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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APEC業務研習營 場次一: 2008年亞太局勢與APEC議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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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APEC業務研習營 場次一: 2008年亞太局勢與APEC議題發展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綜合計劃處處長 曾雪如 2008年4月30日

2 目 錄 貳、APEC 運作特色…………..…………5 參、APEC 工作主軸……………..………6
目 錄 壹、APEC 成員與組織架構……...…...…3 貳、APEC 運作特色…………..…………5 參、APEC 工作主軸……………..………6 肆、APEC 結構改革……………..…..…11 伍、我國參與APEC的協調機制….....…18 陸、心得分享……………………..…..…19

3 壹、APEC 成員與組織架構 一、APEC成員

4 二、APEC組織架構 部長級會議 (AMM) 貿易暨投資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預算暨管理委員會 專業部長會議 (SMM)
決策階層 工作階層 部長級會議 (AMM) 貿易暨投資委員會 (CTI) 經濟委員會 (EC) ECOTECH 委員會 (ESC) 預算暨管理委員會 (BMC) SOM 特別工作小組 反恐 緊急應變 反貪腐 透明化 健康 農業技術合作 能源 漁業 人力資源發展 工業科技 海洋資源保育 中小企業     電信暨資訊 貿易推廣   運輸 觀光 專業部長會議 (SMM) 結構改革、貿易、中小企業、教育、能源、 環境/永續發展、財政、人力資源發展 科技、電信、交通、婦女、觀光 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 經濟領袖會議 (AELM) 資深官員會議 (SOM) 標準及符合性次級委員會 (SCSC) 關務程序次級委員會 (SCCP) 市場進入小組 (MAG) 服務業小組(電信.觀光.運輸.能源) (GOS) 投資專家小組 (IEG) 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 政府採構專家小組 (GPEG) 商務人士移動專家小組 競爭政策/解除管制小組 (CPDG) 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 (SELI) WTO小組 CPDG SELI APEC 秘書處

5 貳、APEC 運作特色 成員係以「會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之名義加入。 以「共識決(consensus)」為決策基礎。
強調「自願性原則(voluntarism)」 ,相關決議無法律拘束力(non-binding),但存在所謂的「同儕壓力(peer pressure)」。 各項措施係在「自願」與「彈性」的原則上,依各自之條件與能力實施。 主張「開放性區域主義 (Open Regionalism)」,鼓勵會員體將採行的貿易與投資開放措施適用於非會員國家。

6 參、APEC 工作主軸 一、茂物宣言(Bogor Declaration)/茂物目標(Bogor Goals)
1994年印尼茂物領袖會議宣言,希藉由自由與開放的貿易與投資,建構亞太地區之繁榮經濟遠景。 三大目標:(1)發展及強化多邊貿易體系, (2)增進成員之互相依賴與繁榮, (3)提倡永續經濟成長。 考量APEC會員的差異性及經濟發展程度不同: -> 已開發會員於2010年達成貿易與投資自由開放的目標。 -> 開發中會員於2020年完成該目標。

7 二、APEC三大活動領域 貿易暨投資自由化 (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商務便捷化
已開發會員業將平均關稅降低於5%。 貿易暨投資自由化 (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商務便捷化 (Business Facilitation) 經濟與技術合作 (Economic and Technical Cooperation) 2001年設定5年後將貿易交易成本降低5%,後又設定於2010年前另再降低5%。 能力建構合作。

8 二、APEC三大活動領域 (一)貿易暨投資自由化、便捷化
(TILF, 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and Facilitation) 藉減少或消除會員體在關稅、標準、投資及市場進入的障礙,推動各會員間商品、勞務與資本的自由流通。 1995年「大阪行動綱領(Osaka Action Agenda)」:為茂物目標之進程訂出綱領,並確立貿易與投資自由化過程中應遵循的準則: - 全面性原則 - GATT/WTO一致性 - 非歧視性 - 透明性 - 彈性原則等

9 1996年「馬尼拉行動計畫(Manila Action Plan)」:研擬個別行動計畫及共同行動計畫。
個別行動計畫(IAPs, Individual Action Plans) 由APEC各會員體提出貿易及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的計畫,包括關稅、非關稅、服務業、投資、關務程序、競爭政策、解除管制等14個領域,並在符合當地規範的情形下 執行。 我國自1996年開始,於年度部長會議提交我國IAP; 並分別於2000年、2004年、2007年3度接受同儕檢視 (IAP Peer Review)。 共同行動計畫(CAPs, Collective Action Plans) 由貿易暨投資委員會(CTI)之各次級論壇(sub-forum)研擬,並定期進行更新及檢討。

10 1998年 2003年 (二)經濟與技術合作 SOM Committee on ECOTECH ECOTECH Sub-Committee
升格改名 SOM Committee on ECOTECH (簡稱仍為ESC) ECOTECH Sub-Committee (簡稱ESC) 2002年 1998年 (1)發展人力資源 (2)確保資本市場的安全與效率 (3)強化經濟基礎建設 (4)培育未來科技 (5)提升保護環境之永續經濟成長 (6)鼓勵並協助中小企業的成長 利用資訊與科技技術交流 提升民間/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合作 2003年 (1)強化與世界經濟的連結 (2)加強反恐能力建構 (3)加強知識經濟發展 (4)處理全球化造成之社會層面相關問題。 重新規劃目標

11 肆、APEC 結構改革 結構改革(Structural Reform)泛指各國推動境內(behind-the-border)政策制度架構與法令規章的變革,以增進產業競爭力、提升市場效率及彈性,進而促進經濟成長。 近10餘年來,在各會員體的努力下,APEC在降低跨境間貿易與投資障礙已有顯著進展,境內結構改革議題遂逐漸成為關注的焦點。 2004年APEC領袖們通過「實施結構改革之領袖議程(LAISR, Leader’s Agenda to Implement Structural Reform)」,以達成APEC會員體之永續經濟發展及改善國民福祉。 2005年,結構改革議題成為APEC經濟委員會(EC)之新任務,將協調相關APEC論壇(如SELI、CPDG等)共同持續推動政策對話、能力建構及認知提升工作。 Awareness Raising SR Policy Dialogue Capacity Building

12 2007年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決議,由經濟委員會提出工作計畫,明列結構改革(Structural Reform)的5大優先領域
管制革新 (Regulatory Reform) 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Strengthening Economic Legal Infrastructure) 競爭政策 (Regulatory Reform) LAISR 2010 Leaders’ Agenda to Implement Structural Reform 公部門治理 (Public Sector Governance)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13 對結構改革任務進行盤點 APEC領袖們於智利聖地牙哥通過「實施結構改革之領袖議程(LAISR)」,正式啟動APEC的結構改革議程。 重 要 紀 事 召開首屆APEC結構改革部長會議[8月澳洲布里斯本] 召開首屆APEC結構改革次長會議[6月澳洲墨爾本] 貿易部長會議決議,結構改革為經濟委員會之新任務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經濟委員會電子治理研討會[2月] 美國、中華台北及香港進行APEC-OECD管制革新命查核清單自我檢視[9月] 政府績效管理暨結果研討會[3月] 澳洲及韓國進行APEC-OECD管制革新查核清單自我檢視,美國、中華台北及香港進行更新報告[6月] 結構改革部長會議討論主題: 成功實施結構改革之政治挑戰、 與業界就結構改革之對話、 管制革新政策如何驅動結構改革。 註:APEC-OECD 管制革新合作倡議 ( 年)。

14 例子: APEC-OECD管制革新合作倡議( )發展出「APEC-OECD管制革新整合式查核清單(APEC-OECD Integrated Checklist on Regulatory Reform)」。 查核清單係由40個開放式問題所組成,其問題行列式(Checklist matrix)之基本結構如下: 整合型政策 (Integrated policies) 評估管制、競爭及市場開放三政策領域橫向整合程度之準則 管制政策 (Regulatory policies) 基於整合的規則製定方法及法令工具與機制的應用,以極大化法制之效益性、透明性、及權責歸屬性。 競爭政策 (Competition policies) 藉由消除或最小化法令、行政措施、實務及程序對競爭之扭曲影響,並透過有效實施競爭法預防或扼阻私人的反競爭行徑,以促進經濟成長及效率。 市場開放政策 (Market Openness policies) 藉由消除或最小化邊境內的管制與實務之扭曲效果,以確保一國能由全球化及國際競爭中獲取利益為目標。這些政策對國內外貨物及服務供應者於某一特定國家市場內從事貿易投資競爭之機會範疇有重大之影響。

15 例子(續): 我國於APEC-OECD管制革新整合式查核清單各部分問題之自我評估如下: 市場開放政策 管制政策 競爭政策 整合型政策
我國於競爭政策及市場開放政策皆有專責主政機關,故表現良好。 我國於管制政策方面,尤其是法規影響評估(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之推動與建置,因缺乏專責主政機關,故無法展現綜效。

16 例子(續): A 管制革新橫向準則 B 管制政策

17 例子(續): C 競爭政策及法令 D 市場開放政策
[清楚定義接受外國標準、措施、及資格認定等同之準則;例如,採納相互承認協定(MRA)] D9:確保符合性程序之透明度為何?是否考量以有效、可行的及以對貨物流通或服務之提供不會產生障礙的方式執行? [例如,採納相互承認協定(MRA)、供應商符合性聲明之承認、在其他國家符合性檢視報告結果之單邊承認、或不同國家的符合性檢視機構間之自願性安排;政府應鼓勵國內認證能力之發展。]

18 伍、我國參與APEC的協調機制 負責規劃協調參與APEC之策略與方向 協調我國參與APEC之專業議題與行政事宜 我國參與APEC策略小組
外交部長與經建會主委共同擔任召集人 經濟與財政其他相關部會首長為成員 負責規劃協調參與APEC之策略與方向 我國參與APEC專案小組 協調我國參與APEC之專業議題與行政事宜 外交部次長與經建會副主委擔任召集人 各相關部會司、處、局長為成員。

19 陸、心得分享 涉外經貿策略應與國內經貿政策緊密配合 結合民間與學術界人才及資源,群策群力 熟悉議題發展背景,掌握議題發展動態
主動接受或開發新任務 時常徵詢其他會員體代表之意見或見解 以國際觀點解析及回應各項議題

20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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