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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耀揮 處長 國科會生物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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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耀揮 處長 國科會生物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國科會有關學術倫理規範及案件處理原則 魏耀揮 處長 國科會生物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2 大綱 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判定學術倫理案件及處理之程序 國科會常發生之學術倫理案件及處置 討論

3 I. 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 要點

4 依據及施行日期 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三八四次主管會報通過實施
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第三八九次主管會報修訂實施

5 立法目的 為處理與本會執掌有關之學術倫理案件

6 適用範圍 申請或取得本會學術獎勵、專題研究計畫或其他補助,疑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者,適用本原則處理
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研究造假、學術論著抄襲、或其他於研究構想、執行或呈現階段違反學術規範之行為

7 受理原則 檢舉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及地址,向本會提出附具證據之檢舉書 本會接獲匿名或化名之檢舉信函,沒有具體對象或充分事實者,不予處理

8 本會收件窗口、處理原則及保障措施 違反學術倫理檢舉案件由本會綜合處統籌 辦理 組成專案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
進行審議程序時,將保障檢舉人之真實姓 名、地址及其他足資辨識其身份之資料 本會對於檢舉案件以機密案處理之

9 專案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審議委員會由七至九委員組成,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本會副主委兼任之
審議委員由本會主任委員就本會相關處室主管、各大學之專任教授、研究機構之專任研究員或律師選聘之

10 檢舉案檢與本會業務無關之處理 檢舉案件與本會業務無關者,即通知檢舉人轉向相關權責單位提出,本會得協助處理
若被檢舉人適有申請案件在本會進行審查者,本會亦得為適當處理

11 書面答辯及保障措施 審議委員會為調查檢舉案例,應通知被檢舉人提出書面答辯理由

12 審議委員會之開會及決議 審議委員會應有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始得開會 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就檢舉案件為處分之決議
審議委員會開會時,必要時得邀請當事人或所屬單位之主管列席說明

13 處分方式 證據確切得按其情節輕重作下列各款處分建議: 前項調查或處分結果得為日後案件之參考
停權終身或停權若干年 追回全部或部分研究補助費用 追回研究獎勵費 前項調查或處分結果得為日後案件之參考 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確定者,本會視情況函轉相關機關參處

14 嚴重違反行為之處罰 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之研究數據造假或抄襲行為者,應予終身停權

15 受補助單位之配合義務及責任 本會於處理學術倫理案件時,除直接調查或處分外,得視需要請被檢舉人所屬學校或研究機構協助調查,並提出調查結果及處分建議送交本會 如該單位未積極配合調查或其他不當之處理行為,經審議委員會建議,本會得自次年度起減撥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管理費

16 處分通知 檢舉案件成立之處分以書面通知檢舉人、受處分人及其所屬單位
要求受處分人所屬單位提出說明,檢討改進,並將被處分人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之懲處情形副知本會

17 檢舉案件不成立時之處置 無確切證據足資認定被檢舉人違反學術倫理時,應將調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檢舉人,並分別通知被檢舉人及其所屬單位

18 II. 國科會常發生之學術倫理案件及處理

19 本會案例-1 計畫申請書表C012研究計畫內容雷同 A君 研究計畫內容之研究方法與C君的計畫書雷同,並未註明資料出處,A君已構成抄襲
增列C君為共同主持人,計畫內容是 C君計畫書的一部份,重複申請,有蓄意隱瞞之情事 B君 未敘明計畫內容已涵蓋B君部分,蓄意隱瞞及誤導為兩件計畫 C君

20 本會案例-1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B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C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三年

21 本會案例-2 計 畫 內 容 雷 同 A君 B君 A君未將 B君列為共同主持人,有重複申請及誤導為兩件計畫之情事

22 本會案例-2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B君:經調查誠屬事前監督不週,事後又未 能妥善處理,本會予以書面告誡

23 本會案例-3 A君 B君等七人 A君於學術研討會發表之演講摘要與B君等七人發表之論文摘要雷同,且未引述出處 ; 同時提供該研討會之簡報資料,將B君等發表之著作內之三個圖形加以修改而成,並未註明出處且未經原作者之同意 ,已違反學術倫理規範。

24 本會案例-3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五年

25 本處案例-4 A君研究成果報告與B、C、D、E君之論文部分內容、圖形雷同,未於報告中引述四位之貢獻,亦未註明資料來源,並將八十七年已發表之碩士論文(該論文與本會NSC E-#-011專題研究計畫相關,且A君並非該論文之指導教授)作為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成果報告,同一研究成果重複作為多人研究成果發表之用。 A君 B君、C君、D君、E君

26 本會案例-4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27 本會案例-5 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 A君分別於A學術處申請補助,顯有蓄意隱瞞之情事,已涉嫌抄襲
B君分別於B學術處申請補助計畫,且已知情A君抄襲計畫一事,顯有蓄意隱瞞之情事 A君 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 共同主持人 B君

28 本會案例-5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二年 B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29 本會案例-6 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 A君將計畫名稱修改於甲處室申請補助,未在計畫書中說明,顯有蓄意誤導為兩件計畫
B君將計畫名稱修改於乙處室申請補助計畫,未在計畫書中說明,顯有蓄意誤導為兩件計畫 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 互為共同主持人 B君 A君

30 本會案例-6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B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31 本會案例-7 發表於雜誌期刊之圖片雷同但作者並不相同 甲文獻 乙文獻
A君, B君….... A、B君未引述甲文;C君將A、B君研究成果發表於乙文,且未參與實驗而列為第一作者 未對本會補助計畫誌謝,對乙文作者排名不恰當而未加以更正 A君,B君……. C君,A君,B君..

32 本會案例-7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二年 B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C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33 A君的研究計畫書初步實驗成果與他人已發表的論文圖表雷同
本會案例-8 A君的研究計畫書初步實驗成果與他人已發表的論文圖表雷同 經審議結果,發現A君擅自取用其指導教授以前發表論文中的圖文內容,確屬抄襲

34 本會案例-8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35 本會案例-9 A君論文 B君論文 A君分別於不同國家發表三篇論文涉及剽竊B君發表之論文
並將其中一篇列入個人著作目錄,逕向本會申請赴國外短期研究及專題計畫 A君分別於不同國家發表三篇論文涉及剽竊B君發表之論文

36 本會案例-9懲處決議 A君:註銷赴國外短期研究公費補助,爾後 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37 本會案例-10 A君論文 B君論文 A君涉及抄襲 B君論文之理論模型等作為論文依據,未於論文中適當註記引用原著,且未列入參考文獻

38 本會案例-10懲處決議 A君:除追回研究獎勵費外,爾後各項補助 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三年

39 本會案例-11 A君發表期刊論文 B君博士論文 A君涉及抄襲 B君博士論文,並列入個人著作目錄,申請專題研究計畫補助

40 本會案例-11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五年

41 本會案例-12 A君期刊論文 B君碩士論文 A君涉及抄襲 B君碩士論文,A君並非B君指導教授,亦未在論文中誌謝

42 本會案例-12懲處決議 A君:除追回研究獎勵補助外,爾後各項補 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三年

43 本會案例-13 A君 B君 A君申請研究獎勵費所附代表作之年表部分抄襲B君之著作

44 本會案例-13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五年

45 本會案例-14 A君研討會論文 B、C君研究論文 A君論文文獻探討與B、C君雷同,未註明出處也未列為參考文獻

46 本會案例-14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一年

47 本會案例-15 C君 A君 B君 原Ph.D A、B君發表論文襲用C君實驗室的研究構想,未對C君的貢獻作適當註記及感謝

48 本會案例-15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延聘博士後研究及研究獎勵 申請案予以停權二年 B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停權二年

49 本會案例-16 A君期刊論文 B君論文 A君涉及抄襲 B君論文,已嚴重違反學術倫理

50 本會案例-16懲處決議 A君: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終身停權

51 本會案例-17 A君歷年著作 國外碩、博士論文 A君歷年涉及抄襲 他人論文,已嚴重違反學術倫理

52 本會案例-17懲處決議 A君:除追回歷年獲得之研究獎勵費外,並 對爾後各項補助及獎勵申請案予以終 身停權

53 III. 討論

54 討論議題 論文合著者 (authorship) 之規範 假造數據之判定 學校對處理學術倫理案件之應有機制 研究者應如何避免學術倫理爭議
一稿多投的認定,以及計畫案一主題多投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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