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務工作手冊導讀說明--技綜組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務工作手冊導讀說明--技綜組"—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務工作手冊導讀說明--技綜組
南港高工校長江惠真

2 實務手冊第17-20章 第十七章 課程計畫填報公告及說明 第十八章 普通型及綜合型高中校訂必修課程開設實務
第十七章 課程計畫填報公告及說明 第十八章 普通型及綜合型高中校訂必修課程開設實務 第十九章 技術型高中校訂必修課程開設實務 第二十章 選修課程開設實務

3 第十七章技術型高中學校課程計畫填報公告及說明
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新生入學半年前 線上填報 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書面或網站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第二年以後,線上填報 增調科別時,線上填報外,並須送總體課程計畫書紙本審查

4 課程計畫填報應注意事項 填報教學科目與學分數時,建議依部定一般科目、部定專業科目、 部定實習科目、校訂必修一般科目、校訂必修專業科目、校訂必 修實習科目、校訂選修一般科目、校訂選修專業科目、校訂選修 實習科目等分項依序輸入 填報部定一般科目注意事項: 1.部定領域課程採用版本是否依課綱規定並備註說明採用版本 是否依課綱規畫配置學分,如有不同,請於備註欄說明 2.填報部定專業與實習科目注意事項: 學分分配之學期與部定不一致者,請於備註欄說明 填報時系統自動依課綱帶入科目屬性,以利後續統計及表格輸出。

5 3.填報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注 意事項:
(1)校訂必修科目是否於高二下或高三規劃開設「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2~6學分)。 (2)是否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學分數2~4學分為原則。 (3)選修科目之總開設學分數是否為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倍,若不足,請於備註欄中說明(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 10%學分數,須附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文號)。 (4)校訂科目開設總學分數是否合乎各群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表 之規範。 (5)校訂選修科目依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進行填報,各 校應將所有開設之選修科目依前三類分別填入,至於一般科目、專 業科目、實習科目應選修學分數則由各校核算後填入,系統依 (192-彈性教學時間-部定必修學分數(含一般、專業、實習等三項)、 校訂必修學分數)×1.2檢核各校所填之校訂選修學分數是否合乎規 定。

6 4.彈性學習時間是否每周開設0-2節,六學期合計開設 6-12節。
5.團體活動時間是否每周開設2-3節,六學期合計開設 12-18節。 6.畢業條件檢核

7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課程計畫書格式
目錄 學校基本資料表 壹、依據 貳、學校現況 參、學校願景與目標 肆、課程規劃與特色說明 一、課程規劃理念與原則 二、課程規劃特色 三、課程發展組織與運作機制 伍、群科課程規劃 一、科教育目標及科專業能力 二、課程架構表

8 附件一:(學校全銜)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附件二:校訂科目教學綱要
三、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表 四、科目開設流程表 五、科學習地圖 陸、團體活動時間實施規劃 柒、彈性學習時間實施規劃 捌、選課規劃與輔導 一、適性選修規劃 二、選課流程規劃 三、選課輔導措施 玖、學校課程自我評鑑時程 附件一:(學校全銜)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附件二:校訂科目教學綱要

9 課程計畫的填報時程 工作時程 工作項目 106年10月~12月 1.各校依據課綱規範發展各校課程計畫
2.各校參加技術型高中課程計畫線上填報研習 3.各校進行課程計畫線上填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年1月 各校課程計畫核章後送審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年2~3月 未通過的學校修正後複審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年3月 1.審查通過之學校課程計畫書及課程手冊上網公告(3月底前) 2.各校課程計畫書上傳電子檔至填報系統並公告網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年9月 各校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學年度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

10 第十八章 綜合型高中校訂必修課程開設實務 一、 課程發展原則 (一) 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依據學校願景與特色自主規劃 開設。
(二) 校訂必修須能彰顯學校發展特色。 (三) 考量學校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四) 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 重複或加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五) 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 整、實作(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 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11 校訂必修課程的類型 (一) 校訂必修課程係依學校願景與特色發展之校本特色課程。 (二) 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 領域/科目統整、實作(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 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 力。

12 校訂必修課程的擬訂 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 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強 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可就學校學生理想圖像與校訂必修課程定位,檢視學校現有特色 課程,若有類似課程可予以修正後實施 若無,則重新發展課程。 在校訂必修課程正式實施之前,教師必須完成課程設計,並且建 構一套適宜的課程評鑑機制。

13 校訂必修科目為4-12學分,於一般科目範疇中,擇定或自行設計之 必修科目開設
校訂必修科目不列入學程之專精科目,係以該校全部綜合高中學生 不分興趣、性向、能力皆須修習之學分 校訂必修科目原則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 目統整、實作(實驗)、 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 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得參照「普通型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中之部定必修及選修科目,或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一般科目,且須 包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並安排於高一、高二修習為原則。

14 校訂必修開設的方式 校訂必修課程開設方式,以班級而言可分為跑班、不跑班 的方式,以教師配課而言,可分為一位老師固定配課與一 個班由不同老師輪流上課等方式。 學校應訂定教材選用及教材編訂有關規定,以供教師編選 合適的教科書或教材,若選用或自編教材應送課發會審議

15 校訂必修課程科目大要與教學綱要示例: 科目名稱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科目屬性 校訂必修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實務、實驗科目
英文名稱 科目屬性 校訂必修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實務、實驗科目 學分數 4 開課 年級/學期 第三學年 第一、二學期 ○○學年 ○○學期 教學目標 教學大綱/內 容 教材來源

16 第十九章 技術型高中校訂必修課程開設實務 校訂必修課程的類型
校訂必修課程係依學校願景與特色發展之校本特色課程,以跨領域, 知識統整應用類型之課程為主; 校訂必修課程類別可分為: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課程。 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 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科目

17 校訂必修課程發展原則為: 1.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課程發展委組織(含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 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依據學校願景與特色自主規劃開設。 2.彰顯學校本位課程規劃基礎上須考量學校發展願景、社區需求、 產業概況、學生程度、師資人力、家長期待等因素,建立符應學 生進路需求與務實致用之課程特色。 3.校訂每科目以每學期2-4學分為原則,其中「專題實作」校訂必 修科目2-6學分須規劃於高二或高三開設至少2學分,並得視需要 規劃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4.建立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課程架構與學習環境。

18 「校訂課程規劃步驟」 發展學校願景與目標。 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擬出能力指標。 考量學生需求與師資條件,擬定教學科目。
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小組會議,分配各領域教學科目之時數。 各科目領域,安排課程流程與上課時段。 各領域必修課程研擬跨科之統整性、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 專業課程時數分配、課程流程交由各科教學研究會規劃。 整合一般科目、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之課程流程、時數 依課程的重要程度劃分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

19 校訂必修及選修 學分 每一科目以每學期2-4學分為原則,其中「必修科目」須規劃 於高二或高三開設「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 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以建立學校辦學特 色。 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 報總體課程計畫時列入備查檢核重點 校訂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之開設 教師應於學期開始前,擬訂一學期之教學計畫,送教務處與上網, 並準備教學所需材料及有關事項。 教學計畫應以年級、科別或課程別,透過學科教學研究會討論議 定,計畫應包含教學目標、評量方式、成績計算、對學生的期望 及教學進度等

20 第二十章 選修課程開設實務 技術型高中 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 據,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 及選修科目,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 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課程10%學分數, 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總體課程 計畫中敘明。 校訂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之開設,供學生修習, 以提升學生之專業英語文能力。 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12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 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10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21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學 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之課程:
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 學生)其特殊學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 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 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獨立 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特殊類型班級學生(含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的學生)依專長發 展所需,提供專長領域課程。

22 綜合型高中 每一類學程至少應規劃60學分之專精科目。 「跨領域/科目專題」或「實作及探索體驗」課程,學生修 習需至少合計4學分之相關課程。 學程選修科目之開設,應提供選修學分 倍之選修課 程,供學生適性選修,並應規劃學生跨學程選修的彈性。 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2-4學分為原則。 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12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 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23 課程之開設應注意五育均衡發展的原則,提供學生修 習各類課程的機會。
選修科目應排在選修時段,俾利學生跨班選讀,並輔 導學生適性選課,且依學生需求給予跨班、跨學程及 跨年級選修之機會。 選修科目之開設應充分考量學生適性發展之彈性與後 續分流課程銜接的需求

24 專精科目 (1)專精科目係屬選修科目,為學生高二分流後選讀之課程, 分為學術學程和專門學程兩大類,各類須再細分出學生修習後 能有明確升學預備與就業準備進路的課程。 (2)每一學程所開設之專精科目總學分數至少為60學分,其中 應含26-30學分之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至少2學分。 (3)學術學程開設之專精科目得參照「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 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目,且應注意社會學程及自然學程之學 程特性,開設對應於學程名稱之適當比例相關科目學分數。 (4)專門學程之開設及專精科目(含核心科目)得參照「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 目。

25 2.職業試探課程 (1)為適應學生未來進路之需求,學校得視學生需求,於 高一開設。 (2)以學群/學程核心能力探索為主。 (3)提供學生選修,以探索其性向、興趣與能力,增進分 流選修時之決定參考。

26 選修課程開課的方式,可分為班群開課或全年級開課 兩種。
學校開設 倍的課程,供學生選修。 選修課程的內容,可為同群科共同選修,亦可為跨班 級、跨群科、全校共同選修,跨群科課程可以考慮產 業互補性,異業結盟等共同開課的可能性

27 選修作業流程 新生可在新生報到後或新生訓練期間介紹課程後辦理選課;高一下學期及二、三年級選課可於前一學期結束前辦理選課作業

28 選課作業說明 說明班群結構(組成班級)、開課時段及「選課須知」。 「選課須知」包括選課作業規則及流程。內容除說明課 綱對選修課程學分相關規範、選課時程、選課方法,關 於選修人數過多及不足者之處理規則

29 課程說明 介紹各課程,包括課程簡介(可含與升學進路的關聯)、課 程內容、教學計劃(含評量方式)、成績評定方式等。選修 課程中,「加深加廣選修」課程說明,還可參考「領域課 程手冊」提供的相關資料。 此外,對資源班學生,應於IEP會議時向家長說明選課流程, 輔導學生選修課程

30 加退選 學生正式上課後仍有可能改變選修意願,因此在正式上課初 期(例如一週),接受學生加退選。進行時仍須做好選課輔導, 並注意加退選後選課人數之變化,避免發生人數過多或過少 而影響到開課的情形。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表5「高級中等學校階段 各類型學校課程規劃」中規定: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應修 習學分數(180學分)」。此與99課綱規範「學分上限總計 (198學分)」已有不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下, 學生需修習每節課程,不再像99課綱時可不選修某些課程。 因此學生退選後必定要加選,以符合規定。

31 選修課程實施時,與必修課程實施相關的配套作業, 大致相同,其差異主要是在課程的多元性及1.2-1.5倍 課程增加開課班級的部分。
場地 設備 教材 網路平台

32 多元課程 評量 選修配套

33

34 實務手冊第23-30章 第二十三章 技術型高中彈性學習時間的規劃與實施 第二十四章 適性教學的實施
第二十五章 專題與跨領域/科目專題課程的開設 第二十六章 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第二十七章 學生跨學程/跨科選修的規劃與實施 第二十九章  技術型高中專題實作課程規畫與設計 第三十章 綜合型高中分流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35 第二十三章 技術型高中彈性學習時間的規劃與實施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彈性學習時間,每週0-2節,六學期每週單位合 計則為6-12 節。 如併計團體活動時間每週2~3節者,合計每週為3~5節,三年六學期 合計18~30節。 彈性學習時間依學生需求與學校條件,可安排學生自主學習、選手 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或學校特色活動等。 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或指導,並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 鐘點費。 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性授課或指導支給鐘點費。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採全學期授課者,高一、高二每週至多1節。

36 學校應自訂「彈性學習時間」實施相關規定,以落實學生 適性、自主學習之精神各類科安排彈性學習時間應於事前 完成課程規劃,經送各科教學研究會充分討論決議後,經 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建議於將實施彈性學習時間之學年度,前一年度下學期完 成相關規劃,以利總務單位有足夠時間,完成各教學空間 之規畫調整。 新課綱彈性學習時間課程實施前,學校應對全校進行宣 導,課程推動時可結合行動研究,適時修正課程及實施方 式,以求課程符合課綱之精神。

37 彈性學習時間實施計畫架構(例) (一)依據: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A號函發佈,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 綱。 (二)理念與目標 (三)理念與目標 (四)基本內涵 (五)實施原則 (六)實施期程 (七)預期效益 (八)實施配套 1.自主學習規範與檢核表 2.個別化學習規範與實施紀錄表

38 彈性學習時間實施模式 (一)不採計學分 1.全校性一年級之統一活動(暫定每週2節)。 2.依各科、各領域需求進行主題式活動(暫定每週2節)。 (二)採計學分 採全學期授課,高一、高二每週至多 1 節;學年學分制計算學 分,係以每週授課一小時,滿一學期或總授課時數達十八小 時,為一學分。 1.全校性一年級之統一活動(暫定每週1節)。 2.依各科、各領域需求進行主題式活動(每週1 or 2節)。

39 第二十四章 適性教學的實施 經檢視各領綱後可見,各類型高中課綱的一般學科中有標 註得採行適性教學之科目如下:(但仍得應《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作業要點》 之規定彈性處理) 普通型高中:國語文、英語文、數學。 技術型高中:英語文、數學。 綜合型高中:數學。

40 適性分組的具體規範除總綱之規定外,另有教育部所訂頒 「B_001
適性分組的具體規範除總綱之規定外,另有教育部所訂頒 「B_00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 課程規劃及作業要點」中有明確規範。(參見附錄B_001.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 作業要點) 評量應確保公平性,不同組別若採不同之評量方式,應訂 定轉換機制。

41 第二十五章 專題與跨領域/科目專題課程的開設
項目 普通型高中 技術型高中 綜合型高中 單科型高中 專題探究 包含於校訂必修 專題實作 必修2-6 學分( 須規劃於高二下或高三開設「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分別比照普高、技高,於適當年級開設「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跨領域/科目專題 1.校訂必修:至少合計4 學分 2.多元選修6學分中可包含 社會、自然科學與藝術領域必修課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2 學分 至少合計4 學分之相關課程 1.列為選修課程 2.至少合計4 學分之相關課程 3.若學生於校訂必修修習同類課程可合併計算。 實作(實驗)及探索體驗

42 跨領域/科目課程規劃的模式可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多學科課程模式(interdisciplinary),此種課 程模式經營的方式在於不同學科對於生活中不同疑問可以 提供學科的視角、知識。因此,此課程模式以學科作為課 程知識點來解決共通的問題,焦點在於舊知識的整合。 第二種是跨學科課程模式(transdisciplinary),超越學 科的範疇,以生活中的主題、議題、生活技能作為為課程 的起始點,來建構與設計課程。課程著重於學生在生活世 界中所必備的知識或技能來建構新知識。(湯堯,民國105)

43 第二十六章 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一)跨科統整型:主題→概念→學科 (二)探究型課程:以學科為範圍,特定概念為主軸,設計 開放式主題,以問題解決為導向,提供學生探究思考的空 間。讓學生透過分組討論或實作過程,發現或印證特定概 念的意涵,強化學習成效。 (三)實作型課程:實作型課程,顧名思義,就是以實驗或 操作為主題的課程。

44 第二十七章 學生跨學程/跨科選修的規劃與實施
一、跨學程/跨科選修課程的特性 (一)差異性 跨學程/跨科選修課程的規劃須考量學生的個別差異,並 提供客製化的學習,融入不同的教學方式與資源,以作為 跨領域統整能力的訓練,達到因材施教的最終目標。

45 (二)即時性 各校除了針對學生需求開設課程,更須即時因應當前 就業市場的趨勢,著重多元能力的培養,結合跨領域 的課程與資源,以進行更廣博的學習。 (三)多元適性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成就每一個孩子— 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並以兼顧個別差異、 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為出發點,透過適性教育, 打造多元的成功定義,用愛與包容營造出良好的學習 環境。

46 辦理跨學程/跨科選修的相關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作業要點。
採班群開課為限,但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加深加廣選修 課程,不在此限;有增加授課班級數必要者,其增加後之 總班級數,不得超過該班群原班級數之一點五倍。採班群 開課後,各班學生人數不得低於十二人,但情形特殊或學 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至十人,每班人數最多以不超 過原核定之班級人數為原則。

47 學校開設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專題類課程者,得依課程需求,採分組教 學或協同教學。
1.分組教學: (1)每小組學生人數,以三人至五人為原則。 (2)班級總人數二十五人以上者,得增加教師一人,每位教師應平均配 置小組組數。 2.協同教學: (1)教師二人以上共同規劃一門課程;其教學計畫,應納入學校課程計 畫。 (2)教師二人全學期授課,得分別列計其教學節數,每人每週以六節為 限。 (3)授課教師三人以上或非全學期授課者,依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給教 師授課鐘點費。每班每節課,至多支給教師二人之授課鐘點費;逾二 人時,均分二人之授課鐘點費。 (4) 業師協同教學者,依「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 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 協同教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8 規劃跨學程/跨科選修課程之注意事項 (一)各校應提供學生跨學程/跨科、跨班自由選修課 程,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2-4學分為原則,學校開設 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 倍。 (二)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12人為原則,情形 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10人。 (三)學校得視學生需求,開設跨學程/跨科的選修課 程,課程開設應充分考量學生適性發展之彈性與後續 課程銜接的需求。 (四)跨學程選修科目應排在跑班選修時段,以利學生 跨年級、跨學程/跨科、跨班選讀。

49

50 第二十九章 技術型高中專題實作課程規畫與設計
第二十九章  技術型高中專題實作課程規畫與設計 專題實作課程之教學目標 (一)以問題導向的學習方式,培養學生尋找問題、探究問 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以學生為學習主體,激發學生自動學習的成效。 (三)透過合作學習的實施,建立學生與人溝通、團隊合作 的能力。 (四)訓練學生綜合運用理論知識及結合實務,培養學生良 好的職場專業倫理與合作精神。 (五)培養學生熟悉職場作業流程、方式與專業技術的能 力。 (六)培養學生對職場的正確工作態度與認知。

51 專題實作課程類型 專題實作的類型,依照研究的歷程與產出結果區分,可分為 實作型專題與非實作型專題。 (一)實作型專題為專題完成後產出實體的成品(如機械作品、 餐飲作品)或展示(如表演),此專題強調動手做的歷程與成品 實體的產出,因此實作成果包含專題成品與報告。 (二)非實作型的專題為以研究或調查的方式進行,產出為論 文(如商業調查)或實驗(如食安研究),強調資料蒐集、分析 與實驗探究的歷程,實作成果以專題報告為主。

52 第三十章 綜合型高中分流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一)專精科目係屬選修科目,為學生高二分流後選讀之課程, 分為學術學程和專門學程兩大類,各類須再細分出學生修習 後能有明確升學預備與就業準備進路的課程。 (二)學校應考慮學生準備升讀大學校院的需求,自行設置或 合作設置學術學程。 (三)學校應考慮學生進路發展需求、社區資源及學校師資、 設備等條件,自行設置或合作設置兩種(含)以上的專門學 程。 (四)專門學程須規劃系列課程,使學生在修畢該系列課程之 後,具有對應職群之就業或繼續升學基本能力。 (五)專門學程之設置,宜以職群設計為原則,不宜過度分化, 以兩年期限完成入門準備者為宜,且須兼顧專業知能及職場 態度之培養,重視學生職場學習經驗與有關證照檢定。

53 (六)每一學程所開設之專精科目總學分數至少為60 學分, 其中應含26-30 學分之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七)學程選修科目之開設,應提供選修學分 倍之 選修課程,供學生適性選修,並應規劃學生跨學程選修的 彈性。 (八)核心科目係指特定學程培養核心能力時應修習之科目, 屬校訂選修科目範圍。 (九)學術學程開設之專精科目得參照「普通型高級中等學 校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目,且應注意社會學程及自然 學程之學程特性,開設對應於學程名稱之適當比例相關科 目學分數。 (十)專門學程之開設及專精科目(含核心科目)得參照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 及實習科目。

54 實務手冊第46-47章 第四十六章 學習歷程檔案的規劃與建置 第四十七章 學生學習歷程之輔導措施

55 第四十六章 學習歷程檔案的規劃與建置 學習檔案應至少包含以下之內涵: (一)學生的各項教育心理測驗結果分析
1.多元性向測驗 2.大學興趣量表 (二)學生的生涯發展藍圖 1.學生自我學習評估之未來升學或就業規劃 2.學生之選修課程規劃 3.課程諮詢教師之輔導建議 (三)學生學習歷程中的重要成果 1.學生學習紀錄 (1)彈性學習成果 (2)團體活動成果 (3)幹部經歷 2.學生參賽紀錄 3.學生檢定證照 (四)學生的輔導記錄及學習省思

56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 歷程檔案建置作業要點」辦理,以下依學生、教師及 學校行政分述之:
(一)學生要做什麼 1.提供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料並依相關規定授權個人 資料之傳輸 2.針對個人選修課程尋求課程諮詢教師輔導與建議 3.匯入個人檔案之「學習紀錄之檢定證照及參賽經 歷」、「自我回饋」等相關資料 4.隨時檢核個人檔案資料之正確性

57 (二)課程諮詢教師要做什麼 1.參與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及課程諮詢相關知能研習 2.協助指導學生建置學習歷程檔案 3.輔導學生選修課程並提供諮詢建議 (三)行政要做什麼 1.配合建置並維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2.成立並維持「推動小組」之運作 3.提供學生課程諮詢之機制 4.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作業要點」及相關 升學簡章之規定匯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料 5.辦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及教師課程諮詢相關知能研習 6.針對辦理成效進行評核及獎勵

58 附錄 法規 實作

59 學習歷程 多元評量 跨領域/問題解決/專題實作

60


Download ppt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務工作手冊導讀說明--技綜組"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