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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和中港家庭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201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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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人口政策報告書 背景: 港人生育率極低; 人口老化。這意味非工作人口將越來越倚賴工作人口供養,長者服務需求有增無減;
內地的新來港人士不斷湧入,各項社會政策需要加以配合和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引致社會開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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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人口政策及措施 在邁向知識型經濟的過程中,人力供求模式轉變; 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人口移動量迅速增長,產生不同的社會和經濟後果;
本地人與內地新來港人士、外地勞工和少數族裔等其他外來社群之間可能出現緊張關係; 有需要挽留和吸納世界各地的優才和專才,以鞏固香港作為區內首要商業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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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人口政策及措施 2003年2月,政府人口政策專責小組推出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包括了教育、人力發展、引入優才、外籍傭工、長者政策、福利等範疇,提出了三十三項嚴重影響弱勢社群生活福祉的建議,隨後大部份已透過行政措施落實執行; 報告書中提及在二至三年內會作出檢討; 2006年至2007年間只透過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進行「人口政策社會參與過程」聚焦小組討論,對於各項既有措施,政府均採取迴避態度,沒有作出公開的諮詢及檢討,可謂閉門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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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不應以經濟發展掛帥 無論是2003 年或2007 年的人口政策,都只是著眼蠅頭小利,以經濟發展為主導邏輯,沒有為持續社會和諧發展及公義原則奠基。 對於各項對弱勢社群造成深遠影響的既有措施,政府均採取迴避態度,沒有作出公開的諮詢及檢討,例如本地家庭的內地配偶享用醫療及衛生服務、內地新來港人士享用社會福利服務等。 一方面卻大力鼓吹輸入內地專才,另一方面透過種種「人口質素優化」、「佔用社會福利資源」等修辭,抹黑新來港人士以至其他邊緣弱勢社群,反映政府單純以人力資源、經濟效益作為凌駕社會公義的考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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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中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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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中港婚姻 過去二十年,香港經濟社會結構經歷急劇轉型,家庭形態有很多不同面向的發展,其中中港跨境婚姻的家庭急速增加是不爭的事實。
越來越多香港男性與內地女性結婚,1986 年香港男性與內地女性結婚數字為15,776,至2006 年已升至28,145 宗,升幅近八成(政府新聞網,2007)。 中港婚姻成了社會新趨勢,隨著中港婚姻數字上升,因此帶來的社會問題亦日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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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進-人口政策缺乏性別觀點 根據統計數字,這些家庭中大部份都是香港丈夫內地妻子,但無論2003 年或2007 年的人口政策所推行的措施均沒有嚴肅確定這個事實。 因此這些內地妻子除了要面對兩地出入境關卡重重外,因為傳統性別分工的照顧者身份,需要面對比男性更多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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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婚姻關係脆弱 立法會秘書處有關跨境家庭的資料摘要【立法會IN07/08-09 號文件】第5.17 段中指出:
跨境家庭因分隔時間太長,而配偶來港生活後,存在適應的困難,令夫婦關係脆弱。 原因包括夫妻長期分隔形成隔膜與感情淡薄、兩地文化和生活習慣差異、對婚姻期望的落差和婚外情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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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程證 單程證 《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p.48-49)提及「他們只須每三個月返回內地辦理簽註續期手續,便可以在辦手續的日子以外,全年留在香港。這會大大減輕家庭成員分隔兩地的痛苦。內地當局會鼓勵已申請單程證的配偶儘早探訪香港,使他們能適應香港的生活方式,熟習在港配偶的生活環境,方便他們決定是否來港定居。」 可見,雙程證計劃都是期望港人內地配偶在拿到單程證前全年留在香港團聚,以適應香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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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輪侯時間,只適用於中港夫妻 在等候單程證期間,內地配偶以雙程證期間來港團聚及顧家庭,但當中卻缺乏社會援助、工作權利和教育機會,以及多次定時回鄉續證的生活規律下,使這班準來港婦女身心每天都在個人、家庭關係和經濟壓力之間拉扯,而變得心力交瘁。 不能工作、學習或參與義務工作等社會活動,每天呆在家中買餸煮飯做家務,等待丈夫孩子回家,造成與社會脫節。 因無賺錢能力而被迫經濟上依賴丈夫,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甚至影響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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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紂為虐”的出入境政策 內地配偶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必須由其在港的配偶前往內地簽字,以核實夫妻關係,一旦遇到感情問題而導致夫妻離異,對方不願意配合返內地辦理手續,內地配偶便無法取得單程證。 另有配偶以簽單程證作威脅,而向太太施虐,由於她們與丈夫在港誕下子女,如在取得單程證前離開施虐者,她們將很難取得撫養權,或取得撫養權後,要面對做 “雙程證媽媽”的一連串問題,令她們要一直啞忍施虐者無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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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化的政策,無助的家庭 在漫長等候單程證的審批過程中,不少家庭因社會、經濟或其他個人原因出現突變,正因政策僵化,不少家庭因此陷入無休止的困境。 類似的個案,包括在單程證批核前,因與居港之配偶發生感情問題而導致夫妻離異、或其配偶突然去世、入獄、失蹤、患上嚴重疾病如殘疾等,而導致在內地申請一方失去申請單程證的資格,但其在港出生的子女卻乏人照顧等。 目前,當單程證申請至最後階段時,必須由其在港的配偶前往內地簽字,以核實夫婦關係,但當中的處理卻欠缺彈性,一旦遇到上述的情況,在內地的配偶便無法再提出申請,多年來只有依靠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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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程證單親家庭 中港媽媽於離婚或因家暴而逃離家庭時,兒童的父親皆放棄或拒絕繼續照顧孩子,而把撫養權交給母親。在這類個案中,如果母親在無法延期居留,將無可選擇地返回內地生活。 但由於孩子於國內並無戶口,難以長期於國內生活,最終導致母親與孩子分離的局面。 當她們向其他政府部門或福利機構求助,有社工及政府部門職員曾建議她們返回內地生活,把孩子送交保良局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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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程證單親媽媽的困難 在港出生的孩子於內地並沒有戶籍,於內地上學必須付上高昂的學費,家境不富裕的雙程證單親媽媽,根本不能負擔,最後子女只可選擇留港生活及上學,雙程證單親母親只有留港生活照顧子女,當中遇到不少困難。 經濟負擔:申領證件和交通費用,沒有社會保障; 影響孩子學業和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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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新來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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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新來港人士 政策建議: 要在港住滿七年才可以申請綜援(未滿18歲者除外)
有關政策背後的理念,是從公共財政及公民身份出發,以及推動新來港人士自力更生。 不過,根據統計處《香港統計月刊》的數字,在此項措施實施前後的2003年至2008 年,新來港人士個案佔整體綜援個案只有14 至16%,可見並不存在新來港人士領綜援而導致綜援開支不斷膨脹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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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標籤一個接一個 連同之前各部門制定的政策,包括:未住滿七年不可投票和參與各級議會選舉,不能單獨申請公屋,為新來港人士服務的社福中心亦相繼取消等;新來港人士面對的負面標籤一個接一個,究竟他們可如果融入社會? 當民間團體要求涵蓋新來港人士於「立法禁止種族歧視」諮詢文件內,作為獨立受保障群體時,政府卻一口拒絕。政府以內地新來港人士同是漢族華人,與港人同一種族,而他們所受歧視屬社會歧視,與種族無關,因此決定法例不涵蓋新來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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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種族歧視亦是社會歧視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強調,可以採用目的或效果為種族作出定義,例如:新來港人士現時面對較差的就業、經濟及社會待遇,亦反映種族歧視的切實存在。 定義:不單包括種族、膚色,更包括世系、民族或人種,即使同文同種,但文化、社會、法律制度不同亦可構成種族歧視。 政府拒絕將新來港人士納入涵蓋範圍,相信是與政府多項歧視新來港人士的政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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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家庭與綜援政策 不少新來港婦女因不合資格領取綜援,唯有依靠子女的綜援過活,「兩份綜援三個人食」,絕非空談。
社會歧視令她們未能在短期內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工資多數亦偏低和工時偏長。 過去在等候單程證批發期間,她們大多長時間留港照顧丈夫子女,長時間沒有工作和積蓄,令她們沒有一技之長,來港後就業更加困難。 2004年天水圍金淑英一家四口滅門慘劇; 社會福利是按個人需要還是居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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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回頭路的新來港人士 社會福利署一直強調,現時針對新來港人士申請綜援有數項酌情權,包括找到全職工作、喪偶、配偶入獄、家庭暴力等。
不過,據民間關注團體接觸眾多新來港人士的經驗中,有部份申請人正處於上述情況,但卻得不到批核。 社會福利署往往要求他們向親友借貸或返回原居地生活,但單程證一旦獲批,內地戶籍便立即被取消,新來港人士根本沒有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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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高等」還是「次等」公民? 政府將新來港人士並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作理由,將新來港人士與香港居民分成兩個群體,後者是「高一等」的公民,因為他們可享有一般的社會保障,而新來港人士則是「次等」公民。 政府設立綜援制度的目標是為有經濟困難的市民提供一個安全網,其審批的標準應是經濟困難而不是某種特定身份。政府現行做法正正將香港市民分化成兩群,並加深了社會人士對新來港人士的偏見,認為他們「來香港只懂取福利,對香港無貢獻」。 政府不單沒有積極消除有關偏見,更在政策層面上強化社會對新來港人士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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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內地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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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內地孕婦 人口政策報告書指出: 港人既然要回內地成家立室,就有責任維持家人的生活,因此將本港居民在內地的配偶和十一歲以下子女的住院收費,由當時本地人的68元,增加至3,300元一天。 政策一刀切將有內地孕婦收費劃一,卻無視港人在內地配偶,作為港人家庭成員的身份; 2005年9月,內地孕婦的產科收費更培增至3天2晚的套餐收費20,000元。 報告書一方面鼓勵港人生三個孩子,以應付本地下降的出生率和人口老化,但另一方面卻大幅增加內地孕婦分娩收費; 2007年2月,醫管局藉口審計署的批評,把有關收費再大幅調高至39,000元和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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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與內地孕婦 實況: 部份婦女無法支付費用而被迫進行流產手術,或不少中港家庭為應急而被迫向銀行借貸,以支付醫院費用。新政策對所有內地孕婦進行一刀切的處理,無論她們的丈夫是否香港居民,均一律要支付39,000元費用 新收費實施首兩年,已經為醫管局增加六億收入。醫院的產科病床只增加了74張,新增的醫護人員只有14名醫生以及31名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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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在港產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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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削減產科資料 1995年至1998年的香港出生率持續下降,醫院的產科服務需求漸少,因此醫院管理局重整全港產科服務,將分佈在十二間醫院的產科服務,縮減至八間醫院; 其後幾年,醫管局陸續將港島西聯網的贊育醫院產科併入瑪麗醫院;九龍西聯網的聖母醫院產科合併到廣華醫院;新東南聯網的明愛醫院產科服務,也是同樣原因要併入瑪嘉烈醫院產科部;新界北聯網的博愛醫院產科部,一向沒有產科病床,只與屯門醫院產科掛鉤,故也會一併加入後者。 1998年一些新設立的醫院,例如大埔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北區醫院,以及在1999年啟用的將軍澳醫院均沒有產科服務。而那打素醫院甚至把已訂購一批接近三百萬元的婦產科醫療儀器,轉往該院的婦科或其他醫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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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無視終審法院的判決 終審法院於 2001年7月,已經就《莊豐源案》作出判決,容許所有在港出生的嬰兒,不管父母是否港人,都可擁有居港權利。 保安局資料顯示,自九七年回歸至2001年6月為止,先後有2,200名內地女子透過持雙程證、過境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來港產子,(其中232名孕婦是非法來港,1,821名孕婦是逾期居留)她們的子女都會因今次判決受惠; 但醫管局和港府,並沒有為終審庭的判決作任何準備,而且更視而不見,任由醫院產房的情況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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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兒產科成為削病牀的「重災區」 醫管局文件顯示,由2000年至2001年度開始,政府將不撥款予醫管局支付職員跳升薪級點的支出。
無可奈何下,醫管局唯有從其他途徑省錢。因出生率下降,醫管局承機收縮婦產科醫生的培訓:2002年至2003年度的招聘中,醫管局分別招聘284名駐院醫生,及為醫科畢業生提供300個職位,但當中產科醫生分別只有7個及6個。 2003年,醫管局削減1,200張急症普通科病牀,全港五大醫院聯網總監,獲通知需要執行分攤削減1,200張病牀的任務,以應付節流的要求。 瑪麗醫院被削減10% 病牀,受出生率下降影響,婦兒產科更成為削病牀的「重災區」,減幅比其他專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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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莊豐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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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莊豐源案 終審法院裁定,特區政府在涉及內地人士來港產子的莊豐源案中敗訴。五位法官一致認為,中國公民只要在香港出生,均可享有居港權,而毋須理會父母的身分是否香港永久居民;而《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屬於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毋須提請人大釋法。 特區政府接受判決,表示不會尋求人大釋法,同時相信因為這次牽涉的人數不多,只要加強行政措施,把注意力放在堵截非法入境者,就可以應付得來。 日明報報導指出,前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形容莊豐源案是小問題﹐相信特區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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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自由行 2003 年沙士後,港人向中央爭取到「自由行」政策,香港經濟如獲甘霖,沒有人想到,內地孕婦從此可以自由來港產子,醫院產科病房的局面急轉直下。 內地開放多個城市讓內地人士可以自由行來港,自由行人士刺激香港經濟,與此同時,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數字急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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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帶來經濟收益和港產嬰兒 零售業指出,今年農曆新年自由行旅客消費力強勁,比往年上升25%至50%。不少商場為爭取自由行旅客,紛紛舉辦另類「零團費」購物團,免費接送旅客來港,大受歡迎。 若以去年旅客留港人均消費6,700多元推算,單是春節黃金周,內地客便為本港帶來44.4億元旅遊收益,零售及餐飲業界最受惠。 根據統計數字,2010年有3.72 萬名嬰兒,是由內地孕婦所生,比五年前增加一倍有多,其中約八成嬰兒的父母皆不是本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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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和準來港婦女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認為醫管局應就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套餐服務收費採用兩級制, 向配偶並非香港居民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收取經修訂的39,000元/ 48,000元費用, 至於配偶為香港居民的非符合資格人士, 則可繳付20,000元的舊收費。 但港府則認為締結跨境婚姻的夫婦實有責任就其醫療需要作出適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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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港府著重短期的經濟效益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表示,近年本港醫院採取「放任」政策,加上「自由行」的安排,方便內地夫婦來港產子。這批新生嬰兒,將來是推動香港經濟的「生力軍」,但如何照顧其成長,以及令他們融入本港社會,是需要考慮的事情。現時政府着眼於短期的經濟效益,但欠缺政策上的配合。 (2010年2月12日,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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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出生,父母非港人的孩子 2007 年2 月開始,社會福利署宣佈收緊政策,不再批核未滿18 歲在港出生而父母均不是香港居民的兒童的獨立綜援申請,若該類兒童由香港監護人提出的申請,必須以家庭為單位,以防止綜援被濫用。 前社會福利署署長余志穩表示,收緊審批是因為有投訴指有人將綜援金寄回內地,作父母的生活費,或者供持雙程證父母來港時,「一份綜援兩個人用」。 這些孩子在港成長、就業、醫療或住屋的需要究竟如何處理?政府一直沒有回應。 與期千方百計將他們堵截,政府不如從善如流,從正面著手,培育孩子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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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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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是什麼一回事? Sandel 教授說:「看一個社會是否正義,就要問它如何分配人民所珍視的事物:所得、財富、權力、機會、職位、榮譽。正義社會的分配一定要合乎正道,人人皆得到他應該得的。問題的難處在於,一個人『應得多少』,還有『為什麼是他該得到』。」哈佛 大學哲學家 Michael J. Sandel 教授 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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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包容的狹窄胸襟,都是沒公德的表現 4月10日《明報》報道提及,從內地來港12年的城大媒體與傳播系副主任何舟提醒:「香港人不滿大陸人沒公德心,但不要忘記,欠包容的狹窄胸襟,都是沒公德的表現。」公德,公義,應是兩個類似但有點不同的概念。香港人最大的問題,是為什麼一些人「得到」,一些人「得不到」。得到的人,為什麼得到;得不到的人,又做了什麼,令他們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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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的文化與秩序的渴求 許寶強 斯洛文尼亞思想家齊澤克(Slavoj Zizek)在其小書《暴力》(Violence, New York: Picador, 2008)中指出,現代社會除了我們日常看到和主觀感受到的暴力,例與戰爭、殺戮、辱罵以外,還有一種並不容易覺察、但卻廣泛存在的系統性暴力,(systemic violence),也就是經由政治和經濟系統的日常運作而產生的、主要加諸於無權勢者的暴力 例如不民主的政治結構和單一過時的社會規範所要求的「秩序」對無權勢者所造成的傷害 「六四」中死去的學生市民、800人「選出」的特首、一半成員由功能團體組成的立法會… 我們或許會較容易理解齊澤克所指的系統性暴力是什麼,也可以更明白為什麼對大部分的無權勢者而言,既有的「秩序」,有時也可以是十分激進和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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