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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 評選須知及相關注意事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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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 評選須知及相關注意事項簡介"—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 評選須知及相關注意事項簡介

2 金擘獎緣起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好處 引進民間資金及經營效率,加速興建、營運公共建設 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供民間投資管道
提供就業機會,提升優質服務 為肯定及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努力及貢獻,提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成效,爰訂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 自89年促參法施行以來,金擘獎已辦理第11屆,本(103)年已邁入第12屆。

3 金擘獎之意涵 「金擘獎」乃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BOT之諧音命名。
取意「經緯大度,一如天擘」,代表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共創公共建設新紀元,體現「創造希望、快樂生活」之願景。 象徵公共工程「藍圖擘劃,建設初始」,此為建設優質生活家園的重要基礎。

4 103年金擘獎作業要點修正重點

5 103年修訂重點 同一案件曾獲各獎別佳等獎者,不得重複發給同一獎別之佳等獎,原規定文字未臻明確,爰酌予修正。(第2點第2款第5目) 5.第一目至第三目之佳等獎,同一案件不得重複給獎。 修正前 5.同一案件曾獲頒第一目至第三目獎別佳等獎者,不得再就同獎別重複給予佳等獎。 修正後

6 103年修訂重點 民間經營團隊獎之申請資格,自前1年度起算,回溯期間由「3年」修正為「5年」內未曾獲本獎別之特優或優等獎者,始可提出申請,以彰顯民間經營團隊之營運進步成效。(第3點) 1. 民間機構營運符合下列情形之ㄧ之公共建設達1年以上,且同一案件自前一年度起算回溯3年內未曾獲本獎別之特優或優等獎: 修正前 1. 民間機構營運符合下列情形之ㄧ之公共建設達1年以上,且同一案件自前一年度起算回溯5年內未曾獲本獎別之特優或優等獎: 修正後

7 金擘獎申請資格及獎勵方式

8 獎別 民間經營 團隊獎 政府機關 團隊獎 顧問機構 團隊獎 以經營管理服務品質良好之公共建設作為標的,獎勵該民間機構經營團隊。
實際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有具體貢獻之主辦機關或/及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工作團隊。 政府機關 團隊獎 受政府機關委託,協助推動促參案件,並獲主辦機關推薦績效良好之顧問機構團隊。 顧問機構 團隊獎

9 獎勵方式(1/2) 獎別 獎項 獎金 獎座 獎狀 入圍之民間經營團隊獎案件: 依其對公益之貢獻,另頒發公益獎。 民間經營 團隊獎 特優獎 -
V 優等獎 佳等獎 政府機關 團隊獎 100萬元 60萬元 顧問機構 團隊獎 入圍之民間經營團隊獎案件: 依其對公益之貢獻,另頒發公益獎。

10 獎勵方式(2/2) 政府機關 團隊獎 特優獎 1.特優案件成員最高得1次記2大功。 2.優等案件成員最高得1次記1大功。
項目 獎別 其他獎勵方式 政府機關 團隊獎 特優獎 1.特優案件成員最高得1次記2大功。 2.優等案件成員最高得1次記1大功。 3.佳等案件成員最高得記嘉獎2次。 4.特優及優等案件成員可獲頒與獎座相同標章之紀念獎,並得於機關推薦工作績優或模範公務人員時優先考量。 優等獎 佳等獎 顧問機構 團隊獎 1. 宣導表揚並製作活動專輯。 2.特優及優等案件適用政府採購關於優良廠商押標金、保證金減收之規定。 民間經營 團隊獎 1.宣導表揚並製作活動專輯。 2.名單公布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

11 申請資格-條件與限制 民間經營 團隊獎 政府機關 團隊獎 顧問機構 團隊獎 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之公共建設,並且正式營運達1年以上。
(1)依促參法辦理。 (2)依其他法令辦理,其公共建設類別及民間參與方式符合促參 法第3條第1項各款及第8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之方式。 同一案件自前一年度起算回溯5年內未曾獲本獎別之特優或優等獎。 同一案件未曾獲本獎別之特優或優等獎

12 申請資格-需具備之成效 民間經營 團隊獎 政府機關 團隊獎 公共服務品質優良。 增進經濟效益。 善盡社會責任。 經營管理理念創新。
其他經民間機構自評具特殊貢獻。 民間經營 團隊獎 計畫內容創新,並有助於改善政府財政、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增進經濟效益。 工作團隊運作效率甚佳,且如期完成計畫推動。 積極協調並排除計畫障礙。 招商或協商策略成功。 履約管理計畫具體可行且管理事項成效良好。 契約內容足為其他案件之參考。 跨機關或單位協調獲具體成效。 其他經主辦工作團隊自評具特殊貢獻。 政府機關 團隊獎

13 申請資格-需具備之成效 顧問機構 團隊獎 主動協助主辦機關規劃,計畫內容創新,並有助於改善政府財政、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增進經濟效益。
主動積極協調並協助主辦機關排除計畫障礙,所提招商或協商策略成功,且如期完成計畫推動。 所擬促參契約內容足為其他案件之參考。 所擬履約管理計畫具體可行且管理成效良好。 其他經顧問機構自評,且經主辦機關推薦具特殊貢獻。 顧問機構 團隊獎

14 各獎別評選項目

15 政府機關團隊獎評選項目(1/4)

16 政府機關團隊獎評選項目(2/4)

17 政府機關團隊獎評選項目(3/4)

18 政府機關團隊獎評選項目(4/4)

19 顧問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1/3)

20 顧問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2/3)

21 顧問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3/3)

22 民間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1/3)

23 民間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2/3)

24 民間機構團隊獎評選項目(3/3)

25 簡報結束,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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