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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課 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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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3 課 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2 目次 壹、什麼是「法律」? 貳、法治國的意義 參、憲政主義下的基本法律架構 一、法律的定義 二、法律的特質 三、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一、法治的意義 二、法律須經民主正當程序制定 參、憲政主義下的基本法律架構 一、法位階的意義 二、大法官違憲宣告的意義

3 CoCo漫畫 目次

4 壹、什麼是『法律』? 目次

5 一、法律的定義 ∙法律是人類在特定社會文化生活經驗中,為了規範人際互動、維護社會秩序、保障自由權利等,逐步發展出的一種社會規範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最顯著的差異,在於法律通常以國家公權力為後盾 目次

6 二、法律的特質 1.強制性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的最大區別,在於法律會對違反者施以強制性的制裁
∙法律的強制性依靠國家公權力貫徹,採取的強制手段相當多元,輕者如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重者如限制人民財產、人身自由,甚至剝奪生命∙除警告與開罰外,將違法行為的法律效果設定為「無效」,否定它的效力,也是一種強制性的制裁手段 ∙例如:不讓消費者退換貨的單方限制,違反了消費者保護的法律規定 目次

7 2.普遍性 ∙相較於道德規範可能因涉及個人價值觀的差異而因人而異、宗教規範經常只對特定信徒具有約束作用,法律規範則較具普遍性
∙法律訂定的目的,是要讓社會大眾的行為,都有一定的規則可循,其所提供的規則,不是針對特定人、特定個案而訂,而是一般行為的基本界限,讓一般人都能普遍適用 ∙普遍性隱含了平等的原則,凡是遇到相同的情況,即應當作相同的處理 目次

8 3.有限性 ∙法律並非萬能,它所能發揮的功能和作用依然有限。光是依靠法律,無法解決所有人類社會生活中各種複雜的問題
∙在法律之外,還是有必須仰仗道德、習慣、宗教等其他社會規範之處,也還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案 ∙認為「治亂世、用重典」,可以用重罰來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想法,即是忽視了法律的有限性,嚴刑峻法之下,非但無法達到全面禁制的目的,反而衍生了交易地下化的黑市問題當人民甘願鋌而走險、違法行事時,法律威信的折損,也就不言而喻 目次

9 三、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法律與道德,分屬不同的社會規範,很多技術性的法律規定,與道德完全不相干
法律上有與倫理道德的孝順標準有差異 ∙法律與道德,分屬不同的社會規範,很多技術性的法律規定,與道德完全不相干 ∙此外,就算是帶有價值判斷的倫理性法規,有些法律的規範標準,也不一定與道德的標準一致 行車靠左或靠右駕駛就與習慣有關,各國法律不同 目次

10 1.法律與道德具一定關聯性 ∙在一些倫理性的法律中,還是可以看到不少規範的內容,源自於這個社會的倫理道德價值觀
∙社會中的道德觀念,有時也會影響法律條文的解釋適用;相反的,國家法律的內容,也會回過頭來,影響社會的道德標準,成為社會上新的公共道德的一部分 ∙法律並非萬靈丹,什麼事都希望依賴以法律手段進行高度管制或重判重罰,不一定能夠解決 目次

11 2.法律須符合基本倫理義務 ∙法律與道德,不能混為一談 ∙為了人類生存,法律確實必須要求遵守基本的倫理義務,以維持基本的社會秩序
∙但法律的規定,必須是一般通常人都能做到,或是都應做到的,不能以少數聖賢才能達到的高尚「美德」作為標準 目次

12 四、法律的重要分類 成文法 不成文法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依法律制定程序與形式區分 內 涵 舉 例 立法機關經一定程序制定,以條文形式公布
內 涵 舉 例 成文法 立法機關經一定程序制定,以條文形式公布 民法、中華民國憲法 不成文法 不具備法條或法典型態 民間習慣、法學原理、法院判例 目次

13 普通法 特別法 一般情形皆可適用的法律 一般人犯罪均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特殊的人、事、時、地、物才可適用 軍人身分犯罪,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普通法與特別法:依法律適用的效力範圍區分 內 涵 舉 例 普通法 一般情形皆可適用的法律 一般人犯罪均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特別法 特殊的人、事、時、地、物才可適用 軍人身分犯罪,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同一事件有兩種以上的法律規定, 優先適用特別法規定 目次

14 實體法 程序法 ▓程序法與實體法:依法律規定為實際內容或實現方式區分 內 涵 舉 例 權利、義務、效果的法律 民法、刑法
內 涵 舉 例 實體法 權利、義務、效果的法律 民法、刑法 程序法 規定如何實現這些實體法的方式或手續 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目次

15 公法 私法 ▓公法與私法:依法律關係涉及公益或私益區分 內 涵 舉 例 規定國家與人民的關係、或公權力上對下不平等的關係 憲法、稅法、行政法
內 涵 舉 例 公法 規定國家與人民的關係、或公權力上對下不平等的關係 憲法、稅法、行政法 私法 規定人民私人間的關係 民法、公司法 目次

16 貳、法治國的意義 目次

17 ∙在法治國之下,國家的權力必須受到法律拘束 ∙法律的內容,必須能符合憲法上自由民主等價值,以及 基本人權保障的要求
▓現代法治國的意義 ∙賦予法律最高地位,透過法律來建立秩序 ∙在法治國之下,國家的權力必須受到法律拘束 ∙法律的內容,必須能符合憲法上自由民主等價值,以及 基本人權保障的要求 目次

18 一、法治的意義 ∙「人治」(rule of man)的相對概念 ∙法治:即是將法律視為最高,主張用法律來治理國家
▓ 「法治」(rule of law) ∙「人治」(rule of man)的相對概念 ∙法治:即是將法律視為最高,主張用法律來治理國家 ∙人治:則是以統治者個人意志為最高,主張為政在人,依靠特定人來治理 目次

19 1.人治的弊端 ∙決策權力掌握在個別統治者或少數人手中,社會的規範準則由其好惡決定,無事先明定的標準
∙統治者享有最高權威,地位超越法律,其意志與決定不受制於任何約束也不受法律的規範制約 ∙由於人治主張為政在人,依賴特定人的德行與才智行事,很容易出現專制的流弊 ∙就算出現了難能可貴的聖明君王,也會因人亡政息,讓統治充滿不確定性 北韓金正恩 李四端的雲端世界-金正恩「暢民生」防人民思想質變(9:27) 目次

20 2.近代西方的法治主張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B.C.E.)認為,透過法律來治理國家,可以建立社會秩序、終結無政府的混亂鬥爭狀態,讓人民得以合理期待並預先規劃自己的生活,同時防止執政者的權力濫用 ∙17.18世紀:為了對抗君主專制,人民開始反對聽從君王一人意志的人治,要求施行法治,主張國家應依循法律而治理。而這裡所說的法律,必須是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所通過的法律 目次

21 ▓西方法治主張 ∙通過法律來治理國家,可以說是人民自己治理自己 ∙國家要限制人民的自由時,必須事先經過人民的同意
∙國家必須以人民代表所通過的法律,作為限制人民自由的依據 ∙透過民意的參與、監控,人民的自由也較能獲得保障 目次

22 3.憲政國家之法治主張 ▓憲政國家主張的法治 ∙用法律治理國家、制約國家權力濫用、保障公民自由權
∙國家統治權的行使,必須受到憲法以及法律的拘束,不能因個人、因個案而異 ∙在一個國家裡,無論是人民與人民間,或是國家與人民間,都應當受到法律的規範 苗縣府強制徵地,因縣府沒有事先通知,開怪手直接把快收成的稻子連根剷除,大埔農民再陳情 目次

23 二、法律須經民主正當程序制定 1.民主正當性 權利不被政府恣意侵犯 ∙是指國家權力應以民意為依歸,以人民意見為其統治的合理、正當基礎
▓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透過法律制度的建立,保障人民的 權利不被政府恣意侵犯 1.民主正當性 ∙是指國家權力應以民意為依歸,以人民意見為其統治的合理、正當基礎 ∙國家的法律決定了社會價值與資源分配,攸關社會大眾利害深遠,因此法律的制定需嚴謹的程序 ▓法律制定的要件: ∙一定的程序、預先公布 ∙注意人民監督、確保民意參與 ∙法律規範須符合正義 目次

24 ∙透過對法律的安定性與實質正義的追求,運用憲法及法律,對國家權力的運用劃出界限,使其受到法律控制,無法恣意妄為
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司法機關→依法審判 公督盟每屆會期均號召青年志工針對立委出席及問政狀況進行監督與評鑑 立院議事實況轉播 目次

25 2.法律的制定與修正 ∙依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來制定或修正 ∙立法過程採三讀程序,從法案提出、一讀、委員會審查、二讀、三讀,直至總統公布施行 ∙以公開的議事程序與定期開會運作,確保國家法律的民主正當性 ∙民主國家:選舉產生立法機關,具有代表人民的特性,因此,當一個法律經由議會多數決通過,即代表該法律取得多數民意的支持,成為一個被社會大多數成員所認同、接納的法律,該法律因而具有民主正當性 目次

26 提案 審查 讀會 ∙提案來源:政府機關及立法委員 ▓立法程序 ∙立法委員提案須經十五人以上連署
∙一般人民則不能享有此一權利,而只能依公民投票法,創制立法原則 審查 ∙各提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討論交付給有關委員會進行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讀會 ∙一讀:法律案排入議程後,由大會主席宣付朗讀,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二讀:大會逐條或依次討論 ∙三讀:除非有重大瑕疵,否則院會不得再做內容修正,而僅能為文字的修正 目次

27 讀會 公布 ∙法律公布施行後,隨著社會的變遷,或因事實需要,或因法律內容尚欠完備,或因適用上窒礙難行,均須予以修正
∙三讀會完成並通過議決後,法律之制定程序即已完成 ∙例外: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程序議決,透過公開、嚴格的三讀程序取得正當性 公布 ∙法律要產生實質效力,還須將法律咨請總統公布後才能發生效力 ∙法律公布施行後,隨著社會的變遷,或因事實需要,或因法律內容尚欠完備,或因適用上窒礙難行,均須予以修正 ∙法律修正之機關與制定之機關相同,凡有權制定法律之機關,即有權隨時就相關法律提出修正,至於修正程序,亦與制定程序相同 立委補助砍86萬 立院三讀通過(1:23) 目次

28 參、憲政主義下的基本法律架構 目次

29 一、法位階的意義 1.憲政主義下,憲法為人民權利的保證書,具備效力最高的特性
2.憲法之下,還有法律與命令等法律規範。但層級上以憲法為最高,以憲法價值秩序拘束法律的實質內容 3.透過大法官釋憲的功能,去確保下位階的法律、命令都能符合憲法的精神,以確保憲法內所宣示的基本原則能確實被落實 目次

30 1.法規範階層理論 理論內容 ∙奧地利著名的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1881-1973)觀察歷來各國的法律規
範形態,依照法律外在的形式結構來分析法律,提出一種用來說明法規 體系組成架構的法規範階層理論(the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norms) 理論內容 ∙凱爾森將法規範體系由上至下分為「基本規範」、「一般規範」與「個別規範」三個層次來說明 ∙基本規範的位階最高,是同一法律體系中所有規範得以有效的最終根據 ∙法規範效力:愈上層的法規範效力愈高,下位階規範不能牴觸上位階規範 ∙法規範適用的順序:下位階的規範,則較為優先 ∙法規範數量:愈上層的法規範數量越少 目次

31 理論之應用 ∙具體對應到一國的法律體系時,通常則呈現為憲法、一般性的法律或命令,以及針對具體個案所做出的行政處分或裁判等不同階層的法規範
∙就法律位階效力而言,憲法的位階最高,具有最高效力及優越性,下位階的所有規範,均須遵守憲法,不得牴觸憲法的規定 目次

32 2.憲政主義下法位階的意義 法位階的意義 內容 1.彰顯憲法的最高性
∙透過法規範階層理論,我們知道,在採取憲政主義的憲政國家裡,憲法的位階最高,憲法之規定具有最高效力及優越性 2.透過權力分立保障人權 ∙法位階理論結合權力分立原則 ∙將國家權力區分為行政、立法、司法權,使其分別行使、相互制衡,以避免政府濫權 ∙例如:「立法權」代表民意,基於民意所制定的法律,成為「行政權」制定命令的效力來源;行政機關所制定的命令,不能牴觸上位階的法律規定→行政權必須「依法行政」,受到立法權的民意控制 目次

33 二、大法官違憲宣告的意義 ∙一個受到多數民意支持的法律,其內容是否違反了憲法的規範精神,成為一個不正義的「惡法」,在我國憲政體制上,交由大法官以司法違憲審查機制來進行認定 我國大法官 目次

34 1.「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 惡法非法論主張 惡法亦法論主張
∙強調法律規範內容的實質正義、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可侵犯,認為不正義的惡法,一天都不須遵守,所以主張人民無遵守惡法義務 ∙消極地不執行、不遵守惡法。包括積極地以和平手段,如遊行、罷工、罷市、罷課、絕食等,或以革命的手段反抗惡法 惡法亦法論主張 ∙強調形式上法安定性的價值,重視法律秩序的維護。為求社會安定,主張遇到壞的法律,也應先遵守,必須透過修改法律等立法手段去改變它之後,才能結束惡法的效力,避免社會動盪的亂象 民視新聞-控遊行法違憲 火大聯盟聚立院(2:14) 目次

35 2.憲政主義下的「惡法」問題 ∙一個法律是否是違反正義的惡法,不再委由個人以道德、良心或宗教立場來任意主張
∙一個法律是否為「惡法」,一律遵循憲法,以憲法的規範作為判斷標準 ∙我國憲政去除惡法的管道與方法如下 管道與方法 說 明 一般法律的修廢程序 ▓體制內的修廢程序 ∙在我國,遇到法律規範內容發生爭議時,可以依據修法的規範,主張修廢不合時宜的法律 ∙除了訴諸輿論、組成壓力團體、推動社會運動,爭取多數立委支持外,亦有透過公民投票等手段,尋求修廢法律者 目次

36 一般法律的修廢程序 ▓體制外的抵抗權與革命權 ∙「用盡體制內的所有救濟手段」,例如:陳情、請願、提起訴訟尋求救濟,乃至於判決確定之後提請大法官解釋,均無法解決,卻仍無法擺脫「極端不正義」的壓迫時,才會例外地容許人民以「抵抗權」為最後手段,抵抗法律規範對權利的侵害 ∙革命權:屬於國民主權的最後手段 圖為:綠色和平組織企圖阻止捕鯨、捕鮪船作業 ▓動腦時間:綠色和平組織常以較為直接的非暴力直接行動引發公眾對公共議題的重視,打破法律就是違法行為嗎? 打開鮪魚罐頭的殘酷秘密(2:30) 目次

37 管道與方法 說 明 違憲審查 ∙存在違憲審查制度的國家,人民除了修法之外,也可以透過違憲審查機關(在我國為司法院大法官),去制衡、挑戰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合憲性(妥當性) ∙【參考資料】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一覽: 抗議集遊法 民視新聞-野草莓集遊案 法官停審釋憲(2:51) 野草莓運動ㄧ野莓之歌(3:04) 目次

38 李四端的雲端世界-金正恩「暢民生」防人民思想質變
配合課次 動畫影片名稱 時間長度 來源 第3課 立院議事實況轉播 10:00 民視新聞-野草莓集遊案 法官停審釋憲 2:51 野草莓運動ㄧ野莓之歌 3:04 打開鮪魚罐頭的殘酷秘密 2:30 李四端的雲端世界-金正恩「暢民生」防人民思想質變 9:27 民視新聞-控遊行法違憲 火大聯盟聚立院 2:14 立委補助砍86萬 立院三讀通過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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