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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廠商工作場所負責人 及現場工安監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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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協力廠商工作場所負責人 及現場工安監督人員"—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協力廠商工作場所負責人 及現場工安監督人員
-如何做好安衛管理

2 一、前言: W6自101年1月-101年12月稽查數共計 有3523人、次,但不合格達1664人、次, 不合格百分比47.2%,可見現場工安監督人 員自動檢查及工安意識的欠缺。 但自102年1月-102年06月稽查數共計 1580人、次,但不合格仍達587人、次, 佔了37.2%,看起來像進步?但實際用缺失 項目去了解,發現好的工安監督人員有進步, 差一些或無經驗的就有待加強教育訓練了。

3 缺失項目: 1、工地管理:23.0% 2、自動檢查:17.2% 3、安全防護:12.9% 5、人員行為:10.2% 6、吊掛作業:6.8%
4、施工架 :12.5% 5、人員行為:10.2% 6、吊掛作業:6.8% 7、電氣作業:5.7% 8、其他:道路作業、車具作業、 氧乙炔氣等在5%以下。

4 因此,上級長官認為公司花費這麼多錢, 為何第一層協力廠商現場工安監督仍然不儘理 想?故本單位統計各項工安缺失管理績效,來 提供各位工安監督人員參考與加強督導,其目的是達到防止職災的發生。

5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5條:係指於工作場所中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勞工從事工作之人。
二、何謂工作場所負責人: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5條:係指於工作場所中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勞工從事工作之人。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3項雇主是指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6 【3】遵守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工作程序及方法。 【4】保持良好的安全衛生習慣及安全的工作態度。
三、工作場所負責人的義務: 【1】遵守安全衛生規則。 【2】各項不安全及不衛生之狀況的改善。 【3】遵守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工作程序及方法。 【4】保持良好的安全衛生習慣及安全的工作態度。 【5】維持工作場所整潔及各種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 【6】協助新進員工了解安全的工作方法及環境。 【7】確實依規定配戴安全衛生防護器具。 【8】觀察員工個人安全行為及明確列入考核落實工安 管理。

7 四、災害損失與法律關係: 1.災害損失可分為有形及無形損失二種 (2)無形損失: 2.法律關係: (1)有形損失:
---如人員傷亡,財務賠償及機械設備損壞..等。 (2)無形損失: --造成公司名譽損失,員工士氣低落,信心不足..等。 2.法律關係: (1)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的安全 衛生設備,而觸犯第40條~第41條等有期徒刑或罰金。 (2)有可能觸犯形法第276條第2項之業務過失致死而被處5年 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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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五、災害發生的模型: 安全衛生 管理不良 基本原因 間接原因 直接原因 結果 危害因子 人為因素,物料,環境,製程及其他
不安全的環境及設備 安全衛生 管理不良 非計劃性的釋出能量或物質 事故或職業災害 不安全的動作及行為 基本原因 間接原因 直接原因 結果 危害因子 安 全 人為因素,物料,環境,製程及其他 健 康 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人體工學,壓力

11 就是一種防範措施,即危害發生時,有適當的設
六、災害的預防 1.消除危害: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機械設備,作業程序,環境 管理等設計成本質安全。 2.限制危害程度: 就是一種防範措施,即危害發生時,有適當的設 備及措施使災害降至最低最小的範圍。如自動檢查、 人員訓練、設備維護、作業環境之整理整頓及安全防 護器材之應用 搭設等。

12 七、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 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實施安全衛生 管理;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13 八、安衛管理不良造成災害原因: 1.在心態上: 老闆沒有明確指示 增加施工費用成本 影響工程進度 資歷較淺無法管 其他 怕得罪人
造成老闆的困擾 怕增加麻煩 僥倖的心理 不能管 不想管 法律條文不懂 工安實務經驗不足 對安全規定心存應付了事 理念偏差充當通風報信者 重視進度、品質、成本、輕視工安 員工為老闆親朋好友 老闆沒有授權 怕被老闆辭退 怕遭受反制及恐嚇 信心不足 不會管 不敢管

14 2.在管理上: 【1】承攬工程時沒有明確的危害鑑別,造成施工時應有的安全措施不足。 【2】工安考量協調能力及經驗不足,無法滿足施工時的安 全防護。 【3】違反施工程序,造成一再破壞安全防護措施。 【4】安全衛生計劃規劃不良。 【5】安全衛生計劃沒有落實執行。 【6】沒有明確的災害防止計劃及安全工作守則。 【7】環境的變化及干擾,管理者沒有緊急的應變能力。 【8】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沒有實施及落實執行。

15 3.在工作上: 【1】職責屬工作場所負責人管轄?作業上造成困擾。 【2】做何工作!?、、、、 視而不見 處理他物

16 心不在焉 當助手及監視是否有工安稽查 協助拿工具或其他 回工地拿松香水

17 這種工安監督人員有用嗎? 多認真工作,老板應嘉獎
一兼三顧,工安、滅火、交通指揮 跑腿買東西兼散步

18 【3】現場常見之工安缺點: (1)工安人員不盡責 -施工人員有違規不糾正。 -看到不符合規定之機具也不說。 -身兼監火員、工安人員、交通引導員及清潔人員。 -工地負責人指派領料、跑腿兼雜事等工作。 (2)自動檢查不確實 -車輛、機具、氧乙炔氣未依規定逐項確認。 -施工架檢查未落實。 -每日施工記錄內容與現場工作不符合。 -工作許可證及相關文件未置放現場待查(有的工安人 員不知或填寫不全)。 -檢查人員經常更換(不在同一工作,也不是負責人, 也有假冒簽名)。

19 (3)工安宣導、巡查及教育訓練不落實 -每日零災害宣導時,經常有人不參加或不舉行零災害 (在工地現場、廠外或人數少)。 -查詢施工人員違規事項告知時,經常回答公司未告知 或不知。 -工作場所除工安監督人員外,依規定協力廠商工安管 理員應不定期現場巡視(沒有)。 -吊掛作業人員常使用不合格人員作業。 -施工區未警示。 -施工場地紊亂,無休息指定場所,汽、機車亂停。

20 4.安管不良的罰則 -協力廠商及其僱用之勞工於本公司內工作,違反勞工 安全衛生法規或本公司安全衛生規定,依「協力廠商 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第五章罰則(第46條至56條)規 定,處罰協力廠商或對違規者處以禁止上工、暫時或 永久禁止入廠或停工、並永久停止該廠商承攬等處分。 -對工地負責人及工安監督人員也會有明確的違規記錄, 且中鋼公司對協力廠商每季考核也會列入評估,對公 公司名譽及個人是無形損失。

21 九、安全的作業管理: 1、每日作業前、作業中,應確實掌握下列事項: (每一位工安及作業人員都知道今天要做什麼工作?) 【1】工作地點在哪裡? 【2】工作內容及項目? 【3】工作環境有什麼危害? 【4】有哪些人在一起工作 或 鄰近區域有哪些人 在做什麼工作?

22 2、每一位工安及作業人員都了解今天要做的工作之 【1】安全工作程序內容。 【2】相關作業規定。 【3】工作許可的管制程序。
【4】工地管制措施。 【5】需要哪些安全防護設施 及個人安全防護具。 安全帽 安全眼鏡 面罩 棉紗口罩 棉紗手套 耳塞 工作服 安全皮鞋

23 3、每一位相關人員都確實備妥合適的所需機械設備、動力工具、施工設施及原物料,並正確使用。

24 4、關懷工作人員的精神狀態、體能健康看起來都 正常、沒有怪怪的現象。 -怪怪的現象: 【1】有酒精味道 【2】疲倦愛睏、猛打哈欠
【3】精神恍惚、神情木然 【4】身體虛弱、行動不便 【5】狂傲喧嘩、喃喃自語 精神良好 安全帽 額帶繫緊 服裝整齊 安全皮鞋

25 5.安全的作業管制: 【1】勞工從事該項工作應了解SJP施工架程序 並具有緊急應變 能力。
【2】依工作需要,應規範符合勞工的行為及遵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規章。 【3】施工現場之機械設備,作業環境應有安全的自動檢查及防護計劃。 【4】對於高架、動火、管線吊裝拆封、侷限空間、缺氧、中毒、特殊化學、高低溫及噪音等作業應有一定的安全作業程序及規定。 【5】對於再交付承攬的監督管理,危害預防也應有具體的安全作法及程序管控。

26 【6】工作場所之勞工安全衛生計劃、職災防止計劃、自主管理計
劃等應有一定的執行方案及獎懲、並且要落實執行及記錄過 程。 【7】施工前安全宣導,施工中的安全督導及施工後的工安檢討是 每位工地負責人現場每日的工作重點,也是職責義務。 【8】依勞安法第5條設置應符合標準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9】加強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增加安全衛生之督導人員,並告知 施工人員危害因素(勞安法第17條)及協議組織(勞安法第 18條)的必要措施。

27 最後 -以中鋼安全衛生第三大信條 『預防職業災害』是管理者的責任 與大家共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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