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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女生性別平等 正確的兩性關係及互動禮節 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系 鄭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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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的角色定位 家事是誰的事? 男主外,女主內 興趣無關性別? 女生適合讀文科、商科 同工不同酬? 女性薪資低於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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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公平及性別平等 人們原本相信只要賦予兩性同等的機會,就可以達到平等的結果,但後來卻發現同等對待其實不能帶來平等的結果。
「性別平等」的觀念則強調基於不同的需求與差異,透過不同的對待方式來達到近似平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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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別事件處理之相關法令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86.01.22公布,94.2.5修正
性別工作平等法- 公布, 修正 性別平等教育法- 公布 性騷擾防治法-94.2.5公布, 修正 第2條:熟知性騷擾之定義,維護自己權益,亦伸張正義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公布 第8條:學生之不當追求,亦為性騷擾行為 完整的法規體系,請參考附件 憲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何謂平等?存有不同的看法和爭議 例如:1960之前的美國,支持「隔離但平等」的看法,不過,顯然忽略了馬丁路德金恩博士所代表的黑人心聲。 很多弱勢者被形式平等所限制。國內亦然。 憲增十:實質平等、反性別歧視、強調婦女人身安全保障。 對於性侵害的處罰,既有的刑法和民法體系都已經存在存在。 但是顯然不夠完備。 要防制性侵害,除了刑罰的處罰和民事的賠償,可以多少遏制性侵害的行為之外,事前的防範和教育,也是相當重要的,這就需要行政法的相關規範來補強了。 除了民刑法外,相關法令的主要作用: 一、融合實體/程序、民事/刑事/行政之特別規定。 二、針對人、事、場域提出特別的性別規範 如: 針對兒童與少年: 針對性侵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針對性騷擾:性艘擾防治法 針對場域: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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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相關法制 性別工作平等法 規範受僱者、求職者、雇主間的行為 禁止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 促進工作平等 性別平等教育法
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生V.S.學生 性騷擾和性侵害的行政懲處、通報、告發 性騷擾防治法: 任何人對他人性騷擾之罰鍰(1萬~10萬)。 賦予機關、部隊、學校、機構,防制性騷擾責任。 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12條(被害人身分保密)、第24條(違反第12條之罰鍰)及第25條(親吻、擁抱、摸臀、襲胸之徒刑、拘役、罰金。)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設置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追蹤輔導治療、教育訓練宣導 通報義務 審判程序:陪同、隔離詰問或訊問、法庭外証言、詰問之限制、審判不公開 性騷擾防治法第12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經有行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性騷擾防治法第24條: 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沒入第十二條之物品或採行其他必要之處置。 其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性別歧視之規定: 以下情形皆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1.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 2.教育、訓練 3.福利 4.薪資給付 5.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 6.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性別工作平等法促進工作平等的相關規定: 生理假、產假 、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子女滿三歲前)(施行日期行政院另定) 、工作時間調整、工時減少、哺乳時間、家庭照顧假 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性侵害防治法: 第15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被害人為兒童或少年時,除顯無必要者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派社工人員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第16條: 對被害人之訊問或詰問,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利用聲音、影像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將被害人與被告或法官隔離。 審判長因當事人或辯護人詰問被害人不當而禁止其詰問者,得以訊問代之。 性侵害犯罪之被告或其辯護人不得詰問或提出有關被害人與被告以外之人之性經驗證據。但法官、軍事審判官認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9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人之檔案資料;其內容,應包含指紋、去氧核醣核酸紀錄。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加害人…經評估認有施以治療輔導之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3條:應定期向警察機關辦理身分、就學、工作、車籍及其異動等資料之登記及報到。其登記、報到之期間為七年。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違反評估、登記、報到、治療、輔導教育,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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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常見與性別平等有關的言行 以老師或學生的: 性徵、性傾向、身材、容貌、穿著打 扮、儀態言行特徵或名字等。
作為開玩笑、評論、嘰諷、嘲弄、揶揄 的對象與題材。 使老師或學生感到: 尷尬、難為情、被羞辱、被貶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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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波霸」、「飛機場」… 「娘娘腔」、「男人婆」… 「斷背山的兄弟或姐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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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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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看? 不管場合與在場對象,更不顧在場之人的自由意願,逕自大聲喧講黃色笑話,讓某些人瘋狂爆笑,自認是幽默的表現?
公開暴露性器官、男女性徵:例如:溜鳥俠、股溝男女、丁褲妹。 不受歡迎的追求,來表達愛意,緊追不捨… 用電子郵件或其他方法,故意寄送、張貼、展示、播放,使人難為情之猥褻圖片、漫畫、影像、音樂、文章… 熱戀中的男女同學,在校園公然親密的擁抱、接吻、撫摸身體等動作,無視別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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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自主 稱職的身體管理者 別人侵犯我的時候大聲說「不要」 我不會讓別人輕易(或無正當的理由)觸摸我的隱私處
我不會隨意碰觸他人的身體或隱私處 我不會盯著人家的身體(胸部或隱私處)一直看,讓人家感到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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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 10大陷阱報你知 單刀直入:加害人以主動透露連絡方式以解除網友心防。
故作姿態:以欲擒故縱姿態使對方誤認其與一般人不同,或較為特別,而有興趣與其交往。 風雅名士:男方以才子自居,搏得女方的青睞。 出遊徵伴:網友拋出集體出遊的啟事,徵求同行,但實際情況並不單純。 分享心情:加害者安慰被害人,共同分心情故事,取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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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出善意:主動教對方學習某種技能,或是贈送禮物,搏取好感。
死纏爛打:鎖定某一對象,窮追不捨,處處干擾對方。 尋尋覓覓:男方搜尋女網友,符合條件就會深談,不合者即走人。 情慾探索:藉由略帶性暗示字眼,或從互動過程試試探對方是否為性開放之人。 色慾薰心:以援交條件直接利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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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關係溝通的基本原則 愛、學習與成長 愛的真諦:相知相惜、相互扶持 愛的要件:真我接納、同理心 愛的方式:包容
尊重兩性平等的態度下,建立良性的兩性互動關係 友誼不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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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關係和諧 人生自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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