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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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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节能减排知识培训

2 主要内容 一、能源统计基础知识 二、节能指标解释及计算 三、污染物排放指标解释及计算

3 一、能源统计基础知识 3

4 1、能源消费统计指标 能源消费统计指标按层次可分为如下: (1)反映国家和地区能源消费指标,如全国能源消
费总量、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消费总 量。 (2)反映某个部门或行业能源消费指标,如工业能 源消费量 。 (3)反映企业的能源消费指标,如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4)反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指标。

5 2、能源统计原则 1)谁消费、谁统计。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各企业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 3)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即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企业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要统计能源消费量。 5

6 3、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 (1)能源统计台帐; (2)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 (3)能源结算单及其他能源消费结算凭证。
(4)外包小型项目如:承包给社会个体的工作量等,在财务报表中没有体现能源消费的,各集团公司应结合企业实际,在系统内统一规定按台班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能费; 6

7 4、能源折标准煤计算 标准煤的定义:标准煤的低位发热量规定为7000 千卡/千克(29307千焦/千克) 。
能源折标准煤的系数(千克标煤/千克)=某种能 源单位发热量(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标 煤) 某种能源折标准煤量=该种能源消费数量×该种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7 7

8 在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应将消费的各种能源分别折合成标准煤后进行统计汇总。
折标煤系数的计算,如果企业实测了能源的低位发热量,用该发热量除以标准煤低位发热量,得出的数作为企业该能源折标煤系数;如:消费的原煤低位热量为:5215千卡/千克,折标系数:5215千卡/7000千卡=0.745 如果企业无法测出能源发热量,各能源对应的折标系数从《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查得。 8 8

9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煤炭(吨标煤)+电力(千瓦时)×0. 1229(千克标煤/千瓦时)/1000+原油(吨)×1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煤炭(吨标煤)+电力(千瓦时)×0.1229(千克标煤/千瓦时)/1000+原油(吨)×1.4286(吨标煤/吨)+汽油(吨)×1.4714(吨标煤/吨)+煤油(吨)×1.4714(吨标煤/吨)+柴油(吨)×1.4571(吨标煤/吨)+燃料油(吨)×1.4286(吨标煤/吨)+天然气(立方米)×1.2143(千克标煤/立方米)/1000+其他能源(吨标煤)-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吨标煤)。 9

10 电力折标准煤系数的说明 (1)当量热值系数(电的热功当量值计算法)= 860(千卡/千瓦时)/7000(千卡/千克标煤)=0.1229
(千克标煤/千瓦时)=1.229(吨标煤/万千瓦时) (2)等价值系数=平均火力发电煤耗(克标煤/千瓦时) 2008年全国节能量核查给出的数据:等价值系数为3.5 (吨标煤/万千瓦时) 10 10

11 电力采用等价值折标煤的弊端 (1)火电企业不执行统一的电力折标系数。80年代初电力折标系数定位4.04吨标准煤/万千瓦时,电力企业是按照本企业实际的发电煤耗计算电力折标准煤量。在编制全国能源平衡表,核算全国和分行业的能源消费量时,也无法按照4.04计算电力折标准煤量,否则会出现数据不衔接的矛盾。 11 11

12 (2)不符合 “谁消费,谁统计”的能源统计原则。按现行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方法,采用等价值的电力折标系数计算电力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时,就会产生发电投入量等于发电产出量,即火力发电企业没有能源消耗的不正常情况。用电单位承担了发电所消费的能源。 12 12

13 (3)单位发电煤耗本身是一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同的发电企业,不同的时期,其数值都不相同。如将其固定为一个数值,作为电力计算标准煤的标准,本身就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目前全国火力发电煤耗大约在330多克标准煤/千瓦时,与80年代初的404克相差70多克标准煤,如继续采用4.04的折标系数,显然没有真实反映火力发电煤耗水平。 13 13

14 (4)与其他能源折算标准煤和国际上使用的方法不一致。其他能源在折算标准煤时,都是按其自身的单位热值换算为标准煤,也就是按热功当量计算的。国际组织在计算电力和能源消费总量时,均采用当量值计算,用单位发电煤耗作为电力折标准煤系数不具有国际可比性。 14 14

15 (1)国家统计局已要求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的报 表时,电力折标煤系数采用当量值: 1千瓦时=0.1229千克标准煤
电力折标煤系数的现状 (1)国家统计局已要求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的报 表时,电力折标煤系数采用当量值: 1千瓦时=0.1229千克标准煤 1万千瓦时=1.229吨标准煤 (2)国家、省级地区在核算能源生产总量、消费 总量时,两种方法均采用。中国统计年鉴采用的 是火力发电煤耗法。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两种方法 均有。 15 15

16 5、指标解释及计算 (1)能源消费总量 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能源的能量总量。能源消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直接消费,又称终端消费;另一种是加工转换消费,又称中间消费。终端消费是对中间消费而言,是指能源不用于中间加工转换,而是直接投入到各种加热、动力等设备,用于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的消费。中间消费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或车间)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所消费的能源数量。 16 16

17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式: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 能源中间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 17 17

18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包括: 工业生产部分:直接生产产品的车间,建筑安装工地等。 辅助生产部分:配电室、压缩空气站、水泵房、机修部分等。 附属部分: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如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医院、托儿所、车队等。

19 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 指企、事业单位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 能源数量,包括各种耗能设备、照明、采暖制冷、车辆、
炊事等消耗的能源。 ①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如企业内各种机械与设备、照明、采暖与制冷等消耗的能源; 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维修、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能源; ④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如一些特殊工种劳动保护耗能等; ⑤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洗浴和炊事用能等。 19

20 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不应计入消费量; 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 家属区消耗的能源; 借出或转出的能源;
以下各项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 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不应计入消费量; 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 家属区消耗的能源; 借出或转出的能源; 承包国外工程或使用国外能源; 外包工程消耗的能源; 20

21 ①承包国外工程和消耗国外能源的不计入该统计范 围,国外项目营业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暂不扣除; ②工程分包的能源消费不计入本企业能源消费,但
注意事项: ①承包国外工程和消耗国外能源的不计入该统计范 围,国外项目营业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暂不扣除; ②工程分包的能源消费不计入本企业能源消费,但 劳务分包的能源消费应记入本企业的能源消费; ③设备租赁:企业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所消耗的 能源应计入本企业的消耗。 ④生活附属设施能源:企业供给家属区或者供给其 他与本企业生产无关的企业用电、用热的应核减本 单位的能源消费。 21

22 (2)综合能源消费量: 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 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 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有
能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 量是应扣除这部分回收利用的能源。 22 22

23 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 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 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 源折标准煤之和-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 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 煤之和 上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 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 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 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 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23 23

24 能源消费总量统计举例: 建筑企业能源消费总量: 各种建筑安装工程直接消费的能源(电、各种燃料和外供热量等)。
各基建单位附属厂及车间所消费的能源。 施工现场制造标准设备消费的能源。 临时工棚、活动房屋、临时仓库、水管线路等各种暂设工程消费的能源。 更新改造措施能源消费。 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设备、施工单位房屋、仓库维修及其它经营维修等消费的能源。

25 用于地质勘探及其它有关基本建设方面消费的能源。
承包国外工程和消耗国外能源的不计入该统计范围,国外项目营业收入暂不扣除; 工程分包给外单位的能源消费不计入本企业能源消费,但劳务分包的能源消费应记入本企业的能源消费; 设备租赁:企业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所消耗的能源应计入本企业的消费。 EPC方式承包工程中:供给其他施工企业用电、用热的应核减本单位的能源消费。

26 能源消费总量统计计算示例: 企业外购热力采暖供热没有计量的计算:
建筑采暖由外购热力供给有实测数据的,按测量数据计算 外购热力没有监测数据的,暂按下式计算,建筑采暖能耗=建筑面积×该地区采暖小时数×单位面积综合耗能热指标 节能建筑的单位面积耗能综合热指标暂按55W/m2h,非节能建筑的暂按60W/m2h 计算。 平均耗能热指标按0.7折算。例如:某建筑物属于非节能建筑,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地区采暖小时数:2880小时,单位面积综合耗能热指标:60W/m2h 采暖耗标煤量=30000m3×2880h×60W/m2h×0.7×3.6kJ/29308kJ=445738kg

27 (3)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期内用能单位工业总产值的比值。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总产值(万元)

28 工业总产值: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数据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29 说明:工业总产值、增加值需要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将现价变为可比价。可比价格是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
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可比价,本报表制度采用的是2005年产品价格作为可比价。

30 报告期的可比价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报告期产品产量(工程服务量)×基期价格 条件: 必须有基期各种产品和工程量的价格记录;
可比价格的计算: 1)基期法: 报告期的可比价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报告期产品产量(工程服务量)×基期价格 条件: 必须有基期各种产品和工程量的价格记录; 新产品和新的工程量,没有基期价格的,以新产品和新工程量第1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基期价格。 30

31 2)价格指数缩减法 没有基期价格记录或不能采用基期法的企业,可 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主业结构,采用价格指数缩 减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可比价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报告期 现价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基期下一年度到 当年的所有价格指数连乘。 例如:2008年工业总产值(可比价)=2008年工 业总产值(现价)/(2006年价格指数×2007年 价格指数×2008年价格指数) 31

32 (4)万元营业收入能耗 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与期内用能单 位营业收入的比值。
万元营业收入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营业收入(万元) 万元营业收入(可比价)能耗=能源消费量(吨标煤)/总营业收入(可比价)(万元)

33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34 (5)万元增加值能耗 工业企业: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综合能源消 费量(吨标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 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 新增加的价值。 原则上,工业企业按照“生产法”计算增加值。 生产法计算公式:增加值=(总营业收入+应交增 值税)-中间投入,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35 非工业企业: 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量 (吨标煤)/增加值(万元)。 增加值: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创 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转移价值。非工业企业 原则上按收入法计算企业增加值,是反映企业生 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出的收入超出中间投入的 价值。 企业增加值由四部分组成: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6 二、节能指标解释及计算 36

37 (一)节能量 企业节能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调整生产结构、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所节约的能源数量,它综合反映企业节能的总成果,是考核企业节能工作的重要指标。目前节能量主要有三种:企业产品总节能量、企业产值总节能量及节能工程节能量。 37

38 企业产品总节能量是指按企业各种产品的单位产量节能量之和计算出的总量。某种产品单位产量节能量是指按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出的节能量。
1、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1)企业产品总节能量 企业产品总节能量是指按企业各种产品的单位产量节能量之和计算出的总量。某种产品单位产量节能量是指按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出的节能量。 38

39 39

40 40

41 (2)产值(收入)节能量 对工业企业 产值(可比价)节能量=〖报告期工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基期工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报告期总产值
计算结果为负值时为节能。 其中:基期工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是工业企业基年的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数值,报告期工业总产值依据企业财务报表采集。

42 对非工业企业: 营业收入(可比价)节能量=〖报告期单位营业收 入能耗-基期单位营业收入能耗〗×报告期营业收 入,结果为负值时为节能。
其中:基期单位营业收入能耗是企业基年(2005年)的 营业收入能耗数值,报告期营业收入根据企业财务报表 采集。 如:2008年节能量=(2008年万元营业收入能耗- 2005年万元营业收入能耗)×2008年企业总营业收 入。收入应按可比价计。

43 (3)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 节能量确定原则 a.本方法所称的节能量是指项目正常稳定运行后,因用能系 统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而形成的年能源节约量,不包括扩大 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产生的节能效果。若无特殊 约定,比较期间为一年。 b.对利用废弃能源资源的节能项目(工程)(如余热余压利 用项目等)的节能量,根据最终转化形成的可用能源量确定 c.节能量确定过程中应考虑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 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 因素,并对节能量加以修正。 43

44 计算方法: 项目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实现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单个产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通过单位产量能耗的变化进行计算确定。
44

45 (二) 节能率 节能率是指报告期的节能量与相应的基期可比能源消 费量之比率,即报告期的单位产品产量(或产值)能 耗比基期的单位产品产量(或产值)能耗降低率。它 是反映能源节约程度的综合指标,是衡量节能效果的 重要标志。 节能率的计算,根据核算对象不同,可按单位产品产 量能耗计算,也可按单位产值能耗计算;可按某一种 能源计算,也可按综合能源计算。 45

46 节能率按统计期划分,可分为当年节能率和累计节能 率,如要研究一个时期内能源平均节约程度时,可计 算年平均节能率。节能率的计算公式为:
1.本期节能率 46

47 47

48 三、污染物排放指标解释及计算 48

49 以我国现阶段企业实际情况,污染物年排放总 量数据的准确测定比较困难,所以采用限制污 染物浓度的办法来控制污染。
污染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控制 指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和固体废弃物 排放控制指标。 49

50 (一) 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1.工业用水总量
工业用水总量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这个指标不仅能够体现企业耗用新水的水平,还可以在没有废水排放量监测的情况下用来计算废水排放量。 50

51 2.废水排放总量 废水排放总量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科研过程中所有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水量总和。生活污水指城镇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中居住区排放的污水量。 51

52 直接冷却水:指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而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 间接冷却水:指通过热交换器与物料或产品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如电厂凝气器冷却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排污单位所有排放口排到单位外部的废水总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直接冷却水:指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而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 间接冷却水:指通过热交换器与物料或产品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如电厂凝气器冷却水。 52

53 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80%-90%,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80%-90%,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还可以利用产污系数进行测算。 53

54 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COD排放量指厂区内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去除部分量以后或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外环境的COD的量。 工业COD排放量的测算方法原则上采用实测法,即通过实际测量废水的排放量及COD的浓度,计算COD的排放量。 非工业企业应根据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量据实填报,没有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的可不填报。 54

55 一般地,COD排放量可采用下述公式计算: COD排放量=Q×C×T/1000 COD排放量,单位:千克(Kg)
Q-单位时间污水排放量,单位:立方米/小时(m3/h) C-COD的实测浓度,单位:毫克/升(mg/L) T-污染物排放时间,单位:小时(h) 对于COD的实测浓度,如果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无大变化,可采用多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如果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有很大调整或生产工艺、处理工艺有所改变,则应取不同情况下的测定值计算后进行累加。 55

56 废水排放总量=(400t/h+500t/h)×8400h=7560000t
例:某厂共有两个污水排放口。第一排放口每小时排放废水400吨,COD平均浓度300mg/L;第二排放口每小时排放废水500吨,COD平均浓度120 mg/L,该厂全年连续工作,求该厂全年COD排放量。 解:该厂全年工作时间T1=350×24=8400(h) 废水排放总量=(400t/h+500t/h)×8400h= t COD排放量=(400t/h×300mg/L+500t/h×120mg/L)×8400h/1000 =(400m3/h×300g/m3+500m3/h×120g/m3)×8400h = kg=1512t 56

57 (二)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1.工业废气排放总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大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Pa)下每年万立方米表示。 57

58 工业废气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测算公式为: 工业废气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量 其中燃烧废气排放量指燃煤、油、气锅炉、烘干炉、锻造加热炉,退火炉及其它纯燃料燃烧炉窑在燃烧过程中所排废气总量。工艺废气排放量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总量,如化工、冶炼、建材、化纤、造纸等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气总量。 工业年废气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Q2=P×B 式中: Q2—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 B—年燃料消耗量(t/年) P—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58

59 59

60 工业SO2排放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SO2总量。
二氧化硫主要来源是燃烧矿物燃料的发电厂及工业锅炉以及汽车排放废气,主要是在燃烧矿物燃料和处理含硫矿物时生成。二氧化硫是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之一,是衡量大气是否遭到污染的重要标志。 工业SO2排放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SO2总量。 60

61 工业SO2排放量 = 燃料燃烧过程中的SO2排放量 +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SO2排放量
工业SO2排放量=Q3×C3×T3×10-6(kg) 式中: Q3—单位时间废气的排放量,单位:立方米/小时(m3/h) C3—SO2的实测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mg/m3) T3—污染物排放时间,单位:小时(h) 61

62 G=2×80%×W1×S1×(1-η1)×103=1.6W1S1(1-η1)×103(kg) 式中: W1—耗煤量,单位:吨(t)
1) 燃烧产生的SO2的计算: 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G=2×80%×W1×S1×(1-η1)×103=1.6W1S1(1-η1)×103(kg) 式中: W1—耗煤量,单位:吨(t) S1—煤中的全硫分含量,% η1—二氧化硫去除率,% 燃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G=2WS(1-η1) 上述的物料衡算法适用于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而钢铁、化工、造纸、建材、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企业可选用排放系数法。 62

63 排放系数可按照如下经验值选取: 燃烧1吨煤,产生16S煤千克SO2。S煤为燃煤硫份,一般为0.6%-1.5%。如硫份为1.5%时,燃烧1吨煤产生24千克SO2 ;燃烧1吨油,产生20S油千克SO2。S油为燃油硫份,一般为重油0.5%-3.5%,柴油0.5%-0.8%。如硫份为2%时,燃烧1吨油产生40千克SO2。 63

64 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废气产生SO2排放的主要污染行业。其申 报核定的计算方法可用物料衡算法、实测法。
GSO2=2×(B2×S2-0.4Mx1-0.4Gdx2) 式中: GSO2—水泥熟料烧成中SO2排放量(t/月); B2—烧成水泥熟料的煤耗量(t/月); S2—煤含硫量(%); M—水泥熟料产量(t/月); x1—水泥熟料中SO32-的含量(%); Gd—水泥熟料生产中粉尘排量(t/月); x2—粉尘中SO32-含量(%) 0.4—系数,即S/S032-=32÷80=0.4 64

65 ②将有关数值代入公式,得该厂熟料生产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G=2(B2×S2-0.4M×x1-0.4Gd×x2)
例:某水泥厂年产水泥熟料75万吨,每吨水泥熟料耗煤0.3吨,煤含硫量3.5%,熟料中SO32-含量0.4%,窑灰占水泥熟料的25%,窑灰中SO32-含量为4.38%,求该水泥厂熟料生产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多少千克? 解:①计算水泥熟料烧成的煤耗量 B2=75000×0.3=225000(吨) ②将有关数值代入公式,得该厂熟料生产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G=2(B2×S2-0.4M×x1-0.4Gd×x2) =2×(225000×3.5%-0.4×750000×0.4% -0.4×25%×750000×4.38%) =2×(7875-1200-3285)=6780(吨) = (千克) 65

66 3.工业粉尘排放量 工业粉尘排放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排入大气的粉尘量。工业粉尘指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能在空气中悬浮一定时间的固体颗粒,如钢铁企业的耐火材料粉尘、焦化企业的筛焦系统粉尘、烧结机的粉尘、石灰窑的粉尘、建材企业水泥粉尘等,不包括电厂排入大气的烟尘。 66

67 工业粉尘排放量可以通过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和除尘设 备出口排尘浓度相乘求得,计算公式为: Gd=Cd×Ae×t×10-6 式中:
Gd—工业粉尘排放量(kg) Cd—除尘设备出口废气中粉尘平均浓度(mg/m3) Ae—除尘系统排风量(m3/h) T—除尘设备运行时间(h) 67

68 工业烟尘排放量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排放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计算公式: Gsd=B4·K·(1-η2) 式中:
4.工业烟尘排放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排放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计算公式: Gsd=B4·K·(1-η2) 式中: Gsd—年烟尘排放量(t/年)。 B4—年燃料消耗量。煤(t/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燃煤、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分别参见下表。 η2—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68

69 69

70 (三) 企业固体废弃物排放指标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沪渣、煤矸石、化工废渣、尾矿、放射性废渣和其它废渣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 70

7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危险废物产生量+冶炼废渣产生量+粉煤灰产生量+炉渣产生量+煤矸石产生量+尾矿产生量+放射性废物产生量+其他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处置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71

72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的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做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72

73 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数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水体的措施。 73

74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方式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及海洋处置(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投海处置)等。 74

75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 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
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 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 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排放方式包括: ①向水体排放废油类、废酸碱及其他高浓度液态废物; ②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海洋的滩场和岸坡倒、堆放和 存贮废物; ③利用渗井、渗坑、渗裂隙和溶洞倾倒废物; ④向路边、荒地、荒滩倾倒废物; ⑤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作填坑、填河和土地填埋固体废物; ⑥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堆置的废物; ⑦未经海洋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向海洋倾倒废物; ⑧其他 75

76 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一般可按照企业各排放点排放量实测值进行累加。
去向不明的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处置往年贮存量)。 76

7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是指已用作农业肥料、造田、生 产建筑材料、筑路以及其它方式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量(
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是指已用作农业肥料、造田、生 产建筑材料、筑路以及其它方式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量( 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综合利用量 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百分率。计算公式为: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 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77

78 谢谢!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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