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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總務處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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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財產與物品之分類 計畫購置非本校財產處理原則 填寫增加單原則 移轉作業(內、外) 報廢作業及處理 外借(置)作業 失竊處理 離職處理
盤點作業 閒置財物處理 移撥處理 增值處理 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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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基本概念-範圍 國有財產基本概念-範圍 不動產 動產 有價證券 權利 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
指金額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及其他雜項設備 動產 有價證券 股份、股票、債券 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財產上之權利 依財政部104年7月2日台財產公字第 號函,目前辦理全校性清查盤點尚未列帳之著作權、商標權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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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動產、物品分類財產基本概念-範圍 動產 物品 指金額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及其他雜項設備
金額1萬元以下之設備、用具,包括: 1.消耗用品:指物品經使用後喪失其原 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如事務用品、 紙張用品、衛生用品等。 2.非消耗品:指物品質料堅固,不易損 耗者,如事務用具、餐飲用具、陳設 用具等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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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增加單原則 使用保管人於財物完成採購程序,辦理核銷時,應填寫財產(非消耗品)驗收增加單。
單價在10,000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二年(含)以上填寫財產驗收增加單,單價在9,999元(含)以下填寫非消耗品驗收增加單。 無形資產如電腦軟體,填寫財產驗收增加單,其餘填寫非消耗品驗收增加單。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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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購置非本校財產處理原則 建教合作計畫購置之財物,如合作計畫契約書已註明所有權非本校所有,不得列為本校財產或物品。
屬於計畫代購之財物(非本校代管),請於核銷時註明並檢附原契約影本,勿填財產驗收增加單或非消耗品驗收增加單。 屬於「代管資產」者,需於填寫增加單時註明,以利後續辦理財產物品歸還手續。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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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增加單(範例) 若屬「代管資產」請於此註明 免填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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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耗品增加單(範例) 非消耗品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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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處理 財產若有維護或增購零件,單價新臺 幣10,000(含)元以上,且以資本門經費支出者。 應由使用單位填列財產驗收增加單,
以增值方式入帳。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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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增加值單(範例) 若屬「代管資產」請於此註明 免填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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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作業 單位內移轉:於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線 上申請。 單位外移轉:由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列 印財產(或非消耗品)移動單 ,辦理移轉。
移出單位需檢附移動財物原 始增加單1聯。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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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置(借)作業 財產或物品如因外借或外置校外單位(需 為共同研究且不得有營利行為),應填財 產外借(外置)申請單,依程序簽請校長同
意始得外借(外置)。 本校內其他人員借用時,應設立借用登記 簿列管,以明瞭該財物實際使用情形。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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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撥處理 教師離職財產之處理,依「本校離職 教師財產或物品處理要點」辦理。 如需移撥(贈與)財產應簽請校長核
示後,報請補助機關同意,再報教育 部同意後始得移撥(贈與)。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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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作業及處理 確定該財物已無法修復或修復不經濟,且已超過最低使用年限時,才可辦理報廢。
報廢時,應於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列印財產(非消耗品) 報廢(減損)單。奉准後,先由保管組噴漆,再由環安組派員至各單位收取廢品。環安組回收完畢確認廢品回收完成後,由保管組進行除帳作業。 若未達使用年限,需詳附使用情形、損壞原因、維修狀況、維修經費等資料,專案報教育部轉審計部,核准後才可辦理除帳。 代管計畫財產需原委託計畫單位同意報廢後,方可進行後續報廢作業。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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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財物處理 若有閒置而堪用之財物,為節省空間、物盡其用,請於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公告。 通知保管組轉知各單位,需用單位
洽詢後,辦理移轉作業。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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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處理 應保持現場。 通知駐警隊,並由該單位管理人向派出所報案。 檢討失竊原因是否屬不可歸責之因素。
擬定改善措施,保留相關證據(照片、報案三聯單…等)。 俟三個月後行文警察機關瞭解偵辦情形,如尚未破案尋回失竊物,應連同警局回復函及前述相關證明文件、改善措施等,簽請校長核示後,並專案報教育部轉審計部審核,經查明已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解除其責任者,方得辦理減損;否則應依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作業規定辦理。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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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處理 單位內主管或使用保管人若有離職、 交接情形,應辦理財產物品清點移交 手續。 並列印財物移交清冊,副本送保管組。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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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首頁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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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登入1 點選此紐 帳號及密碼預設值皆為職員證號碼,如:H0001,並注意英文字大小寫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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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登入2 個人基本 資料 功能列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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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查詢1 可依各種條件查詢個人使用保管之財物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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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查詢2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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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異動作業 各種異動作業方式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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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內)1 請先選定財物類別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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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內)2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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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內)3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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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外)1 請先選定財物類別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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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外)2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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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外)3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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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外)4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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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移(外)5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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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報廢1 請先選定財物類別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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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報廢2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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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報廢3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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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報廢4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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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報廢5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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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刪除1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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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操作-刪除2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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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作業 一、各單位辦理初盤 單位財產管理人彙整全單位盤點表,並確認盤點狀況欄均有註記後,陳送主管核章後,即完成初盤作業。
各單位使用保管人於盤點表上,逐筆註記盤點結果代碼 1:帳物相符 2:帳物不符 3:帳物相符,但財產標籤脫落 單位財產管理人彙整全單位盤點表,並確認盤點狀況欄均有註記後,陳送主管核章後,即完成初盤作業。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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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作業 二、由保管組辦理複盤 (一)保管組依排定之複盤時間,至各單位實地盤點。 (二)各單位使用保管人、管理人配合複盤時間接受 盤點。
(三)盤點結束,製作年度盤點紀錄陳 校長核閱後, 留存供教育部、國產署等相關單位查核。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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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盤點需改進處理事項: (1)、財產或物品標籤脫落漏未黏貼或黏貼舊標籤:
A、少部分單位於初盤時,動輒申請補發列印上百張甚或近千張標籤。 B、脫落漏未黏貼或黏貼舊標籤者,保管組已將補印之新標籤,轉交財產保管人黏貼在財物明顯處,並請其加強黏貼以避免脫落。 (2)財產移轉或更動地點未修正帳務資料: A、為落實財產使用管理人制度,對所使用保管之財產,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隨意移轉。 B、倘財產保管人或存置地點變更,應於本校財產網路服務系統辦理財產內部移動之登記。除少部分仍待釐正外,大部分均持續辦理以維護正確性。 C、短期借用應設立借用登記簿,以利控管財物。年代久遠財物不堪使用未處理:擬再加強宣導財產保管人員對使用及保管之財物,注意其使用狀況及養護情形,倘不堪使用者,應加速處理後續報廢事宜,以減少空間浪費。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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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管理業務 有物有帳 有帳有物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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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保管組辦公室:郵局2樓 財物管理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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