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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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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颜真卿

2 颜真卿( )字清臣,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唐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中国唐代书法家。 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中进士,登甲科,曾4次被任命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因受到当时的权臣杨国忠排斥,被贬黜到平原(今属山东)任太守。人称颜平原。肃宗时至凤翔授宪部尚书,迁御史大夫。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颜鲁公”。建中四年(783)遭宰相卢杞陷害,被遣往叛将李希烈部晓谕,后为李缢杀。

3 艺术生平 颜真卿为琅琊氏后裔,家学渊博,六世祖颜之推是北齐著名学者,著有《颜氏家训》。颜真卿少时家贫缺纸笔,用笔醮黄土水在墙上练字。初学褚遂良,后师从张旭得笔法,又汲取初唐四家特点,兼收篆隶和北魏笔意,完成了雄健、宽博的颜体楷书的创作,树立了唐代的楷书典范。   他的楷书一反初唐书风,行以篆籀之笔,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这种风格也体现了大唐帝国繁盛的风度,并与他高尚的人格契合,是书法美与人格美完美结合的典例。他的书体被称为“颜体”,与柳公权并称“颜柳”,有“颜筋柳骨”之誉。   欧阳修曾说:“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有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朱长文赞其书:“点如坠石,画如夏云,钩如屈金,戈如发弩,纵横有象,低昂有志,自羲、献以来,未有如公者也。”颜体书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唐以后很多名家,都从颜真卿变法成功中汲取经验。尤其是行草,唐以后一些名家在学习二王的基础之上再学习颜真卿而建树起自己的风格。苏轼曾云:“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画至于吴道子,书至于颜鲁公,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尽矣。”(《东坡题跋》)   著有《吴兴集》、《卢州集》、《临川集》。颜真卿一生书写碑石极多,流传至今的有:《多宝塔碑》,结构端庄整密,秀媚多姿;《东方朔画赞碑》,风格清远雄浑;《谒金天王神祠题记》,比较端庄遒劲;《臧怀恪碑》,雄伟健劲;《郭家庙碑》雍容朗畅;《麻姑仙坛记》,浑厚庄严,结构精悍,而饶有韵味;《大唐中兴颂》,是摩崖刻石,为颜真卿最大的楷书,书法方正平稳,不露筋骨,《宋暻碑》,又名《宋广平碑》,书法开阔雄浑;《八关斋报德记》,气象森严;《元结碑》,雄健深厚;《干禄字书》,持重舒和;《李玄静碑》,书法遒劲,但笔画细瘦和其他碑刻不大一样。   《颜氏家庙碑》,书法筋力丰厚,也是他晚年的得意作品。传世墨迹有《争座位贴》《祭侄文稿》、《刘中使帖》、《自书告身帖》等。

4 政治生涯 开元( )年间中举进士,登甲科,曾4次被任命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因受到当时的权臣杨国忠排斥,被贬黜到平原(今属山东)任太守。人称颜平原。肃宗时至凤翔授宪部尚书,迁御史大夫。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颜鲁公"。   天宝十四年(755年),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发动叛乱,他联络从兄颜杲卿起兵抵抗,附近十七郡相应,被推为盟主,合兵二十万,使安禄山不敢急攻潼关。德宗兴元元年(784年),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叛乱,奸相卢杞趁机借李希烈之手杀害他,派其前往劝谕,被李希烈缢死。闻听颜真卿遇害,三军将士纷纷痛哭失声。   半年后,叛将李希烈被自己手下人所杀,叛乱平定。颜真卿的灵柩才得以护送回京,厚葬于京兆万年颜氏祖茔。德宗皇帝痛诏废朝八日,举国悼念。德宗亲颁诏文,追念颜真卿的一生是“才优匡国,忠至灭身,器质天资,公忠杰出,出入四朝,坚贞一志,拘胁累岁,死而不挠,稽其盛节,实谓犹生”。他秉性正直,笃实纯厚,有正义感,从不阿于权贵,屈意媚上,以义烈名于时。

5 《东方朔画像赞》

6 《郭虚已墓志》

7 《多宝塔碑》

8 《麻姑仙坛记》

9 《勤 礼 碑》

10 《大唐中兴颂》

11 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祭侄文稿》

12 《祭侄文稿》局部

13 楷书 永字八法其实就是「永」这个字的八个笔画,代表中国书法中笔画的大体,分别是「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划,以诸宗元所着中国书学浅说一书中解说较为明了。   (1)点为侧(如鸟之翻然侧下); (2)横为勒(如勒马之用缰);   (3)竖为弩(用力也);   (4)钩为趯 (跳貌,与跃同);   (5)提为策(如策马之用鞭);   (6)撇为掠(如用篦之掠发);   (7)短撇为啄(如鸟之啄物);   (8)捺为磔(磔音窄,裂牲为磔,笔锋开张也)。

14 楷书 欧阳询·三十六法 排叠:字欲其排叠疏密停匀,不可或阔或狭,如“壽”、“藁”、“畫”、“竇”、“筆”、“麗”、“羸”、“爨”之字,“系”旁、“言”旁之类,《八诀》所谓“分间布白”,又曰“调匀点画”是也。高宗《唱法》所谓“堆垛”亦是也。 避就:避密就疏,避险就易,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又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当相同;“府”字一笔向下,一笔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则上必作点,亦避重叠而就简径也。

15 顶戴: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轻者,顶戴,欲其得势,如“曡”、“壘”、“藥”、“鸞”、“驚”、“鹭”、“鬐”、“聲”、“醫”之类,《八诀》所谓斜正如人上称下载,又谓不可头轻尾重是也。
穿插:字画交错者,欲其疏密,长短、大小匀停,如“中”、“弗”、“井”、“曲”、“册”、“兼”、“禹”、“禹”、“爽”、“爾”、“襄”、“甬”、“耳”、“婁”、“由”、“垂”、“車”、“無”、“密”之类,《八诀》所谓四面停匀,八边具备是也。

16 向背: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体势,不可差错。相向如“非”、“卯”、“好”、“知”、“和”之类是也。相背如“北”、“兆”、“肥”、“根”之类是也。
偏侧: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侧、欹斜,亦当随其字势结体。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类;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厷"之类;正如偏者,如“亥"、“女"、“丈"、“父"、“互"、“不"之类。字法所谓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八诀》又谓勿令偏侧,亦是也。

17 挑¤:字之形势,有须挑¤者,如“戈”、“弋”、“武”、“九”、“气”之类;又如“献”、“励”、“散”、“断”之字,左边既多,须得右边¤之,如“省”、“炙”之类,上偏者须得下¤之,使相称为善。
相让: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如“马"旁、“糹"旁、“鸟"旁诸字,须左边平直,然后右边可作字,否则妨碍不便。如“羉[上无四]"字,以中央“言"字上画短,让两“糹"出;如“辦"字,其中近下,让两“辛”出;如“鸥”、“鶠”、“驰"字,两旁俱上狭下阔,亦当相让;如“呜"、“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防碍,然后为佳,此类严也。

18 补空:如“我”、“哉”字,作点须对左边实处,不可与“成”、“戟”、诸“戈‘,字同。如“袭”、“辟’,、“餐‘,、“赣’,之类,欲其四满方正也,如《醴泉铭》“建”字是也。
覆盖:如“宝”、“容”之类,点须正,画须圆明,不宜相著,上长下短。 贴零:如“令"、“今"、“冬"、“寒"之类是也。 粘合:字之本相离开者,即欲粘合,使相著顾揖乃佳,如诸偏旁字“卧”、“鉴”、“非”、“门”之类是也。   

19 捷速:如“凤”、“风”之类,两边速宜圆¤,用笔时左边势宜疾,背笔时意中如电是也。
满不要虚:如“园”、“圃”、“图”、“国”、“回”、“包”、“南”、“隔”、“目”、“四”、“勾”之类是也。 意连:字有形断而意连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类是也。

20 覆冒: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雲”头、“穴”、“宀”、“榮字头”头,“奢”、“金”、“食”、“夅”、“巷”、“泰”之类是也。
垂曳:垂如“都”、“鄉”、“卿”、“卯”、“夅"之类,曳如“水"、“支”、“欠"、“皮"、“更”、“辶”、“走"、“民”、“也"之类是也。

21 借换:如《醴泉铭》“祕”字就“示”字右点,作“必"字左点,此借换也。《黄庭经》“¤”字,“¤”字,亦借换也。又如“靈,,字,法帖中或作“¤”、或作“小",亦借换也。又如“蘇”之为“蘓”、“秋”之为“秌",“鹅”之为“¤[上我下鸟]”,为“¤[左鸟右我]”之类,为其字难结体,故互换如此,亦借换也,所谓东映西带是也。

22 增减:字有难结体者,或因笔画少而增添,如“新”之为“¤”、“建”之为“¤”,是也。或因笔画多而减省,如“曹”之为“¤”、“美”之为“¤”。但欲体势茂美,不论古字当如何书也。
应副:字之点画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带,故必得应副相称而后可。如“龍”、“詩"、“讐”、“轉”之类,必一画对一画,相应亦相副也。

23 撑拄:字之独立者,必得撑拄,然后劲可观。如“可”、“下”、“永”、“亨”、“亭”、“宁”、“丁”、“手”、“司”、“卉‘,、“草”、“矛”、“巾”、“千”、“予”、“于”、“弓”之类是也。
朝揖:凡字之有偏旁者,皆欲相顾,两文成字者为多,如“邹”、“谢”、“锄”、“储”之类,与三体成字者,若“讐”、“斑”之类,尤欲相朝揖,《八诀》所谓迎相顾揖是也。

24 救应:凡作字,一笔才落,便当思第二、三笔如何救应,如何结裹,《书法》所谓意在笔先,文向思后是也。
附离:字之形体,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离,如“形”、“影”、“飛”、“起”、“超”、“饮”、“勉”,凡有“文”、“欠”、“支”旁者之类,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 回抱: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之类,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类是也。

25 包裹:谓如“园”、“圃”打圈之类四围包裹者也;“向”、“尚”,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匮”、“匡”,左包右;“旬”、“匈”,右包左之类是也。 却好:谓其包裹斗凑不致失势,结束停当,皆得其宜也。 小成大:字以大成小者,如“门",“辶”下大者是也。以小成大,则字之成形及其小字,故谓之小成大,如“孤"字只在末后一“\[捺]",“宁”字只在末后一“]",“欠”字一拔,“戈"字一点之类是也。

26 小大成形:谓小字大字各字有形势也。东坡先生曰: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若能大字结密,小字宽绰,则尽善尽美矣。
小大 大小:《书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宽猛得宜。譬如“日"字之小,难与“国"字同大,如“一"字“二"字之疏,亦欲字画与密者相间,必当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带得宜,然后为上。或曰:“谓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称。"亦一说也。

27 左小右大:此一节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结字,易于左小而右大,故此与下二节,著其病也。
左高右低 左短右长:此二节皆字之病。不可左高右低,是谓单肩。左短右长,《八诀》所谓勿令左短右长是也。

28 褊:学欧书者易于作字狭长,故此法欲其结束整齐,收敛紧密,排叠次第,则有老气,《书谱》所谓密为老气,此所以贵为褊也。
各自成形:凡写字欲其合而为一亦好,分而异体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故也。至于疏密大小,长短阔狭亦然,要当消详也。 相管领:欲其彼此顾盼,不失位置,上欲覆下,下欲承上,左右亦然。

29 应接:字之点画,欲其互相应接。两点者如“小”、“八”、“忄”自相应接;三点者如“糹”则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点如“然”、“無”二字,则两旁二点相应,中间接又作灬亦相应接;至于丿、\[捺]、“水”、“木”、“州”、“無”之类亦然。 已上皆言其大略,又在学者能以意消详,触类而长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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