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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______指導 旅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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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9 旅遊體驗階段 與旅遊風險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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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1. 瞭解旅遊體驗的完整階段 2. 認識旅遊風險 3. 瞭解旅遊風險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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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vel experience phase ﹚
第一節 旅遊體驗階段 ﹙ travel experience phase ﹚ Clawson and Knetsch( 1966)指出以往所有的戶外遊憩著作都認為「實際在目的地的戶外遊憩活動就是完整的遊憩體驗」的主張是不周全的,實際上至少包括五個階段:(1)預期階段(anticipation),包含計畫初期(表示此階段可以再被細分),這個階段尚未付諸實際購買行動,可以追溯至數周或數個月之前,如果這些預期的旅遊及計畫引導消費者做出肯定的決策,就會執行購買行動;(2)前往目的地階段(travel to),為了到目的地從事活動,旅行是必要的,前往目的地的路線(route)也會影響滿意度,有許多個人或團體享受著前往目的地途中旅行的樂趣,也有許多人認為前往目的地途中的旅行是一項必要的麻煩事;(3)目的地體驗階段(onsite),通常最主要的活動體驗在本階段,但是往往這個階段的時間花費,佔完整體驗時間不到一半,所以在假期期間通常會增加幾個旅遊點(目的地),在旅遊點與點之間也會有途中旅行;(4)回程返家階段(travel back),縱然路途是一樣的,但是通常前往目的地與自目的地回家的體驗是不同的,因為前往目的地是充滿期待的,而回家途中是比較疲憊的,而且回家途中帶著目的地旅遊的回憶及面臨工作的期待,與前往目的地旅遊時的想法是必然不同的;(5)回憶階段(recollection),實際的旅遊體驗結束之後,旅客常會回憶並將體驗分享給親友或更多的人,有時回憶階段的興致會高過其它階段,而且回憶階段時的感受與事件發生時的感受會有差異,例如:旅遊體驗時所遇到的災難或風險事件,會增加回憶或分享旅遊體驗時的樂趣,回憶許多體驗會形成知識轉化為旅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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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務上的旅遊體驗階段,還可以將期望之觀光計畫階段,再根據實務運作及旅遊契約細分為:旅客決策購買前(蒐集資料與旅行社接洽詢問階段)、旅客決策購買後(繳交證件或資料、訂金與簽訂旅遊契約)到繳交全額之間(行前說明會)、繳交全額費用之後到出發之間等三大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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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旅遊體驗階段可被分為七個階段:第一階段─計畫旅遊階段(購買決策前的計畫旅遊階段)、第二階段─決定購買旅遊產品階段(購買決策後至付清全額費用前的決定購買旅遊產品階段)、第三階段─準備出發階段(付清全額費用後到出發前的準備出發階段)、第四階段─出發前往目的地階段(可分為直飛與轉機二種)、第五階段─目的地體驗階段、第六階段─回程返家階段及第七階段─回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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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旅遊風險﹙ tourist risk ﹚
Tsaur, Tzeng, and Wang (1997)將旅遊風險(tourist risk)定義為「在團體套裝旅遊過程期間旅客認知到的風險」,並將旅遊風險分為7 個面向及16 個準則: ‧交通:交通安全性、通訊設施方便性及駕駛 安全性。 ‧法律與秩序:政治穩定性、犯罪攻擊的可能 性及當地居民對觀光客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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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得到傳染性疾病的可能性、及飲食服 務的衛生條件。
‧住宿:飯店消防控制系統及飯店保全系統。 ‧天氣:天氣變化差異及自然可能發生的事。 ‧景點:娛樂設施的安全性及管理工作人員的 素質。 ‧醫療支援:意外事故時可協助的程度及醫療 服務系統的完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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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önmez and Graefe( 1998)在旅遊行為的研究中,將旅遊風險概念分為兩大面向:
(1)風險知覺面向: ‧設備/ 功能性風險(equipment/functional risk) ‧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 ‧健康風險(health risk) ‧生理風險(physical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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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動盪風險(political instability risk)
‧心理風險(psychological risk) ‧滿意風險(satisfaction risk) ‧社會風險(social risk) ‧恐怖主義風險(terrorism risk) ‧時間風險(time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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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知覺面向: ‧機場相關安全(checking in/out or transferring at airports) ‧飛航安全(during air travel) ‧ 郵輪旅遊安全(during cruise travel) ‧國外住宿安全(staying at hotels/motels in foreign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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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觀光安全(sightseeing in foreign countries)
‧國外觀光景點安全(at tourist attractions in foreign countries) ‧參訪國外娛樂場所安全(visiting entertainment establishments in foreign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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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國外大城市安全(visiting large cities in foreign countries)
‧參訪國外鄉村安全(visiting rural areas in foreign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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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tichainuwat and Chakraborty(2009)將認知的旅行風險的構面分為6 個面向與20 個項目:
‧恐怖主義:巴里島爆炸事件、伊拉克戰爭與 911 事件及泰國南部的政治騷亂。 ‧旅行費用的增加:飯店房價的增加、套裝遊 程 的費用增加及機票費用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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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追尋新奇事物:缺乏新的旅行經驗、缺 乏 新的景點及旅行到同一地點的無聊感。
‧疾病:SARS、禽流感及炭疽病。 ‧觀光景點的惡化:旅遊景點的污染與壅塞、 當 地居民對遊客的敵意、購物欺騙及對於先 前旅 遊的不滿。 ‧旅行不便:語言障礙、過長的旅行時間及塞 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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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el, Fuchs, and Uriely( 2007)針對以色列學生背包客研究將認知的旅遊風險分類如下:
‧目的地相關物質的:食物安全、食物口味、 欺 騙、設備可接受性、犯罪、傳染疾病。 ‧社會心理的:自我印象、家庭思考方式、未 來 負面印象、朋友思考方式、未來成功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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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的傷害:車禍、自然災害、受傷、恐怖 主 義。
‧期望:未達到期望、不滿意、選錯目的地、 浪 費時間。 ‧社會政治困難:政治動亂、不友善的當地人 、 罷工。 ‧財務:未預期的額外花費、財務狀況的衝擊 、 比其他目的地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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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商業化、擁擠。 ‧個人行為:藥物副作用、對當地人負面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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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Jao, Chan, and Chung (2010)在團體套裝旅遊領隊內在風險的研究中,以領隊為研究對象與以往聚焦在旅客認知上不同,並將團體套裝旅遊認知風險12 個因素,根據來源分為3 個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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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生的風險: * 額外自費遊程與購物:購物店的價格太高 、導遊強迫參加自費行程、購物店賣假貨 與瑕 疵品、強迫購物、旅客抱怨自費行 程不值得、自費行程安排不好。 * 司機問題:司機態度差、司機不夠專業、 司機體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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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賄與被海關人員阻礙:在目的地機場入 境時海關要求行賄、在目的地機場出境時 海關要求行賄、通關困難。
* 劫機與墜機:劫機、墜機。 * 行李遺失與損壞:行李破損、行李遺失。 * 證件與財物被偷:證件被偷、財物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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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客引起的風險: * 性騷擾與旅客指責:實際行程與當初購買 的預期不同、領隊因錯誤被旅客控告、被 旅客性騷擾。 * 旅客相關於損壞與飯店花費的賠償問題: 飯店房內設備破壞的賠償問題、在房間遺 失物 品的賠償問題、付費項目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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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的課稅與限制物品:回國後在機場抵 達時應課稅物品超重、回國時在目的地機 場出境時應課稅物品超重、團體旅客攜帶 限制物品。
*旅客簽證與護照過期:護照過期、簽證過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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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自己引起的風險: *領隊的操作疏忽:景點暫時關閉、行程延 誤導致錯過參觀景點、臨時更改行程導致 錯過參觀景點、餐廳暫時關閉、特殊餐食 沒訂妥。 *更改行程及小費問題:沒付小費、旅客對 小費討價還價、在說明會時團體旅客沒有 獲得完整全面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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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欽、蕭至惠、陳瑞倫(2013)將旅遊風險分為七種屬性:
‧外生風險:犯罪傷害、資產犯罪、天氣等。 ‧旅客引起的風險:一般的恐懼、健康與安康 、 金錢的考量、為他人著想、關於他人等。 ‧領隊引起的風險 ‧旅行社服務引起的風險:住宿、購物等。 ‧交通引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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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照問題引起的風險 ‧目的地本身引起的風險:法律與秩序、衛生 、 觀光景點與醫療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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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計畫旅遊階段)之重要風險事件順序為:政變暴動、旅行社承辦人員問題、天災。
第二階段(決定購買旅遊產品階段)為:無法出團、旅行社倒閉、天災、政變暴動。 第三階段(準備出發階段)為:旅行社倒閉、無法出團、天災、政變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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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出發前往目的地階段)為:班機延誤、行李遺失、班機取消、證照遺失、無法轉機。
第五階段(目的地體驗階段)為:個人健康狀況、住宿品質不好、交通安全事件、扒竊、惡劣天氣、證照遺失、導遊服務很差、搶劫、住宿旅館與行程內容不符、同團團員問題、遺失財物、購物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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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階段(回程返家階段)為:班機延誤、行李遺失、證照遺失。
第七階段(回憶階段)為:個人健康狀況、行李遺失、購物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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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5 各階段重要風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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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5 各階段重要風險事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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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容忍度(zone of tolerance)
容忍度(zone of tolerance)被定義為「顧客認定且願意去接受的變異範圍」(Zeithaml and Bitner, 2003),界於消費者渴望的服務(desired service)與最低容忍的服務(adequate service)的區間範圍就是容忍度(Kettinger and Lee,2005; Zeithaml, Berry, and Parasuraman, 1993),如圖9-3 所示(渴望的服務即想要的服務;最低容忍之服務即可接受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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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旅遊風險研究(陳瑞倫,2013)指出,在不同旅遊體驗階段,比較能容忍與比較無法容忍的風險確實有所不同,比較無法容忍的風險為:「人為禍害」、「證照問題」、「領隊」、「行李」;而比較能被消費者所容忍的風險為:「個人因素」、「天然災害」、「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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