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當前人事協助措施重點宣導小組 98 年 4 月 認識公務人員協會 與公務人員權益. 2 簡報大綱 壹、公務人員協會一、立法現況二、協會法適用對象三、協會之成立要件四、協會法特色與功能五、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六、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七、現階段本縣推動進度貳、公教人員權益簡介.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當前人事協助措施重點宣導小組 98 年 4 月 認識公務人員協會 與公務人員權益. 2 簡報大綱 壹、公務人員協會一、立法現況二、協會法適用對象三、協會之成立要件四、協會法特色與功能五、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六、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七、現階段本縣推動進度貳、公教人員權益簡介."—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當前人事協助措施重點宣導小組 98 年 4 月 認識公務人員協會 與公務人員權益

2 2 簡報大綱 壹、公務人員協會一、立法現況二、協會法適用對象三、協會之成立要件四、協會法特色與功能五、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六、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七、現階段本縣推動進度貳、公教人員權益簡介

3 3 協會法立法現況  公務人員協會法自 91 年 7 月 10 日公布, 92 年 1 月 1 日 施行,共 52 條: 第 1 ~ 12 條:成立宗旨、適用對象、協會組織、協會任務、 入會方式、會員種類及籌組程序。 第 13 ~ 22 條:理事、監事會議相關事項。 第 23 ~ 27 條: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及經費來源。 第 28 ~ 45 條:協議機制,包括協商、調解及爭議裁決機制。 第 46 ~ 52 條:活動限制、會務監督、國際交流、會務人員 保護、給假、聘僱人員準用規定及施行日期等。

4 4 協會法適用對象 ( 一 ) (協會法第 2 條、第 51 條) 適用: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擔 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人 員。 排除: 1. 政務人員。 2.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首長及副首長。 3. 軍職人員。 4. 公立學校教師。 5. 公營事業機構之公務員兼具勞工及純勞工。

5 5 協會法適用對象 ( 二 ) (協會法第 2 條、第 51 條) 準用: 各機關依法令聘用或僱用之人員得準用 加入服務機關協會。 通令: 各機關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 置管理辦法」規定僱用之駐衛警察,得 加入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6 6 機關協會成立要件 籌組要件 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公務 人員 30 人以上之發起。 發起人經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後,應組成籌備會, 辦理會員招募、召開成立大會等籌備工作。 招募會員達 800 人或超過共同機關預算員額 1/5 , 且不低於 30 人,即可召開成立大會。

7 7 三、 賦予協會 法人地位 協會法五大 立法特色 四、 兩層結 社體制 五、 採行自 由入會 一、 開創文 官結社 二、 協商調 解機制 協會法之特色

8 8 協會法特色之ㄧ 開創文 官結社 協會成立宗旨: 1 、加強為民服務 2 、提昇工作效率 3 、維護公務人員權益 4 、改善工作條件 5 、促進聯誼合作。

9 9 協會法特色之二 協會主要功能涵括: 協商、調解與爭議裁 決等機制,惟禁止締 結團體協約,且不得 罷工或參與政治活動。 協商調 解機制

10 10 協會法特色之三 賦予協會公益性社 團法人地位,會員 為機關公務人員, 與人民團體及工會 之組織成員、性質 與功能均不相同。 賦予協會 法人地位

11 11 協會組織架構分為 2 級 1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2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協會法特色之四 兩層結 社體制 公務人員協會協會主管機關 全國協會 銓敘部 院級機關協會 部會級機關協會 各直轄市、縣市機關協會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12 12 協會法特色之五 會員採自由入會制,會員 得依其個人意願加入或退 出。 自由入會強制入會 優點 1. 符合憲法自由結 社精神 2. 世界先進國家普 遍採自由入會制 1. 會員人數充足 2. 沒有搭便車現象 缺點 1. 會員人數不足 2. 產生搭便車現象 不符合憲法基本精神 及世界潮流 採行自 由入會

13 13 五、 福利其他 公務人員協 會功能 三、 調解爭議 二、 提出協商 一、 提出建議 四、 推派代表 協會功能

14 14 協會功能之ㄧ 提出建議權利: (協會法第 6 條)  考試事項。  公務人員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 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 事項。  人力規劃及人才儲備、訓練進修、待遇調整之規 劃及擬議、給假、福利、住宅輔購、保險、退休 撫卹基金等權益事項。  公務人員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事項。  工作簡化事項。

15 15 協會功能之二 提出協商權利: (協會法第 7 條)  得協商範圍 1. 辦公環境之改善。 2. 行政管理。 3. 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 不得協商事項 1. 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2. 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3. 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 4. 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相關者。

16 16 協會功能之三  調解: 公務人員協會提出協商,主管機關未於期限內 進行協商、或協商不成立、或未完全履行協商 結果時,協會得向其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主管 機關應組成調解委員會處理。 調解成立者,主管機關應作成調解書,並由爭 議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 調解、爭議裁決 (協會法第 38 、 44 、 45 條)

17 17 協會功能之三  爭議裁決 主管機關未依期限調解或調解不成立時,協會得 向本部申請爭議裁決,或透過主管機關函請本部 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作最終之裁決。 裁決書送達後,有拘束當事人及其他關係機關之 效力,當事人及其他關係機關不得聲明不服。 關係機關應將辦理情形回復本部,未辦理者,本 部則須檢附證據,將違失人員移送監察院依法處 理;違失人員如屬民意機關首長,則處 10 萬元 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18 18 協會功能之四 推派代表權  全國協會得推派代表參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權 益有關之法定機關 ( 構 ) 、團體。 如: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管理委員會。

19 19 協會功能之五 福利其他: (協會法第 8 條) 1. 會員福利事項。 2. 會員訓練進修事項。 3. 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糾紛之調處與協助。 4. 學術講座之舉辦、圖書資料之蒐集及出版。 5. 交流、互訪等聯誼合作事項。 6. 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 7. 會員自律公約之訂定。 8. 其他法律規定事項。

20 20 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 1. 入會費 2. 常年會費 3. 捐款(指:對外募款) 4. 委託收益(如:接受公、私團體之委託研究收益) 5. 基金及孳息(如:互助基金之設置) 6. 政府補助費 7. 其他收入(如:非會員之服務費用) 註:捐款人對協會之捐款支出,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列為扣 除額。 ( 一 ) 協會經費來源 (協會法第 27 條)

21 21 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  保護規定  保護規定: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發起、籌 組或加入公務人員協會、擔任 公務人員協會會務人員或從事 與公務人員協會有關之合法行 為,而予以不利處分。 (二)保護及給假

22 22 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 協會於不影響服務機關之公務並向機關首長報告後,得在 上班時間召開理、監事會或進行協商調解。 機關協會理事長、理事、監事,依協會法第 50 條第 2 項, 辦理會務時得請一定時數之公假。 代表協會進行協商、調解或列席爭議裁決委員會之公務人 員,得依協會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請公假。 會務人員如經理事長同意,辦理協會會務或參加相關會議、 活動,得在不影響服務機關公務之前提下,比照協會理、 監事給予公假時數標準,由服務機關衡酌實際需要核給之 。 ( 銓敘部 97.04.08 部管二字第 0972907851 號函 )  給假規定:

23 23 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 ( 一 ) 中央機關中央機關 銓敘部銓敘部 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人事行政局人事行政局 保訓會保訓會 考選部考選部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政府 教育部教育部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 經濟部經濟部 監察院監察院 海巡署海巡署 總統府總統府 財政部財政部 勞工委員會勞工委員會 考試院考試院 地方機關地方機關 高雄市高雄市 台北市台北市 彰化縣彰化縣  已成立 :截至 98 年 3 月 25 日,中央有 15 個機關、地 方有 3 個行政區域,共計已成立 18 個協會 ( 如下表 )

24 24 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 ( 二 )  同意籌組: 截至 98 年 3 月 25 日,中央有 1 個機關、 地方有 5 個行政區域,經各該主管機 關同意立案籌組 ( 如下表 ) 。 中央地方 外交部 (97.08.07) 台中市 (98.01.16) 桃園縣 (98.02.16) 新竹市 (98.01.21) 花蓮縣 (98.02.27) 基隆市 (98.02.13)

25 25 目前新竹縣政府推動情形  98.3.25 辦理「籌組新竹縣政府公務人員協會」說 明會。  98.3.25 登記為發起人者共 32 人,並推舉發起人代 表 1 人。  98.4.8 由發起人代表新竹縣消防局張景貴副大隊長 向新竹縣政府提出立案申請。  預定於立案後進行會員招募,招募會員約 650 人後 召開成立大會。

26 26 公教人員權益簡介  現行公務人員之權益、義務與福利一覽表 現行公務人員之權益、義務與福利一覽表  公教人員權益簡表 公教人員權益簡表

27 27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Download ppt "當前人事協助措施重點宣導小組 98 年 4 月 認識公務人員協會 與公務人員權益. 2 簡報大綱 壹、公務人員協會一、立法現況二、協會法適用對象三、協會之成立要件四、協會法特色與功能五、協會組織運作相關規定六、公務人員協會組織現況七、現階段本縣推動進度貳、公教人員權益簡介."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