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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鄂尔多斯市药品医疗器械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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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 使用头孢类、硝基咪唑类、呋喃唑酮、酮康唑、红霉素等药物期间及停药至少一周内不能饮酒,否则会引起面部潮红、血管波动性头痛、胸闷、烦躁不安、恶心、呕吐、心跳加速、多汗、腹痛、腹泻、精神错乱等症状,严重的或伴有血压下降或升高、呼吸困难、抽搐、濒死感、心前区疼痛(心绞痛)、休克、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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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十八岁以下人群,尤其是幼儿尽量避免服用成人细菌性腹泻常用的氟喹诺酮类药物,比如氟哌酸、环丙沙星等,此类药物在幼龄动物实验中发现,存在影响骨关节发育。
曾经常用的四环素类会导致牙釉质的变化,因为不良反应较多现已经限制使用。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存在对患者听力损害的严重不良反应,慎用与婴幼儿。 我国有 万残疾人, 听力残疾约占1/3, 其中60-80%与药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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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有一些案例,帮助您了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具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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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药品说明书 龙胆泻肝丸事件 龙胆泻肝丸为我国的传统常用中成药,通过对用药群体不良反应监测,发现长期使用的人群,容易罹患肾功能病变或衰竭、尿毒症。后发现该药所含药材关木通是罪魁祸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该药处方,禁用关木通,由木通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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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木通中的马兜铃酸导致肾功能损伤造成肾衰、肾功能减退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发现药品 处方或标准问题 龙胆泻肝丸事件 关木通中的马兜铃酸导致肾功能损伤造成肾衰、肾功能减退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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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风险评价 2003年,含鱼腥草类复方注射制剂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重点监测品种。200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暂停受理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各类注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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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药品 风险效益 案例:鱼腥草制剂 鱼腥草注射液 复方蒲公英注射液 鱼金注射液 炎毒清注射液 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 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
发现药品 风险效益 案例:鱼腥草制剂 鱼腥草注射液 复方蒲公英注射液 鱼金注射液 炎毒清注射液 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 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 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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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药品质量问题 “欣弗”事件 2006年7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部分患者使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即“欣弗”注射液)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黑龙江、广西、浙江、山东等省区也分别报告发现类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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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这一疑似群体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因生产厂家擅自改变灭菌温度,导致药品热源和内毒素超标所致。欣弗注射液共生产了310多万瓶,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分布于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上报的80余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价后,发出风险预警信号,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迅速采取封存、扣押等有效行政措施,杜绝这一严重药源性事件的蔓延和重演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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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药品 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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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药的重要窗口 案例:齐二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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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药品 安全性问题 发现药品中的安全隐患,提出修改说明书建议 可导致儿童严重肝损伤,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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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醇—臀肌挛缩 2004年湖北恩施州鹤峰县 某乡495人(2-29岁) 表现:跛行、八字腿、蛙行腿、 难翘“二郎腿”、下蹲受限、 皮肤凹陷
手术费每人3000元/人, 一个乡1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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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品不良反应典型危害事件 沙利度胺(反应停)事件: 药物治疗史上最悲惨的药源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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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规模较大的药害事件 ——上世纪80年代初的著名减肥药“芬氟拉明”药害事故,造成美国数十万例减肥者心脏瓣膜受严重损害,其中很多人后来不得不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忍受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上世纪90年代末上市的降血脂新药“拜斯亭”(西立伐他汀)药害事故,导致全美国有200多例病人(另一说有600多人)因服药后引起一种名为“横纹肌溶解“的严重副作用而意外死亡。 ——本世纪初开发上市的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炎症性疾病的“万络”(罗非昔布)产生严重的并发症。据美国医学杂志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美国迄今已有4万多病人因服用“万络”引起风湿性心脏病并发症而死亡。而此药在上市之初曾被人誉为是“超级阿司匹林”。 ——去年年初,美国有数千名病人因注射肝素钠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其中已有4人死亡,数百人住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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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工作 质量问题 假药问题 安全风险 修改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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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近十几个案例,我们想告诉大家: 1、药品产生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属性,不属于药品质量问题 2、对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进行主动报告,开展收集、分析、评价对我们安全使用药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药品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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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一、开展ADR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要求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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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ADR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部第81号令;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共计8章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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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一 法律法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造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卫生部第81号令;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共计8章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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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一 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第十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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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一 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十九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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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 第五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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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移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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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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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促进临床药学的发展 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利于药害事件的处理
推动医疗机构科研水平的提高 1、对于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如能正确诊断疾病、掌握所用药品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治疗方案,则可有效地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药品不良反应。对于药品新的不良反应,如临床医护人员仔细观察,也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这样就可以在以后的应用中加以避免,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2、医院临床药学逐渐开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监护模式,深入临床参与查房,开展治疗药物监测,提供药物咨询,向医生和病人提供药学信息或合理用药建议,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等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3、护理人员负责住院病人药品的领取、保管、调配和实施,身居临床第一线,直接给住院病人用药,因而有责任监护药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或罕见的严重反应,及时发现并予予以处理。另一方面,护理人员了解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可结合病人状况,从各方面协助医师合理用药,使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以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4、药品不良反应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延长了住院时间,同时也耗费了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不但会避免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还将降低病人的用药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5、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医疗机构的及时发现、迅速上报为事件的及时控制、处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6、 1、对于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如能正确诊断疾病、掌握所用药品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治疗方案,则可有效地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药品不良反应。对于药品新的不良反应,如临床医护人员仔细观察,也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这样就可以在以后的应用中加以避免,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2、医院临床药学逐渐开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监护模式,深入临床参与查房,开展治疗药物监测,提供药物咨询,向医生和病人提供药学信息或合理用药建议,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等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3、护理人员负责住院病人药品的领取、保管、调配和实施,身居临床第一线,直接给住院病人用药,因而有责任监护药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或罕见的严重反应,及时发现并予予以处理。另一方面,护理人员了解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可结合病人状况,从各方面协助医师合理用药,使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以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4、药品不良反应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延长了住院时间,同时也耗费了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不但会避免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还将降低病人的用药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5、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医疗机构的及时发现、迅速上报为事件的及时控制、处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6、发表论文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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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参与ADR监测的 重要意义 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为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新药的研制开发 及时发现重大药害事件,防止药害事件的蔓延和扩大,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1、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存在局限性:1)病例少(Too few):Ⅰ期临床试验20-30例,Ⅱ期 临床试验100例,Ⅲ期临床试验300例以上;2)研究时间短(Too short):一般只有几个月;3)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Too medium-aged):不能选择老人、儿童、孕妇或病情严重且有合并症的病人;4)用药条件控制较严(Too homogeneous):有特殊情况的排除;5)目的单纯(Too restricted):观察指标只限于试验所规定的内容,未列入试验内容的一般不予评价。因而,被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隐性”的携带着不良反应,一些意外的、未知的、发生率低的不良反应只有在上市后的大面积推广使用中才能显现。2、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药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注意选用比较安全的品种,避免配伍禁忌,从而提高了合理有效用药水平。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药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注意选用比较安全的品种,避免配伍禁忌,从而提高了合理有效用药水平。3、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有效性、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经济学研究。作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在对药品安全性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开展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对于药品的研制和开发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研制高效、低毒的药品是新药开发的必然趋势。5、这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上述作用和意义的基础上功能的外延,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可以发现任何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问题(如质量问题、假药问题、不合理用药问题等),是国家政府部门进行上市后药品安全信号发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通过分析、评价、研究等方法,及时发布信息或采取措施,避免同类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以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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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开展ADR方法和措施 经营企业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集中在发现、报告环节上。 经营企业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通过顾客退换货,营业人员要认真细致的询问顾客,什么原因退换此药,用该药品后是否身体有什么不适的症状?是否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是否与其他药物合用?帮助顾客分析确认,如确因药品不良反应退换该药,就主动拿出药品不良反应报表进行填写。 (2)注意搜集顾客用药反应情况。通过开展用药品咨询活动,在店内设有用药咨询台并设有专职的驻店药师(驻店药师由药师或执业药师以上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不仅企业的营业人员遇到用药问题可以咨询,顾客也可以直接询问驻店药师,通过咨询的渠道,也能了解到用药动态并及时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大多数的零售药店的驻店药师就是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映监测专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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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顾客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回访。顾客健康档案按照患者病种分类建立,定期组织回访,回访形式有顾客来店回访与电话回访。设立一部药品咨询电话,在日常用药咨询服务和回访中驻店药师和营业员了解患者用药情况。在此基础上与顾客近距离沟通了解,对因用药而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分析整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记录。 (4)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将本店首次经营的品种均列为新品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范围之内,监测期为一年,对于在店经营一年以内的新品种要重点监测,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立即上报。总之,医药经营企业要在专业人员少,临床用药经营缺乏的情况下,作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就应注重勤学习、勤宣传、勤解释、勤提醒。作到“四勤”立足实际,做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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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药品在给机体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都存在着风险,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增强,药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20世纪60年代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使全世界认识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认识到药害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沙利度胺从1956年进入市场至1962年撤药,各个国家畸形儿的发生率与同期反应停的销售量呈正相关,当时,欧洲、南美、日本等46个国家近12000人受害,死亡人数近一半。反应停所造成的胎儿畸形,成为20世纪最大的药物导致先天畸形的灾难性事件,至今仍有法律纠纷。 回顾近年这些从ADR监测系统中被及时发现的药害事件,可以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已经在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中,在及时发现和降低"药害"影响范围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且随着报表质量逐渐规范,报告的利用率逐年提高;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为药品监管提供了大量数据和依据,使药品监管不断走向科学和合理.——药物警戒信号的发现和利用,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药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功能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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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一)、相关概念
1、药品不良反应(ADR):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3、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4、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指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事件: ●引起死亡; ●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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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 ●尽早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信号 ●寻找药品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
●探究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 ●定量性地进行药品的利弊分析 ●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信息 ●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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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 1、意义 ●防止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蔓延和重演;
●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 ●促进新药的研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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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要性 ●对于已知的不良反应,临床医生能制定合理的药品治疗方案,可有效地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延长住院时间,同时也耗费了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不但会避免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还将降低病人的用药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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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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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一)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5年,139.8万份,比2014年增长5.3%。
1、全国报告总体情况 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2.8万余份,比2013年增长了0.8% 增长速度相对近几年而言明显下降。 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 新的和严重报告比例,尤其是严重报告比例是衡量总体报告质量和可利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41300余份,与2013年比增长了17% 新的和严重报告数量占同期报告数量的25.7%,与2013年比增加了3.6个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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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2、2015 年全自治区监测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全区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4254例,比2014年增长了15.98%。医疗器械报告9353例,比2014年增长了19.66%。 3、2015 年鄂尔多斯市监测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全市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74例,比上一年增加了390例,增幅达到26.28%。全部报告中,新的一般的报告379例,占20.22%;严重的报告93例,占4.96%。从报告来源构成看,报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及个人。其中,来自医疗机构的数量最多,达1845例,占98.45%;来自药品经营单位的有24例,占1.82%;来自个人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有5例。 2015年全市共收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95例,比上年增加了98例,增幅达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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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体结构不合理。新的、严重的报告占比低,可利用性差。新的、严重的报告对于发现信号更具价值,世卫组织认为成熟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严重报告比例应该在20%以上,可见我们的差距还很大。 二是我市报告来源分别不合理。 三是报告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时效性差,影响分析评价与风险预警。报告涉及的重要信息缺失,内容填写不规范、报告时效性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分析评价和预警信号的产生。 四是存在编造虚假报告的情况。在质量评估报告中,按不良反应过程描述筛选,我市存在一部分高重报告,主要问题表现为:同一报告单位、同一患者、同一药品,反复上报,同一报告单位每月或每季度报告数量相同等,还有不良反应过程描述一致,患者信息不同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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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填写要求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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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要求 及常见问题
1.报告类型选择有误,有过期报告存在 2.ADR名称填写错误或不规范 3.ADR过程描述过于简单,ADR发生的具体过程描述不够清楚、具体;三个时间不明确;干预措施过于笼统。 4.关联性评价不准确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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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类型选择有误 a.新的一般的当成一般的进行上报,或者一般的当成新的一般进行上报。 b.严重的当成一般的进行上报。如某患者因用药后出现血压降低达到70/50mmHg,呼吸困难,紫绀,四肢发冷,上报的ADR名称为血压下降,类型选择了“一般的”进行上报,实际为“严重的”类型,且ADR名称为过敏性休克。 c.存在过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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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不规范或错误举例 2.ADR名称填写不完整或者错误
例如有报表中ADR的名称填写的为皮疹,但ADR过程描述中除了皮疹,还有瘙痒的描述,即ADR名称实为皮疹、瘙痒。 名称不规范或错误举例 不规范名称 规范名称 药疹 皮疹 气短 呼吸急促 输液反应 具体的不良反应名称 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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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良反应过程描述过于简单 “3个时间3个项目和2个尽可能” 3个时间: 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 采取措施干预不良反应的时间;
不良反应终结的时间。 3个项目: 第一次药品不良反应出现时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 药品不良反应动态变化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后采取的干预措施结果。 2个尽可能: 不良反应/事件的表现填写时要尽可能明确、具体; 与可疑不良反应/事件有关的辅助检查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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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DR事件/过程描述过于简单 a)三个时间不明确。 b)没有写不良反应事件的结果。c)干预措施过于笼统,如“对症治疗”“报告医生”。d)过于简单,如“皮疹,停药”。e)严重病例没有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的记录。 例如:患者因上呼吸道感染,给予注射用头孢曲松,静脉滴注,后感到头晕,恶心,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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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患者因“原患疾病”至“我院”就诊,于几月几日几时几分给予“具体药物,如0. 9%氯化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0
举例:患者因“原患疾病”至“我院”就诊,于几月几日几时几分给予“具体药物,如0.9%氯化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0.2g 1次/日,静脉滴注”治疗,几时几分药物入量多少ml时患者出现“ADR,如皮疹、瘙痒、腹痛、恶心、呕吐等”,几时几分停药,或几时几分给予什么处理,处理后症状是否好转,大概多久后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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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过程描述 总结 套用格式: “何时出现何不良反应(两个尽可能),何时停药,采取何措施,何时不良反应治愈或好转。” 要求:
一句话: “三个时间三个项目两个尽可能。” 套用格式: “何时出现何不良反应(两个尽可能),何时停药,采取何措施,何时不良反应治愈或好转。” 要求: 相对完整,以时间为线索,重点为不良反应的症状、结果,目的是为关联性评价提供充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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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性评价不准确 用药与不良反应/事件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除了先因后果这个先决条件外,原因与结果的间隔时间也应符合已知的规律 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去激发)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再激发) 反应/事件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他治疗的影响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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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a.怀疑药品 报告人认为可能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b.批准文号
报告人认为可能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b.批准文号 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生产企业的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有一个批准文号。也就是说每个批准文号是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名称、规格对应的。 c.商品名称及通用名称(含剂型) 填写药品的商品名。如果没有或者不知道商品名,填写不详。填写完整的通用名,不可用简称,如“氨苄”等 d.病历号 患者的联系方式 报告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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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 1.过敏性休克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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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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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过敏性休克的判定标准。
1.血压下降为必须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 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 3.报告人认为是过敏性休克,而现有病例报告信息无明确证据反驳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如不良反应过程描述欠缺多,请报告人追踪原始病例,补充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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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过敏样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一)过敏样反应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病人现有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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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过敏样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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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过敏样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严重过敏样反应”判定标准
1.患者表现类似于过敏性休克,但药品不良反应过程描述里无或达不到休克血压指标的严重不良反应; 2.患者出现累计三个(含)以上系统、且必须含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损害的严重不良反应; 3.患者出现累及三个(含)以上系统损害的不良反应,且需要抢救或者住院治疗才可恢复的严重不良反应。 注:如不属于严重过敏样反应,不良反应名称按具体症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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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定义:药物性肝损害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肝病的病人,在使用某种药物后发生程度不同的肝脏损害,均称为药物性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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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一)肝损害的临床特点和诊断标准 1.临床特点
药物性肝损害表现与各种肝病的表现相同,可表现为肝细胞坏死、胆汁淤积、细胞内微脂滴沉积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药物性肝损害均有一定的潜伏期,一般为4-8周。主要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及黄疸,有些患者可同时出现皮疹、肾损害等其他脏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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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2.诊断标准 (1)定义 使用正常剂量药物过程中,出现:
A.连续2次检测ALT>40U/L(正常值上限),或/和TB>1*ULN(正常值上限) B.或单次检测ALT>2*ULN(正常值上限2倍)或TB>2*ULN(正常值上限2倍);符合上诉2项内容之一的即可定义为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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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2)严重程度分级(以转氨酶和总胆红素为主要指标,可以加上凝血酶原时间活动度、白蛋白等其他指标)
A.轻度肝损害:ALT异常伴1*ULN<TB≤5*ULN;病人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 B.重度肝损害:ALT≥10*ULN,伴5*ULN<TB≤10*ULN,病人出现明显肝损害症状和体征。 C.肝衰竭:①胆红素平均每天上升17umol/L或总数大于10倍正常值上限;②凝血酶原活动度<40%;③症状进行性加重,极度乏力、厌食、呕吐;④出现各种严重的并发症,包括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其中①②为必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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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肝损害严重不良反应的判定标准
1.一般病例:严重程度分级中的轻度肝损害; 2.严重病例:严重程度分级中的重度肝损害和肝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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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严重皮肤粘膜损害的判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判定为严重皮肤粘膜损害: 1.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 2.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 3.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Stevens-Johnson syndrome); 4.不良反应名称填写为重症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但不良反应过程描述中缺乏关键性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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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5.其他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诊断标准的皮肤粘膜损害:可引起死亡,或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或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或需住院、使住院时间延长的皮肤粘膜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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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1.大疱性包皮松解型药疹 临床特点:①起病急,皮疹多于1-4天发生,皮疹累及全身;②皮疹开始为弥漫性鲜红色或紫红色斑片状,迅速出现松弛性大疱,尼氏征阳性;③均伴发热,体温常在39-40℃,肝、肾、心、脑、胃肠等内脏器官常有不同程度受累;④病情重、预后较差,死亡率高。 诊断要点:符合①②③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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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2.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临床特点: ①有一定的潜伏期; ②病程长,一般超过1个月; ③常伴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及内脏损害; ④皮疹波及全身,表现为全身红斑、潮红、大片脱屑; ⑤病情重。 诊断要点:符合③④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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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患者,男,34岁,因“高尿酸血症”于3月1日起口服“别嘌醇片”,每次0.2g,每天3次。连续服用20天后,全身出现皮疹,类似麻疹,并开始发热,最高达40.7℃。患者外院一直以“病毒疹”治疗,后出现全身皮肤脱落,尤以面部严重,并伴红肿。遂到我院就诊,经检查发现患者谷丙转氨酶为285IU/L,肝功能异常,诊断为:剥脱性皮炎。停用“别嘌醇片”,予“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g静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0mg静注、“得宝松”7mg肌注、“维生素C注射液”1g静滴、“富马酸酮替芬片”2mg口服、“美卓乐片”8mg口服抗过敏,“易善复胶囊”口服护肝。连用7天后症状明显改善,连用14天后全身(特别面部)不再脱皮,红肿消褪,皮肤仅有少许发红,体温恢复正常。患者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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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皮肤粘膜损害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3.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临床特点: ①可有流感样前驱症状; ②躯干、四肢可见红斑、水疱、大疱、糜烂; ③常伴有高热和全身中毒症状(如乏力、白细胞升高、关节肌肉疼痛等),以及肝肾等内脏损害; ④眼、鼻、口腔及外生殖器等粘膜糜烂; ⑤部分患者可累及呼吸道、消化道、肾脏等内脏。 诊断要点:符合②③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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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细胞减少的判断评价标准 定义: 药物导致的血细胞减少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所致的不同程度的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临床可表现为贫血、出血或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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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细胞减少的判断评价标准 血细胞减少的诊断标准 应用药物后出现:
贫血:连续2次检测Hb值,男性<120g/L、女性<110g/L、孕妇<100g/L。 白细胞减少:连续2次检测WBC<4.0*10^9/L。 血小板减少:连续2次检测PLT<100*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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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细胞减少的判断评价标准 严重血细胞减少标准 1.贫血:连续2次检测Hb值<80g/L。
2.白细胞减少:连续2次检测WBC<2.0*10^9/L。 3.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连续2次检测<1.0*10^9/L。 4.血小板减少:连续2次检测PLT<50*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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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血细胞减少的常见药物 类别 药物 细胞毒性药 烷化剂、抗代谢药、蒽环类抗生素、长春属类生物碱、拓扑异构酶抑制剂等 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安乃近、吲哚美辛、布洛芬等 抗生素 氯霉素、磺胺类、免滴灵、青霉素及其他β-内酰胺类 抗结核药 异烟肼、对氨水杨酸、氨硫脲、利福平、乙胺丁醇等 抗疟药 氯喹、伯氯喹、乙胺嘧啶等 抗病毒药 干扰素、更昔洛韦等 抗甲状腺药 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甲流咪唑等 降血糖药 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等 抗惊厥/癫痫药 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 抗组胺药 苯海拉明、氯苯吡胺等 降压药 利血平、肼屈嗪、甲基多巴、卡托普利等 免疫调节药物 硫唑嘌呤、左旋咪唑、吗替麦考酚酯等 抗精神病药 氯丙嗪、三环类抗抑郁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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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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