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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理念、願景、基本內涵 執行現況與達標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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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理念、願景、基本內涵 執行現況與達標作為
教育部 101年5月31日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

2 簡報大綱 壹、理念、願景與基本內涵 貳、應有的教育思維 參、執行現況與達標作為 肆、高雄區入學方式

3 壹、理念、願景與內涵 教育理念 有教無類 優質銜接 因材施教 多元進路 適性揚才 2 2 2 2

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願景、理念、目標、方案關係圖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架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願景、理念、目標、方案關係圖 3 3 3 3

5 理想國中發展願景 (一) 學生適性發展、五育均衡 (二) 學校特色發展、品質提升 (三) 教師專業教學、多元評量 (四)
家長多元參與、優質親職 4 4

6 採行向下延伸與向上延長並進的做法,只是學前教育不納入學制,採階段性免學費補助。
基本內涵 採行向下延伸與向上延長並進的做法,只是學前教育不納入學制,採階段性免學費補助。 幼兒園 國小 6 15 18 12 國中 高中職 (含五專前三年) 高級中等教育 普 及 免 學 費 非強迫入學 免入學考試為主 九年國民教育 普 及 強迫入學 免入學考試 學前教育 普 及 5歲免學費

7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9年與後3年之比較 國民教育(前9年) 高級中等教育(後3年)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 適性揚才
學校、課程型態單一 學校、課程型態多元 性向探討,不分化 涉及分化分流 學區戶籍分發 登記入學與適性輔導入學 免試 免試為主 強迫入學 非強迫入學 6

8 貳、應有的教育思維 面對12年國民基本教育… 迎接本世紀台灣教育最大的希望改造工程 厚植孩子的多元潛能與關鍵競爭力 許孩子一個希望的未來

9 8

10 參、執行現況與達標作為

11 一、全面免學費

12 高中職免學費 第一階段 (100年8月至103年7月) 1.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就讀高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免學費
2.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就讀私立高中學生比照公立學校 收費(並延續家戶年所得90萬元以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 費措施之排富規定) 第二階段 (103年8月起) 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全面免學費 11 11

13 二、優質化、均質化

14 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 執行現況 優質化 各校教育品質的提升 垂直合作與橫向整合 均質化 區域資源共享
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截至100學年度,共214所高中及132所高職接受優質化輔助。 優質化 各校教育品質的提升 均質化 垂直合作與橫向整合 區域資源共享 13 13

15 達標作為 提供足夠高中職優質學校數量 委託學術機構辦理學校評鑑,其結果為「優質高中職」認證指標 具公信力「優質高中職」認證
103年度入學的學生數占目前核定招生名額的70%,當年度優質高中職比率之目標值為80%,各免試就學區優質高中職可提供國中畢業生100%以上之就學機會。 大學積極協助高中高職優質發展,弭平城鄉教育資源的差距,各區皆有優質高中職 提供足夠高中職優質學校數量 具公信力「優質高中職」認證 委託學術機構辦理學校評鑑,其結果為「優質高中職」認證指標 優質高中職:最近1次評鑑總成績需為2等,且需有5個領域在2等以上 102年3月公告全國優質高中職名單

16 擴大辦理大學「繁星推薦、技職繁星」 達標作為 自96學年度辦理以來,招生名額及錄取人數逐年擴增。 持續擴增繁星招生名額
大學繁星推薦逐年擴增名額,106學年度預計達15%,落實平衡城鄉差距,引導高中生就近入學。 技職繁星研議並鼓勵國立科技校院專案增加招生名額,以彰顯技職繁星特色並鼓勵優秀高職學生升學。 調整大學招生機制 大學校院會同大學招聯會及大考中心因應12年國教學生將於106學年度進入大學,朝以下方向調整檢討: 調整大學學測及指考之命題、科目等,因應高中生免試入學後,高中教學現場之變化。 檢討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等招生方式,以符高中就近入學後,高中均質與區域平衡之理念。

17 三、課程與教學

18 執行現況 1.確保並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品質:推動教師多元評量增能課程與教學示例,完成試辦並宣導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整合補救教學政策,追蹤受輔學生成效等。 2.維護並提升高中職教育品質:推動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輔以學校評鑑、轉型及退場輔導機制。 3.課程與教學: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建置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方案」,分階段穩健進行,並在101年10月底前完成高中高職實施特色課程具體方案。另將落實推動「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以提升高中職教師專業知能及教學品質。 17 17

19 完成第一波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 為統整高中及高職共同核心課程及建構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教育部先後於93年完成「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及95年「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完成第一波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依據前述二項課程指引,97年完成修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高中高職部分自99學年度逐年實施,國中小部分則自100學年度開始實施。另於99年完成修訂「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自100學年度逐年實施。各教育階段的課程綱要的修訂皆經縝密課程發展歷程,並充分反應社會變遷之趨勢,現行課綱強調以培養「學生能力」及「適性發展」為目標的課程綱要架構,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之理念與目標。

20 達標作為 確保學生學力品質 擴大辦理補救教學,並於每年5月對國三學生進行國中教育會考 提升課程與教學品質
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訂定提升國中小課程與教學品質整體計畫,並定時檢核,納為年度統合視導考核目標

21 課程 研究 1.持續進行k-12年級課程相關基礎性研究 2.101年啟動「十二年一貫課程發展建議書草案」與「十二年一貫課程體指引草案」規劃及研究 100年9月發布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著手修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準則,統一訂定成績及格及畢業證書核發之標準,逐年檢討並調高畢業成績標準 完備 法令

22 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 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
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考試科目 教育會考包含國文(含寫作測驗)、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等科,除國文與寫作測驗同屬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外,各科不跨學習領域,皆以「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寫作測驗需參酌部分國小階段寫作能力指標。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教育會考的數學科依據課程綱要內涵,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藉此評量國中生的數學溝通能力,期能更全面地了解學生的數學能力表現,有助於學校教師的教學;英語科加考聽力測驗則有助於提昇評量效度,亦對國中英語教育產生正面影響。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表2為各考試科目之時間、題數與其命題依據。 21

23 ※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 與國中基測的區別(3/3)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 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按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學力健檢
唯一標準 難易適中 ( 每科平均通過率 50% -- 55% ) 中等偏易 ( 每科平均通過率 60% -- 65% )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 入學依據 每科分精熟 ( % )、基礎 ( % ) 及待加強 ( % ) 3個標準;寫作測驗 6 級分 每科 80分;寫作測驗 6 級分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22

24 國中教育會考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時 間 題數 國 文 70分鐘 45~50題 英 語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時 間 題數 國 文 70分鐘 45~50題 英 語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閱讀40~45題) 數 學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社 會 60~70題 自 然 50~60題 寫作測驗 50分鐘 1題 23

25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3等級 「精熟」 、 「基礎」 、 「待加強」
民國103年數學科計分暫不包含非選擇題型成績,英語科計分暫不包含聽力測驗成績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結果,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整體來說,成績「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各科各等級描述如表3所示。民國103年數學科計分不包含非選擇題型成績,英語科計分不包含聽力測驗成績。至於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請參考表4「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 24

26 加考英語聽力 100年九月公布的亞洲國家托福平均成績,台灣在亞洲三十國排名倒數第十,已連續五年落後於南韓、中國大陸
國內英語教育學者建議將英語聽力納入升學考試,有助於提升學生的英語能力 亞洲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香港等,加考英語聽力已實施多年,國內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亦於民國100年試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可見英聽測驗已成必要趨勢 多數國中英語教師已將聽力納為平日教學評量及段考測驗的一環 2019/5/6

27 英聽示例(一)辨識句意 2019/5/6

28 英聽示例(二)基本問答 2019/5/6

29 英聽示例(三)言談理解 2019/5/6

30 加考英語聽力 為了不增加學生壓力,在民國103年和104年的會考,英聽試題均屬基本容易的日常語句及短篇言談,能力表現偏向「基礎」等級,
學生只要掌握各個版本教材中的聽力練習,即可作答。 2019/5/6

31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應用 教育會考可作為學力檢定的機制,提供政策制訂、教育資源分配的參考,並明白學習狀況進行教學調整
高中職及五專可適度採用教育會考的結果,作為免試入學辦理初期超額比序項目之一 分數應用 教育會考可作為學力檢定的機制,提供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處)制訂政策、分配教育資源的參考,並讓親、師、生明白學習狀況並進行教學調整。在實施12年國教初期,為順利過渡到完全不使用在校成績的目標,各直轄市、縣(市)經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可適度採用教育會考的結果,作為免試入學辦理初期超額比序項目之一,再配合其他表現,搭配充分的生涯輔導措施,讓學生擁有適性選校的主動性,學校擁有適性選才的空間。 30

32 四、適性輔導國民素養

33 適性輔導 (一)執行現況 訂定發布有關適性輔導6項方案: 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 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方案
國中小學生輟學預防與復學輔導實施方案 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方案 技職教育宣導方案(副標題:選技職好好讀有前途) 教育部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方案。 2.成立各直轄市及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輔導訂定適性輔導工作年度計畫;另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適性輔導工作運作模式」作業規定,以為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依據 32 32

34 適性輔導 (二)達標作為 各直轄市、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分配與運用輔導相關資源及推動適性輔導工作,並增置專業輔導人力
各國中規劃辦理各年級生涯講座及八年級社區高職參訪等,並於4月底前完成各年級之心理測驗,另開辦抽離式及專班之技藝教育課程,提供多元試探機會。 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詳實記錄學生學習成果及生涯輔導紀錄 如何落實國中學生適性輔導工作 如何運用國中適性輔導建議結果 各直轄市、縣(市)督導各國中應將「國中適性輔導建議結果」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並作為學生升學高中高職及五專之重要資訊

35 技職教育 執行現況 達標作為 如何縮短學用落差
推動擴展產學緊密結合培育模式、試辦五專菁英班紮實人力、強化實務能力選才機制等策略,以培育優質專業人才,並同時進行技職教育宣導,引導國中生適性選擇升學進路。 達標作為 發展典範科技大學,引導科技大學發展與一般大學明顯不同之實務特色,使其人才培育及研發技術轉移皆與產業緊密結合 強化實務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採取「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引進產業資源協同教學」、「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等策略,強化實務能力,縮短學用落差 如何縮短學用落差 34 34

36 五、宣導

37 達標作為 完成宣導團種子講師培訓並安排到校宣導,預計本年6月安排宣導團種子講師(約400名)到各國中(含設有國中部之公私立及完全中學)針對家長及教師進行宣導及意見溝通。 函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掌握黃金時間,督導轄屬學校利用國一新生訓練、新生座談會、新進教師研習及各領域教學研究會等關鍵時刻落實宣導。 另將本部及各地方政府自行印製之摺頁或手冊等文宣資料發送事項載於家庭聯絡簿通知家長,以確保每位家長均能收到宣導品。 5月下旬至6月辦理國中、高中職學校行政主管研習。

38 預計本年6月以入學方式為主軸製作宣導摺頁,發送給國中小與高中職教職員及國一及小六學生家長;另於9月初針對國中小與高中職教職員及國一(原小六學生)、國二學生(家長)發送宣導手冊,使關鍵對象對政策能有更清楚的了解。 預計於本(101)年10月底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家長種子講師培訓。期透過家長會之力量,逐步擴及各學生家長,讓家長了解政策內涵。 刻正積極運用廣播、電視、網路及平面媒體積極進行各項廣告宣導,使社會大眾對政策有清楚的認識,進而支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

39 六、入學方式

40 就學區規劃 (一)執行現況 1.以現行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兼採現行登記分發區)為基礎,規劃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以兼顧學生選校、學校招生、地方生活圈概念及符應主管機關權責。 單一縣市 臺南、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 跨縣市 桃園區(桃園縣、連江縣)、嘉義區(嘉義縣、嘉義市) 竹苗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中投區(臺中市、南投縣)、基北區(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 2.五專學校分散且類科屬性特殊,採全國一區。

41 (二)達標作為 兼顧學生就學權益及學校招 生需求,如有變更經核定, 於學生入學一年前公告 協商規劃共同就學區
每年完成各區高中高職學校資源分布情形建議書,協調辦理群科調整、增調科班 均衡教育資源分配 跨區參加免試入學 搬家遷徙、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欲返回原戶籍地及其他等特殊因素經專案核定

42 入學方式 (一)執行現況 自103學年度起,各區至少提供75%以上免試入學名額,並保留0-25%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中央訂定入學方式之全國一致性原則:發布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要點、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輔導小組至各區進行輔導及協助;高中高職入學審議小組審查各區作業要點。 入學方式操作細節授權各區因地制宜:各直轄市、縣(市)訂定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皆須經區內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各區皆已完成發布。

43 入學方式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 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75%以上 0%~25% 人才培育 舒緩升學壓力 創新教育 引導教學正常化
開展學生多元智能 提供多元入學管道 發展學校辦學特色 人才培育 創新教育 舒緩升學壓力 引導教學正常化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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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各區參酌教育部所訂參考項目,訂定合宜比序項目及操作定義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各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大致包含「學生志願序」、「就近入學」、「扶助弱勢」、「學生畢(結)業資格」、「均衡學習」、「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及「國中教育會考表現」等項目 國中教育會考不得列為唯一超額比序項目,其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加權後亦同) 得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

46 入學方式 特色招生規劃內容 人才培育、適性發展、適性揚才等所設 的入學管道
以班(科、組)為申請單位,測驗內容依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同一類型應同日辦理。 學校得依需求,將特色課程列為必(選)修課程,實施對象擴及全校學生 學校將特色招生成果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對學生進行後續輔導與追蹤。 主管機關須評估特色招生對國中教學之影響 針對辦理情形不佳之學校,主管機關調整其特色招生名額。 特色招生規劃內容

47 入學方式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報考資格限制 參加藝術才能班者,須符合特殊教育法或藝術教育法等相關資格。
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已錄取者,須於規定期間內放棄資格方得報考。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如美術、舞蹈、音樂、戲劇、體育及職業類科等,規劃術科測驗。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學科測驗,由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五科中擇科測驗並得加權計分。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 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方得辦理單獨招生。 命題單位 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由各區或學校特色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命題。 跨區招生 學生得跨區考試,惟僅能在該區分發入學。 分發方式 依據學生測驗成績及志願序分發入學,與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方式相似。 未招滿名額 處理方式 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經主管機關同意得辦理續招,惟須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前辦理完畢。 不得續招且不得流用。

48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 國中學生 國中適性輔導 國中教學正常化及學力品質確保 國中在學階段 國中教育會考 (5月辦理)
特色招生 術科測驗 國中教育會考 (5月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 國中提供學生升學輔導建議 六月 ( 可 同 時 報 名 , 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 五專 免試入學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Y 錄取 錄取 Y 報到入學 報到入學 (可 同 時 報 名,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N N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七月 五專免試入學 (第二次) 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入學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第二次) 填寫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志願卡 (得同時辦理) (得同時辦理) 錄取 錄取 報到入學 報到入學

49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續) 參加高中高職五專轉銜機制進入適性學校(班級)
高中高職五專在學階段 高中高職五專學生 各校皆辦理特色課程,可於學生入學後進行分班事宜 接受適性教育 N 適性 Y 參加高中高職五專轉銜機制進入適性學校(班級) 參加下一階段考試或就業 48 48 48

50 入學方式 學校招生容量充足:招生名額已超過應屆國 中畢業生總數
公平就學選擇機會:至少2次以上的選擇機 會;於同入學管道,政府提供每位學生公 平的機會;於不同入學管道,提供公開明 確資訊,供學生及家長做審慎決擇 是否會發生所謂學優低就狀況 ? 多志願的設計:免試入學即採取多志願申 請;在特色招生,鼓勵各區比照現行方式, 讓學生報考單一測驗,可獲得多校招生的 機會

51 入學方式 既有權利予以尊重,相關優待予以延續 特色招生比照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之加分優待方式。
免試入學比序後,如仍有未錄取者,再就同一類特種生進行比序,且錄取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 外加名額以各入學管道2%為限 特種生升學優待方式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持續辦理,並於免試入學辦理前完成安置。身障生得保留適性輔導安置之名額,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但若經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錄取,僅能選擇其中一個錄取或安置結果。

52 入學方式 持續辦理,參考現有辦理模式,以變動最小為原則,本部已訂有相關規範,供各校及各主管機關依循
1.建教合作班、實用技能學程及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採免試入學方式 2.藝術才能班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3.體育班,以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為主要方式 4.科學班以特色招生辦理,採總量管制,從嚴審查,其測驗方式會妥善研處 高中高職特定班別

53 入學方式 考量「學校屬性」(公、私立)、「學生規模」(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人數)、「學校公共化」及「目前辦理情形」等四面向 : (一)國立高中直升入學比率,不得高於國中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的35% (二)其他公立學校由各主管機關研訂 (三)私立高中直升入學比率,教育部會另行訂定調整 (四)各免試就學區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直升入學比率 大學選才機制 持續推動大學及技職繁星推薦,基於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學生預計於106年要進入大學,將啟動大學選才機制調整

54 入學方式 達標作為 101年5月起,每一免試就學區應落實模擬作業,透過相關數據之實際演練,檢視免試入學超額處理方式及特色招生辦理流程之合宜性。 教育部將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會商訂定「體適能」、「幹部任期」及「服務學習」之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示例,於101年7月底前完成,以供各區參酌,自101學年度適用。 102學年度各區提供65%以上免試入學名額,至103學年度,各區提供75%以上免試入學名額。 秉持穩健推動原則,逐年就入學方式進行專業評估,且每3年進行總檢討,將妥適調整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規劃達成108學年度各免試就學區之免試入學比率達到85%。兼顧普及、菁英教育妥善開展之標的,推動108學年度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其免試入學率達50%以上。

55 肆、高雄區103學年度 高中高職入學方式

56 入學方式 學生申請模式 學生登記模式 以現有樂學計畫為基礎,規劃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 各招生之高中高職不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 公立高中職
對應學校機制 學生登記模式 私立高中職及進修學校 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採抽籤辦理

57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入學方式 學生得依個別需求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招生委員會依各國中就讀各公立高中高職人數比率高低順序指定 指定對應學校 各國中學校校務會議決議選定 自選對應學校

58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入學方式 學生得依個別需求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對應學校機制 分配比例及人數 國中依各該校應屆國三學生總人數經校務會 議通過後,訂定分配至各對應高中高職之比 例及人數。 分配入學名額 公立高中高職依各國中訂定分配至各對應 高中高職之比例及人數,分配提供對應國中 入學名額

59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入學方式 學生得依個別需求 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非對應學校機制 各公立高中高職得提供全區非對應國中入學 5﹪至10﹪名額。 學生得依個別需求選擇報名對應高中高職或非對應高中高職入學。

60 免試入學比例 高雄區103學年度以75%以上為原則 雄中、雄女20%以上,其餘公立高中65%以上。 公立高職75%以上。
私立高中高職及進修學校85%以上。 市立完全中學直升入學30%為限,私立完全中學直升 入學50%限。 依教育部政策適時調整比率。 高雄區103學年度以75%以上為原則

61 作業流程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未額滿的高 特色招生前辦理 中高職名額於特色招 每位學生至多選擇報 生後辦理。 名3所學校。
同一所高職可填寫多 科志願。 第一階段未額滿的高 中高職名額於特色招 生後辦理。 每位學生得就尚有缺 額學校至多選擇報名 3所。

62 錄取方式 第一階段比序 第二階段比序 報名人數未超過 招生名額時,全 額錄取,但以錄 取1所學校為限 報名人數超過招 生名額時,依
以志願序級分、多元發展項目級分及國中會考成績級分全數採計,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第二階段比序 第一階段比序後如仍同分時辦理。 依多元發展項目、志願序、國中會考成績依序進行第二階段比序。 報名人數未超過 招生名額時,全 額錄取,但以錄 取1所學校為限 報名人數超過招 生名額時,依 「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對照表」分 階段比序。

63 超額比序項目 高雄區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項目配分 項目 採計上限 志願序級分(30分) 上限30分 多元發展項目級分 (40分)
競賽表現 上限20分 幹部任期 上限10分 獎勵紀錄 均衡學習 體適能 檢定、證照 具志工(志願)服務經歷 國中會考成績級分(30分) 單科上限6分 五科上限30分

64 志願序級分(30分) 國中會考成績級分(30分) 第1志願序(30分) 第2志願序(20分) 第3志願序(10分) 精熟(6分)
基礎(4分) 待加強(2分) PS:單科上限6分,五科上限30分 國中會考成績級分(30分)

65 多元發展項目級分(40分) 競賽表現 (上限20分 ) 任滿1學期計2分 大功(5分) 小功(2分) 嘉獎(0.3分)
幹部任期 (上限10分) 獎勵紀錄(上限10分) 國際性競賽前八名者或全國性競賽前三名者(9分) 全國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或區域性(縣市性) 競賽前三名者(6分) 區域性(縣市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3分) 大功(5分) 小功(2分) 嘉獎(0.3分)

66 多元發展項目級分(40分) 均衡學習 體適能 檢定、證照 (上限10分) (上限20分) 單項銅牌以上每學年3分。
具志工(志願)服務經歷 (上限10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2分 單項上限10分。 由各校經招生委員會決定採計項目及計分方 式。 單項銅牌以上每學年3分。 獲得體適能參與獎章每學年另外加計6分。 基本條件為國中健體、藝文或綜合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分以上者。 符合基本條件單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計3 分 符合基本條件2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計6分 符合基本條件3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計10 分。 均衡學習 (上限10分) 體適能 (上限20分) 檢定、證照 (上限20分)

67 新世紀、新教育、新承諾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讓每個孩子都成為明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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