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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 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 團體保險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二部 蔡承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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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5年度 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 團體保險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二部 蔡承瑋

2 大 綱 保險內容 投保流程及注意事項 隨需平台 理賠服務及理賠流程 Q&A

3 保險內容—契約期間 自105年8月16日起 至106年7月31日止

4 保險內容—保險金額 *1、殘廢按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最低5%,最高100%(11級79項)。
保障內容 給付項目 保險金額 主險— 傷害保險 殘廢或死亡 200萬元/每人 附加險— 傷害醫療 門診實支實付及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1,000元 5萬元/每人最高 *1、殘廢按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最低5%,最高100%(11級79項)。 *2、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給付每日1,000元,每人最高理賠金額5萬元。

5 承保對象 係指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生且實際年齡達15歲以上。 *不包含陸生—可洽各區服務窗口詢問。
*學生海外實習納入合約承保範圍,部分國家除外(如:北韓、古巴、敘利亞等),投保前亦可先洽各區服務窗口。 *每張保單投保人數需達5人以上, 未滿5人—可洽各區服務窗口詢問。

6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 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遭受
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殘廢、需要門診或住院 治療者,本公司依照本契約書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相關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詳保單條款

7 傷害保險身故或殘廢保險金 ★傷害保險身故或殘廢保險金,保險金額200萬元。 身故: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死亡者。 殘廢: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殘廢 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 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額金額為準,依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比例計算給付「殘廢 保險金」。 *殘廢按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最低5%,最高100% (11級79項)

8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意外門診醫療給付 ★傷害住院醫療給付,每日1,000元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給付。 最高給付總額50,000元

9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之限制 倘被保險人: 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身分治療 被保險人之醫療費用不屬全民健保給付範圍
被保險人前往不具有全民健保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該項醫療費用無法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該項醫療費用 之70%給付,但最高給付金額仍受前項之限制

10 保險費 保險費:NT$303/每人/每年 短期費率表: 期間 係數 保費 1個月 2個月 3個月 4個月 5個月 6個月 7個月 8個月
9個月 10個月 11個月 12個月 係數 0.15 0.25 0.35 0.45 0.55 0.65 0.75 0.8 0.85 0.9 0.95 1 保費 45元 76元 106元 136元 167元 197元 227元 242元 258元 273元 288元 303元

11 投保流程及注意事項 <1>要保作業 <2>傳真及寄送 <3>保險公司審核
1.申請平台帳號並取得認證 2.平台KEY IN相關資料並由系統寄發要保書 及明細表 3.要保書及明細表皆須由學校加蓋印章 <1>要保作業 *務必於起保日前傳真至指定傳真機號碼 **傳真機 1.傳真已蓋好學校印章的「要保書及明細表」 2.將已蓋好學校印章的「要保書及明細表」寄回 <2>傳真及寄送 1.要保文件倘有不清楚或不足之處,保險公司 會連絡學校補足 2.如資料缺少需於5日內補齊 <3>保險公司審核 1.收到正本資料後,保險公司寄發保單、收據及保險證 2.檢附各校繳費方式給承辦人員 <4>出具保單及收費單 1.各校收迄保單、保卡、收據盡速核銷 <5>繳交保險費

12 隨需平台網址 chrome 客戶查詢流程: 完成註冊 審核通過 是否出單 是否已收費

13 平台操作說明 1 2 3 4 5 6 *如有錯誤可以修正 1.輸入學校統編 2.系統自動帶入資料 3.選擇系所名稱 (有行政單位供選擇)
4.輸入承辦人員資料及設定 &密碼 *如有錯誤可以修正 2 3 4 系統自動計算保費 5.選擇保險期間從次日零時開始 *無法追溯保期 6.學生名冊上傳整批複製貼上,生日務必選擇民國或西元 (格式以/區隔) 7.確認送出 9.列印 (1)帳號申請書 *僅初次使用會有 (2)要保書及明細表 10.系所用印、傳真 傳真: 5 6

14 附件1.認證信 附件2.要保書 附件3.明細表 附件4.保險證 附件5.理賠申請書
相關文件說明及系統操作 附件1.認證信 附件2.要保書 附件3.明細表 附件4.保險證 附件5.理賠申請書

15 注意事項 一、被保險人簽名相關事項— 二、要保人用印注意事項— 三、繳費— 如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為父母、配偶、子女等才需簽名
可使用系所或學校行政單位圓戳章,需有學校名稱 三、繳費— 支票—提供回郵讓學校寄回支票入帳 匯款—請學校提供電匯申請書,後續保費皆電匯入帳 超商—各別告知承辦人員(5萬以內) *煩請各校窗口於60日內核銷,超過繳費期限會發催收函給學校及主管機關

16 注意事項 四、隨需平台明細表KEY IN— 五、團體傷害保險出單限制— 1.明細表身分證字號10碼,如遇特殊姓名或居留證不符合檢核條件
時,需先以符合條件方式輸入(可用*取代),待轉換後再行變更。 2.明細內容針對「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在貼上名細 資料時需針對個別項目一次貼上,不可分段貼上資料。 3.出生日期可選擇「西元」或「民國」方式輸入,需依照 年月日排序資料,並以斜線區隔,例如西元為1982/5/20, 民國為71/5/20 。 五、團體傷害保險出單限制— 投保人數務必達到5人以上(含),若低於五人僅可以「個人傷害保 險單」投保。

17 各區詢問-聯絡窗口 傳真號碼:02-8192-7351 服務區域 姓名 電話及分機 手機 電子信箱 台北市及離島 廖孟慧
#2564 代理人:吳明岳 #2554 屏東及高雄 陳又菁 #2708 代理人:唐震鋒 #2555 台南、雲林、嘉義及彰化 唐震鋒 代理人:陳又菁 南投、台東、宜蘭及花蓮 張祐誠 #2585 代理人:吳啟文 #2539 桃園 吳啟文 代理人:張祐誠 苗栗 林祐聖 #2618 代理人:周嘉慶 #2686 新竹 蔡漢文 #2592 基隆及新北 陳志漢 #2741 代理人:陳韻綾 #2536 台中 李寶青 #2645 代理人:蔡承瑋 #2610 傳真號碼:

18 理賠服務及理賠流程 ◆理賠服務窗口—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7樓 理 賠 部 收 ◆理賠流程—
分機 陳建豪 分機8382 董志茂 分機 程銘傑 分機8749 何凱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7樓 理 賠 部 收 ◆理賠流程— 理賠申請文件建議採掛號方式,寄至保險公司

19 理賠流程

20 *地址電話務必填寫以利案件後續處理如有疑問可盡速聯繫
理賠應備文件及填表注意事項 1 附件5. 1.填寫學生姓名及ID地址部分務必填寫 2.工作內容填寫學生實習電 話部分務必填寫,如非交通事故沒有處理憲警則不用填寫,不過事發經過及時間地點務必填寫 3.選擇賠款方式—建議採取電匯方式提供存摺影本,支票需本人臨櫃領取較為不便 4.填寫受害人基本資料 5.申請人務必親簽用印,如未滿20歲需監護人簽章並檢附關係證明 6.申請人務必親簽用印,未滿20歲需監護人簽章 2 3 4 5 *地址電話務必填寫以利案件後續處理如有疑問可盡速聯繫 6

21 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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