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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服務中心業務相關宣導 Prepared by ESH VSC (承攬商服務中心) Revision:V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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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攬商服務中心業務相關宣導 Prepared by ESH VSC (承攬商服務中心) Revision:V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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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報告事項 一、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三、廠商勞工保險期間展延提醒申請說明 四、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報備申請說明
五、2016年春節施工申請注意事項

3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各公司需派遣代表參加,若無工程的廠商,需退出協議組織
一、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協議組織規範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暨施行細則第三十七、三十八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藉以管理協調擴建工程期間承攬安全衛生問題並協議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各公司需派遣代表參加,若無工程的廠商,需退出協議組織 A. 缺席:一年內只要缺席兩次(含),就直接開罰。 B. 請假:每季允許請假一次,如有特殊原因由各廠窗口決議。 違反規定之廠商: 1.關閉承攬商網站權限 2.廠商需繳交-台灣廠區承攬商參加協議組織會 議切結書 3. 則依承攬商罰則3.3罰款5,000元 。 2

4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Comment: 105年未繳罰款執行辦法
1.1月份罰單未繳之廠商於2月份協議組織宣導,請各部針對所屬廠區之廠商罰款予以協 助。 2.廠商若於2月底未完成繳款,將於105年03月1日關閉承攬商網站權限,請各廠區協助知會 發包單位。

5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以下12筆逾期一個月未結案者依規定關閉網站權限

6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以下12筆逾期一個月未結案者依規定關閉網站權限

7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請於2月底繳完款

8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

9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

10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

11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

12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1月份未繳明細

13 備註:廠商持每日施工單無進廠之事實及離廠施工單工程師未簽名,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01月份施工單未繳回之廠區 備註:廠商持每日施工單無進廠之事實及離廠施工單工程師未簽名, 廠區保全不進行施工單進出場核銷之確認

14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三月份---入廠危害告知課程變更通知 南科六廠開課日期: 開課為:每週四、五 AM08:30~12:00
臨櫃辨理:每週四、五 PM15:30~16:30 路科八廠開課日期: 開課為:每週二 AM08:30~12:00 臨櫃辨理:每週二 PM13:00~14:00 註:外籍人士請勿報名八廠課程(僅能報名南科場次)

15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上課&臨櫃辦理時間說明 南科:每週四、五(註:外籍人士只能報南科場次) 路科:每週二
服務中心電話為 轉#61181/61183/61081 林金生 / 胡靖嵐 / 賴炳坤 / 北廠窗口:識別證辦理窗口: 轉65222總務陳品璇 蘇正倫 /21542

16 二、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廠商勞工保險期間展延-開起 修造功能說明: 勞動基準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廠商基本資料管理新增一個欄位放保險有效日期供新增或修改,並在服務中心的廠商維護頁面也可秀出保險有效日期(此功能也是連到廠商基本資料) 1.到期前1個月提醒之功能(視窗提醒) 2.若無更新保險日期,保險截止日期申請施工單將無法點選該員 3.廠商報名上課上傳保險資料,系統需能直接拋轉至該公司人員基本資料內 勞動基準法: 第五十九條 (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 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 定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 帶責任。再承攬者亦同。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 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與承攬人負連帶賠 償責任。再承攬者亦同。

17 承商網站- 保險展延審查計劃 期 程 規 劃~ 2月 3月 4月 5月 承商中心自行審查 2/15~5/31防災人員進行審件 群創 廠商
5/1施工單卡關上線 1.各廠協議組織宣導 2.承商網站公告

18 四、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報備申請說明 1.歲修 2.廠區外地下管線施工、維修保養、檢查等作業 3.局限空間作業 4.模板支撐
5.大型施工架組拆作業 6.異常氣壓作業 7.升降機組裝及吊籠作業 8.塔式起重機升高及拆卸作業 9.人字臂起重桿組拆作業 10.屋頂相關作業 11.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主要潛在危害作業

19 春節施工申請注意事項 農曆春節施工管制期間:105.02.06~105.02.14
五、2016年春節施工申請注意事項 春節施工申請注意事項 農曆春節施工管制期間: ~ 承攬商網站已公告

20 春節期間承攬商每日工作許可申請管制辦法 1/22 1/25 1/27 春節假期前
承攬商注意事項 1. 春節期間如有進廠或on call需求,請於1/22(五)前提供『105年春節連續假期承攬廠商進 廠施工緊急聯絡表』給發包工程師,未依規定申請者不得入廠施工。 發包工程師&區域工安&環安工安注意事項 1. 春節期間禁止進行高風險作業申請。如有需求請發包工程師會同廠區ESH工安人員召開會議進行討論。 2. 若已知需於春節期間進行的一般工程,請發包工程師於1/25(一)前將廠商提供之『春節 連續假期承攬廠商進廠施工緊急聯絡表』彙整完成回饋至工安幹事確認。 3. 各廠工安幹事彙整上述表格後,於1/27(三)前將資訊回饋至各廠工安承攬商窗口造冊。 4. 各廠工安彙整各廠區資料後,向各總廠長/廠長報告春節出工狀況。 5. 春節期間緊急搶修,請依照緊急搶修流程申請入廠搶修作業,發包工程師或其同單位代理人需於作業前會同防災中心/ESH工安人員同仁進行工具箱會議。 6.春節期間承攬商出工當日,發包工程師或其同單位代理人需於廠內陪同直至廠商離廠(常駐廠商除外)。施工廠商實際入廠時,哨口保全需通報防災中心/工安值班。 1/22 1/25 1/27 春節假期前 廠商回饋資料至發包工程師 發包工程師回饋至工安幹事 工安幹事回饋承攬商窗口 承攬商窗口報告各廠長出工 狀況

21 春節期間承攬商每日工作許可申請管制 105年春節期間為 2/06 (六) -2/14 (日),為考量春節期間及假期過後的施工許可申請能順利簽核通過, 1/25 後開放申請2/06~2/16日之施工單,其餘依照既有規範10日前申請。

22 春節期間承攬商緊急聯絡人及預期出工人數調查表
群創光電春節期間 2/6(六)~2/14(日) 共計九天。 請各承攬商調查春節期間施工作業或on call及預計出工人數。 並於1/22(五) 前 mail 回覆予各廠區發包工程師負責窗口 此春節期間出工調查表 已公告於承攬商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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