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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雇主?外籍看護! 主講人 外勞檢查課 組長 胡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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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人在台灣 類別 四大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規範法規 《就業服務法》與《勞動基準法》
(白領) 專業人員、主管、教師、運動員、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第二類 (藍領) 海洋漁撈、家庭看護或幫傭、養護機構看護、廠工、營造工 第三類 (學生) 外國留學生、僑生、華裔學生 第四類 (特殊身分) 難民、連續受聘僱居留滿5年 規範法規 《就業服務法》與《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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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甚麼想請外籍家庭勞工? 家有病患 () 薪資比本國籍低 () 可做數人工作 () 24小時陪伴無休假 ()
提供家人語言學習機會() 炫耀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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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勞問題一籮筐 中文不好,無法溝通 外勞會偷懶 虐待被看護人 每天臭臉,没有笑容 衛生習慣不好 做事被動 會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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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僱外籍看護每月負擔費用 月薪 17,000元/月 加班費 567元/天 x 4 = 2,268元/月 其他費用
(104年9月1日起調漲,需視工資切結書) 加班費 567元/天 x 4 = 2,268元/月 (工作7日休1日) 其他費用 • 健保費=1,188元 (906元-雇主,282元-外籍看護) • 就業安定基金=2,000元 總計 22,174元 勞動契約: 連續工作一年,給予特休7天並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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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可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嗎? 特定身心障礙
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 項目之一者 特 定 身 心 障 礙 項 目 1.平衡機能障礙 7.先天代謝異常 2.智能障礙 8.其他先天缺陷 3.植物人 9.精神病 4.失智症 10.肢體障礙 5.自閉症 11.罕見疾病 6.染色體異常 12.多重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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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可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嗎? 高齡者 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作專業評估 (俗稱巴氏量表),認定需全日24小 時照護者 80歲以下
滿80歲 依前款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 照護需要者 85歲以上 不能自行洗澡、穿脫衣服或大小便 等「輕度」失能者即可申請 《外國 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草案,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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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可以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嗎? 申請資格 有三歲以下、3胞胎以上之 多胞子女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未滿 1 歲
未滿 1 歲 7.5 滿 1 歲至未滿 2 歲 6 滿 2 歲至未滿 3 歲 4.5 滿 3 歲至未滿 4 歲 3 滿 4 歲至未滿 5 歲 2 滿 5 歲至未滿 6 歲 1 滿 6 歲至未滿 75 歲 不計點 滿 75 歲至未滿 76 歲 滿 76 歲至未滿 77 歲 滿 77 歲至未滿 78 歲 滿 78 歲至未滿 79 歲 4 滿 79 歲至未滿 80 歲 5 滿 80 歲至未滿 90 歲 滿 90 歲以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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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戶籍內有6歲以下幼兒及75歲以上老人即可申請?
八、小傳單大陷阱 可免費申請外勞? 有行動不便或 需要他人照顧 之病人即可申 請看護? 同一戶籍內有6歲以下幼兒及75歲以上老人即可申請? 服務不佳 可隨時遞 換外勞? 臨時外勞居家服務? 可代申請巴氏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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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擇仲介公司停看聽 雇主、外勞、仲介之關係
九、選擇仲介公司停看聽 雇主、外勞、仲介之關係 雇主 僱傭關係 委任關係 外勞 仲介 委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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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選擇仲介公司停看聽 簽約前注意事項 正確觀念與心態 別期待仲介人員隨傳隨到 仲介無權決定外勞去留 可以更換委任的仲介公司
仲介應有協助雇主與外國人 溝通、協調、糾紛排解之義 務,而非製造勞資對立 接受服務前,應簽訂委任契約 (目前使用勞動部定型化契約) 仲介公司 1.在訂約前有說明契約條款內容之 義務 2.代簽各項申請書表或文件前需經 雇主同意 3.不得代刻並保管雇主印章 4.不得代保管雇主各項申請書表及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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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如何申請外籍看護 (2) 持特定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幫傭則需就業服務中心核發之求才證明書) 向長照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經醫療評估為:(1) 需24小時照顧者,或 (2) 持特定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幫傭則需就業服務中心核發之求才證明書) 向長照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未能推介成功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外國人申請入國簽證 (含招募許可、3個月內認可醫院或 指定醫院核發之健 康檢查合格報告、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 勞動契約等) 在招募許可效期限6個月內引進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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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外國人入國後我該怎麼做? 健康檢查 辦理離境 居留證及聘僱許可取得後3日內辦理全民健保 3日內
1. 外國人健康檢查 (由醫療院所函報衛生局) 2. 入國通報 (各地方政府勞動局核發入國通報證明書) 15日內 1. 聘僱許可申請 (檢附:入國通報證明書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向勞動部申請) 2. 申請外僑居留證 (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 個月內 健康檢查 3年期滿 辦理離境 居留證及聘僱許可取得後3日內辦理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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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給付薪資注意事項 備妥文件: 注意事項: 薪資明細表須印有: 薪資明細表 中文及外籍勞工母國文字。 勞動契約
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 切結書 注意事項: 薪資明細表須印有: 中文及外籍勞工母國文字。 除得扣健保費外,雇主不得 代扣其他費用。 正本應交外國人收存,影本 雇主保留。 薪資明細表須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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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外國人在台工作期限 藍領 白領 有條件式放寬為14年
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2項: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 ,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 外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經評點達60點以上者,在臺工作年限即可延長至14年 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限屆滿者,必須先出國至少一日後,再行進入台灣工作 白領 不受總工作時間12年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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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可以提前解約嗎? 提前解約 期滿解約 雇主應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境 外籍勞工主動要 求解約離境
勞雇協議解約 健康檢查不合格 經限期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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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申請遞補外國人相關規定 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申請遞補: 逃逸 轉換 外國人於機場逃逸 依規定辦理通報後
外國人於雇主處所逃逸 依規定辦理通報後3個月 轉換 經雇主同意轉出 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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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與外國人相處之道與生活管理 尊重 文化、習俗、信仰 關心 生活習慣 溝通 化解誤會 講理 建立工作規則 飲食 住宿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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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關於聘僱外國工作者問題, 我可以向誰求助?
十八、關於聘僱外國工作者問題, 我可以向誰求助?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勞動力發展署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新移民中心萬華會館 新移民中心南港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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