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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韵宛 宋 Modified 8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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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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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免疫定义:无论目标人群既往是否接 种过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是否曾经患过麻 疹,均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接种一剂麻疹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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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中国籍儿童: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 8 月龄~ 14 岁儿童 ( 1995 年 10 月 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非中国籍儿童: 视监护人意愿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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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 —— 疫苗( 1 ) 禁忌: 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 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 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明胶等辅 料及抗生素(如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 敏;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者; 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 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 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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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 —— 疫苗( 2 ) 缓种 3 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近期接种过注射减毒活疫苗,且距当前间隔 不足 1 个月者(以纸质接种记录为准,无纸 质接种记录者视为未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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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实施 —— 疫苗( 3 ) 接种间隔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剂次与其他注射用减毒活 疫苗的前后接种间隔应至少 1 个月 强化免疫接种的麻疹疫苗不可替代儿童常规 接种的含麻疹成分疫苗剂次 在 9 月 1 日 -9 月 20 日期间常规接种的麻风和麻 风腮疫苗可替代强化免疫剂次。 9 月 21 日 -10 月 8 日补种的麻风和麻风腮疫苗 可替代强化免疫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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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 知情同意 书 如拒种, 家长应在 空白处明 确写明, 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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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实施 —— 接种后工作 保健医清理摸底登记名单与接种人数, 完成信息上报,填写儿童接种本 未种儿童名单由保健医负责再次通知, 9 月 20 日以后到保健科门诊接种,门诊时 间周一 ~ 周四上午 8 : 00~1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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