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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退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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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社會的來臨-人口統計訊息 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從民國82年佔總人口比例超過
7%,進入人口老化國家,民國93年已躍升為9.48%,根據經建會人力規劃處臺灣地區民國93年至140年人口推計,當民國38年出生的戰後嬰兒潮世代,在民國103年開始進入老年,老年人口將快速攀升,在短短七年內從273萬人躍升到392萬人,屆時每4.26個工作人口就要扶養一個老人。依照目前已降至1.2人的總生育率,民國110年以後工作人口將大幅減少,而老年人口大幅增加,如果生育率維持現狀,扶養比將在民國120年降至2.60,民國130年時降至1.88,民國140年降至1.40,即972萬個工作人口要扶養695萬個老人,這是多麼令人警惕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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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的年度支出 (一)根據目前的生活水準作調整,退休月支出現值調整 率的概念 退休後生活費現值=目前的生活費-退休後預計可減
少的支出項目與金額(如子女生活費、教育費、房貸 、保費、上班通勤費、治裝費)+退休後預計會增加 支出的項目與金額(如休閒娛樂、旅遊、醫療保健、 看健、看護費)。 退休年支出調整率=退休後支出現值÷目前支出。 以此種方式算出來的退休生活費用,是現值的觀念。 要換算成退休後第一年的生活費用,還必須考慮從現 在到退休,這一段時間的通貨膨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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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所得替代率 (二)根據退休時的收入作調整,退休後所得替代率的觀念 所得替代率=退休後第一年的所得÷退休前一年的所得,
所得替代率以稅前的觀念計算即可。 如退休前稅前月收入104,016元,假設不留遺產,退休後的 社會保險年金、勞退年金與商業年金,或是定期變現資產 收入都用於支出,則所得替代率=退休後第一年的月支出 ÷退休前一年的月所得。按照世界銀行的建議,60%的所得 替代率為合理標準,因此退休後第一年的月支出=退休前 一年月所得×60%=104,016元×60%=62,410元。 假設收入成長率=通貨膨脹率,前面的複利終值係數會與 後面的複利現值係數相抵銷,則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支出 調整率×目前消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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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所得替代率計算 舉例說明如下: 目前稅前收入70,000元,支出54,000元,打算20年後退休,退
休前收入成長率2%,通貨膨脹率3%,退休後月支出現值 30,000元,所得替代率應為多少? CF(3%,20)=1.806,CP(2%,20)=0.673 退休支出調整率=30,000÷54,000=55.56%,消費率=54,000÷70,000=77.14% 所得替代率=1.806×55.56%×77.14%×0.673=52.09% 檢驗以下前面曾算出來的數字,退休後支出=54,183元,退休前稅後收入=104,016元,所得替代率=54,183元÷104,016元=52.09%,結果相同。若本例中收入成長率=通貨膨脹率,則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支出調整率×目前消費率=55.56%×85.71%=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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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替代率 由以上關係式可導引出以下結論: (1)通貨膨脹率愈高,應有的所得替代率愈高。 (2)退休後支出調整率愈高,應有的所得替代率愈高。
(3)目前的消費率愈高,應有的所得替代率愈高。 (4)收入成長率愈高,應有的所得替代率愈低。 (5)若所得替代率固定在60%的合理水準,通貨膨脹率=收入 成長率,若目前的消費率低,例如只有50%時,退休後可 支應的支出調整率=60%÷50%=120%,可超過100%,代 表先犧牲後享受的螞蟻族。目前的消費率如高達90%時, 退休後可支應的支出調整率=60%÷90%=66.67%,代表先 享受後犧牲的蟋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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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男性與女性的平均餘命 表9-3 台灣地區男性與女性的平均餘命 男性平均餘命 年別 0歲 50歲 60歲 70歲 80歲 民國60年
表9-3 台灣地區男性與女性的平均餘命 男性平均餘命 年別 0歲 50歲 60歲 70歲 80歲 民國60年 67.19 22.82 15.15 9.16 4.88 民國70年 69.74 24.78 17.01 10.68 5.94 民國80年 71.83 26.19 18.36 11.49 6.41 民國90年 74.06 27.94 20.08 13.36 8.13 民國91年 74.58 28.29 20.37 13.58 8.29 民國92年 74.76 28.41 20.46 13.65 8.33 民國93年 74.67 28.43 20.51 13.64 8.34 民國94年 74.49 28.35 20.42 13.59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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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男性與女性的平均餘命 女性平均餘命 年別 0歲 50歲 60歲 70歲 80歲 民國60年 72.08 26.47 18.25
11.30 6.19 民國70年 74.64 27.71 19.27 12.10 6.71 民國80年 77.14 29.53 20.79 13.10 7.29 民國90年 79.90 31.97 23.13 15.19 8.83 民國91年 80.22 32.22 23.31 15.33 8.94 民國92年 80.31 32.27 23.36 15.38 8.97 民國93年 80.73 32.71 23.76 15.72 9.17 民國94年 80.78 32.76 23.82 15.71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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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退休金總需求 綜合退休後首年月生活支出與退休後餘命,可以依照下列方式計算退休金總需求: (一)簡易法
假設退休後採取非常保守投資方式,投資報酬率僅等於通貨膨脹 率,此時退休金總需求=退休後屆時月需求×12×退休後餘命,如 張大同60歲退休後餘命22年,退休後屆時月需求54,183元, 54,183元×12×22=1,430.4萬元。 (二)實質報酬率折現法 退休後的投資報酬率-退休後通貨膨脹率=退休期間的實質報酬 率,以此為折現率,將退休後首年度支出視為年金,求取年金現 值即為退休金總需求。假設張大同退休後的投資報酬率為5%,通 貨膨脹率為3%,實質報酬率=5%-3%=2%,退休後年支出=54,183 元×12=650,196元,650,196元×AP(2%,22年)=650,196元 ×17.658=1,148.1萬元,AP代表年金現值係數。因為退休金的投資 報酬率高於通貨膨脹率,所以所需要的退休金總額1,148萬元低於 前項保守條件下的總額1,4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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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退休金總需求 (三)等比遞增年金數列法 這個方法在同時考慮退休後投資報酬率與通貨膨脹率時,比
實質報酬率折現法算出來的結果更為精確。以p=通貨膨脹 率,r=投資報酬率,退休金需求總額=首年度退休金× 假設退休後通貨膨脹率為2%,投資報酬率為5%,退休金需 求總額=首年度退休金650,196元×=650,196元× 15.717=1,021.9萬元,比實質報酬率折現法算出來的結果 1,148萬元還要再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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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生活費分段計算法 可以將退休後所需的費用分為三個階段如下: 1.退休前期
65歲以前稱為退休前期,若是 55 歲就退休則此段時間長達 10 年,若60歲才退休則為5年,65歲才退休則無退休前期。退休前 期的特色是還有兼職工作能力,也還能從事較花體力的休閒活 動,如四處遊山玩水或環遊世界的計畫等。開銷較多但可靠兼 職提高收入,以因應彈性支出,此期間的休閒支出應會高於醫 療支出。 2.退休中期 一般定義為65歲到75歲,已經超過工作年齡的上限,兼職機會 不多,體力已較退休前期差,減少國外旅遊或打高爾夫球等運 動式休閒次數,但大部分的老人尚可以照顧自己,此期間休閒 費用與醫療費用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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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生活費分段計算法 3.退休後期 通常指75歲以後到身故這段時間。此時體力已日漸衰弱,以靜
態休閒為主,三分之二左右75歲以上老人健康情況不佳,常上 醫院看病,四分之一的老人在退休後期到身故之前,有一年以 上長期看護的需要。此期間醫療支出大於休閒支出。 想算得更仔細者,可分別估計退休前期、中期與後期所需年支 出金額及年數,再分別折算為退休時的現值。比如說張大同估 計: 退休前期65萬元×AP(2%,5年)=65萬元×4.713=306萬元 退休中期60萬元×AP(2%,10年)×CP(2%,5年) =60萬元×8.983×0.906=488萬元 退休後期50萬元×AP(2%,7年)×CP(2%,15年) =50萬元×6.472×0.743=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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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眾應至少準備多少退休金? (一)安全支用率法 安全支用率=退休後年開銷÷應準備的退休金總額,一般以5%為合
理基準,這是以退休後生活20年,退休金的投資報酬率等於通貨 膨脹率保守的計算。依照民國92年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五分位 最低所得組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15萬元,最高所得組為40萬 元,平均所得為25萬元,分別乘以90%、80%與70%的所得替代 率,再各除以5%的安全支用率,可得: 1.單身基本生活水準所需退休金=15萬元×90%÷5%=270萬元,夫 妻540萬元 2.單身平均生活水準所需退休金=25萬元×80%÷5%=400萬元,夫 妻800萬元 3.單身滿意生活水準所需退休金=40萬元×70%÷5%=560萬元,夫 妻1,120萬元 這是以即將退休者的眼光來看,如果還有一段期間才退休,還必 須考慮此段期間的通貨膨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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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眾應至少準備多少退休金? (二)調查法 國泰人壽日前針對千萬名保戶,做了一個「量化」的 大調查,發現超過七成的保戶認為,退休後每個月的
生活費用在2萬元到3萬元之間就夠了;這些保戶平均 希望自己在55歲退休,想要活到77歲,換算回來,要 準備700多萬元的退休金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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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來源分析 新制退休金已經公布施行,對800萬名勞工的利弊如何?是否光靠此退休金帳戶就可以安養餘生?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及國民年金,是否為三筆不同的退休金來源?已經提撥薪資到個人退休金帳戶了,還要自己再投保壽險公司的商業年金嗎?很多受薪階級可能還搞不清楚。對於退休生活保障,應該了解三層次的退休年金來源,架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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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來源分析架構 三層次退休金來源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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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或國民年金給付 第一層次為屬於社會保險範圍的國民年金。就如全民健保實施時,把過去勞保、公保等各項保險中的醫療給付整合成健保,同時將未具公勞保資格者也以到區公所繳費納入一樣,國民年金實施時,也是把公保、勞保、軍保、農保等的老年給付整合為國民年金,對於未具上述資格者仍可自繳保費加入,政府會相對補貼部分保費。因此第一個必須澄清的觀念,如果已有勞保等身分,往後實施的國民年金,並不是另外一筆錢,而是把原來一次領的勞保給付改為年金給付而已。 目前發放的每月3,000元敬老津貼,屬於社會福利措施,年滿65歲,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與房地產價值在500萬元以下,無其他保險老年給付者才可以領。在國民年金開辦後也會納入國民年金,作為無其他保險者的基本給付。因此即使是第一層次的國民年金,也是要自繳部分保費,無其他保險或無能力繳國民年金保費者,可期待的政府老人社會福利救濟,最多只有每月3,000元而已,不夠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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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給付 同屬第一層次的勞保老年給付,以後改為年金制,目前的規劃為勞保年資需滿20年以上才可以領,每滿一年,可以領取勞保薪資的 1 %。以勞保現在仍有龐大的資金缺口來看,往後勞保納入國民年金,保費可能要調高,才有辦法支付每月勞保薪資的 1% 給付。勞保年金保費勞工、企業主與政府的負擔比率屆時也會有所調整。以目前勞保薪資平均約2.5 萬元計算,投保年資 20 年,每月可領取的金額為 25,000元×20×1%= 5,000 元。若以最高勞保薪資43,900元,最高投保年資30年計算,可以領取43,900元×30×1%=13,170元。 不過投保薪資高掛43,900元的仍屬少數,因此合理的勞保年金期待額,應在每月4,000元至10,000元之間,平均約7,000元左右。滿65歲以上的農保老年津貼目前為每月6,000元,已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者不得領取老農津貼。總而言之,第一層次的國民年金,也不是免費的社會福利,國民還是要自繳部分保費才能獲得6,000元以上的月給付,而最高上限為13,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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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給付 但是勞保年金化仍未定案,因此目前勞保還是一次給付,屬於確定給付制。勞保的老年給付是以加保年資作為計算退休金的基準,參與勞保男性的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為55歲。年資與基數和勞基法計算的方式不同,投保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的老年給付,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每年發給兩個月老年給付,最高以45個月計算;年逾60歲繼續工作者,每多工作一年多發一個月,但最多只能多發五個月。 目前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的最高勞保薪資等級是第23級43,900元,薪資的計算基礎是退休前三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參照)。因為勞保不受轉換工作的影響,多數人可以領到最多45個基數,60歲退休45個基數可領到43,900元×45=197.55萬元,65歲以最高投保等級退休以最多50個月計,可領的老年給付最多為219.5萬元。一般人在退休時,若勞保薪資為其實際薪資的六成,領45個基數只能支撐27個月的生活費,在不發生任何意外的情況下,也只能提供兩年左右的晚年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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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給付 1.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資遣或繳付保險費滿15年並年滿55歲而離職退 保者。 2.給付標準
(1) 修法前之保險年資依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 險條例規定標準計算。 (2) 修法後之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給付1.2個月,畸零月數按比例發 給。 (3) 被保險人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後之保險年資應合併計算發給養老 給付,但最高以36個月為限。 (4) 請領養老給付後,如重行加保之被保險人,原領養老給付無庸 繳回,其原有保險年資不得合併計算,各次所領養老給付合計 仍以36個月為限,未達最高月數者,補足其差額,已達最高月 數者,不再增給。 (5) 已領養老給付最高月數後,重行加保之被保險人,日後退休或 離職退保時,不再發給養老給付,但重行加保期間自付部分之 保險費,加計利息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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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摘要 1.請領資格 凡依法退伍、除役、停役、禁役、歸休、復員解除召集及因故離職等 事故者。 2.給付標準
(1) 保險滿五年者,給付五個基數。 (2) 保險超過五年者,自第六年起至第十年,每超過一年,增給一個基 數。 (3) 保險超過十年者,自第十一年起至第十五年,每超過一年,增給二 個基數。 (4) 保險超過十五年者,自第十六年起,每超過一年,增給三個基數。 (5) 保險滿二十年者,每超過一年增給一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 限。 (6) 前述所稱基數指按事故發生月份之保險基數為標準計算之。 (7) 保險未滿五年,未曾領受殘廢給付者,照最後月份繳費標準,退還 其以往各月自付部分保險費。 3.注意事項:自決定保險給付之日起,無故逾五年不行使者喪失保險給 付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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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條例摘要 1.申請資格 (1) 滿65歲農民,申領時農保加保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同一期間
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或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 給付,但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已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者。 (2) 滿65歲漁民,申領時漁會會員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為已領取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且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 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或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但於87 年11月12日以前已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者。 (3) 符合(1)(2)且已在領者,其於87年 11月 13日以後因故退出農保 或退出漁會甲類會員,如未再加農保或漁會甲類會員,且同一 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仍可續領老農津 貼。 2. 給付標準:得按月領取新台幣6,000元。(2007/7/1 調整至6,000元) 3. 注意事項:加保年資,連續或斷續皆可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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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1.97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係採社會保險制。 2.適用對象: 未滿65歲,在國內設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25歲以上,未參加軍、公、教、勞保,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 老年給付者。 (2)國民年金開辦前僅領過勞保老年給付。 3.保險費率: (1)第一年保險費率6.5%,每兩年調高0.5%,上限為12%。 (2)第一年每月保費1,123【最低工資17,280×6.5%=1,123】 編註:,一般民眾個人自付674元 (60%),政府補助449元 (40%)。 編註:月投保金額:第一年依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17,280定 之;第二年起,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 成長率達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 政府補助經費來源:公益彩券盈餘、提高營業稅率1%及政府另編列 預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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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保障內容(老年年金) 國民年金保險事故包含老年、身心障礙及死亡三種,被保險人符合領取保險金條件時,可領取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等四種。 (一)老年年金: 年滿65歲者,每月領取金額,依下列二式擇優給付: A式=月投保金額 × 保險年資 × 0.65%+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 × 保險年資 × 1.3% 例如: 單位:新臺幣元 投保年資 (年) A式 B式 實際月領金額 1 3,112 225 26 5,920 5,841 27 6,033 6,065 40 7,493 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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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保障內容(身心障礙年金) (二)身心障礙年金: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終身不能從事工作,每月領取金額為:
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如不足4,000元時,發給4,000元 例如: 單位:新臺幣元 投保年資 (年) 原計算得金額 實際月領金額 1 225 4,000 17 3,819 18 4,044 40 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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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保障內容(遺屬年金) (三)遺屬年金: 1.死亡遺有遺屬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遺屬順序如 下: (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3) 祖父母 (4) 孫子女 (5) 兄弟、姊妹 2.給付標準: (1) 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前死亡:給付月投保金額×保險年 資×1.3%;如不足3,000元時,發給3,000元 (2) 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後死亡:按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 給付金額的半數發給;如不足3,000元時,發給3,000元。 (3) 同一順序遺屬有二人以上時,每一人加發25%,最多加發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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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保障內容(喪葬給付) 遺屬年金例如:如保險年資26年,分別計算「領取年金前」或「領取
年金後」死亡,同一順序遺屬人數一人、二人或三人 以上時,每月可領多少遺屬年金? 註:遺有三名子女算三人,如遺有一名子女及父、母時,因屬不同順 序,故僅算第一順位一人 (四)喪葬給付:月投保金額5個月【17,280元×5=86,400元】 同一順序 遺屬人數 一人 二人 (加發25%) 三人以上 (加發50%) 領取年金 前死亡 月領5,841元【17,280 元×26×1.3%=5,841 元】B式 月領7,301元【5,841元 ×1.25=7,301元】 月領8,761元【5,841元 ×1.5=8,761元】 後死亡 月領3,000元【因5,920 元÷2= 2,960元,不足 3,000元以,000元計】 月領3,750元【3,000元 ×1.25=3,750元】 月領4,500元【3,000元 ×1.5=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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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階段: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
(1) 勞工退休金條例摘要:民國93年6月30日修訂,民國94年7月1日開 始實施 A.新制適用規定: (a)選用舊制者仍依舊制規定(勞動基準法)領取資遣費或退 休金。 (b)原適用舊制者,若選擇適用新制,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五 年內,得變更其選擇。 (c)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後,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勞 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 (d)勞工適用本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應予保留,仍依舊制規定 (勞動基準法)領取資遣費或退休金。雇主應在新制實施五 年內為勞工足額提撥舊制下的退休金。 (e)雇主應使勞工自本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一日止之期間內, 就新制之勞工退休金制度及勞動基準法之退休規定,以書 面確定選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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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 B. 提撥率: (a)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勞工每月工資之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目前分11組61 級,最低提繳工資為1,500元,最高為15萬元。 (b)勞工自行提撥的部分:勞工得按工資總額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 撥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 全數扣除。 C.專戶儲存: (a)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金融機構(承辦機構)辦理。 (b)欠費滯納金之加徵、罰鍰處分及其強制執行等業務由勞工保險局 辦理。 (c)200人以上之企業經工會或1/2以上勞工同意,得委由壽險公司辦理 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參加年金保險的勞工未達1/2以上不得實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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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 D.新制年金請領條件: (a)勞工年滿60歲,適用新制之年資合計滿15年者,得請領月退休
金。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得請領一次退休金。 (b)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 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c)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的金額,投保年金 保險作為超過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d)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 次退休金。遺屬之順位:A配偶及子女、B父母、C 祖父母、D 孫子女、E 兄弟姊妹。 (e)退休金請求權的時效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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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 E. 資遣費改為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工資,與勞基法規定一年的年資發 一個月相比減半,且最多六個月。
F. 退休金運用效益: (a)依本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 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b)200人以上企業員工參加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平均收益率不得 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G.未提撥與不足額提撥之處罰: (a)每逾一日罰3%滯納金至一倍為止。 (b)仍不繳足者,再罰二倍。 H.其他規定: (a)月退休金按季發給,各季分別於每年2月底、5月31日前、8月31日 前及11月30日前發放,每次發放三個月。 (b)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者,雇主仍應提繳退休金至原個人退休金 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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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與舊制的抉擇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年滿60歲,適用附加年金制之年資滿15年者,才可以領取附加年金,否則只能一次領取個人退休金帳戶金額。新制屬於確定提撥制,投資風險由勞工負擔,屆時可以領取的年金額要看提撥的年數與投資績效而定,但按目前法案投資決定權卻在勞保局等政府機關手上。原來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都必須在民國94年6月30日前以書面決定選擇新制或舊制。如何選擇呢?下列指標可供參考: A. 選擇舊制的條件(應該同時符合) (a) 目前年資已15年以上,或即將達到25年。 (b) 公司已按舊制提撥。 (c) 自己打算待到55歲後。 (d) 公司經營穩健不會有歇業遣散員工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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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與舊制的抉擇 B. 選擇新制的條件 (a) 目前年資在15年以下。 (b) 公司未按舊制提撥。 (c) 自己不打算待到55歲。
(d) 公司經營可能有問題。 C. 自己按照舊制可領的基數已經達到上限45個基數,可先以舊制退 休領到45個基數,再以新制重新雇用或另換工作。 D. 舊制保留不保障,表示一離職舊制年資泡湯,與目前的狀況相同, 但是因為選擇舊制,從94年7月到離職前公司也未依新制提撥退休 金。但是若選擇新制等於是提早放棄舊制年資,94年7月開始就依 新制來提撥退休金。因此雖然選舊制者有五年的時間可以決定是否 再轉換為新制,但是只要是在符合舊制退休前有轉換工作的可能 者,就應該儘早選擇新制,以免減少新制退休金提撥累積的年數。 年資不到15年,但有把握在目前服務的公司做到退休者,可以先選 舊制累積多一點舊制基數,五年後再依這五年新制退休金的報酬率 狀況,決定續選舊制或轉換為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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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實施後對薪資結構的影響 A. 雇主可能將本薪佔總所得的比重降低,來減少提撥退休金的負 擔。 B. 企業可能將非核心的工作外包。
C. 編制內業務人員可能改為無固定薪,有業績才報列費用的承攬 制度。 D. 但急需徵才的企業,可能以較高的退休金提撥率作為籌碼來爭 取所需要的人才。 (4) 是否選擇年金保險的考慮 A. 年金保險的規定 200人以上企業經工會或二分之一以上員工同意,二分之一以 上員工參加,得選擇年金保險,提撥率與最低資金報酬率,與 個人帳戶制相同。年金保險的契約應由雇主擔任要保人,勞工 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事業單位已向同一保險人投保為限。保 險人之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該保險業務之主管機關核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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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實施後對薪資結構的影響 B. 勞工的考慮因素 (a) 對勞工而言,目前仍未明文規定年金保險的提撥保費額
可以免稅,失去勞工選擇年金保險的誘因。 (b) 勞工應選擇投資績效較佳者,保險公司過去的投資績 效,是否能超過勞保局的投資績效,可參考的資訊不 多,且基礎不同難以比較。 (c) 轉換職業時個人帳戶制可以通行無阻,但並非每家公司 都有參加年金保險,勞工雖可選擇保留年金保險停止提 撥,另外參加個人帳戶,或將年金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 一次轉移至個人帳戶,(提繳保費之期間不得低於四 年),但畢竟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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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實施後對薪資結構的影響 C. 200人以上企業考慮因素 (a) 需要經過工會或一半以上員工同意,溝通耗時。
(b) 雇主並未能因為選擇年金保險而降低提撥成本。 (c) 不能硬性規定所有員工都參加年金保險,員工中有人參加 個人帳戶制,有人參加年金保險制,增加管理上的麻煩。 因此,預期剛開始時選擇年金保險的企業或勞工不多。壽險 公司想開發此業務利基,除了要符合信用評等A級的標準以 外,必須想出其他誘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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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退休金提撥個人帳戶金額及年金的計算 根據勞委會網站上的試算表,要輸入個人目前薪資、個人退休金投資報酬率、個人薪資成長率、退休金提撥率與工作年資五個參數。計算公式如下(輸入假設:月薪資30,000元,薪資成長率3%,投資報酬率 6%,提撥率6%,提撥30年後退休) A. 根據設定的工資,尋找適合的提繳工資分級。如設定薪資30,000 元,提繳工資分級為第五組第25級,月提繳工資30,300元 B. 年提撥數=月提繳工資×提撥率×12=30,300元×6%×12=21,816元 C. 年本利和=以月年金終值計算,月利率0.5%,月數12,年金終值係 數= ,月提撥額=30,300元×6%=1,818元,1,818元 × =22,426元 D. 年收益=年本利和-年提撥本金=22,426元-21,816元=610元 E. 第二年薪資成長3%,為30,900元,分級表以31,800元為提撥基準。 第二年提撥本金=22,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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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退休金提撥個人帳戶金額及年金的計算 F. 同樣方式算出第二年本利和=31,800元×6%×12.3356=23,536元
G. 累積前兩年本利和=第一年本利和22,426元×1.06+第二年本利和 23,536元=47,308元 H. 累積提撥本金=21,816元+22,896元=44,712元 I. 累積收益=47,308元-44,712元=2,596元 J. 以此類推可得出30年後個人帳戶可累積的錢為2,509,394元,見表9 -4 K. 每月可領月退休金金額,以平均餘命20年計算,可以年金現值係數 算出每月可以領取的金額。月退休金為月初領,設算為期初年金 期初年金現值係數(月報酬率0.5%,月數240)= 退休時可累積個人帳戶總額2,509,394元÷ =可領取的月退休 金17,889元 L. 最後三年平均薪資=(66,639元+68,638元+70,697元)÷3=68,658元 所得替代率=可領月退金17,889元÷退休前三年平均月薪資68,658元 =26.06% M. 因為個人帳戶總額尚未扣除屆時購買延壽年金的保費,因此實際上 可以領到的月退金與所得替代率還要再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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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金之規定摘要(新制) 新制:84年7月1日以後之年資 (1) 一次退休金: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年給1.5個基數,即本俸
×2×1.5,最高採計35年,退休金給與53個基數。滿55歲者得自願 提前退休,並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本俸× 2)× [1.5 × 任職年資(整年的部分) + 1---年資尾數滿6個月以上未滿一年] (2) 月退休金: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年給2%,即本俸×2×2%,最高 採計35年,退休金百分比最高70%。 月退休金=(本俸× 2)× [2÷100 × 任職年資(整年部分) +1÷100-------年資數不滿6個月者 或2÷100-------年資尾數滿6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實施新舊制時,施行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應前後合併計算,舊制 任職年資仍依原法,最高採計30年,新制任職年資可連同累計,最 高採計35年。前後年資之取捨應採較有利於當事人之方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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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齡層選擇新制後應提高儲蓄率 為了使問題單純化,我們以選擇新制為基本前提。因為退休後子女通常已獨立,房貸或保費已繳清,繳的稅也低或免稅,一般說來若能達到退休前收入的60%,就可以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準,可當做富足退休的指標。以下分三個層次來計算可以領到的退休金: 1.國民年金層次:目前勞保還是一次給付,屬於確定給付制,因為 勞保不受轉換工作的影響,多數人可以領到最多45個基數,最高 額為43,900元×45=1,975,500元。 2.勞工退休金新制:假設現在25歲的上班族,月薪3萬元,每年調 薪1,000元,60歲退休時薪資為65,000元,投資報酬率5%,以等 差遞增年金計算可累計約275萬元。 3.自己提撥6%一樣可以累積到275萬元, 三筆退休金計算,合計有 7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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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退休金的層次與資產配置 (一)按照需求層次來準備退休金 1. 第一層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第二層次-退休後維持與目前同水準的生
3. 第三層次-退休後想過較目前水準更高的 生活 4. 第四層次-為子女拼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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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規劃時常犯的錯誤 1. 起步太晚-至少要有20年的準備期間 2. 存得太少-視起步期提撥收入的10%至20%
3. 投資過於保守-工作期實質投資報酬率至少要6% 年收入100萬元 退休金儲蓄20萬元實質報酬率6% 20年後可累積值=20萬元×AF(6%,20年)=736萬元 退休後生活20年,實質報酬率3% 每年可用額=736萬元÷AP(3%,20年)=49.5萬元 所得替代率=49.5萬元÷80萬元=62%,可視為最起碼的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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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累積不如預期時之調整方向 1. 延長退休年齡-如原訂55歲退休延為60歲,才足以 累積築夢餘生養老金,但若延到65歲已是一般退休
年齡的上限,若還不夠應該調降現在或退休後的支 出額。 2. 降低退休後生活水準期待-如年費用50萬元縮減為 40萬元以因應現實狀況。 3. 提高退休前的每月儲蓄,如增加每月定期定額投資 額度,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 4. 若以往投資過於保守只放定存,可以多元化投資組 合的方式,設法提高投資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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