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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策略六:強化國防科技體系, 促進國防軍備發展 國防部 報告人:林司長勤經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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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策略六:強化國防科技體系, 促進國防軍備發展 國防部 報告人:林司長勤經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

2 報告大綱 壹、前言 貳、現況與檢討 參、願景 肆、重要措施 伍、具體推動計畫

3 前 言

4 國防部為建立現代化國防,確遵「國防二法」立法精神,秉持國防法第二十二條「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之原則,在行政院指導下,與國科會及經濟部共同設置「國防科技發展委員會」(國推會)跨部會整合協調機制,期有效整合民間與軍方資源,促進資源共享與互補,並釋出國防科技帶動民間產業升級與轉型,厚植國防科技能量於民間。

5 產 官 學 研 國防科技發展推行委員會 案」規劃、擬定及推行 「國防科技工業發展方 之調查及建立 國防科技工業資料 移之協調及推動
軍品外購技術轉 才之培育及運用 國防科技工業人 機構及工業界之協調配合 國防科技工業與學術、研究 、維修、銷售之協調推動 國防科技研究發展、產製

6 議題六、強化國防科技體系、 促進國防軍備發展
【主辦召集機關:國防部】 子題一:國防科技研發前瞻機制之建立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國科會、經濟部 ) 子題二:國防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體系之堅實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國科會、經濟部、教育部 ) 子題三:民間參與國防軍備研製之推廣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經濟部 )

7 現況與檢討

8 我國由於政經環境特殊,若欲有效推廣國防科技研究並期待民間產業參與推動軍備產業發展,首應瞭解「以作戰需求主導武器系統獲得」的國防科技與軍備產業發展的必要性,找出與我國產業基礎相近的科技項目與系統,再借重相關人力、物力與財力等資源,做最佳策略的運用與發展,才能兼顧國防實力與國家產業的發展。

9 問題檢討 國內現行問題 1.國內先進武器系統之研製能力不足,自製優先政策難以落實。 2.軍品需求經濟規模有限,影響民間參與投資意願。
3.國軍現有軍工人力疏處不易,影響釋商成效。 4.產官學協調整合功能不彰,整體資源效益難以有效發 揮。 5.法規未臻完備,資訊嚴重不足。 6.市場規模小、業界參與意願低。 7.人才交流、保密機制等均待建立。 8.研究專題過於零散,未能整合,不易切合國防前瞻與基礎研究之需求,較少實質效益。

10 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國防產業運作模式 以色列: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今,歷經難以計數的戰爭,非發展其國防工業無以生存,目前不但自用不虞,尚且能輸出技術與銷售武器系統。究其原因可歸納為 先進技術的引進─引進他國武器系統研製技術,並予以創新開發後,再與他國交換新式武器系統或技術。 國內工業的配合─政府核發產品登記證給廠商時,即賦予製造軍需品的任務。 軍品外銷的推動─利用外銷軍品獲得的利潤,加強研究發展軍品。

11 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國防產業運作模式 南非:以成立公司方式獨立自主經營,並由國會通過長期之國防研發預算後,即全權交由國防研發機構運用發展。此外,在國外設廠或成立分公司,一方面吸收技術,另一方面培養人才。

12 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國防產業運作模式 韓國:著重發展傳統國防工業,帶動國內重工業發展,至於尖端武器系統則以採購方式取得。對於軍方發展與培養技術與人才,發展至某一階段,即轉移到民間企業,使民間企業人才、技術無後顧之憂。此外,訂定諸多優惠條件,鼓勵民間企業參與軍品研發,使企業從中獲取應有之合理利潤。

13 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國防產業運作模式 新加坡:地小人稠,缺乏資源和市場,本身無雄厚的重工業基礎,然基於國防工業獲利豐厚的特性,該國向來積極發展國防產業。新加坡具備獨特的武器研製模式,武器裝備的銷售針對出口市場,透過靈活的金融系統,投資世界各國較有潛力的武器系統公司,穩定掌握各系統配件的來源,再將各系統配件拼組成所謂的「新加坡製武器」。其武器飛展模式雖然較具彈性,不過卻也存在著許多缺點。最大之缺點為成本難以壓低,在國際上較難與武器大廠競爭。另一缺點是缺乏原創性智慧財產權,容易衍生出侵權仿製的法律問題。國防工業是一種需要大量資金與尖端技術的產業,新加坡靈活地運用其產業特性,與國防科技較深厚的大國相比,可說並不遜色。

14 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國防產業運作模式 瑞典:國防預算僅為我國四成,為中立國家,但強調國防科技與武器的獨立發展。其國防產業具高度的軍民通用性強調「藏技於民」與「國防自主」。瑞典的FMV有兩千三百人,負責支援三軍獲得管理,掌理每年約九百億台幣的研發與採購經費,這些研發與採購係交由民間產業執行。FMV為一民間、學院導向的機構,僅約10%為軍職人員,為一專案導向(Project Intensive)的組織。瑞典國防研發由政府撥付經費,主要由民間產業完成;但軍方亦有自己的研究機構。其主要能量在FOA有1,385人,2001年時將航太研究機構(FFA)併入FOA改組為FOI,任務為「擔任研究到應用的橋樑」,強調「國防相關、整合科學品質與效能」與「由戰略成果到戰力實現的要素」,「由需要到系統發展的橋樑」。

15 願 景

16 建立我國「國防科技先進研究機制」組織平台,帶動產、學、研能量投入國防先進科技的發展。
建立可支援未來三十年國防兵力結構之主要裝備(系統),並創造軍民通用之國際化科技產業。 建立可掌握國防科技及軍備發展利基,並創造結合國家產業目標及睥睨全球的國防資訊通信電子產業。 建構可永續維護民主價值的國防軍備發展與國際產業行銷的決策機制與產業營運模式。

17 重要措施

18 國防科技研發前瞻機制之建立 於國防部下以附加編組方式,成立「國防科技先進研究機制」,試行運作。
編列合理之定額預算及補助經費,鼓勵民間參與風險性較高之國防先進系統、技術研發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計畫。 爭取武器系統外購之工業合作機會,引進關鍵性國防科技,藉由研發單位、大學及產業界之共同參與承接,提升國內技術。

19 國防科技研發前瞻機制之建立(續) 對於從事國防高風險科技研發所獲成果,研訂獎勵優惠法令,以達到激勵參與研發的效果。
規劃設立各種專業技術及經營管理輔導中心,協助民間建立武器裝備研製能量。 配合國軍新增武器裝備國內自製政策及機制,規劃建立國防工業廠商評鑑、分級及軍品驗(認)證制度。 建立民間自費研發國防先進武器系統及關鍵技術之獎勵、展示評估及權利保障機制。

20 國防科技研發前瞻機制之建立(續) 構建研發或採購項目選擇與管理機制,以促使國防資源驅動國防工業發展與誘導商品軍用。
推動產業界與政府共同出資委託學界與研究機構進行國防科技相關之前瞻性、整合型研究計畫,供我前瞻機制運作之用。

21 國防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體系之堅實 制定我國「國防教育法」,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培養高素質的尖端科技人才,確立國防科技教育的發展政策。
利用「國防工業發展基金」鼓勵民間大學碩、博士班研究生從事國防科技關鍵技術的研究,以擴大國防科技人才培育的層面。 加強與國科會合作建置「國防科技人才資料庫」,建立我國國防科技研發能量的具體數據,作為我國國防科技研發能量的具體數據。 加強對具有國防科技等重要師資離退人員之管制與任用,優先留任用或轉聘。

22 國防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體系之堅實(續) 規劃成立「兵器系統中心」,培訓國防科技整合的人才,協助辦理國防科技關鍵技術辨識及整合工作。
運用現行「國防科技推行委員會」之「學合會報」及「工合會報」及工業合作等資源,並結合政府所推動之科學研究計畫,落實產學研合作模式。 建立國防訓儲制度與長期科技人才培育的聯結機制,爭取人才之留用。 評估成立「國防訓儲回饋基金」之可行性,以改善國防評鑑與審查機制及改善常備役男、替代役男權益的經濟來源。

23 民間參與國防軍備之推廣 規劃成立行政院國防產業推動指導機制,指導國防科技工業深植民間產業政策之推動。
委由民間大學設置「國防科技管理研究中心」,並發展常設為國防科技與軍備知識平台。 建立「工業合作決策及評鑑」制度,以有效運用工業合作額度,提升科技研發能力。 投入大量工業合作額度,成立國際型資電通整合旗艦公司,並結合衛星公司形成國防系統整合產業。 加速中科院組織再造,朝財團法人研究單位之運作機制,提高誘因吸引優秀國防科技研發人才。

24 民間參與國防軍備研究之推廣(續) 運用「國防工業發展基金」及其服務,協助廠商取得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工作所需之資金、資訊及技術。
強化預算合理分配,將節約之預算轉納於國內釋商額度,提高釋商預算規模,擴大釋商利基。 建立研究各主要出口國的出口管制法,及對我國廠商的輔導機制,協助我國軍品之研發及國防軍品釋商。 建立國防部所屬科技工業機構執行研發、產製、維修,所需之原物料、零組件、(次)系統件之獲得應優先向國內採購之機制。

25 民間參與國防軍備研究之推廣(續) 持續推動軍工廠國有民營制度,以民間優秀的經營管理團隊,逐步提升現有軍工廠能量,帶動民間企業參與國防科技與工業。 定期舉辦國防資源釋商公開展示及說明會,提供廠商參與國防科技工業之商機。 加速機敏性及戰備時效較低之業務及能量策略性委商,並與國內業界建立長期之夥伴關係。

26 具體推動計畫

27 國防資源重大釋商計畫 輕、中型戰術輪車研製量產 跳頻無線電機研製量產 軍工廠國有民營 飛彈快艇建造量產 策略性商維

28 國防資源釋商成長目標 95年中程釋商目標629億元,較90年成長15%,屆時武器裝備內購比率達56%(629÷1128=56%)
100年長程目標906億元,較90年成長66%,屆時武器裝備內購比率須達74%(906÷1220=74%)

29 預定94-98年平均每年約釋放商機37億元於國內汽車產業
2017/9/8 戰術輪車 共編列187億元內購9千餘輛,目前正進行採購作業。 預定94-98年平均每年約釋放商機37億元於國內汽車產業 國軍於九三年度起編列約二百億元,辦理輕、中型戰術輪車各四千餘輛內購,由國內廠商承製,並於國內建立主要零組件供應及商維體系,後續十五年壽期維修商機約達三一○億元,目前全案正由經濟部工業局協助辦理中。 (換頁) 29

30 無線跳頻機 93-95年預計編列110億元內購1萬5千餘套,正依採購程序辦理廠商評鑑作業。
2017/9/8 無線跳頻機 93-95年預計編列110億元內購1萬5千餘套,正依採購程序辦理廠商評鑑作業。 中科院僅負責跳頻、保密模組及頻率管理設備,其餘委由民間廠商承製,預計94、95二年釋放商機90億餘萬元於國內資電、通信產業 國軍預訂自九三年度起,由中科院技轉國內廠商量產跳頻無線電機一萬五千餘套,並委商辦理後續維修。 (換頁) 30

31 2017/9/8 軍工廠國有民營 92-96年共編列35億元,執行「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經營」,已於92年10月決標簽約,每年約釋出5億元於國內服裝業界 93-100年計畫編列71億元,執行「空軍二指部」委託國內航空業界經營,預計每年釋商金額達8億餘萬元,現正辦理採購招標作業 國軍為結合民間資源,提升軍工廠經營效能,及協助產業發展,規劃軍工廠國有民營釋商計畫,優先推動聯勤三○二經理生產工廠及空軍第二後指部軍機維修工廠轉型,目前三○二廠已完成簽約,預定年底轉型;二指部亦預訂於年底前完成簽約。 (換頁) 未來針對機敏性低且軍民通用性強之軍工廠,依執行成效陸續檢討辦理轉型,將非核心能量部分(包括研發、產製、維修工作)釋出民間經營 31

32 規劃94至99年委由國內廠商承造30艘,釋商金額約200億元,93年辦理規劃作業,九四年起量產。
2017/9/8 飛彈快艇 規劃94至99年委由國內廠商承造30艘,釋商金額約200億元,93年辦理規劃作業,九四年起量產。 海軍已自力研製新一代大型飛彈快艇原型艇,預訂年底前完成作戰測評工作,自九十四年度起,後續艇二十九艘量產工作將委由國內廠商承造。 (換頁) 94至99年平均每年提供國內造船業界約33億元商機 32

33 (未來將提供國內航空、造船、汽車業界約475億元商機)
2017/9/8 策略性商維 (未來將提供國內航空、造船、汽車業界約475億元商機) 機隊 機型 系統 軍機 目前已釋出8項(100億元) 95年前釋出17型機(系統) 整艦 系統 艦艇 94年辦理成功級鑑、登陸艇、港巡艇、油船及人員運輸艦等釋商 93年完成錦江艦及小艇商維 國軍計劃於五年期間,釋出十七型軍機之維修工作,委由國內廠商承包,簽訂八年至十五年之長期合約,維修金額達一○○億元。目前已釋出七項機型或系統。 有關艦艇部分,自93年試行成功、錦江艦及拖船,94年起辦理登陸艇、港巡艇、油船及人員運輸船等。 有關車輛部份,除戰車、火砲、射控系統外,各型車輛(系統)自93年起陸續釋出。 (換頁) 全車 系統 陸用裝備 除戰車、火砲、射控系統外,各型車輛(系統)自94年起陸續檢討釋出 33

34 運用「工業合作」機制,爭取國內廠商參與商機,擴大釋商規模。
藉重大軍售案促進國內廠商商機 博勝專案(70 %工合額度) 柴電潛艦(40%工合額度) 定翼反潛機(50 %工合額度) 愛國者三型飛彈( 70 %工合額度) 長程預警雷達(50 %工合額度) 運用「工業合作」機制,爭取國內廠商參與商機,擴大釋商規模。

35 博勝專案工業合作 可獲工業合作額度6億美元點。
本部已檢討「派員全方位、全時程參與美方現階段規劃、設計、安裝及測試等工作」、「聯合作戰指管系統軟體,並獲得原始程式碼及智財權」等十三項合作研發、技術移轉等需求,惟為兼顧國內產業需求,將配合經濟部評選旗艦公司主導計畫執行。 資訊產品、通信裝備與部分關鍵料配件等需求,可要求主合約商配合工業合作計畫向「國內採購」,爭取國內資訊、通信相關產業之商機。

36 柴電潛艦工業合作 94至108年計畫籌獲8艘。 將要求總價款40%之工業合作額度,爭取相關零組件之生產、測試及電子儀表之測校、組裝與維護等合作項目。 促進國內造船及相關產業獲得商機。

37 定翼反潛機工業合作 94至100年計畫籌獲12架。 將要求總價款50%之工業合作額度,爭取零組件生產、電子儀表測校、組裝與維護及技術移轉等合作項目。 促進國內航空、電子等產業獲取商機。

38 愛國者三型飛彈系統工業合作 94至101年計畫籌獲6套。
將要求總價款70%之工業合作額度,規劃爭取由軍備局中科院、陸軍飛勤處承接飛彈與雷達相關技術移轉,提升國防自主能量。 發射架及飛彈火箭馬達等零組件,爭取由民間產業承接生產,促進國內商機。

39 長程預警雷達工業合作 93至96年計畫籌獲乙套。 將爭取總價款50%之工業合作額度,規劃由軍備局中科院或國內業界承接主動式相列天線、信號處理器 、雷達控制及雷達環境模擬相關技術移轉,以提升國防自主能量及促進國內商機。

40 報 告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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