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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立法院審議結果
行政院第3637次會議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立法院審議結果 行政院主計總處 報告人:公務預算處李處長國興 1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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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一、前言 二、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 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 四、預算編列特色及重點 五、須加強辦理事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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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於107年8月31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經立法院於107年12月28日完成三讀程序。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立法院於108年1月10日完成三讀程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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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之特別預算案 單位:億元 項 目 預算數 分配數 108年度 109年度 一、收入合計
項 目 預算數 分配數 108年度 109年度 一、收入合計 2,275 1,053 1,222 (一)歲入 - (二)債務之舉借 二、支出合計 (一)軌道建設 422 165 257 (二)水環境建設 593 248 345 (三)綠能建設 122 73 49 (四)數位建設 278 141 137 (五)城鄉建設 731 353 378 (六)少子化、食安及促進就業3項建設 129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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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各委員會聯席會於107年12月13日審議完竣 1.歲出減列17.9億元,主要係:
(1)經濟部「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等經費7.5億元。 (2)交通部「水與環境」等經費5.7億元。 (3)環境保護署「水與環境」經費1億元。 (4)文化部「文化生活圈建設」經費1億元。 2.債務之舉借隨同上開歲出減列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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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朝野黨團於107年12月18日、25日協商結論
1.各機關通案刪減2%計45.6億元,扣除聯席會審查及朝野黨團協商刪減數後之餘額,由本總處統籌調配減列。 2.各黨團所提各項歲出預算刪減、凍結項目及主決議等提案共210案,經朝野黨團逐案處理後,無保留提案待處理。 立法院院會於107年12月28日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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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 項 目 預算數 分配數 108年度 109年度 一、收入合計 2,229 1,047
單位:億元 項 目 預算數 分配數 108年度 109年度 一、收入合計 2,229 1,047 1,182 (一)歲入 - (二)債務之舉借 二、支出合計 (一)軌道建設(交通部等) 416 165 251 (二)水環境建設(經濟部等) 582 248 334 (三)綠能建設(經濟部等) 114 68 46 (四)數位建設(教育部等) 272 141 131 (五)城鄉建設(內政部等) 720 353 367 (六)少子化、食安及促進就業3項建設(教育部、衛福部、科技部等) 125 7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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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之總預算案 單位:億元 項 目 108年度 編列數 107年度 預算數 比 較 金額 增減%
項 目 108年度 編列數 107年度 預算數 比 較 金額 增減% 一、歲入 19,770 19,194 576 3.0 二、歲出 20,220 19,669 551 2.8 三、歲入歲出差短 450 475 -25 -5.1 四、債務之償還 835 792 43 5.4 五、債務之舉借(三+四) 1,285 1,267 1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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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各委員會分組審查於107年12月27日審議完竣 項目 審議 增減數 主 要 項 目 說 明 一、歲入
單位:億元 項目 審議 增減數 主 要 項 目 說 明 一、歲入 +154 1.增列財政部稅課收入150億元。 2.增列經濟部投資股息紅利1億元。 二、歲出 -13 1.減列國防部一般裝備等經費7億元。 2.減列交通部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等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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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朝野黨團於108年1月2日、7日~9日協商結論
1.確認歲出刪減總數以240億元(約1.19%)為目標,確認通案刪減項目及比率。 2.各黨團所提各項歲入預算增刪、歲出預算刪減、凍結項目及主決議等提案共2,171案。 立法院院會於108年1月10日表決保留提案67案,均照民進黨團立場通過,並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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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歲入歲出差短及融資調度情形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較 金 額 %
單位:億元;%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較 金 額 % 一.總預算歲入 19,924 19,194 730 3.8 二.總預算歲出 19,980 19,669 311 1.6 三.總預算歲入歲出差短 56 475 -419 -88.1 四.總預算債務還本 835 792 43 5.4 五.總預算舉借債務數(三.+四.) 891 1,267 -376 -29.6 六.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借債務數 1,938 2,281 -343 -15.0 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 (上限15%) 9.2 11.0 -1.8(百分點) 七.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 (上限40.6%) 32.20 32.21 -0.01(百分點)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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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歲入來源別情形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 較 金 額 % 合 計 19,924
單位:億元;%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 較 金 額 % 合 計 19,924 100.0 19,194 730 3.8 一、稅課收入 16,471 82.7 15,775 82.2 696 4.4 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288 11.5 2,248 11.7 40 1.8 央行盈餘繳庫數 1,801 9.0 9.4 0.0 三、財產收入 259 1.3 260 1.4 -1 -0.4 四、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 906 4.5 911 4.7 -5 -0.6 註: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減少5億元,主要係減列行動通信業務頻率使用費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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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歲出政事別情形 單位:億元;%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較 金額 % 合 計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較 金額 % 合 計 19,980 100.0 19,669 311 1.6 一、一般政務支出 1,891 9.5 1,884 9.6 7 0.4 二、國防支出 3,247 ③ 16.2 3,159 ③ 16.1 88 2.8 三、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4,156 ② 20.8 3,954 ② 20.1 202 5.1 四、經濟發展支出 2,470 ④ 12.4 2,352 ④ 12.0 118 5.0 五、社會福利支出 4,920 ① 24.6 4,907 ① 24.9 13 0.3 六、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140 0.7 184 0.9 -44 -23.6 七、退休撫卹支出 1,381 6.9 1,404 7.1 -23 -1.7 八、債務支出 1,115 5.6 1,151 5.9 -36 -3.1 九、補助及其他支出 660 3.3 674 3.4 -1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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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歲出機關別情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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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預算案編列及審議情形(續) 立法院審議結果-歲出機關別情形(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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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預算編列特色及重點 單位:億元;%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 較 金額 % 一、公共建設計畫(交通部、農委會等) 3,852
項 目 108年度 107年度 比 較 金額 % 一、公共建設計畫(交通部、農委會等) 3,852 3,547 305 8.6 二、科技發展計畫(經濟部、科技部等) 1,487 1,444 43 3.0 三、產業創新計畫(經濟部、科技部等) 595 597 -2 -0.3 四、國防經費(國防部) 3,800 3,631 169 4.6 五、教育經費(教育部、主計總處) 2,994 2,937 57 1.9 六、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教育部、衛福部等) 359 204 155 76.0 七、文化支出(文化部、教育部等) 474 402 72 17.8 八、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主計總處) 1,668 1,619 49 3.1 九、長照服務經費(衛福部、輔導會等) 390 367 23 6.4 十、再生能源經費(再生能源基金、台電等) 283 184 99 53.5 十一、耐震補強及都市更新經費(教育部、交通部等) 171 118 53 45.8 十二、軍公教人員退撫相關經費(輔導會、銓敘部等) 1,478 1,537 -59 -3.8 註:1.表列編列數包括總預算、特別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 2.本表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增加數49億元,如加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預估增加數155億元,則108年度中央對地方整體協助財源共增加204億元,約增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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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須加強辦理事項 (一)立法院決議凍結預算須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經費者,請各機關儘可能配合於開議日前,將解凍專案報告函送立法院,並儘速安排報告時程,以利業務之推動。 (二)請各部會首長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展現執行力,確實掌握各項重大政策計畫的目標與進度,落實自主管理,俾利各項建設都能如期如質完成,尤以攸關經濟成長動能與就業機會之相關計畫,更應積極加速執行。 (三)109年度預算將開始籌編,各機關新興計畫或尚未核定之延續性計畫,應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 (四)總預算重要決議: 1.建請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用,以提升我國關鍵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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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須加強辦理事項(續) 2.各項社會保險之行政經費,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列形式不同,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建請行政院應研謀改善;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費,建請檢討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問題。 3.要求行政院督促各主管機關,強化辦理財團法人業務實地查核,確保其支出與活動符合設立之公益目的。 4.各機關應積極檢討現有資訊系統之服務形式及內容,適時了解使用者需求,俾提升民眾使用意願落實電子治理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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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須加強辦理事項(續) (五)特別預算重要決議:
5.各公務機關於辦理各項業務時,若有購置禮品或紀念品之需要,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辦理外,應優先採購臺灣製產品。 (五)特別預算重要決議: 1.目前工程建設管考機制偏重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率之控管,對於閒置或浪費之情形缺乏預防及回饋措施,允應檢討改善。 2.近年度部分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有計畫實支數與預算數差異較大,或計畫完工期程與預計期間有所落差等情形,應積極研謀改善,使特別預算資源能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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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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