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浦东税务局 2015年6月

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7号)

3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委、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4 文件规定 享受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

5 文件规定 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

6 文件规定 执行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7 企业税收减免备案提交材料 一、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受税收优惠备案表; 二、《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
三、《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原件(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戳记; 四、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五、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8 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计算 企业预核定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预定工作月份/12×5200元。
企业自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9 实际减免税总额计算 企业在认定后,纳税年度终了前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当年年底前,按照规定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重新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重新核定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根据企业实际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情况,为企业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或追缴多减免的税款。 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实际工作月份/12×5200元。

10 预缴申报享受 根据沪财税〔2014〕77号文件确定的数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核实的企业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预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按月或按季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1 汇算清缴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小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为限; 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大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预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12 汇算清缴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13 实务操作-减免税备案 当年新认定企业:根据《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工作时间表》,申请预核定减免;年度终了招用人员工作时间发生变化,应当在当年年底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重新认定,并应于次年4月底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表》进行重新备案并享受税收优惠。

14 实务操作-减免税备案 以前年度认定企业:年度终了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认定,并应于次年4月底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表》进行备案并享受税收优惠。

15 实务操作-营业税及附加退税 如果预缴申报时享受部分或未享受抵减营业税及附加的,年度终了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先办理实际减免税备案手续,再根据实际减免税总额办理退库手续。

16 实务操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果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及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入年度纳税申报表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4行“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栏内。

17 实务操作-企业所得税退税 如果汇算清缴前未办理实际减免税备案手续的,则需在办理实际减免税备案手续后重新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同时办理企业所得税退库。

18 谢谢大家!


Download ppt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