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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李 復 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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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李 復 甸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按一下以新增備忘稿 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李 復 甸

2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為什麼金融商品買賣會有糾紛? 契約解釋與履約之爭議 契約闕漏 內容不明 違犯法規 不可抗力 情勢變更 國際慣例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3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為什麼金融商品買賣會有糾紛? 慎選法律顧問 妥善訂定契約 定型化契約與附合契約 誠實信用原則 公平合理的契約 風險告知
沒有白吃的午餐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4 A D R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micable Dispute Resolution 仲裁之設應源起於對司法制度之不信賴,而為糾紛救濟替代 。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5 facilitative vs. Adjudicative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facilitative vs. Adjudicative Litigation 訴訟 Arbitration 仲裁 Conciliation 調停 Mediation 調解 Good offices 斡旋 Negotiation 協商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6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機構仲裁 ( 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 )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個案仲裁 ( Ad hoc Arbitration ) 行政調處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7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行政調處 仲裁 調處程序與訴訟並存,不接受調處結果,仍可尋求司法救濟途徑。
調處建議經兩造當事人接受而成立,任一方當事人拒絕者,調處不成立,故調處建議並無強制拘束力。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仲裁 仲裁依法當事人間有與法院判決相同之確定效力。

8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行政調處 評議中心不受理調處申請之事由 (一)申請不合程式。 (二)非屬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案件。
(三)未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 (四)申請人有下列當事人不適格之情形之一: 1.專業機構投資人。 2.高淨值投資法人。 3.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之非臺資客戶。 4.銀行海外分行客戶。 5.符合金保法規定之金融消費者。 (五)曾向本中心申請調處而不成立。 (六)經法院判決確定,或已成立評議、調處、和解、調解或仲裁。 (七)其他本中心認為不宜受理調處申請之情形。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9 沒有判例拘束原則之適用 仲裁之優點 :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有效-仲裁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專業-仲裁人具專業經驗
快速-六個月內作成判斷 經濟-仲裁費用比訴訟少 保密-仲裁採秘密方式進行確保爭訟之秘密 公正-當事人處於平等地位自行選定仲裁人 和諧-在尊嚴和諧氣氛中達止息紛爭之目的 靈活-國際間強制執行效力較法院判決有利 沒有判例拘束原則之適用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0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友誼仲裁 (Amiable Compositeur, Amicable Composition )
衡平仲裁 (Arbitration ex aequo et bono ) 仲裁法第三十一條 仲裁庭經當事人明示合意者,得適用衡平原則為判斷。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1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UNCITRAL Article 33 - Applicable law, amiable compositeur
1. The arbitral tribunal shall apply the law designated by the parties as applicable to the substance of the dispute. Failing such designation by the parties, the arbitral tribunal shall apply the law determined by the conflict of laws rules which it considers applicable. 2. The arbitral tribunal shall decide as amiable compositeur or ex aequo et bono only if the parties have expressly authorised the arbitral tribunal to do so and if the law applicable to the arbitral procedure permits such arbitration. 3. In all cases, the arbitral tribunal shall deci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nd shall take into account the usages of the trade applicable to the transaction.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2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法第十一條 當事人催告 當事人之一方選定仲裁人後,得以書面催告他方於受催告之日起,十四日內選定仲裁人。 仲裁機構選定
應由仲裁機構選定仲裁人者,當事人得催告仲裁機構,於前項規定期間內選定之。 仲裁法第十二條 法院選定 受前條第一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仲裁機構或法院為之選定。 受前條第二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法院為之選定。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3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人產生方法 獨任仲裁人 (Empire) 合議仲裁庭 (Arbitration Court) 主任仲裁人產生方法
當事人選定 仲裁協會指定 主任仲裁人產生方法 雙方當事人選定之仲裁人推定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4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約款( § 1) 有關現在或將來之爭議,當事人得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仲裁之。 前項爭議,以依法得和解者為限。 書面( § 1) 仲裁協議,應以書面為之。 當事人間之文書、證券、信函、電傳、電報或其他類似方式之通訊,足認有仲裁合意者,視為仲裁協議成立。 仲裁約款獨立原則( § 3) 當事人間之契約訂有仲裁條款者,該條款之效力,應獨立認定;其契約縱不成立、無效或經撤銷、解除、終止,不影響仲裁條款之效力。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5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妨訴抗辯( § 4 ) 或調或仲
仲裁協議,如一方不遵守,另行提起訴訟時,法院應依他方聲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命原告於一定期間內提付仲裁。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不在此限。 或調或仲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6 仲裁容許性 (Arbitrability )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容許性 (Arbitrability ) 仲裁約定 (compromis) 仲裁約款分離性原則 ( Separability of arbitration) 當事人間之契約訂有仲裁條款者,該條款之效力,應獨立認定; 其契約縱不成立、無效或經撤銷、解除、終止,不影響仲裁條款 之效力。(仲裁法第三條 ) 管轄 (jurisdiction) 機構仲裁 ( 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 臨時仲裁 ( ad hoc arbitration )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7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自決(Compétence/Compétence) (Kompetence/Kompetence) 仲裁容許性
仲裁地 (仲裁法第二十條) 仲裁人迴避(仲裁法第十七條) 仲裁管轄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8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之判斷準據 法律 (法律、習慣、法理) 商業習慣法 (lex mercatoria)
衡平原則 (ex aequo et bono) 法院關於仲裁事件之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非訟事件法,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第五十二條) 告知訴訟 ? 參加訴訟 ?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19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程序 提付仲裁 程序規則 仲裁地 仲裁期限 當事人將爭議事件提付仲裁時,應以書面通知相對人(§ 18)
準用民事訴訟法或依其認為適當之程序進行 (§ 19) 仲裁地 仲裁地,當事人未約定者,由仲裁庭決定 (§ 20) 仲裁期限 於六個月內作成判斷書;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 (§ 21)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0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強行規定 契 約 任意規定 習 慣 法 理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民法第一條)
法規適用順序 強行規定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契 約 任意規定 習 慣 法 理

21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程序 充分陳述機會 (§ 22) 為必要之調查 (§ 22) 仲裁程序,不公開之(§ 23 )
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 (§ 24 ) 約定仲裁程序所使用之語文 (§ 25 ) 通譯(§ 25 ) 得通知證人或鑑定人到場應詢 (§ 26 ) 評議,不得公開 (§ 32 )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2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人義務 獨立、公正 (§ 15) 保守秘密 (§ 15) 揭露: (§ 15)
保守秘密 (§ 15) 揭露: (§ 15) 一、有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所定法官應自行迴避之同一原因者。 二、仲裁人與當事人間現有或曾有僱傭或代理關係者。 三、仲裁人與當事人之代理人或重要證人間現有或曾有僱傭或代理 關係者。 四、有其他情形足使當事人認其有不能獨立、公正執行職務之虞者。 迴避 (§ 16) (§ 17) 一、不具備當事人所約定之資格者。 二、有前條第二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3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人倫理 依法仲裁 不招攬案件 公允處理仲裁事件 保守秘密 遵守迴避規定 揭露之義務 敬慎從事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4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司法協助 仲裁庭為進行仲裁,必要時得請求法院或其他機關協助。(§ 28) 得聲請法院命證人到場(§ 26)
準用民事訴訟法送達 (§ 27) 保全(§ 39) 仲裁協議當事人之一方,依民事訴訟法有關保全程序之規定,聲 請假扣押或假處分 調查證據(§ 28) 仲裁庭為進行仲裁,必要時得請求法院或其他機關協助。 受請求之法院,關於調查證據,有受訴法院之權。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5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效力 (§ 37) 仲裁人之判斷,於當事人間,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仲裁判斷,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方得為強制執 行。但合於下列規定之一,並經當事人雙方以書面約 定仲裁判斷無須法院裁定即得為強制執行者,得逕為 強制執行: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 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6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效力(§ 38)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駁回其執行裁定之聲請: 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逾越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駁回其執行裁定之聲請: 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逾越 仲裁協議之範圍者。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 其餘部分,不在此限。 二、仲裁判斷書應附理由而未附者。但經仲裁庭補 正後,不在此限。 三、仲裁判斷,係命當事人為法律上所不許之行為 者。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7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仲裁判斷之撤銷(§ 40) 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 逾越仲裁協議之範圍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對於他方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一、有第三十八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仲裁協議不成立或無效 三、仲裁庭未使當事人陳述,或當事人未經合法代理者。 四、仲裁庭組成或程序違反仲裁協議或法律規定者。 五、仲裁人有迴避義務未經揭露或依法應迴避者。 六、仲裁人關於仲裁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 七、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關於仲裁犯刑事上之罪者。 八、判斷基礎之證據、通譯係偽變造或有虛偽情事者。 九、為判斷基礎之民事、刑事及其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依其 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 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 逾越仲裁協議之範圍者; 二、仲裁判斷書應附理由而未附者; 三、仲裁判斷,係命當事人為法所不許行為者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8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和解與調解 (§ 44) 仲裁事件,於仲裁判斷前,得為和解。和解成立者,由仲裁人作成和解書。 前項和解,與仲裁判斷有同一效力。但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方得為強制執行。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29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Arb-Med 與 Med-Arb 和解與調解 (§ 45)
未依本法訂立仲裁協議者,仲裁機構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經他方同意後,由雙力選定仲裁人進行調解。調解成立者,由仲裁人作成調解書。 前項調解成立者,其調解與仲裁和解有同一效力。但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方得為強制執行。 Arb-Med 與 Med-Arb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簡報者在此主題的專業程度:簡短地在此區中陳述擁有的認證,或是參與者必須聽從您的原因。

30 謝謝 金融糾紛之解決機制 此簡報對觀眾的助益為何:成年的學習者會因為了解主題的重要性何在及其理由,從而對該主題產生較大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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