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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培训 ——纳税服务处 李欣玮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http://www.ptltb.gov.cn/ 纳税人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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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设立企业培训 ——纳税服务处 李欣玮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纳税人学堂

2 培训内容介绍 第一章:日常税务事项办理 第二章:网上报税操作实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一节:税费介绍 第二节:纳税申报
第三节:税务登记 第二节:纳税申报 第四节:社保登记 第一章:日常税务事项办理 第二章:网上报税操作实务 第五节:网报操作 第六节:个税软件操作

3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一章、日常税务事项办理

4 第一节:税费介绍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车船税 印花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一节:税费介绍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车船税 印花税 文化事业建设费 社保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 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6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附加税费介绍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人。(10万以下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

7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费计算(1) 例: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01月份取得饮食服务收入30万元,请问: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答:应纳营业税额 = 营业收入 × 税率 = 30万 × 0.5% = 1.5万 应纳城建税额 = 营业税额 × 税率 = 1.5万 × 7% = 0.105万 应纳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额 × 税率 = 1.5万 × 3% = 0.045万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 = 营业税额 × 税率 = 1.5万 × 2% = 0.03万

8 税费介绍—企业所得税 哪些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哪些企业应该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费介绍—企业所得税 哪些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但不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哪些企业应该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国税发[2008]120号)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9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计算公式和税率 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查账征收企业)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所得税率(核定征收企业) 法定税率 25% 小型微利企业 20% 高新技术企业15%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核定征收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行次 累计金额 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1 减:不征税收入 2 免税收入 3 其中:国债利息收入 4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5 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6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7 其他免税收入: 8 应税收入额(1行-2行-3行) 9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 应纳税所得额(9行×10行) 11  核定征收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总额 12 13 应纳税所得额[12行÷(100%-13行)×13行] 1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税率(25%) 15 应纳所得税额(11行×15行或14行×15行) 16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17 其中:减半征税 18 已预缴所得税额 19 应补(退)所得税额(16行-17行-19行) 20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21 预缴申报时填报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 年度申报时填报 所属行业: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 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 否□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查账征收企业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1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24 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 2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6 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 27 总分机构纳税人 28 总机构 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 29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0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1 32 分支 机构 分配比例 33 分配所得税额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11 税费介绍—企业所得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所得额× 应税所得率×税率 3% 0.50% 1% 5% 0.75%
行业 生产产品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企业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或经营项目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 3% 0.50% 1% 制造业 冷冻冷藏、水产加工、船舶修造、 5% 0.75% 2% 金银首饰加工、西式糕点烘焙 1.75% 烟草制造 15% 其他 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生产 1.50% 10% 3.50% 商业批发与零售 茶叶、眼镜、化妆品 8% 0.80% 2.50% 建材、装璜材料、灯具、通信器材、家具、计算机 医药、家纺寝饰、工艺品、珠宝首饰 4% 其它

12 税费介绍—企业所得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7% 0.50% 1.50% 10% 2% 20%
行业 生产产品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企业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或经营项目 交通运输业 客运、装卸搬运 7% 0.50% 1.50% 货运 10% 2% 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 20% 6.50% 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8% 0.60% 2.50% 服务业 服务  娱乐业 娱乐 1% 5% 其他行业 采矿业 中介服务业 12% 修理修配 3% 其他

13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准予扣除的项目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分割线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准予扣除的项目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其他支出

14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费介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法定费用扣除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温馨提示:无论单位员工当月有无取得工资收入或者有无达到法定费用扣除标准(国内人员为每月3500元,国外人员为每月4800元),都应按全员全额申报个税。(易税门户)

15 税费介绍—房产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出租房产,按月计算,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 从租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税率为1.2% 以上操作均可在网上自行申报(登入→新增房产信息→申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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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二节:纳税申报 申报方式 问:如何开通网上报税?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上门申报 网上申报(特点:方便快捷)
适用“定期定额” 征收方式的个体户 ,在扣税账户(银税协议账户)存入足够余额,无需自已申报。 简易申报 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 网上申报(特点:方便快捷) 问:如何开通网上报税? 答:纳税人可以1、登入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自行注册登入2、关注福建地税微信号零申报模块注册登入

18 申报期限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 种 申 报 期 限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预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自用) 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每月1-15日 预缴:月(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年度申报: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为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的当时;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每年1月1日-11月30日

19 温馨提示: 1、如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可顺延一日。 2、如纳税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温馨提示: 1、如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可顺延一日。 2、如纳税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0 纳税申报常见问题 ★阳光公司2016年01月20日办理税务登记,请问从何时开始需要纳税申报?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纳税申报常见问题 ★阳光公司2016年01月20日办理税务登记,请问从何时开始需要纳税申报? 答:需要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即必须在2016年02月份规定税期前申报01月份税款。 ★阳光公司2016年01月份无取得任何经营收入,请问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当月无营业收入,也需要按期进行零申报。

21 第三节:税务登记 (旧)税务登记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应在经营场所公开悬挂,副本在办理日常涉税事项时使用)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三节:税务登记 (旧)税务登记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应在经营场所公开悬挂,副本在办理日常涉税事项时使用) (新)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1、税务登记证挂失表一份;2、遗失声明剪报;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各办税服务厅提出补办申请。 遗失税务登记证怎么办? (新三证合一户不存在此问题)

22 电子证照查看途径:福建地税——税务登记证查询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登记证电子化: 自2014年6月17日起,在平潭地税试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均不必出示和提交税务登记证纸质资料 。 电子证照查看途径:福建地税——税务登记证查询

23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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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股权变更等,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变更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股权变更等,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有关: 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办税厅办理税务变更。 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无关: 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办税厅办理税务变更。

26 第四节: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及相关规则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四节: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及相关规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7 缴费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及时申报缴纳社保费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缴费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及时申报缴纳社保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 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按申报期下个月1日开始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8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29 不需申报,每月存足额在账户上,由税务机关统一批扣。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征收方式 不需申报,每月存足额在账户上,由税务机关统一批扣。 定期定额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需要在每月15号前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

30 社保费费率表 险 种 养老 工伤 失业 生育 基本医疗 大病医疗 公务员补助 医疗保险 计算公式:缴费金额=缴费工资×费率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费率表 险 种 养老 工伤 失业 生育 基本医疗 大病医疗 公务员补助 医疗保险 单位 18% 0.4%~1.2% 1.5% 0.7% 6% 2% 个人 8% ―― 城镇0.5% 农村0% 灵活就业人员 20% 8% 合计 26% 城镇2% 农村1.5% 计算公式:缴费金额=缴费工资×费率

31 请办理社保登记前确保已经入录基本账户信息 或办理好银税协议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请办理社保登记前确保已经入录基本账户信息 或办理好银税协议 办理账户登记: 1 、登入网上办税系统→涉税事项申请→税务登记→账户登记→入录基本账户信息→提交申请 2、《存款账户报告表》、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及表格加盖公章)到前台办理

32 所有复印件、表格盖公章 社保登记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4份) 、《社会保险费登记表》 (4份) 、《参保人员花名册》 (4份)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社保登记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4份) 、《社会保险费登记表》 (4份) 、《参保人员花名册》 (4份) 2、《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复印件(2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非个体工商户的提供)→非三证合一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5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无此证的个体工商户可银行卡复印件2份提供 )→与银税协议(第三方实时划缴)账号统一 6、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所有复印件、表格盖公章

33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34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第二章、网上报税操作实务

35 第五节:网报操作 网上报税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http://www.ptltb.gov.cn/)
点击左侧右侧“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选择“普通”或“CA”登录,输入电脑编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 未注册用户请进入“网上办税系统”后,点击左侧注册申请,填写星号空格,进行注册。 遗忘登录密码怎么办? 须持《营业执照》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置密码。 网上报税 用户名:注册时纳税人自行设置 密 码:111111(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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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38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1)已办理税务登记和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可注册网上办税用户。     (2)“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信息;直接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填写“电脑编码、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信息。     (3)填写的相关信息应与办理登记提交的信息一致。

39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网上申报 登录系统后,通过路径“办税区→纳税申报→报表填写”可看到所有本月应填报的申报表。找到“综合申报表”点击其右侧的【填写】,即可进入填写报表。如“图 综合申报界面”所示。界面上方显示基本信息,界面下方显示申报信息。

40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41 注意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1)综合申报表为已鉴定的税费种、税目,但可增加(点击增加行,选定需申报的税费种),进行分别填报。
(2)零申报:点击零申报全选,代表本申报期表内所列税(费)种全部零申报;在税费列表左侧零申报框勾选的,代表该行本申报期零申报。 (3)申报表提交申报前,可对该表内容修改。在“申报缴纳”选定申报表,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如点击申报,即可将该申报表提交申报。 (4)申报表提交后,该申报表不能修改,只能作废。 (5)申报数据提交划缴后,则可点击查询,查看划缴状况。划缴税款成功的,状态栏显示“已缴款”;如划缴税款不成功,显示“缴款失败”,则有相应错误提示。根据提示,纳税人可进行相关处理。缴款失败的,系统会自动重新发起划缴,纳税人无需再点击缴纳。 (6)申报作废:在申报成功后税款缴纳前,纳税人如需作废该笔申报数据,则直接点击作废即可。申报作废仅对当月的申报数据有效。跨月申报数据的作废,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7)补申报:纳税人可进入“办税区—纳税申报—报表填写”,点击申报期内补报,选定相关申报表后,进行补充纳税申报。申报期当月内可进行相关申报表的补报。同一张申报表补充申报不限次数。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42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微信零申报

43 第六节:个税软件操作 微信上 也有操作指南喔~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下载途径:
登录福建税友网,点击【下载中心】,再点击【个税系统】,选择【易税门户基础安装包(金税三期标准版)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安装。 微信上 也有操作指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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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48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9 缴 费 流 程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备注: 如果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税务登记,则需带齐有关资料去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到当地残联进行审核。 残联将审核后的应征数据传递到地税部门。 用人单位在缴费期内自行到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缴纳,实行网报的用人单位也可通过福建省地税网报系统缴纳。 地税部门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据传回残联。 地税部门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入国库。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从未办理过税务登记,则必须先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已有税务登记的,则只需做第2、第4项就可完成申报缴费义务。 备注:

50 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 税务登记、变更、证件遗失补办等税务登记及临时税务登记事项; 领购发票、代开发票、遗失/被盗发票的核销等;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 税务登记、变更、证件遗失补办等税务登记及临时税务登记事项; 领购发票、代开发票、遗失/被盗发票的核销等; 减免税、退税的申请等; 申请开具《纳税证明》、完税凭证等;

51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52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53 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 5.企业应申报税种、税率等的核定; 6.发票的领购以及开票项目、开票限额、用量等的核定;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 5.企业应申报税种、税率等的核定; 6.发票的领购以及开票项目、开票限额、用量等的核定; 7.社保费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免参保办理等; 8.非“查账征收”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核定及调整。

54 办税指南 政策法规 下载中心 办税指引查询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查询相关办税指引 (税费介绍、发票业务、社保费等) 查询最新法规
(优惠政策等) 申报表、文书表格、 涉税软件

55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56 谢谢观看! ——纳税服务处 李欣玮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纳税人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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