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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是什麼? The Republic 第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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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一)柏拉圖( BC)生平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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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二)蘇格拉底(470-399BC)的信念 1・不經檢驗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因為這樣的生活沒有尊嚴,只是活一天算一天。
1・不經檢驗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因為這樣的生活沒有尊嚴,只是活一天算一天。 2 ・ 存在客觀原則指引我們過美好生活。 3 ・ 真理不是存在於星星、傳統、宗教書籍或大眾意見之中,而是在每一個人的內在。 4 ・ 老師的功能是刺激人們進行自我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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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三)蘇格拉底的方法 1 ・ 智慧的路障:不願意承認自己需要學習 2 ・ 用問答的方式進行真理的探索
1 ・ 智慧的路障:不願意承認自己需要學習 2 ・ 用問答的方式進行真理的探索 3 ・ 反諷(irony)法:對那些自視甚高、過度自信但實際上是無知的人,蘇格拉底先承認自己的無知,不採取正面攻擊、不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而是以不斷追問的方法,目的是穿透外在的表象,掌握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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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一)正義:對或正當的行為(right conduct) (二)Cephalus對正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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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三)Polemarchus對正義的最初定義 1 ・ 正義:給予每一個人所應得者。
1 ・ 正義:給予每一個人所應得者。 2 ・ 討論:如果將「應得者」解釋為以每一個人應該被對待的方式對待他,則變成循環定義。而蘇格拉底將之解釋為「歸還所欠之物」,則原來的反例也可以成立。 3 ・ 蘇格拉底在此的論證可以得到的結論是:不可能用「行為」定義品德(vir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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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四)Polemarchus對正義的修正定義 1 ・ 正義:有利於朋友且有害於敵人的行為
1 ・ 正義:有利於朋友且有害於敵人的行為 2 ・ 蘇格拉底的反駁:將「正義」解釋為一種「技巧」,從而證明正義是無用的,而且如果它是一個技巧,也可以作為為惡之用。 3 ・ Polemarchus對「朋友」的修正,以及蘇格拉底的進一步駁斥。 (1)朋友:一個人認為他是誠實的人 (2)朋友:一個被認為是而且確實是誠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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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4 ・ 對Polemarchus定義的評論 (1)蘇格拉底的結論:
(1)蘇格拉底的結論: a)正義不能被用到任何一個活動領域, 所以是無用的。 b)正義可以用來達成善,也可以達成惡 的目的。 c)正義的功能是使人更糟(傷害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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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2)Polemarchus可能的反駁
a)雖然每一個技巧都有其限制範圍,但一個技巧可以同時呈現在不同的領域之中。因此船長的技術在陸地上無用這樣的推論,並不導得正義是無用的。 b)行為對錯和職業技術是不同的問題。 c)如果正義是一種技術,當然可以推得正義者是騙子,但這證明正義不是一種技術。 d)傷害有兩種意義:使人更糟或使人痛,後者不一定使別人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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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3)可以思考的問題 a)「能力」(capacity)和「品格」(character)的差別。
(3)可以思考的問題 a)「能力」(capacity)和「品格」(character)的差別。 b)Polemarchus的定義確實是有問題,因為它無法解釋兩人既非朋友、也不是敵人之間的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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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五)Thrasymachus的定義 1 ・正義:為強勢團體利益服務的行為
1 ・正義:為強勢團體利益服務的行為 2 ・Thrasymachus的論點: (1)領導者都是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為人民 (2)不正義比正義有利 (3)不正義的人活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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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六)蘇格拉底對Thrasymachus的反駁
1.針對(1)的論點,蘇格拉底採取三個步驟:舉例(類比的方法)、普遍化、演繹。 (1)醫藥不為醫生的利益而是為了病人的身體,訓練也不是為訓練者的利益而是為了馬匹的利益。 (2)沒有任何技術只為自己的利益。 (3)統治者關心的是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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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2 ・針對(2)的論點,蘇格拉底提出兩個論證加以反駁: (1)競爭論證:
(1)競爭論證: a)專業知識者只和不同職業的人競爭。 b)而具有專業知識者是智者,而且智者是好人。 c)好人只和不同於他的人競爭;而壞人或無知者競爭的對象不只和他不同的人,也和相同的人競爭。 d)正義者只和不正義者競爭,而不正義者不但和正義者競爭,也和不正義者競爭。 e)所以不正義比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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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2)整合論證:如果一群人結合成團體的目的是為了一個錯誤的目標,他們彼此至少需要互信,但不正義會使團體趨於分裂,所以不正義的行為不能產生互信,所以不正義不會比正義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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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3 ・針對(3)的論點,蘇格拉底從一個事物的功能和卓越(excellence)加以反駁:
(1)一個事物的功能可以定義為: (a)只有此物可以運作的工作; (b)針對此工作此物可以比它物做得更好; (c)此工作是被指定給它的,例如眼的功能是看 東西。 (2)任何事物均有一個功能,而此功能有一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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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3)一物的特點如果被破壞或削弱,其功能的發揮必然受損。
(4)心靈的功能就是引導人們過一個美好生活,而心靈的特點就是正義,如果正義遭破壞,心靈就無法發揮其功能。 (5)因此,正義的心靈是惟一使人活得很好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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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七)對蘇格拉底論證的評論: 1 ・針對第一個論證:
1 ・針對第一個論證: (1)醫生的功能是照顧病人,那是我們期待醫生去做的,但醫生可能認為照顧病人不是他的最終目的,它只是達成其賺錢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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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2)從個別例子推論到「沒有任何技術只顧自己的利益」,這個推論是過度的普遍化,有些技術或行業是利他,但也有利己,譬如犯罪的技術就是利己而不利他。 (3)「應然」和「實然」的混淆,蘇格拉底主張的是統治者「應該」照顧人民的利益,而Thrasymachus說的是統治者實際上並沒有照顧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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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2 ・針對第二個論證:
2 ・針對第二個論證: (1)就某一個意義而言,醫生當然也和醫生競爭;如果醫生不和醫生競爭,指的是他們作為醫生的相同目標-促進人們的健康。 (2)黑社會內部一定缺乏互信?一個人可能因畏懼領導者或互相畏懼,或為更大的利益而互信。當然在這一點上蘇格拉底可能是對的,因為以不正義目標而結合的團體,很難長期互信,但是基於短期互信,獲利後了結,難道不會比被侵犯利益的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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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義(justice)的探討 3・針對第三個論證:
3・針對第三個論證: (1)「心靈的功能是引導人去生活」的論點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由心靈引導的生活就是好生活嗎?Thrasymachus的錯誤在於承認正義是心靈的卓越,因為一旦心靈功能的卓越表現就是正義,當然是正義的生活才能得到幸福。 (2)問題的關鍵仍然在於:正義是什麼?Thrasymachus和蘇格拉底可能都在自己的定義內論述,而實際上並沒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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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勞康(Glaucon)的論證 (一)葛勞康的立場:同意蘇格拉底對「正義」的看法,但認為他並沒有推翻Thrasymachus的論證,於是重新整理Thrasymachus的論點,希望蘇格拉底駁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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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勞康(Glaucon)的論證 (二)分別三種「善」(good): 1・本身即善(good in itself),如:快樂或享受
2・本身是善且結果也善(good in itself and for its consequence),如:智慧、健康。 3・本身是惡或無關善惡(indifferent),但其結果是善,如:運動、打針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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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勞康(Glaucon)的論證 (三)分別三種「善」的用意:
(1)「正義」是哪一種「善」?Thrasymachus和蘇格拉底的差別顯然在於:前者認為正義是第三種「善」,而蘇格拉底則認為是第二種。 (2)蘇格拉底的論證必須證明:「正義」不只是達成「善」的一個手段,而且它本身也是善。 (3)葛勞康站在Thrasymachus的立場,把正義當成第三種「善」,重新提出論證,並希望蘇格拉底針對他的論證加以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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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勞康(Glaucon)的論證 (四)葛勞康的論證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1・正義的起源和性質
1・正義的起源和性質 2・蓋吉氏的戒指(ring of Gyges):正義是必需品(necessity)而不是善。 3・兩種人的生活:完全正義者(perfectly just man)或完全不正義者(perfectly unjust man),哪一種人比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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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勞康(Glaucon)的論證 (五)Adeimantus的補充: 1・一般父母鼓勵其子女行善,主要是因為正義可以帶來好名聲和榮譽。
1・一般父母鼓勵其子女行善,主要是因為正義可以帶來好名聲和榮譽。 2・就當時的宗教觀點,神是可以被賄賂的,人只要進行祭拜,就可以免除其錯誤的行為遭到懲戒。 (六)討論:葛勞康及Adeimantus論點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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