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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 主講人:鄭世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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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 主講人:鄭世岳

2 名詞定義 危害物質 風險 安全 凡是對人體的健康、財產或系統功能具有損害能力之任何物質。 造成人體的健康、財產或系統功能損害的機率與嚴重性。
對於風險可接受的一種主觀判斷。

3 物質危害資訊通識的理念 勞工有知的權利。 自危害物質與勞工之間,建立一套危害制度,使物質之危害資訊能被勞工認識。 達到降低危害風險之目標。

4 危害通識制度建立的步驟 認識「危害物質資訊通識制度」全貌,並熟悉有關法令規定。 編撰「危害通識計劃書」。 製備「危害物質清單」。
收集「危害資訊」並將危害物質辨識與分類。 編修及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設計及提供「標示或其他形式警示」。 辦理「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5 認識制度全貌及熟悉法令 了解制度之目的及實施方式。 有關法令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廢棄物處理法規 毒性物質管理法規 危害物質運送法規
農藥管理法規

6 編撰「危害通識計劃書」 緒言 危害物質清單之製備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編修及提供 標示 勞工教育訓練 其他

7 具體做法 製備「危害物質清單」 收集「危害資訊」並將危害物質辨識與分類 編修及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設計及提供「標示或其他形式警示」 辦理「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8 應標示之危險物及有害物的種類(施行細則第11、12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應有標示之危險物,係指 爆炸性物質 著火性物質(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物質) 氧化性物質 引火性液體 可燃性氣體 其他之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本法規定應有標示之有害物,係指 鉛, 四烷基鉛, 有機溶劑, 特定化學物質,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9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 (施行細則第13條) 危險物或有害物應標示之事項如左: 圖式。 內容: 名稱。 主要成份。 危害警告訊息。
危害防範措施。 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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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常見的缺失 缺乏認知: 未瞭解使用化學物質之特性,而做妥善之因應。
未瞭解製造、處置、使用化學物質之毒性,進入人體之途徑,忽略了慢性毒性作用針對人體之影響。 研究階段對物質性質與資訊不足,後果嚴重。

14 中毒預防 進入途徑 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實驗室與辦公室應分開 容許濃度 口 呼吸 皮膚 眼睛 呼吸道傷害 肺部傷害 (刺激 腐蝕 塵肺症)
人體吸收

15 設施不當或欠缺 藥品櫃未固定、加鎖、防止藥品掉落
氣罩及管線設計不當、缺乏定期檢點保養,使用化學品未於氣罩內工作、未裝置空氣清靜裝置、氣罩內廢液及空瓶未隨時清理。 化學品搬運未使用安全容器,現場缺乏整理整頓。 應具備之安全裝置、控制設備、警報裝置、檢測裝置、應變設備等缺乏或不符實際應用需要。

16 管理未建立制度或未落實 未建置化學品清單及定期盤點,購買化學品無一明確管制程序。
化學物品之危害標示及警告標誌不良、貯存、處理方法不當,管理未制度化,人員直接曝露頻率高。 化學品未清楚標示成分、分類儲存。(應依物性與化性分類而非以藥品名之開頭英文字母分類)。 化學品甚至致癌物與放射性物質都隨手置放,缺乏標示,任意攜帶進出實驗室,缺乏管理,溶劑隨意置放。 研究、教學所需之藥品都個人分別購置,造成金錢浪費與儲存空、廢化學品數量之大量增加,且無從管理。

17 管理未建立制度或未落實 過量化學品及廢棄液體任意堆積室內及走道。 廢棄化學品未清楚標示成分、分類儲存。
廢液處置不當,隨意廢棄,不當的混和,造成毒性氣體的產生發散,造成危害。 未具備作業中及緊急應變處置必要之防護設備、器材,致緊急時驚慌失措,無所是從。

18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 -----制度的建立 認識制度熟悉法令 規定危險物及有害物應予標示,並註明必要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圖示
內容:名稱、主要成份、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預防措施、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19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 -----制度的建立 辨識危害物質 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 標示危害物質-----對於裝有危害物質的容器加以標示。
增加化學藥品的認知。 增加現場應變能力。 幫助實驗人員或管理人員避免危險。 置於實驗室中容易取得之處。實驗室管理人員或負責人員應隨時檢討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正確性,並至少三年更新一次。 標示危害物質-----對於裝有危害物質的容器加以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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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M S D S 預防化學危害的基本工作為辨認化學物質的特性 MSDS提供較標示更詳細的資料,包括: 物質的危害成份及特性;
操作、使用、貯存及廢棄物處理時必須遵循的注意事項 適當的緊急救護與應變方法 MSDS的使用限制 無法列出化學物質所有的安全使用資訊 主要應用在平時的參考預防職業疾病或工業災害 不是只用來閱讀或歸檔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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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 -----制度的建立 製備危害物質清單
於校園內製備化學物清單清楚的明瞭各類危害性化學物質使用哪一個作業場所,並註明危害成分及使用數量,用以評估作業區之潛在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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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 -----制度的建立 編撰危害通識計劃書 成為學校實驗室在使用危害物方面的管理手冊,並以此為宣導教育之指引 內容可包括
緒言、 危害通識推行組織、 危害化學物之清單、 物質安全資料表、 標示及其他形式的警告、 教育訓練、 非例行工作應注意事項等章節

26 化學品、毒化物管理 -----制度的建立 辦理勞工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內容: 危害通識標準之摘要及危害通識計畫書內容、
場內使用危害物質的特性、 與潛在暴露相關的物理性質及健康危害、 預防危害的方法如防護具工作方法和緊急應變措施、 危害物質外洩處理步驟、 MSDS查閱、 危害物標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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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藥品採購貯存及管理 實驗室所遭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使用的化學藥品種類繁多,且很多藥品性質奇特,似乎比較難以工業安全的標準來分離、貯存。如果不能確實分類及管理,可能在地震時,碰撞產生反應引起災害擴大,或者未固定位置貯存有害化學品,造成搶救困難,亦可能使搶救人員在災害混亂現場中,因誤判而導致傷害發生。

29 實驗藥品之採購、貯存及管理 實驗藥品申購時應先核對清單,以避免重複購置。以先買先用為原則,對法定有害物質、管制品、易燃、易爆類化學藥品應專人專櫃嚴加管制。 不可購置過量的藥劑----藥劑之購置,應建立盤查系統,種類及存量的登錄應嚴加控管,防止浪費,減少重複購置機會,避免增加實驗廢污的產量。 使用微量玻璃容器,適量貯備溶液之配置,避免多餘的貯備溶液,減少廢液體積及廢藥劑量。

30 實驗藥品之採購、貯存及管理 藥品貯存上,做好分類工作,分類的基本原則為
有機、無機類分開貯存,有機類依碳數排列,無機類則依英文字母排序。 儲存時依固、液分離儲存為原則,較大瓶及強酸鹼之藥品藥劑應置於下層,且通風良好,謹防地震時傾倒摔裂。 避開藥品之不相容特性,會產生劇烈反應或產生有毒化物之化學品不應混存。 藥品櫃或貯存架應做好防止地震災害措施,包括護欄的設置及妥當的固定等,並保持良好的通風,避免日光直接照射、溫度太高或溼度太低等之環境。 藥品使用後,亦須避開會發生危險反應之組合。

31 實驗藥品之採購、貯存及管理 易燃類化學藥品儲存時: 危險性化學藥品儲存時:
易燃性液體應存放在合格的儲存櫃中,避開熱源火焰、直接日照及氧化劑。 易燃性液體儲存於不同容器中,不得逾越其容量上限。 實驗室中應儘量降低存放易燃性液體之量。 危險性化學藥品儲存時: 儲存前先詳閱藥品資料,了解危險性質及儲存方法或規定。 反應性強的化學品應置於防溢漏的淺盤上。

32 人員管理與藥品使用安全 作業勞工的健康及作業安全 作業時可能接觸化學物質時,應戴用不滲透,安全之防護手套或衣物作業。
認識自己使用、運作之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斜表是您取得資訊的地方。 應積極參與雇主所舉辦之各項安全衛生教育或活動。 經常的閱讀作業場所公告板的內容、標準作業程序、物質安全資料表等。 充份瞭解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並遵守守則內容作業。 作業時可能接觸化學物質時,應戴用不滲透,安全之防護手套或衣物作業。 運作化學物所必要時應戴用化學護目鏡,並瞭解離您最近之洗眼器、淋洗設備在那。 不可以味道或眼睛來辨別化學物質之有無。 有些化學物質是不相容的,不當的混合可能引起化學反應,造成危險或中毒。 被化學物質污染之破布、廢棄物及紙巾應丟入可密閉之適當容器,避免再次污染作業場所。

33 廢棄物管理 觀念建立:廢棄物處理費用往往高過化學品購買
目的:考慮化學物質是否相容、能否配合後續清除處理系統以及將來利於回收再利用等因素,據以推動建立廢液分類及安全貯存管理制度 注意事項 廢棄物適用範圍 例如:法定列表項目,報廢化學品、化學品空瓶及 其他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之化學廢棄物 廢棄物標示、分類貯存、申報、清除、收集、資料建檔及註銷

34 廢棄物處理 建立廢棄化學品清冊與管理、保存系統 廢棄物應裝入專用容器,不相容物質不能相混 液體廢棄物容器應置於耐腐蝕防漏盤中
災害後廢棄物亦應分類處理 定期清除

35 實驗室廢液分類 A.有機廢液類 (1)含鹵素有機溶劑類(2)不含鹵素非水溶性有機溶劑類 B.無機廢液類
(3)不含鹵素水溶性有機溶劑類 B.無機廢液類 (1)含重金屬廢液 (2)含氰廢液 (3)含汞廢液 (4)含氟廢液(5)酸性廢液 (6)鹼性廢液 (7)含六價鉻廢液(8)其它

36 分類貯存設施規範要求 實驗室廢液應依前述之分類原則,儘量分別收集貯存。並避免不相容廢液經混合後產生熱、壓力、爆炸、毒煙或不當聚合反應等現象。
貯存容器應依廢液的化學反應特性及考慮廢液與容器之相容性,選用適合材質,以避免發生洩漏、起火、爆炸、及材質劣化等不良作用。 有機廢液通常儲存在塑膠容器內,並加以密封,不得使用橡皮,最好採用附彈簧蓋之防爆型不銹鋼桶。 儲存不相容廢液的貯存桶,應分開放置,以免發生意外。貯存桶裝有易燃性、反應性的廢液時,其放置地點至少應離開建物15公尺以上。貯存桶應於表面明顯處標示內容物及開始貯存日期。貯存桶除填加或移出內容外,應加以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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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各實驗室之權責 - 暫貯存 貯存容器 防止洩漏裝置 貯存區之安全措施 HDPE 桶、不銹鋼桶、 原容器(過期及報廢藥品)
實驗廢液之貯存容器需置於不銹鋼盛盤內 貯存區之安全措施 應於明顯處設置標示 遠離熱源 不易傾倒 不阻礙走道 保持清潔完整

39 各實驗室之責任 - 申報 確認貼妥實驗廢棄物標示4 填寫「實驗室廢棄物申報表」 檢附「實驗廢棄物傾倒紀錄表」

40 廢液貯存容器之標示與管制遞送聯單 容器標示
容器標示所使用之標籤應貼於貯存容器之正反兩面,且黏貼位置應明顯使相關人員易於辨識標籤上所記載之內容。以利廢液之分類收集、貯存及後續處理處置。 標籤上之記錄資料至少應包括下列七項:廢液名稱、廢液特性之標誌、產生單位、貯存期間、貯存數量、容器材質、遞送聯單號碼等。

41 液體廢棄罐 液體廢棄罐 潑濺承接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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