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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 Montesquieu (1689-1755) 組員:陳妤瑄、廖于涵、何怡萱、 方依婷、李佳芸、麥素玲、賴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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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德斯鳩 Montesquieu ( ) 組員:陳妤瑄、廖于涵、何怡萱、 方依婷、李佳芸、麥素玲、賴亭羽

2 個人背景介紹 報告人:陳妤瑄

3 人物背景介紹 Fall in Love With Montesquieu

4 準備囉! 開始我們的愛情養成計畫♥ 孟德斯鳩 本名:查理‧路易‧德‧色貢達‧孟德斯鳩 (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生日:1689年1月18日 出生地:法國

5 家庭背景 色達貢 為貴族世家,歷代服務納瓦爾朝廷。 出過不少文官武將的「長袍貴族」家庭。 素以在野黨的反抗情緒聞名

6 孟德斯鳩的高祖父購買「孟德斯鳩領地」。 亨利四世將其升為「伯爵轄地」,酬其先祖服務皇室的功勞。 孟德斯鳩的祖父擔任波爾多議會議長,後由他的伯父繼承。

7 孟德斯鳩的父親 為其祖父第3個兒子 雅克是個軍人,雖相貌出眾,才華洋溢,通曉事理,卻一貧如洗。 「長子繼承權」的規矩,他無權承襲爵位跟封地。

8 孟德斯鳩的母親 雅克與瑪莉──弗朗索瓦‧德‧貝斯奈勒結婚
當地貴族的獨生女,不僅從達爾布蘭和波旁兩門顯貴繼承了英國血統,還是聖──路易的後裔。 出嫁時帶來了拉伯烈德莊園和封地。

9 教父 他的教父是村裡的一個乞丐 之所以選乞丐做教父,是為了讓他永遠牢記他對窮苦人應當負有義務。

10 1696年母親不幸去世 此時年僅7歲的孟德斯鳩繼承母親的遺產和拉伯烈德男爵爵位

11 教育 在11歲以前,孟德斯鳩是在家裡及村裡接受教育。 1700年父親送他到教會學校──朱伊公學去學習。
學習拉丁文、法文、希臘文和地理、歷史、數學以外,還要學習繪畫、音樂、馬術、擊劍、舞蹈等相當全面的課程。

12 朱伊公學畢業後,在波爾多大學專修法律。 1708年,19歲的孟德斯鳩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並獲得律師資格,在基因議會擔任律師。

13 光有書本知識而無實際經驗,是難以處理好律師事務的。
出自這個考量,決定離開波爾多前往巴黎。

14 1716年伯父病故,因無子嗣,生前已立下遺囑,將全部產業、爵位和官職都留給姪子查理‧路易
從巴黎回波爾多繼承。

15 妻子 妻子 讓娜‧德‧拉爾蒂克,為貴族之女 婚約寫明給丈夫10萬利弗爾的嫁妝。 (約台幣1千多萬)

16 結識貝里克公爵 1714年 孟德斯鳩被破例任命為波爾多高等法院推事 賣掉推事之職,1716年上任波爾多高等法院的庭長
英王詹姆斯二世的私生子、擔任過英國將軍、西班牙將軍和法國元帥。他在法國期間,是宮廷裡受人敬重、眾所矚目的人物。 與孟德斯鳩成為莫逆之交。

17 他經常涉足於波爾多和巴黎社會的沙龍中。 了解法國現實的黑暗,上流社會的卑鄙汙濁,司法機構的種種弊病,於1720年完成了《波斯人信札》

18 經濟困難 原因: 由於長期涉足於沙龍之中使孟德斯鳩的經濟狀況出現了困難。
於是他決定變賣波爾多高等法院庭長一職,因無確切數字,預估為60~80萬利弗爾。(約數億新台幣) 原因: 兒子無興趣承襲職位 對於訴訟事務已不感興趣

19 原因: 《波斯人信札》問世之後,他是公認的文壇名士了。 卻遲遲未得到巴黎官方的認可,進入法蘭西學士院。 不是在巴黎定居
曾在《波斯人信札》中揶揄法蘭西學士院 ,且攻擊國王跟教皇。

20 周遊四方 目的:尋求醫治法國社會弊病的方法 過程分別是奧地利、匈牙利、義大利、德國、英國。而這趟旅程中駐足最久也是最有收穫的就是在英國。

21 當時的英國已經是一個完成中產階級革命的國家。
孟德斯鳩英國之行的主要目的,著重考察英國的社會政治制度。

22 1731年至1734年期間,孟德斯鳩所寫的論文主要有2篇。
一篇是〈論歐洲一統王國〉;另一篇討論英國立憲制度的論文,多次修改,直到1748年才作為《論法的精神》書中其中一節發表出來

23 除了上述的兩篇論文,他主要致力於《羅馬盛衰原因論》上。
1734年出版於世,它不僅是一部重要的歷史哲學著作,還可說是一部重要的軍事著作。

24 人們往往把《羅馬盛衰原因論》視為《論法的精神》的緒論。
體現了孟德斯鳩畢生的思想與學說,也為即將發生的法國大革命提供了理論依據。而這些文字都是孟德斯鳩畢生留給後人去探索、學習的思想珍貴遺產。

25 偉人的辭世 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鳩與世長辭。 遺體在聖蘇普里斯教堂中的聖日諾維也伏小教堂中入殮。

26 時代背景 孟德斯鳩生逢路易十四封建王朝的鼎盛時期。 路易十四在位55年,實施長期的、高度集中的封建君主專制,即所謂的「絕對專制」
法國政治上存在著森嚴的社會制度 居民被分為3級:  第一級僧侶貴族;  第二級世俗貴族;  第三級農工商和中產階級

27 窮兵黷武、橫徵暴斂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後,國庫已呈赤字 貴族生活極端奢華 耗費鉅資建造富麗堂皇的凡爾賽宮 路易十五嗣位年方5歲,由奧爾良公爵菲利浦攝政。不過問國事。

28 孟德斯鳩就是處於一個極端腐朽的封建專制主義發展到最高峰並開始轉向沒落的時代,一個正在醞釀革命的時代。

29 理性盛行的年代 人文主義高漲 在路易十四的多年的窮兵黷武之後,使經濟嚴重受到打擊,因此人們開始質疑「君權神授」學說

30 影響 為法國大革命作思想準備。 為資產階級取得統治地位、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作了思想和理論上的準備。
對西方國家而言,宣傳天賦人權、三權分立、自由、平等、民主和法制的思想,推動了資產階級的革命和改革,成為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立國之本。

31 小結 他以深邃的思想,精闢的理論,啟迪人們的思想,推動世界文明的發展進步,對人類歷史進程產生深遠的影響。
促使舊的封建制度的死亡和新的資本主義制度的誕生方面,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32 主要著作介紹 報告人:廖于涵

33 主要著作 1721《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 1725《尼徳的神殿》 1727《論一般的君主政體》
1734《羅馬盛衰原因論》 Considé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 1745《蘇拉和歐克拉底的談話》 1748《論法的精神》 De l'esprit des lois 1750《為論法的精神辯護與解釋》

34 波斯人信札 Lettres Persanes
成書時間: 年,橫跨九年 1721年化名「比爾‧馬多」在科龍出版 由一百六十餘封書信組成 批判法國當時的政治的高壓、經濟的崩  壞、軍事、宗教、文化、風俗的腐敗

35 從不同地位與角度,對法國社會進行抨擊 <<‬波斯人信札‭>>‬是孟德斯鳩唯一的小說。 這本書也因此引起路易十五的不滿。

36 羅馬盛衰原因論 1734年出版 承上(波斯人信札)啟下(論法的精神) 利用古羅馬的歷史闡明自己的政治思想
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 1734年出版 承上(波斯人信札)啟下(論法的精神) 利用古羅馬的歷史闡明自己的政治思想 古羅馬的興衰取決於政治制度的優劣和居民風俗的善惡

37 表面上談論羅馬的興衰,實為攻擊法國之專制政體,提倡英國式的政治。 法蘭西中產階級革命的思想源泉之一。
內容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章至第十章,從羅馬興起至共和國衰亡的歷史。 第十一章至第十九章,從共和國末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的歷史。 第二十章至第二十三章,東羅馬帝國的歷史。

38 論法的精神 1748年出版,耗費27年完成, 又名法意 繼亞里斯多德後第一本綜合性政治學著作,也是其最重要且影響最大的著作
De l’esprit des lois (The spirit of the law) 1748年出版,耗費27年完成, 又名法意 繼亞里斯多德後第一本綜合性政治學著作,也是其最重要且影響最大的著作 提倡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伏爾泰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39 主要內容 論法的精神全書共分為六卷篇三十一章 第一卷:法律的定義、法律和政體的關係,政體的種類和它們各自的原則 第二卷:政治自由和分權學說
第三卷:地理與政治關係的學說及各種推論 第四卷:工業、商業人口、宗教等問題 第五卷:羅馬和法國法律的變革、關於封建法律學說 第六卷:一般性結論

40 論法的精神 乃孟德斯鳩為法國所開出的藥方

41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人:方依婷

42 大綱 法的定義 自然法 自然法到人為法 人為法 政體論 地理環境論 政體論與地理環境論

43 法的定義 法:以理性為基礎,由事物的本性衍生出來的必然的關係 一切存在物都有它們的法 這些法在自然界中稱為原則或原理,在人的社會中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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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自然法 上帝法 人為法

46 自然法 第一條自然法:和平 第二條自然法:覓食 第三條自然法:愛慕 第四條自然法:嚮往社會生活 第五條自然法:生命的起源

47 自然法到人為法 自然法觀是法的精神裡重要基礎 對孟氏來說,認識自然法和不同法律體系的關係,正是人類理性的偉大表現
戰爭狀態使人類建立了法律,這就是人為法

48 人為法 國際法:關係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法律. ex:京都議定書 政治法:規定政府與公民之間關係的法律 ex:中華民國憲法
民法:人類在一切公民間關係的法律 ex:債權法

49 人為法到政體法 政體是 人類所創造出來的 當然也要受到 自然法與人為法的規則

50 政體論 政體脈絡 民主 (共和) 貴族 君主政體 專制政體 構造性質 全體人民 握有最高權力 部分人民 一人執政 但有法制 但法隨性情
感情原則 愛品德 (愛祖國、愛平等) ( 節 制 ) 品德為 前提以 節制為 原則 榮 譽 恐 怖 例子 瑞士 雅典 路易十四時期 中國、印度

51 地理環境論 孟德斯鳩特別地探討並強調了政治、法律同地理環境的關係。
他認為地理環境對政治法律制度的形成有極大的作用,法律的制定要受到地理環境、尤其是氣侯、土壤等的決定影響。 地理環境決定論在18、19世紀是流行的自然主義思潮的一部分。

52 人民少、愛國心強、公益易見、生活較為單純
政體論與地理環境論 氣候 國土 大小 原因 適合政體 寒帶、山多、島嶼或土地貧瘠之地 人民少、愛國心強、公益易見、生活較為單純 作物歉收、人民多吃苦耐勞、愛好自由 共和政體 熱帶、平原多或土地肥沃之區域 物產豐饒、人民多怠惰、好逸惡勞 君主統治 人民多、較難管理、需要權威 專制統治

53 小結 沒有最好的政體 只有最適合的政體!!!!

54 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 報告人:何怡萱

55 介紹大概 自由觀 分權制衡

56 自由觀 沒有最好的政府,只有最適合的政府 成立國家的目的: 孟德斯鳩認為國家存在的原因: 保障老百姓的自由與權利,才有好日子過 。
 人民的願望是擁有自由與權利  政府的好壞在是否保障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孟德斯鳩認為國家存在的原因:  保障老百姓的自由與權利,才有好日子過 。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 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他就不再有自由,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57 因著規範人民的自由, 所以政府出現了!

58 依照孟德斯鳩的「觀察」 開國之初的君王都是  公正廉明   重視法律   保障人民權利  →人民日子很好過 但到了中後期,君王開始腐敗, 破壞法律,侵害老百姓的權力。 →人民日子很難過

59 為何會腐敗呢?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權力導致腐敗, 孟德斯鳩:「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 Lord Acton (阿克頓):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權力導致腐敗,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60 Q&A Q:有辦法能阻止腐敗嗎? A:NO!沒有!不可能! 腐敗是必定的 Q:那該怎麼辦呢? A:既然腐敗是必然的,那我們只能延緩腐敗!
因此 → 權力分立出現了

61 分權 分權是指把國家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等三個部門,獨立行使。
行政權→管理國家、人民。他們媾和或宣戰,派遣或接受使節,維護公共安全,防禦侵略。 立法權→國家或執政官制訂臨時的或永久的法律,並修正或廢止已制定的法律。 司法權→他們懲罰犯罪或裁決私人紛爭。

62 分權制衡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有權者必定越權,而政治自由必要在溫和不越權的政府下才能實現。
制衡是以權力牽制權力,使三個權力保持平衡,防止權力過度集中以及濫用。 為了防止掌權者濫用權力 就必需以權力約束權力。

63 若沒有制衡呢? 立法權+行政權→將立嚴苛之法,而又以暴力來執行。 立法權+司法權→法官就是立法者,將對公民生命自由施行專斷的權力。
行政權+司法權→執行法律者,亦即審判是非者。 立法+行政+司法→嘿嘿,這就有意思了。

64 腐敗是必定的 分權制衡不能阻止腐敗 只能延緩腐敗 延緩腐敗的時間越久 人民過好日子的時間越長
小結 腐敗是必定的 分權制衡不能阻止腐敗 只能延緩腐敗 延緩腐敗的時間越久 人民過好日子的時間越長

65 人物思想對當代與後世的影響 報告人:賴亭羽

66 孟德斯鳩三權分立思想影響後世甚遠。 但是, 第一個將三權分立徹底實施的國家是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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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選 小布希面臨艱難選擇
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選 小布希面臨艱難選擇 邁爾斯突然主動決定撤回提名之後,美國總統布希在重新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時面臨艱難的選擇,因為如今他必須注意立場保守的右派宗教人士,是否支持他提名的人選,同時也要注意新的提名人選,不會招致民主黨的強烈反對。 布希總統提名邁爾斯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遇到國會議員的強烈反對。國會議員指出,國會無法爭取到足夠的支持票,以使邁爾斯能夠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69 行政 美國總統擁有行政決策權,為國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長官,其主要職責為「監督法律之忠實執行」。
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須要由總統任命,並得到參議院多數的同意。 美國國會對總統沒有不信任投票及倒閣權,美國總統對國會也沒有解散權。

70 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以要求復議,經復議後的法案,非有國會三分之二之絕對多數通過,則不得維持原案 。
總統「得經參議院之建議與同意任命最高法院法官」

71 立法 國會掌握立法權 國會分成兩院制: (1)參議院:每州選出兩人組成,負 責州的權益。 (2)眾議院:依各州人民人數的多寡
所產生,負責人民的權益。

72 所有法案都要參、眾議院同意才能通 過。只不過參議院先審理外交、國防 之事務,再交給眾議院審理;眾議院 審理國家內政、財務,再交給參議院 審之。 總統有權予以覆議,這時國會便重新 審理這個法案,兩院若有2/3以上人贊 成通過,該法案就必須成為法律。

73 司法 違憲審查權必須有人向大法官申請後方能進行。 各級法院皆有解釋權,最高法院有 最終解釋權 司法權是屬於被動的。
大法官為終身職,其停止履行司法職務的原因有選擇性退休、健康不佳或死亡,或遭到其它法官的懲處。

74 小結 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原本是為了解救法國當時腐敗的政權。卻被遠在大西洋另一邊的美國所採用。 美國成功地將三權分立的利用在憲法
 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原本是為了解救法國當時腐敗的政權。卻被遠在大西洋另一邊的美國所採用。  美國成功地將三權分立的利用在憲法 憲政中,使得後來的民主國家開始仿照美國實施三權分立。讓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延續下去。

75 批評與檢討 報告人:李佳芸

76 沒有 Q1.地理環境決定論 與政治法律制度的產生、改變,有絕對的關係嗎?
“土地貧瘠,使人勤奮、儉樸、耐勞、勇敢、和適宜於戰爭; 土地膏腴使人因生活寬裕而柔弱、怠惰、貪生怕死” -《論法的精神》 沒有

77 但 地理環境、氣候、土壤,並無太大差異。 以法國舉例, 君主專制政體
 以法國舉例,       君主專制政體  -------以西元1789年為分界-------         民主共和體制 明明政體改變了,  但 地理環境、氣候、土壤,並無太大差異。

78  地理環境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經常的、必要的外部條件,對社會發展具有影響作用。  但絕不是社會發展、國家制度的決定因素,只能為之起加速或延緩的作用。 與其說地理環境決定政治法律制度的改變,不如說是
 人們的         決定其變革。 思想意志

79 Q2.三權分立 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主流, 但它是否為無懈可擊的完美制度?

80  孟德斯鳩主張將政府權力劃分為: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三個獨立行政機關個別行使自己的權力, 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 以防止權力集中,導致專制、獨裁政體出現。 但其中最大的缺點, 就是 
  互相制衡所造成的效率不彰。

81  舉例:     台灣士林王家案   中國北京門頭溝    拆六年   拆+蓋三年  為何我們還要選擇民主政體?

82 例如:劉曉波(作家、人權運動家,因起草《零八憲章》被捕,第一位獲諾貝爾和平獎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網路長城。
 雖然獨裁專制的效率高,但很容易就侵犯到人民生活的權利。 例如:劉曉波(作家、人權運動家,因起草《零八憲章》被捕,第一位獲諾貝爾和平獎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網路長城。 因為苛政猛於虎,所以我們必須犧牲效率去保障人民生活的自由與權利。

83 結論 報告人:麥素玲

84 我國政治運作省思 由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來看我國之政治運作,進而反思我國制度上之缺陷
我國政治運作省思 由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來看我國之政治運作,進而反思我國制度上之缺陷

85 五權分立 原意 考試院: 確保公職人員的素質,選拔優秀才俊之士,參與政事,提高行政效率 監察院:
 確保公職人員的素質,選拔優秀才俊之士,參與政事,提高行政效率 監察院:  避免形成議會專制或彈劾權形同虛設,發揮整肅政風、澄清吏治的功效

86 五權在台灣到底 合不合適呢?

87 考試院和監察院的預算龐大。 考試院的人事﹑銓敘單位已逐漸被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取代。 監察院彈劾事件後,需要將彈劾案送去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若不懲戒就會不了了之。 監察院所提出之101年預算申請書 光是一般行政的項目就高達六十七億而考試院 一般行政的項目也高達三十四億

88 台灣的政治現實面 第四次修憲後,行政院長改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須立法院同意
總統的職權變大,行政權的實權已經轉移到總統手上,行政院長只是執行者的角色而已,無法獨立行使責權。 造成了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局面。

89 如何解決?

90 仿效英美國家,成立文官委員會來做考試院相關的事務。不只提高效率,也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
將監察院的調查權回歸立法院

91 中華民國憲法第53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92 中華民國憲法第57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三、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93 第六次修憲 第二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94 解決總統無人制衡的辦法 學美國,使權責相符 廢行政院長,行單一首長制 廢行政院長,如美國,總統每年一次國情匯報,其他時候由秘書長去國會被質詢
恢復閣揆同意權,如法國 左右共治 雙首長制

95 防止腐敗→權力制衡 依台灣現況,權責不相符情況嚴重 須再修憲,改善情形

96 總結

97 傳統的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不能完全處理憲政實務的所有問題。
在政黨政治衝擊下,如何重新調整各機關在權力分立制度下所扮演的角色與地位,並吸收新形態的權力分立概念是我們最主要的課題。

98 分權制衡 →人民才有好日子過

99 資料來源 人物背景介紹 4/18 主要著作介紹4/21 互動百科

100 主要思想介紹 4/19 百度百科 – 波斯人信札 http://baike.baidu.com/view/436527.htm PPT
[PPT] Baron de Montesquieu 孟德斯鳩 [PPT] Montesquieu [PPT]Montesquieu 主要思想介紹 4/19 試論孟德斯鳩立法 “典範”的基礎    

101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4/17 暴動圖 陳水扁圖 孫中山圖 賈伯斯圖 乞丐圖 墳墓圖 蘋果圖 爛蘋果圖 冰箱圖 超人狗圖 接吻圖

102 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之影響4/17 批評與檢討 4/20 20:06 關於”地理環境決定論”批判的哲學反思【维普网】 4/20 21:25 地理環境決定論歷史沿革-紫霄閣-Alexaesar-和訊博客 4/20 23:30 歷史學專業研究生 基礎課教學網 淺讀地理環境決定論 4/21 13:17 權力分立 – 維基百科 4/21 22:46 權力的相互制衡-三權分立-自由博基-基金吧-金融界

103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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