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第三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2
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第一节 商品的名称(品名) 一、什么是商品的品名? 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3
二、商品品名命名方法 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消毒液、电风扇等 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羊毛衫
3.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如人参珍珠霜、五粮液 4.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如绿豆、红豆、平底锅 5.以其制作工艺命名,如酿造酱油、精制油 6.以著名人物、名胜古迹命名,王致和豆腐乳 7.以响亮的褒义词命名,海飞丝、金利来、潘婷
4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品名条款应具体明确,切实反映交易标的物的特性; 实事求是:凡是做不到,或没有必要的语句不要加入;
尽可能使用国际通用名称—《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中英文皆备; 选用合适的品名:为降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应选用于我方有利的品名。
5
商品内在素质(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和外观形态(外形、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的综合反映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质量)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 商品内在素质(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和外观形态(外形、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的综合反映
6
二、品质的重要性 市场——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
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
7
三、对品质的要求(出口商品)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份不超过8%”。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卖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8
结 论 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1)若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 (2)而若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原因有多方面,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9
四、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适用于机械产品) (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例子:中国花生仁 水分 13%(Max);不完善粒5%(max);含油量44%(min)
10
1.品质机动幅度(flexible ranges)
含义:允许卖方所交货物品质指标出现差异的幅度。 规定的方法 限定范围:指对某项商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规定允许有一定机动范围 规定极限:指对某些商品的质量规格规定上下限 规定上下差:在规定某一具体质量指标的同时,规定必要的上下变化幅度 2.有关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是指经国际同行所公证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品质差异。 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11
Exercise 练习 例1:大米: 碎粒 15% 水份 10% 杂质 2% 规定极限(a limit) (MAX)
例1:大米: 碎粒 % Rice: Broken grains % 水份 % Moisture % 杂质 % Admixture % (MAX) 规定极限(a limit)
12
例2: B601 番茄酱 28/30 浓缩度 B601 Tomato Paste 28/30 Concentration 规定范围(a given range) 例3:观念应用: 请按“凭规格买卖”的标准设计一条品质条款。 (柠檬酸钠 Sodium Citrate) 规格:1)符合1980年版英国药典 2)纯度:不低于99%
13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 商品的计量单位 重量的计算方法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14
一、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 商品数量的多少,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重要依据,不仅关系到交易规模的大小,而且是影响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重要因素。所以,商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件(要件)。 小思考: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哪种决定? A、收取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1吨 C、 拒收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1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若卖方提交的货物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则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全部或部分,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若卖方交货不足,则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补足,并赔偿买方可能的损失。
16
二、商品的计量单位 重量 个数 长度 面积 体积 容积 升、加仑、蒲式耳等(酒类、汽油及液体商品)
吨、千克、克、磅、英担、美担、盎司、克拉等(农、副、矿产品等) 件、双、套、打、罗、令、袋、桶、包、卷等(日用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等) 米、英尺、码等(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等) 升、加仑、蒲式耳等(酒类、汽油及液体商品) 平方米、平方尺、平方码等(玻璃板、地毯、皮革等) 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立方英寸等(木材、化学气体等)
17
小提示:注意国际度量衡制度的差异 公制、英制、美制、国际单位制
18
三、重量的计算方法 毛重 净重 公量 自重加包装重量(Gross Weight),适用于低值商品。
例如:出口10公吨羊毛,公定回潮率为11%,求该批货物的公量。 解:取10公斤的羊毛,用科学的方法去掉水分,干量为8公斤,则该批货物的实际回潮率为:2 8=25% 公量=10 (1+11%) (1+25%) =8.889(公吨) 计算皮重的方法(1)按实际皮重计算(2)按平均皮重计算(3)按习惯皮重计算(4)按约定皮重计算 毛重—皮重(包装) (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的做法。 净重 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用科学方法抽掉商品中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即为公量。适用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等。 公量
19
理论重量 法定重量实物净重 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的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
例如:假设某出口公司与客户成交薄形钢板1万张,每张重100千克,尺寸均为(5×4)平方米。根据上述描述,可以推出该批钢板的理论重量为: 100×1000= (千克) 法定重量(Legal Weight)是指纯商品重量与直接包装物(如销售包装)的重量。实物净重是指除去销售包装后的重量,又称净净重(Net Net Weight) 法定重量实物净重
20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成交数量+计量单位 (二)关于数量机动幅度的规定 1、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
21
例2: 25000M/T,卖方可溢装或短装3%,超过或不足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1)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 的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 例1:1000M/T,With 2% more or less (1000公吨,2%溢短装) 例2: 25000M/T,卖方可溢装或短装3%,超过或不足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22
(2)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但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凡‘约’、‘近似’、‘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本规定既适用于散装货,也适用于包装货。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大约为5000码,每码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5000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23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所列的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也允许有5%的伸缩。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不适用。
24
案例分析 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25
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一般由卖方行使多交或少交的选择权,有时也可由买方选择。
小思考:一笔出口矿砂的合同规定:“25000M/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准备交货时,矿砂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作为卖方你准备交付多少?为什么?如果站在买方的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按合同价格计算、 按装船日市场价格计算、按到货日市场价格计算、按部分合同价格部分市场价格计算。
26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包装的种类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 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27
一、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包装的作用: 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 便于贮藏、运输、销售、使用 促使商品增值
按照一些国家的法律解释,如果一方违反了所约定的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可以拒收货物。包装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交易条件。
28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究竟采用何种包装,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运输包装销售包装 二、包装的种类 一、运输包装(外包装、大包装)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二)运输包装的种类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究竟采用何种包装,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单件运输包装、集合运输包装 箱、袋、桶、捆等 按包装方式不同 纸制、金属、木制、塑料、麻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包装等 按包装造型不同 按包装材料不同 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硬性包装 按包装质地不同 按包装程度不同 全部包装、局部包装
29
单件运输包装实例
30
集合运输包装实例
31
二、销售包装(内包装、小包装) (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挂式、堆叠式、易开式、携带式、透明式、喷雾式、配套式、礼品式包装等等。
32
可口可乐公司产品的销售包装
33
标准化运输标志: 三、运输包装上的标志 一、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尺码重量标志
ABC………收货人代号 1234 ………参考号 NEW YORK ………目的地 1/25 ………件数代号 运输标志是运输包装标志中最重要的标志,它出现在贸易单据中。
34
二、指示性标志 三、警告性标志 四、尺码重量标志
35
销售包装的标示和说明 1、包装的装潢画面 2、包装上的文字说明 3、包装上的标签 4、条形码
美观大方、有艺术吸引力,突出商品特点,适应进口国家的民族习惯和爱好 2、包装上的文字说明 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 3、包装上的标签 生产国别、制造厂商、货物名称、商品成分、品质特点、使用方法 4、条形码 UPC码、ENA码
36
四、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定牌生产——指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无牌生产——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说明:除非另有约定,采用定牌和无牌时,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须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37
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和/或内外包装上都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的包装 。它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全不标)和定牌中性包装(标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两种。
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生产的区别是什么? 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要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38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 + 定牌 无牌 = = 定牌中性 无牌中性
39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含义:指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不注明制造国别,产地、厂名和原商标、牌号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识别商品来源的内容。 目的:是为避开进口国的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一些限制性、针对性的政策和贸易保护措施。 种类:分为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两种 定牌使用买方指示的商标、牌号,但不注明生产国别 无牌是既无商标,也无生产国别。
40
案例思考 一挪威客户购买我塑料发夹,但要求改用买方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字样,我方可否接受?一旦该货买方拒收,我方可否将该批货物直接售给同一地区的其它客户?为什么?
41
五、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一、包装条款的内容 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
例1:In cartons of 10 kilos net each. 纸箱装,每箱净重10公斤。 例2:每件装一塑料袋,半打为一盒,十打装一木箱。运输标志由卖方设计。 Packing: Each piece in a polybag ,half doz. In a box and 10 dozens in a wooden case. Shipping Mark is designed by seller.
42
二、商订包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考虑商品的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2、对包装的要求应具体明确 3、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4、明确由何方提供运输标志 5、如果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物料,则合同中应明确提供的时间、规格、未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发运货物的责任等。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