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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Administrative Law 王 芳 wwff053105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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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学 Administrative Law 王 芳

2 行政法离我们远吗? --------- 孟德斯鸠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孟德斯鸠

3 案例-1:随着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乞讨成为一个社会管理中突出问题,许多地区尝试“禁止乞讨”的立法。最近,大连市政府通过规章规定,在城市的特定区域设定“禁止乞讨区”,执法人员对违反规定者可以“强制带离”。 问题:A. 政府-“乞讨权”-自由 问题:B. 政府权力与生活方式

4 政府在哪里? 案例-2:食品/药品令人震惊的质量问题已成为国人健康的巨大威胁。“阜阳奶粉事件”、各种假酒案件、问题药品案件频频曝光,一直在追问:这个国家的监管者在哪里?在干什么?同样,黄河、淮河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江河、土地被污染,也正在威胁我们今天和未来。 Q:管制者何在?何种责任?

5 C-3: 1993年,北京市政府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北京之后,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近300城市实施了“禁放”政策。然而,事实表明,这种禁放从来都是“禁而不止”,人们“没事偷着乐”的行动构成对政府规则的挑战和嘲讽。在禁赌、禁止浏览黄色网站等等领域,这种“执法困境”构成一个普遍性的事实。 Q:规则与事实如何一致?执法中的合作如何获得?

6 “行动是一种最好的表达” C-4 制度的改造并不是个体化英雄的事业,而是人们不断选择和行动的结果。近年来,个体通过行政诉讼而拓展“公民权利”范畴的个案,例如:青岛中学生诉教育部的受教育权案、刘燕文诉北大案、反对歧视的平等权案件、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以及最近的杜宝良案件等,都表明:通过行动,我们不仅可以学习,而且可以创造! 关注、参与、行动

7 案例: 田永,北京科技大学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1996年2月29日,田永参加电磁学考试。考试1小时后,田永要求上厕所,经批准后,在经过监考老师时,从身上掉下一张纸条,上面有电磁学公式,但与试卷上的考题无关,监考老师也未发现田永查看此条。监考老师认为田永属违反考场纪律,停止了他的考试,并按要求上报学校教务处。

8 学校于1996年3月5日依据1994年学校制定的068号通知的有关内容:“凡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出,一律按退学处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返校试读。”对田永按作弊处理,给予退学处分。
为此,物理化学系对上述事件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认为田永属于违反考场纪律而不是舞弊,建议学校给予田永通报批评。但学校始终未给予明确答复。

9 在以后的两个学年里,物理化学系认为校方默许了更改退学的决定,便按正常程序为田永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校方也没有任何异议。田永也吸取教训,刻苦学习,四年考试成绩平均排名全班第9,毕业论文答辩得了91分,论文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然而1998年3月18日,物理化学系突然接到教务处通知,要求为田永办理退学手续。

10 物理化学系党政领导、教师向学校和国家教委分别申诉,认为把田永作为“考试舞弊”处理,显得证据不够充分。
根据国家教委1996年13号文件第3条的精神,在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中,要注重以事实为依据,对违反考场规定而未构成作弊行为与已构成作弊行为的,要分清性质分别处理,避免处理失当。认为学校对田永的处理决定,应属处理过重。

11 1998年5月18日,国家教育部学生司致函北京科技大学,明确表示,对田永处理过重,请学校复审后回复教育部。
但北京科技大学仍坚持原处分决定。 时至98年10月份,田永仍未拿到毕业证,滞留校园。

12  北京科技大学依据1994年自己制定的考场舞弊决定:“凡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出,一律按退学处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返校试读。”对田永作出退学处理,与国家教委1990年1月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法定退学条件相抵触,应认定是无效的。

13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 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有三门主要课程或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退学规定学分数者; (三) 连续留、降级或留、降级累计超过两次者; (四) 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者;

14 (五)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六) 复学经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七) 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年 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八) 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等疾病 者;

15 按本条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九)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十)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按本条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田永构成舞弊,也不符合退学条件,故北京科技大学的行为属越权行为,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应认定为无效。

16  当然,退学有两种,一种不属于处分的退学,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九条的情况;另一种退学属于处分的退学,称为“勒令退学”。

17 从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的行为作为处分来看,也可理解为勒令退学,但即使作为一种处分来看,其行政行为也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处分分下列六种: (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18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 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2) 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 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 成严重损失者;

19 (5) 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4) 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 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6) 一学期旷课超过五十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 课时间计)者。 上述学生,经教育后认识错误较好,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者,可酌情减为留校察看的处分。

20 国家教委1996年13号文件第3条规定,在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中,要注重以事实为依据,对违反考场规定而未构成作弊行为与已构成作弊行为的,要分清性质区别处理,避免处理失当。

21 但北京科技大学却采用一刀切的作法,只要违反考场纪律,都是舞弊,均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与《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教委1996年13号文件第3条是相悖的,违反了行政合理原则,同样是无效的。 一般违纪 学校的默许行为

22 行政法的内容 基本概念与原则体系 行政组织法:关于行政权的分配、权限 行政行为法:关于行政权的行使及程序 行政法上的救济:内部、外部救济
以规范行政权为手段,以保障个体权利为目标。

23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权 一、行政的概念 Administration,学者观点: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权 一、行政的概念 Administration,学者观点: 1、国家意志执行说。源于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说。 “在一切政治制度中,只有两种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现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前者谓之政治,后者谓之行政。”

24 2、三权分立说,亦称“去除说”、“消极说”、“蒸馏说”、“排除说”
3、管理说。 只要是对国家的事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于行政。

25 在我国,行政分为: 一般行政(私行政):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规范授权 的组织对公共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即行政法学意义上的行政 。

26 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由法律赋予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由法律赋予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一般行政的主体则是不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或个人。

27 二是目的不同。 公共行政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达到社会的有序状态,增进公共福利,实现公共利益。 一般行政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组织或个人自身的利益。

28 三是手段不同。 公共行政中,国家机关享有很多特权,可采用命令性手段,强行实现自己的意志。 而一般行政主体在活动中并不具备这些特权和手段不能将意志强加于对方,只能通过协商一致的途径实现自己的意志。

29 四是方式不同。 公共行政的主体一方面要管理主体内部的事物,但更多的是对外管理社会事物;
一般行政主体只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不具有对外管理权力。

30 [案例分析] 小张是一造纸厂的工人,车间吸烟时,没有熄灭的烟头点燃了纸箱,经众人抢救,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经协商,厂方对小张作出以下处理:小张赔偿这次火灾的损失,并对他予以开除留用查看。五天后,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根据举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了对小张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思考:小张在受到厂方的处理后,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还能对他处以罚款吗?

31 [案例]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2000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思考:法院的做法对吗?

32 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 2、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33 二、行政的特征: 1、公共性。指行政主体通过对公共事物的管理,向社会成员提供各个服务和公共产品以满足其人道生活的需要。
2、直接性和能动性 。 对公民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依职权主动作出。与司法

34 3、法定性。 指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 4、国家强制性。 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为后盾。

35 三、行政权 1、行政权 “Executive Powers”
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它特定的社会组织执行法律、管理公共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

36 2、与相近概念的关系。 1)行政权不等同于政权。 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一项内容。

37 2、行政权不等同于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就是具体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与其行政目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被具体定位到职位上的行政权,即行政权的具体化、特定化。 抽象和具体的关系, 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38 3、行政权也不等同于行政权限。 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范围和界限。
行政权限是行政权的具体形式——行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力的主体、内容、范围)之一。 包含关系

39 (二)行政权的内容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命令权。 3、行政决定权。 4、行政监督检查权 5、行政强制执行权 6、行政裁判权。
7、行政制裁权。

40 (三)行政权的特点 1、执行性。 2、强制性。 3、不可处分性。 ①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 律程序,否则行政主体不得自由转让行政职权。
②不得自由放弃行政职权。

41 4、优益性。 行政优先权①先行处置权 ②获得社会协助权 ③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 行政受益权

42 [实例分析] 广州市公安局于2003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告》,让市民充当“义务监督员”,对违章车辆进行拍摄并以照片的形式向公安部门进行检举,检举者可获得一定奖励。2004年3月5日,赖某收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以市民孔某提供的照片为证据,认定赖某的车辆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问;该案中广州市公安局的做法合法吗?

43 第二节 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 其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权,保障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指调整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其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权,保障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4 二、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渊源的概念 是指行政法律规范产生与存在的外在形式

45 国外行政法渊源通常还包括判例、行政惯例和行政法理。
我国不承认不成文法渊源 国外行政法渊源通常还包括判例、行政惯例和行政法理。

46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47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解释: (1)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 (3)行政解释 (4) 地方解释 国际条约 其他

48 三、行政法的特点 1、 形式上的特点 2、内容上的特点 无统一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且效力多层次性。 广泛 易变
1、 形式上的特点 无统一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且效力多层次性。 2、内容上的特点 广泛 易变 实体与程序相互交融。

49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受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权行使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50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 第二,制裁措施 第三 ,特权
(二)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表现在:第一,增设或限制权利,增加或减免其义务 。 第二,制裁措施 第三 ,特权

51 (三)设立、变更、终止往往决定于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四)主体对其权利义务不可自由处分

52 (五)发生纠纷通常可由行政机关按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予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将行政争议提交法院。
[案例分析]游行示威

53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又被称作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54 2、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 制定行政规范权 行政处理决权 行政强制权等 义务:依法行政 适当行政 行政赔偿
权利: 制定行政规范权 行政处理决权 行政强制权等 义务:依法行政 适当行政 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

55 权利:自由平等权 检举权 行政相对人 控告权 隐私权等 义务: 遵守法律 接受管理 协助管理

56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人身 行为

57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产生 (二)变更 (三)消灭

58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指贯穿于行政法规范之中,指导统率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活动的基本准则。

59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含义:指政府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60 ⑵合法性原则的“法”的理解 : 早期资产阶级国家中,仅指议会制定的法律,或宪法与议会法。
战后: 宪法、议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机关依议会授权制定的法规 。

61 ⑶是宪法一般原则具体体现。 其次,行政合法原则注重明确职责权限范围,体现了职权分工的宪法原则
首先,行政合法原则以依法办事为核心,体现了厉行法制的宪法原则。 其次,行政合法原则注重明确职责权限范围,体现了职权分工的宪法原则

62 (4)几个环节 行政职权的取得合法 行政职权的行使合法 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63 案例 长期以来,广州市主要报纸,每天公布车辆违章情况,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一览无余。

64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含义: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应当合理、客观、公正,合乎理性。 (2)几个环节

65 符合立法目的 几 个 环 节 合法的动机和考虑 内容客观、公正、适度 解读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 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66 某市政府于2002年开始实行私车牌照拍卖制度,其根据是该市人大制定的《某市机动车管理条例》。从私车牌照拍卖收入中安排了28亿元集中用于道路建设,改善交通环境。
产生了一些其他问题:该市私车牌照拍卖价格持续走高,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价格上扬了80%。异地上牌大行其道。与此同时,中低档轿车在该市的市场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67 某市购进了150辆人力三轮车。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由市公安局和该市甲镇的镇政府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将这批人力三轮车投放市场。
后来,市公安局和镇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收回人力三轮车牌照使用权的通告》毁灭了车夫们的愿望。原因是市公安局和镇政府曾在拍卖规则中明确规定“本次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为四年”。四年之后,市公安局和镇政府决定如期收回新车牌照的使用权.

68 三、信赖保护原则 (一)概念 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或者如果撤销必须补偿其信赖损失 。

69 (二)信赖保护原则确立的必要性 1、建立诚信政府的需要 2、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营造“责任政府”,规制行政权 

70 (三) 信赖保护原则的内容 1、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要讲究诚实信用。 2、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制定对相对人具有溯及力的抽象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必须受到限制。 4、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应受到限制

71 [思考] 由于“小煤窑”、“小矿井”频频出事;歌厅、舞厅问题重重;音响市场盗版猖獗。有关部门的“良策”则是“全部关停并转”。

72 四、行政应急原则 (一)行政应急的概念 行政应急,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应急职权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
 (一)行政应急的概念 行政应急,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应急职权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 特征:第一,突发公共事件,对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第二,正常状态下的行政管理不足以控制和消除危害,第三,公民个人将增加新的负担和接受必要的权利克减 。

73 (二)行政应急性原则 1、概念 指行政主体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公民根本利益,维护经济与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行政应急措施。

74 2、条件: ⑴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⑵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 ⑶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⑷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75 (三)行政应急原则适用的主要类型 1、自然灾害 2、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 4、经济危机 5、社会冲突

76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重庆市忠县黄金镇政府修建的 像宫殿一样的办公楼

77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 1、是一种组织。 2、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4、能够独立承受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78 三、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部分与整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79 3、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 4、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

80 三、行政主体的类型 1、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职权行政主体是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
授权行政主体是因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1 区别: 第一,行政职权的性质不同 第二,行政职权的来源不同。 第三.取得主体资格的时间不同。 第四,行政主体的性质不同。

82 2、本行政主体和 派出行政主体

83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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