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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7月新修訂轉診支付標準 及電子轉診平台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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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支付標準說明 支付標準 轉診支付範例 層級別 西醫基層 醫院 是否使用電子轉診平台 使用 未使用 上轉 每人250點 每人200點
接受轉診診察費 加算200點 下轉或治療 結束後回轉 (限醫院層級 以上申報) 每人500點 每人400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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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付費用規範 需接受院所有就醫事實,才支付辦理轉診費。 -轉出院所開立轉診單確認接受院所可受理後可先申報。
轉出及接受院所皆使用電子轉診平台始支付使用電子轉診平台之辦理轉診費費用。 -轉出院所有使用平台可先申報,若後續勾稽接受院所未使用平台 則以未使用電子轉診平台醫令核付。 申報接受轉診診察費加算,當次就醫之門診診察費及接受轉診診察費加算均不列入門診合理量計算,並以第一段合理量支付點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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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規範 併當次就醫之門住診案件申報。 費用點數先申報為0,由本署後續勾稽個案實際就醫情形後每季統一補付院所費用。
若接受轉診後又將病人轉至他院: -因現行門診XML轉入及轉出院所代號共用d17,所以接受轉診院 所申報門診診察費加算及辦理轉診費應拆開申報。 -第一筆申報轉入案件原醫療費用項目+門診診察費加算。 -第二筆只申報轉出醫令,其他欄位同第一筆,部分負擔點數為0。 如有同次住院切帳申報者,僅申報一次: -接受轉診於切帳之第一筆申報。 -辦理轉診於出院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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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相關說明 不適用本項轉診支付標準範圍: 轉診支付標準問答輯已公佈於本署全球資訊網,本組業已VPN通知相關訊息。 中醫、牙醫轉診案件
同體系醫療院所間(含委託經營)之轉診案件 「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承作醫院初評評估費者 申報P4303C「初期慢性腎臟病轉診照護獎勵費」者 轉檢、代檢案件 轉診支付標準問答輯已公佈於本署全球資訊網,本組業已VPN通知相關訊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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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診所--上轉醫院、接受醫院下轉簡易流程
電子轉診平台 基層診所--上轉醫院、接受醫院下轉簡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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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 HIS未介接—請使用本署轉診平台 診間HIS系統-介接電子轉診平台 電子轉診平台 提供醫師開立、回復、轉回、查詢電子轉診單。
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提供授權人員受理管理電子轉診單或使用批次上傳作業。 診間HIS系統-介接電子轉診平台 醫療資料傳輸共通介面API 直接於診所HIS系統開立、回復、轉回電子轉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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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轉診平台簡易操作流程 診所轉診至醫院:開立轉診單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開立電子轉診單 確定送出 列印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有VPN受理權限的人員 VPN 憑證登入 受理電子轉診單 確定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接受轉診查詢 輸入回復資料 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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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開立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開立電子轉診單 確定送出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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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本署VPN首頁 電子轉診平台操作說明(醫師-醫事人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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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電子轉診平台操作說明 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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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1:開立轉診單-1 可讀取健保卡自動帶入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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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1:開立轉診單-2 電子轉診單確認送出後,會跳出確定送出電子轉診單的網頁訊息, 請點選「確定」,會直接進入「轉出查詢列印作業」。
必填欄位 確定送出 電子轉診單確認送出後,會跳出確定送出電子轉診單的網頁訊息, 請點選「確定」,會直接進入「轉出查詢列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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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轉診完成 複習流程 診所轉診至醫院:開立轉診單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開立電子轉診單 確定送出 列印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電子轉診完成 有VPN受理權限的人員 VPN 憑證登入 受理電子轉診單 確定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接受轉診查詢 輸入回復資料 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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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其他院所轉診作業 有VPN受理權限的人員 VPN 憑證登入 受理電子轉診單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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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轉診單_受理 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醫事機構之授權人員(診所醫師、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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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管理者(例如:診所醫師、以醫事人員卡進入VPN)
權限申請方式 機構管理者(例如:診所醫師、以醫事人員卡進入VPN) 申請「電子轉診單_受理」、「電子轉診單_查詢」與「電子轉診單_管理」…等權限。 使用「機構使用者維護作業」,設定機構使用者。 使用「使用者授權管理作業」,設定使用者可使用之健保服務。 只要設定好以後就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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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單受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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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單受理-2 點選「受理」按鈕,可以輸入診治醫生姓名後並點選,「確定」; 或是不輸入診治醫生姓名,直接點選「目前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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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電子轉診完成 複習流程 診所轉診至醫院:開立轉診單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開立電子轉診單 確定送出 列印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有VPN受理權限的人員 VPN 憑證登入 受理電子轉診單 確定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受理電子轉診完成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接受轉診查詢 輸入回復資料 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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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轉診單--(回復流程)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接受轉診查詢 輸入回復資料 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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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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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轉診單查詢(回復作業) 點選左方Menu「接受轉診查詢作業」 如為受理時指派之醫師,進入此畫面即可看到該筆轉診單。
接受轉診回復進入點 如為受理時指派之醫師,進入此畫面即可看到該筆轉診單。 如非受理時指派之醫師或受理時未指派醫師,可輸入保險對象身分證字號查詢該筆 轉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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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電子轉診單- 可檢視開立之轉診單資料。
點選「+」按鈕,可檢視開立之轉診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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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送出並回復轉診單 輸入完畢後,點選「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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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轉診回復電子轉診完成 複習流程 診所轉診至醫院:開立轉診單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開立電子轉診單 確定送出 列印 接受轉診回復電子轉診完成 診所受理醫院下轉轉診單 有VPN受理權限的人員 VPN 憑證登入 受理電子轉診單 確定 診所醫師回復電子轉診單 醫師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 醫事人員卡 接受轉診查詢 輸入回復資料 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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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轉診相關文件VPN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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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存摺宣導-手機快速認證人人會1/2 使用條件: 1.限本國籍人士使用本人申辦之月租型手機門號 及個人行動網路 (3G/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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