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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院前緊急救護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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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事件分類 交通安全 食物、飲水及傳染性疾病 意外事件:如打架、自殘、割傷、燙傷等 教育活動事故 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遊戲器材使用安全
體育課或運動會、實驗課 管教衝突事件 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教室門窗未設護欄、圍牆年久失修搶 校園施工意外 性騷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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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院前救護 係指在緊急傷病的現場、就醫途中、乃至剛到醫院急診部門時的緊急救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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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 EM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1989開始推動 台灣地區17個區域緊急醫療網 到院前救護、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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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的組成 功能完善的通訊網路 受過良好訓練的救護技術員 設備完善的救護車:一般型、加護型 符合評鑑標準的急診室 醫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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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功能 提升到院前服務品質 提升CPR的救活率 減少因創傷導致的殘障 減少因重大創傷導致的死亡及罹病率 處置大量災難時之有效利器
構成安全無漏的全民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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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內容 緊急病患或大量傷患的現場醫療處理 送醫途中的緊急救護 離島、偏遠地區重大傷患之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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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流程 緊急醫療救護派遣 記錄 收集資訊 指派適當救護車輛 提供呼叫者救護車到達前注意事項
求救者及病患位置、行政區、基本資料、發生事件、生命徵象、傷亡人數與程度 指派適當救護車輛 提供呼叫者救護車到達前注意事項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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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的目的與注意事項 穩定生命,使傷害減到最低 減少救護所造成的2次傷害 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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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注意事項 保護自己 使用護具 保暖及保護衣物 照明器具 注意週遭環境 易燃物、燃燒中車輛、電氣物品、化學或輻射危險 管制交通
注意火炬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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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法 公布:民國 84 年 08 月 09 日 修正: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第十八條: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至少兩名出勤。 第二十三條:救護技術員分為初級、中級及高級救護技術員。前項各級救護技術員之受訓資格、訓練、繼續教育及其得執行之救護範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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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救護技術員之資格與訓練 初級救護技術員,應具國中、初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 初級救護技術員,至少應接受六十小時之訓練。
完成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並經訓練單位甄試合格者,由訓練單位發給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有效期限二年。 初級救護技術員,接受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綱要表所列訓練科目相關之繼續教育八小時以上(其中緊急救護基本技術至少四小時)者,得延長其合格證書效期,每次得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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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救護技術員執行之救護範圍 檢傷分類及傷病檢視。 量血壓。 以聽診器量心音、呼吸聲等。 基本心肺復甦術及清除呼吸道異物。
使用口咽、鼻咽呼吸道。 給予氧氣。 止血、包紮。 病患姿勢選定及體溫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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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救護技術員執行之救護範圍 骨折固定。 現場傷患救出及搬運。 送醫照護。 正常生產接生。 心理支持。 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施行緊急救護。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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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專業知能 到院前傷病患的救治,著重於現場迅速的評估與處置
當急救人員抵達現場時,首先確定傷病患、自身及其他人員安全無慮後,再開始評估處置病患 評估必需依循系統性及次序性來避免遺漏重要的傷害,造成延遲治療 生命徵象及身體評估著重於呼吸道的維持、止血、休克的治療及脊椎的有效固定,以減少到院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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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流程 穩定傷患 接觸傷患後立即評估 評估ABC,矯正危害生命問題 緊急時使用迅速脫困技術
非緊急時使用適當裝備穩住傷患頭頸再行脫困 保持體溫 陪伴傷患 後送傷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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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評估 初次評估:意識評估與頸椎之維持、呼吸道通暢情形、呼吸情形和循環狀況 二次評估:即為全身檢查,頭到腳部 、前面到後面的快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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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評估與頸椎之維持 外傷傷患優先考慮頸椎損傷的問題 清醒:病人能自發性的產生反應 聲音:需外界給予聲音的刺激
疼痛:給予聲音刺激仍無反應,須給予疼痛刺激才有反應 無反應:對聲音及疼痛皆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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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通暢情形 急救過程中最重要的步驟 壓額抬下巴、下顎推法、復甦姿勢 看、聽、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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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狀況 脈搏:以二、三指 觸摸脈動點10秒鐘 血壓:頸動脈至少60mmHg 末梢循環(膚色):微血管再充血時間 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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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頸部 十指張開輕壓頭骨及臉部 是否有傷口、出血、瘀青、壓痛 外耳道有無出血、分泌物 檢查兩側瞳孔大小、對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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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 十指張開輕壓胸廓 感覺兩側起伏是否一致 傷口、出血、瘀青、壓痛、皮下氣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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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 讓患者躺下,輕壓腹部 傷口、出血、僵硬、壓痛 腰部及肚臍附近是否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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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 雙手放在骨盆兩側,向下輕壓檢查是否有壓痛或骨頭移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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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輕壓注意是否有傷口、出血、瘀青、壓痛或變形腫脹情形 檢查四肢運動、感覺功能:令患者舉起雙手及雙腳,查看四肢是否有麻痺、無力或感覺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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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以上有系統的評估,發現傷患所發生的問題,進一步加以處理如止血、包紮固定等,處理之後才能予以搬動,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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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療設備 三合一氧氣組 簡單型氧氣面罩 氧氣鼻管 甦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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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血方式-建議所有於任何機會可能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黏膜或分泌物時,須戴保護性之手套。
1.直接加壓止血法-使用無菌紗布或乾淨敷料(如手帕、毛巾、清潔餐巾或床單等)直接覆蓋後,最快速、有效及簡單之止血方法 。 2.抬高患肢止血法-使用手指、手掌及敷料直接壓在傷口上,並將受傷出血之肢體部位抬高(高於心臟25公分以上),懷疑患者有骨折、脫臼,不要抬高受損之傷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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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血方式 3.止血點止血法-於患肢之近心端之脈動點,用拇指或手掌根壓迫以減低出血量。
4.夾板固定法-夾板固定除了有固定功能外,也通常用於有骨折時的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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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血方式 5.冰敷-當使用冰敷時不可將冰塊直接接觸皮膚,須加一層紗布或毛巾等適合物質,以免使皮膚或傷口產生凍傷。
6.止血帶止血法-選擇適當寬度之止血帶。使用止血帶於患肢出血部位之近心端,並將厚敷料墊於其上不可蓋住止血帶,並需明確記錄綁上之止血帶之時間、部位於傷患的資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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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休克該怎麼辦 哪裡出血了??止血。 採取頭低腳高的姿勢,促使血液回流頭部。 以毛毯、衣物包裏患者全身,不可局部保暖 。
患者已昏迷者,採復甦姿勢以保持呼吸道暢通。 昏迷、頭、胸、腹部有嚴重傷害者和需手術者,禁止給予任何飲食,包括水份在內。 保持患者心情穩定,立即送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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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因緊急救護所造成的傷害 止血方式(止血帶的濫用) 催吐 忽略病人的疼痛 忽略體溫 忽略脊椎傷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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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救護所造成的2次傷害 充實緊急救護的技術與知識 認識疾病、外傷的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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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狀況的病人 你會懷疑 ”脊椎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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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椎受傷的可能原因 高處墜落 頭部嚴重外傷意識不清的外傷病人 脊椎處疼痛 手腳肢體無力麻木 跳水受傷 刀槍穿刺傷 運動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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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外傷患者在診斷確定前一定要懷疑有否合併頸脊椎骨折,因此移動病人時必須同時固定頸椎,以免未知之可能頸脊椎骨折因為搬運病人不當造成永久性脊髓傷害,形成四肢癱瘓。
長背板 硬式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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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的進入與安全 事故發生現場或許存在或潛藏著危險,施救者應先考慮自身的安全,才不會淪為受難者、被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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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防護裝備 避免接觸體液、血液 護目鏡、手套、口罩 塑膠袋、布類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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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轉送紀錄單) 接獲通報時間 到達時間 病人的初步評估及生命徵象 初步處置 病人二次評估 到達醫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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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諮詢 1.緊急事件的求助電話 2.緊急責任醫院要求轉診 3.醫護人員反應緊急救護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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