人转让著作权。   3、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4、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5、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30 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
8、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10、随军家属就业

31 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3、失业人员就业。 14、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5 、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1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32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 18、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33 即征即退规定: 1、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4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35 (七)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36 (八)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37 谢 谢


Download ppt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二○一五年十一月."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