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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65%、50%) 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编制情况介绍 2008年1月15日
吉林省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65%、50%) 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编制情况介绍 2008年1月15日 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邵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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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总体原则——围绕节能来编写条文 强调全年运行的节能 强调实时控制 强调分区域的参数控制 避免冷热抵消 提高输送能效
尽可能注重“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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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系统节能要点 系统的水力平衡 热计量收费 克服暖通设计常见问题 : 轻计算、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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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系统节能目的 ——按需供热、供冷 按室外气象参数 按室内使用情况 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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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系统控制点 1、冷、热源 2、室外管网 3、室内系统 4、保温 5、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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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热源 锅炉、冷机 水泵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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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外管网 管材 水力平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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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室内系统 末端设备(散热器、风机盘管、空调机组) 计量 水力平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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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温 热量损失 材料消耗(节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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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质——满足系统设备要求 锅炉 热计量表 散热器 水力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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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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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暖、空调与通风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采暖系统和空调系统设计冷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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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关于采暖设计热负荷规定 本规定旨在要求应认真进行冷热负荷计算,并约束采暖设计过于保守的现象。在建筑能耗降低以后,仍然配置过大的热源设备、循环水泵、室内外管网和室内采暖设备,不仅增加投资费用 ,也难以实现节能运行。 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与建筑物耗量指标相关,但计算方法不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是采暖期室外平均条件下(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不仅各朝向不同,而且同一朝向窗户与墙体也不同,其中窗户又分为单玻、双玻以及有无阳台遮挡),且扣除了建筑物的内部得热因素,主要用于计算全年采暖能耗量;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是在设计室外气象条件下(朝向修正率不论是窗户还是墙体,对于同一朝向都是相同的),且不考虑建筑物的内部得热等因素,为确定最不利工况时达到室内设计温度需设置采暖设备的基本热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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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设施。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表 采暖计算温度 空 间 类 别 采暖计算温度 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 18℃ 厨 房 15℃ 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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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采暖设施是生活必须设施。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引自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第8.3.2条,适用于所有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考虑到居住者夜间衣着较少,卫生间采用与卧室相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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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采暖、空调系统冷热源应优先采用集中热源或集中冷源。当采用集中热源或集中冷源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有余热资源时应优先采用。 (2)在城市热网供热范围内,采暖热源宜优先采用城市热网。热力站的供热范围应加以控制。 (3)有条件时,宜采用电、热、冷联供系统。 (4)具备足够的土壤换热面积时,可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5)对可利用的污水水源,可采用污水源热泵系统。 (6)采用燃气锅炉的集中锅炉房,供热规模不宜过大。 (7)有条件地区可考虑其它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干空气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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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关于集中热源或冷源的规定 综合建筑造价、供暖质量、供暖费用、卫生条件、能源总效率、环境保护、防火和安全保障等因素,集中供暖具有显著优势。其中以热电联产的城市热网的能源效率最为优异,因此宜优先采用。 居住建筑的采暖能耗占我国建筑能耗的主要部分,热源型式的选择会受到能源、环境、工程状况使用时间及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为此必须客观全面地对热源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后确定。 干燥的空气也是一种能源,可用于空调制冷,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等地的设备运行数据显示,“干空气”空调机组,可以将大型建筑的室内温度控制在22℃~28℃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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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居住建筑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可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空调、采暖的需求逐年上升。对于居住建筑选择设计集中空调、采暖系统方式,还是分户空调、采暖方式,应根据当地能源、环保等因素,通过仔细的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用户对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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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引自《住宅建筑规范》GB 中8.3.5条:“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的责任和行动,用高品位的电能直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采暖,热效率低,是不合适的。严寒、寒冷地区全年有4~6个月采暖期,时间长,采暖能耗占有较高比例。近些年来由于采暖用电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季尖峰负荷也迅速增长,电网运行困难,出现冬季电力紧缺。盲目推广没有蓄热配置的电锅炉,直接电热采暖,将进一步劣化电力负荷特性,影响民众日常用电。因此,应严格限制应用直接电热进行集中采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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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设计时应设置分户热表及楼栋热表,并应在表前端设置过滤器。(50﹪不是黑体)
楼前热量表是该栋楼耗热(冷)量的结算依据,而楼内住户应理解热(冷)量分摊,当然,每户应该有相应的装置对整栋楼的耗热量进行户间分摊。安装户用热表是按热量收费的基础条件之一。户用热表安装在每户采暖环路中,可以测量每个住户的采暖耗热量。由于每户居民在整幢建筑中所处位置不同,即便同样住户面积,保持同样室温,热表上显示的数字却是不相同的。比如顶层住户会有屋顶,与中间层住户相比多了一个屋顶散热面,为了保持同样室温,散热器必然要多散发出热量来;同样,对于有山墙的住户会比没有山墙的住户在保持同样室温时多耗热量。因此,采用户用热量表对每户的热量进行分摊,需要将各个住户的热量表显示的数据进行折算,使其做到“相同面积的用户,在相同的舒适度的条件下,交相同的热费”。折算后的热量为当量热量,利用当量热量可以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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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前热量表是该栋楼耗热量的结算依据,而楼内住户应该理解为各住户之间的热量分摊,当然,每户应该有相应的装置,作为对整栋楼的耗热量进行户间分摊的依据。目前在国内已经有应用的“热量分摊”方法有:温度法,散热器热量分配表法,户用热量表法和面积法等。这里分别阐述其原理和应用时的各种需要注意的因素,供设计时根据具体条件选用时参考。 下面是目前几种常见计量方法: 1.温度法。温度法采暖热计量分配系统是利用所测量的每户的室内温度,结合每户建筑面积,来对每栋建筑的总供热量进行分摊的。在每户住户内的内门上侧安装一个温度传感器,用来对室内温度进行测量,这种方法认为室温与住户的舒适是一致的。温度采集系统将根据住户内个房间保持不同温度的持续时间进行热费分摊。如果采暖期的室温维持较高,那么该住户分摊的热费也应该较多。遵循的分摊的原则是:同一栋建筑物内的用户,如果采暖面积相同,在相同的时间内,相同的舒适度应缴纳相同的热费。它与住户在楼内的位置没有关系,不必进行住户位置的修正。它也与建筑内采暖系统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可用于新建建筑的热计量收费,也适合于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收费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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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散热器热量分配表法。在每台散热器的散热面上安装一台散热器热量分配表,在采暖季前后分别读取分配表的读数,并根据楼前热量表计量得出的供热量,进行每户住户耗热量计算。散热器热量分配表(指蒸发式散热器热量分配表)结构比较简单,价格比较低廉,测量精度够用。不过,在不同散热器上应用时,首先要对散热器热量分配表进行刻度标定;同时,由于每户居民在整幢建筑中所处位置不同,即便同样住户面积,保持同样室温,散热器热量分配表上显示的数字却是不相同的。比如顶层住户会有屋顶,与中间层住户相比多了一个屋顶散热面,为了保持同样室温,散热器必然要多散发出热量来;同样,对于有山墙的住户会比没有山墙的住户在保持同样室温时多耗热量。所以,要将散热器热量分配表获得的热量进行一些修正。比如,根据楼内每户居民在整幢建筑中所处位置,经过模拟计算,扣去额外的散热量;或者减少以计量为基础的计量热价的比例,增加以面积为基础的基本热价比例 散热器热量分配表对既有采暖系统的热计量收费改造比较方便,比如将原有垂直单管顺流系统,加装跨越管就可以,不需要改为每一户的水平系统。这种方法的不方便之处是采暖期结束后,需要进入住户内对每个散热器热量分配表进行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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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用热量表法。户用热量表安装在每户采暖环路中,可以测量每个住户的采暖耗热量,但是,我们原有的、传统的垂直室内采暖系统需要改为每一户的水平系统。另外,这种方法与散热器热量分配表一样,需要将各个住户的热量表显示的数据进行折算,使其做到“相同面积的用户,在相同的舒适度的条件下,交相同的热费”。这种方法对于既有建筑中应用垂直的采暖管路系统进行“热改”时,不太适用。 4.面积法。住户按面积分摊热量(费)。尽管这种方法是按照住户面积作为分摊热量(费)的依据,但不同于“热改”前的概念。这种方法的前提是该栋楼前必须安装热量表,是一栋楼内的热量分摊方式。对于资金紧张的既有建筑改造时,也可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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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热源、热力站及热力网 5.2.1 独立建设的燃煤集中锅炉房中单台锅炉的容量,不宜小于7.0 MW。对于规模较小的住宅区,锅炉的单台容量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4.2 MW。 引自《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中第5.1.2条。 1.由于燃煤锅炉单台容量越大效率越高,为了提高热源效率,应尽量采用较大容量的锅炉; 2.考虑住宅采暖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锅炉的设置台数应不少于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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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新建锅炉房时,应考虑与城市热网连接的可能性。锅炉房宜建在靠近热负荷密度大的地区。
目前有些地区的很多城市都已做了集中供热规划设计,但限于经济条件,大部分规模较小,有不少小区暂时无网可入,只能先搞过渡性的锅炉房,因此提出该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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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锅炉的设计效率不应低于表5.2.3中规定的数值。(50﹪最小有0.7MW锅炉)
表 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 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及发热值 在下列锅炉容量(MW)下的设计效(%) 4.2 7.0 14.0 >28.0 燃 煤 烟 煤 Ⅱ 74 78 79 80 Ⅲ 76 82 燃 油、燃 气 88 89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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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锅炉运行效率是长期、监测和记录数据为基础,统计时期内全部瞬时效率的平均值。本标准中规定的锅炉运行效率是以整个采暖季作为统计时间的,它是反映各单位锅炉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它既和锅炉及其辅机的状况有关,也和运行制度等因素有关。锅炉运行效率,要达到70%的要求,首先要保证所选用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不应低于73%。表中数据是根据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锅炉的设计效率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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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W),应按下式确定:
(5.2.4) 式中 Q0 — 锅炉负担的采暖设计热负(W); η1 — 室外管网输送效率,一般取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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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4本条引自《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95)第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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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燃煤锅炉房的锅炉台数,宜采用2~3台,不应多于5台。在低于设计运行负荷条件下多台锅炉联合运行时,单台锅炉的运行负荷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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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目前的锅炉产品和热源装置在控制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于低负荷的满足性能得到了改善,因此在有条件时尽量采用较大容量的锅炉有利于提高能效,同时,过多的锅炉台数会导致锅炉房面积加大、控制相对复杂和投资增加等问题,因此宜对设置台数进行一定的限制。 当多台锅炉联合运行时,为了提高单台锅炉的运行效率,其负荷率应有所限制,避免出现多台锅炉同时运行但负荷率都很低而导致的效率较低的现象。因此,设计时应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通过运行台数和容量的组合,在提高单台锅炉负荷率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运行台数。 锅炉的经济运行负荷区通常为70%~100%;允许运行负荷区则为60%~70%和100%~105%。因此,本条根据习惯规定单台锅炉的最低负荷为60%。对于燃煤锅炉来说,不论是多台锅炉联合运行还是只有单台锅炉运行,其负荷都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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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次水总管和二次水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计量装置。
在锅炉房和热力站设置总供热计量装置可以强化供热单位节能意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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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变流量水系统的一、二次循环水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水泵台数不宜少于2台。
引自《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中5.5.8条。 1.水泵采用变频调速是目前较好的节能方式。 2.系统较大时,如果水泵的台数过少,有时可能出现选择的单台水泵容量过大甚至无法选择的问题;同时,由于变频水泵通常设有最低转速限制,单台设计容量过大后,低转速运行时的效率将降低,反而不利于节能。因此可以通过合理的分析后适当增加水泵的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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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热媒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下列《工业锅炉水质》GB1576的规定:
1、与热源间接连接的二次水供暖系统的水质要求,见表 。 2、与锅炉房直接连接的供暖系统(无压热水锅炉除外)的水质要求,见表 。 (50﹪没有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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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热水供暖系统的水质,与供暖系统的供热效率、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水质不能符合规定的参数,会引起系统中阻力较高部件(如散热器恒温阀)的阻塞,从而使室内温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同时也会引起系统中部件的腐蚀。 长期以来,在热水供暖系统的水质、水处理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我国一直处于无序状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型散热器、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和机械式热表等节能设备的推广应用。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本标准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 )的各项要求制订了本规定,彻底改变供暖系统水质无人管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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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不应大于15 %。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调节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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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供热系统水力不平衡的现象现在依然很严重,而水力不平衡是造成供热能耗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水力平衡又是保证其他节能措施能够可靠实施的前提, 因此对系统节能而言,首先应该做到水力平衡,而且必须强制要求系统达到水力平衡。《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 )5.2.6条规定,热力入口处的水力平衡度应达到0.9~1.2。 除规模较小的供热系统经过计算可以满足水力平衡外,一般室外供热管线较长,计算不易达到水力平衡。为了避免设计不当造成水力不平衡,一般供热系统均应设置平衡阀,否则出现不平衡问题时将无法调节。平衡阀应在每个入口(包括系统中的公共建筑在内)均设置。 平衡阀是最基本的平衡元件,系统第一次调试平衡后在设置了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进行质调节的情况下,实践证明,室内散热器恒温阀的动作引起系统压差的变化不会太大,因此,只在某些条件下需要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或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关于手动水力平衡阀、流量控制阀、压差控制阀,目前说法不一,比如:流量控制阀也有称为“动态(自动)平衡阀”,“定流量阀”等。为了尽可能的规范名称,并根据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CJ/T 中对“自力式流量控制阀”的定义:“工作时不依靠外部动力,在压差控制范围内,保持流量恒定的阀门”。因此,称流量控制阀为“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尽管目前还没有颁布压差控制阀行业标准,同样,称压差控制阀为“自力式压差控制阀”。至于手动或静态平衡阀,称之为“平衡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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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平衡 (1)最不利环路——指设计状态且未采用任何水力平衡装置的条件下,计算阻力最大的环路。注意:在运行过程中,没有“最不利环路”——所有环路的实际阻力都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强调的“平衡”,不是阻力平衡,而是强调的“按需供水”——保证各处需要的供水量。 (2)设计状态下的平衡问题:由于管道、阀门等附件都是有一定规格的,因此原则上来说,在没有平衡装置的情况下(靠计算调整管径等方法),任何水系统的所有环路要做到“理想”的水力平衡都是不可能的。但并不是所有系统都必须加“水力平衡装置”,因此这里提出的是“根据要求”——在暖通规范(4.8.6条)中规定不平衡率为15%。 (3)静态平衡——由于可能存在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为了初调试的需要,可以在管道上增加流量静态平衡装置(实际上是“按需供水”条件下的阻力平衡装置),在初调试阶段平衡各环路水阻力。 (4)关于动态平衡的两个概念: 1)动态流量平衡阀——目的是保持流量不变,因此也可以称为“定流量阀”,它只适用于定流量水系统; 2)动态电动流量平衡阀——目的是保证系统压差的变化对当前的末端流量没有影响,末端流量的变化只取决于负荷的变化。 (5)水力平衡的概念——按需供水。 (6)强调一点:尽量通过设计中的管路调整来平衡,减少水力平衡装置,对于投资和节能有较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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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在选配供热系统的热水循环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5.2.9-1) (5.2.9-2) 式中:N - 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 Q - 建筑供热负荷,kW ; η - 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采用直联方式时,η = 0.85;采用联轴器连接方式时,η = 0.83; Δt - 设计供回水温度差,℃。系统中管道全部采用钢管连接时:取Δt = 25℃;系统中管道有部分采用塑料管材连接时,取Δt = 20℃。 ΣL - 室外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 m; 当ΣL≤500m时,a = ; 当500<ΣL<1000m时,a = ; 当ΣL≥1000m时,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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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引自《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中5.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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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设计一、二次热水管网时,应采用经济合理的敷设方式,宜采用直埋管敷设。
5.2.11引自《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26-95)第5.3.1条。一、二次热水管网的敷设方式,直接影响供热系统的总投资及运行费用,应合理选取。采用直埋管敷设,投资较小,运行管理也比较方便宜优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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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厚度应不小于附录E规定的厚度,选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E中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最小保温厚度应按式5.2.12修正:
(5.2.12) 式中 — 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表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 表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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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管网输送效率达到92%时,要求管道保温效率应达到98%。根据《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中规定的管道经济保温层厚度的计算方法,对玻璃棉管壳和聚氨酯保温管分析表明,无论是直埋敷设还是地沟敷设,管道的保温效率均能达到98%。严寒地区保温材料厚度有较大的差别,寒冷地区保温材料厚度差别不大。为此严寒地区每个气候子区分别给出了最小保温层厚度,而寒冷地区统一给出最小保温层厚度。如果选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H中值差异较大时,可以按照式5.2.18对最小保温厚度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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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室内采暖系统和设备 5.3.1 室内的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
5.3 室内采暖系统和设备 室内的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 引自《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中5.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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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热量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户用热量表的额定流量应按该户设计流量确定,额定流量最大不应超过设计流量的1.5倍。 2 户用热量表宜采用内置电池,有效使用寿命应不低于五年。 3户用热量表在额定流量下的水流阻力不应大于25kpa。 (50﹪没有此条) 5.3.2 户用热量表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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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时,分室控温系统每组散热器的进水支管上应安装恒温控制阀。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又称温控阀、恒温器等)安装在每台散热器的进水管上,它是一种自力式调节控制阀,用户可根据对室温高低的要求,调节并设定室温。这样恒温控制阀就确保了各房间的室温,避免了立管水量不平衡,以及单管系统上层及下层室温不匀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当室内获得“自由热”(Free Heat,又称“免费热”,如阳光照射,室内热源 ── 炊事、照明、电器及居民等散发的热量)而使室温有升高趋势时,恒温控制阀会及时减少流经散热器的水量,不仅保持室温合适,同时达到节能目的。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特性及其选用,应遵循行业标准《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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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散热器宜明装,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引自《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中5.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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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室内采暖系统方式宜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且应设置分室控温装置。
低温地面辐射采暖是国内近20年以来发展较快的新型供暖方式,埋管式地面辐射采暖具有温度梯度小、室内温度均匀、脚感温度高等特点,在同样的舒适的情况下,辐射供暖房间的设计温度可以比对流供暖房间低2-3℃,因此房间的热负荷随之减小。 有关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方面规定,应遵循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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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室内采暖系统应进行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引自《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4.8.6条。室内供暖管道进行水力平衡计算时,应计算水冷却产生的附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2/3。在采暖季平均水温下,重力循环作用压力约为设计工况下的最大值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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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空调系统和设备 5.4.1居住建筑采用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进行空调和采暖时,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的节能型空调器。 居住建筑可以采用的空调设备的形式很多,但按照热源和冷源的配置形式划分,无非是以下三类:热源和冷源均分散:热源集中和冷源分散;热源和冷源均集中。居住建筑的分散式(户式)冷源,燃气吸收式制冷尚未得到规模应用,目前主要采用电力制冷。本条的重点是分散式(户式)电力制冷冷源设备。 目前,房间空调器尤其分体式机组仍然是居住建筑广泛采用的空调(采暖)设备。热泵型房间空调器冬季供热工况运行时,采暖的能效比远高于直接电式采暖。尽管每一台房间空调器的电耗量不是太高,但目前我国居民采用空调器的普及率大幅度在增加,房间空调器的产量巨大,每年有一千多万台房间空调器安装 入投入运行,相当于每年增加一千多万千瓦的电容量;而且空调器运行时间往往为高峰电,加大峰谷差,加剧了电力供应的程度。所以房间空调器的节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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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居住建筑采用分体式空气调节器时,室外机的设置应该充分考虑夏季冷疑热排放和冬季热量吸引收条件,并应防止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室外机夏季冷凝热排放和冬季热量吸收的条件,直接影响机组的能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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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通风 5.5.1居住建筑设计就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降低空调负荷。
5.5 通风 5.5.1居住建筑设计就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降低空调负荷。 5.5.2主要的居住空间,应采取可以调节换气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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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5.2 关于通风规定。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对降低夏季室内温度和空调能耗有明显的效果。因此,自然通风是节约能源和发送室内空气的品质的重要措施。 在采用气密性良好的外窗户,室外新鲜空气的自然渗入量不能满足室内人员所需。因而,应采取一些措施,例如采用带有可以自由调节开度小扇的平开外窗、旋窗等,或者采用其他可行的换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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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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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建筑物的采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6.2.1条作了类似的规定; 现状——“四大” :装机容量偏大、水泵配置偏大、末端设备偏大、管道直径偏大; 造成的不良影响: (1)投资加大; (2)设备、管道站用空间加大; (3)关键一点:设备运行效率低下、全年能耗增加; (4)参数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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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设有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不宜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进行冬季采暖,宜设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对于有特殊功能要求设有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应经技术经济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是否另设置热水集中采暖系统
。严寒地区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特点: 1、室内外采暖计算温度差大,采暖期长 ; 2、间歇使用的建筑存在冬季防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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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采暖系统特点: 1、正常使用时,冬季采暖系统比空调系统运行能耗减少 (1)通常采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差(20~25 ℃)大于空调热风系统(10~15 ℃),水泵流量减少; (2)由于末端无输送设备,消除了热风系统的风机能耗; (3)上述两点使得瞬时能耗和全年电耗得以降低。 2、间歇使用时,利用采暖系统作为防冻系统比热风系统更有利于节能; 3、舒适性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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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宜符合表 的规定; 2 空调系统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宜符合表 的规定; 3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宜符合表 的规定。(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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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确保室内舒适环境的前提下,选取合理设计计算参数,达到节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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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设计空调与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利用自然冷源(如冷却塔和新风供冷)的可能性。
主要是指在通风空调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利用天然冷源运行状态。比如在过渡季采用全新风运行、采用冷却塔冷却水系统直接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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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应在用户冷源和热源入口处,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公共建筑内部归属不同用户的各部分,宜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采用区域冷热源时,装设热量、冷量计量装置,可按量计费,增强人们的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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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热媒。 国家节能指令(第四号)明确规定:“新建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采暖” ; 热水采暖系统的优点:
(1)舒适、安全; (2)运行调节方便、可靠——质调节与量调节并举; (3)有利于节能,尤其是提高热源设备(如锅炉房)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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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采暖热负荷计算时,应考虑室内明装管道、照明、办公设备的得热。
室内明装管道、照明、办公设备的散热量是比较稳定的热源,只要进行采暖、室内有人办公这部分热量就会稳定传给室内。将这部分能源的扣除,可以防止供热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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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系统宜按南、北向分环供热原则设计。
目前的典型问题——不同朝向的冷、热不均; 原因分析——太阳辐射热的逐时影响; 在设计中,尽管可以对朝向进行修正,但要非常清楚的是:朝向修正系数通常是以该朝向最不利情况(或者说以某种平均状态并考虑蓄热的条件)下来制定的,对于设计状态来说是合理的。但是,太阳辐射强度全体甚至全年随时都在变化,当太阳辐射较强时,对该朝向得热的影响并非等同于朝向修正系数,因此设计中要考虑到这种“实时情况”。 问题导致的结果——一部分朝向温度不够,另一部分过热而浪费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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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分环(或分系统)的实施 (1) 南、北向房间供暖系统各自独立,并在系统中配置温度调节器和电动阀; (2)选择典型房间的室温作为温度调节信号。 (3)如果是一个系统,采用分环调节方式,设置和控制原则与(1)、(2)相同; (4)宜采用变流量方式,但要注意最低流量限制,防止水力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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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系统,宜具有分室(区)控温调节装置,系统的划分和布置应能实现分区热量计量。
本条文的目标: (1)强调要求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节; (2)要求系统能实现热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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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文的核心——保证分室(区)进行室温调节
选择采暖系统制式的主要原则要求(具体工程需要设计人员来把握,条文中所列几种系统都可以满足这些原则): (1)保证散热器有较高的散热效率; (2)保证各个房间(楼梯间除外)的室内温度能进行独立调节; (3)管路系统简单、管材消耗量少,便于实行分区热量计量收费; (4)初投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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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机)厅、展厅等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或采用辐射采暖作为补充。
公共建筑高大空间如果采用常规对流采暖方式供暖,在室内沿高度方向形成很大的温度梯度,不但建筑能耗增大,而且人员活动区域的温度偏低。采用辐射供暖时,人体辐射得热增加,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热舒适环境,同时可以减少能耗。因此值得推广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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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集中采暖水系统应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严格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通过各种措施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不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将造成系统各环路之间的不平衡,这不仅使初投资增加,还造成能耗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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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确定房间采暖散热器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房间采暖热负荷和散热器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计算确定; 2、同一热源系统的各幢建筑,采暖方式相同时应采用同一热媒计算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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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器的安装数量应按采暖负荷及散热器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应通过相关部门技术鉴定)进行计算。盲目增加散热器数量不但使初投资增加,还会造成能源浪费,系统热力失调,使采暖系统不能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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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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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空气调节与通风 4.3.1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空气调节风系统中。
这是一个划分空调分系统的总原则,《暖通规范》6.3.2也有相应规定。 两个关键点: 1、时间——不同房间的不同时使用问题。 2、参数——同一风系统内,不同参数要求的房间无法同时满足参数要求(变风量系统例外)。 (参数:温度、湿度、洁净度、噪声要求等) 如果不划分,上述两者导致的结果都使得能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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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建筑空间高度H8m且体积V>10000 m3时,宜采用分层空调系统。
与全室性空调方式相比,分层空调夏季可节省冷量30%左右。 对于民用建筑中的中庭等高大空间,人员通常都在底层活动,因此舒适性范围大约为地面以上2~3m以内。采用分层空调,其目的是将这部分范围的空气参数控制在使用要求之内,3m以上的空间则处于“不保证”的范围。 冬季采用分层送风时,由于“热空气上浮”的原理,上部空间的温度也会比较高导致热损失增加,如果没有措施,甚至会高于人员活动区,这时并不节能,这是设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通常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1)设置室内机械循环系统,将房间上部“过热”的空气通过风道送至房间下部;(2)底层设置地板辐射或地板送风供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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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下列全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
1、同一个空调风系统中,各空调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2、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 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的特点: 具有全空气系统的一些特点:可变新风比,管理和维护方便,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 具有定风量空调系统不具有的特点:变风量系统可以进行不同空调区域的温度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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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风量系统的节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运行节能——由于全年低负荷运行时间引起, (2)设计状态的节能——考虑系统(而不是房间)负荷的综合最大值(逐时之和的最大时刻值), (3)防止区域温度的过高或过低而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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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变风量空调系统,其主送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系统中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必需的最小送风量。
风机的变风量途径和方法很多,但变频调节通风机转速时的节能效果较好,所以推荐采用。本条文提到的风机是指空调机组内的系统送风机(也可能包括回风机),而变风量末端装置内设置风机很少采用变频调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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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设计定风量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同时设计相应的排风。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
对本条的理解 (1)强调设计中考虑全年运行的节能问题, (2)关于“过渡季”的概念:不是“一年中自然的春、秋季节”,而是指“与室内、外空气参数相关的一个空调工况分区范围,其确定的依据是通过室内、外空气参数的比较而定的” ,因此一些城市在炎热夏天的早晚也可能出现“过渡季”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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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当一个空调风系统负担多个空调房间时,系统的新风量应按照下列公式确定。
(公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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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即根据CO2浓度检测增加或减少新风量,使CO2浓度始终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制定原因: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设计工况下的新风量非常大。当使用人数相当少时,如果仍然维持设计新风量不变,这时的新风量会超出需求量的数倍,造成浪费。因此当人员数量较少时,可以减少运行时的新风量,对于节能是有利的。这也是制定本条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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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空调与通风系统应设计成能充分利用新风为冷源对空调区进行预冷运行,且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调区进行预冷热运行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
适用对象:非24小时连续运行的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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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当建筑内存在需要常年供冷的内部区域时,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建筑物空气调节内、外区; 2 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系统或末端装置;并应避免冬季室内冷、热风的混合损失; 3 对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建筑,有条件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等能够回收余热的空气调节系统; 4 当建筑物内区采用全空气系统时,冬季和过渡季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新风作冷源,冬季不应使用制冷机供应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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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要求设计人员对于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建筑的空调设计中,要考虑这部分热量的利用,减少冬季的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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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公共建筑的通风,应符合以下节能原则: 1 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室内的余热、余湿量及其它污染气体; 2 体育馆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应具备全面使用自然通风的条件; 3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的通风换气要求时,应设置机械进风系统、机械排风系统或机械进排风系统; 4 建筑物内产生大量热湿以及有害物质的部位,宜采用局部排风。 首先是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优先局部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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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建筑物内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率不应低于60%。
1 送风量大于或等于3000m3/h的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大于或等于8℃; 2 设计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m3/h的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大于或等于8℃; 3 设有独立的新风和排风的系统。 热回收是节能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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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能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房间,宜在各空调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
本条实际上是5.3.11条的延续,主要针对的是一些不设集中新风和排风系统的空调房间或空调建筑(例如:一些设置分体式空调系统的房间或建筑)来规定的。 通常可以从排出空气中回收55%以上的热量和冷量,可以有较大的节能效果,同时对室内空气条件的改善有良好的作用,因此应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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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空调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应根据气流组织计算尽量加大夏季设计送风温差。
主要针对温度要求不高的舒适性空调系统;适当加大送风温差,可以获得很好的节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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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道和已经过冷、热处理后的新风送风道。不得已而使用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
两个基本考虑: (1)土建风道土建风道的漏风情况严重,导致盲目加大送风量; (2)由于没有很好的对土建风道进行绝热,混凝土等墙体的蓄热量大,会吸收大量的送风能量,导致热损失大而浪费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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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10℃。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空调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 2 冰蓄冷空调及区域供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宜为8℃~10℃; 3 水系统规模较小、各环路水阻力相差不大且系统运行时段负荷变化较小时,宜采用一次泵系统。在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包括设备的适应性,控制系统方案、节能潜力等)一次泵可采用变速变流量运行调节方式; 4 水系统规模较大、各环路水阻力相差悬殊且系统运行时段负荷变化较大时,宜采用二次泵系统。二次泵应采用变速变流量的运行调节方式; 5 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宜分别设置; 6 空调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应优先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 本条文是空调冷、热水系统设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应选择投资少、运行能耗少、维护管理方便的空调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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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溴化锂吸收式制冷的空调冷却水循环泵宜采用变速变流量的运行调节方式,但应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包括设备的适应性、控制系统方案、节能潜力等)。
一般情况冷水机组的冷却水系统不宜进行变流量调节,但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通常在其技术文件中明确注明冷水机组允许变流量运行 。冷却水变流量运行,不仅节能效果显著而且运行稳定。有成熟而并不复杂的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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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建筑内空调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应按下式计算,并不宜大于表4.3.17中的数值。 (下略)
实施时的关注事项: 1.空调系统的服务区域不宜过大。 2.空调机房应靠近服务区域,以缩短风管长度。 3.机外余压应计算确定,避免估算造成余压过高和输送能源的浪费; 4.空调机组表冷器的面风速不宜超过2.5m/s;不应该选用面风速非常高的空调机组。 5.采用高效率的风机和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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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条件时采用直联驱动的风机,因为这时的传动效率是100%,提高了“风机总效率”;
7.保证空气过滤器的过滤面积,控制过滤风速; 8.采用低阻空气过滤器。 9.由于低温送风空调系统往往需要采用8排表冷器,阻力较大,引用时可以按增加严寒地区预热盘管的要求,Ws再增加0.035[W/(m3·h-1)]。 为便于检查,要求在空调机组与风机的设备表上都注明采用风机的全压与风机最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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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R)不应大于表4.3.18中的数值。 (表略)
实施要点: 1 水泵扬程应计算确定; 2 实施大温差供水; 3 选择工作点的效率更高水泵; 4 选择低阻力的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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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R)应按下式计算:(公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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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调节冷热水管道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道亦可按表4.3.20的规定选用。 (表略) 本条文为空调冷热水管道的绝热计算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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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4.3.21的规定。
(表略) 本条提出了对空调风管绝热材料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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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设计注意要点: 1 多孔性绝热材料均需要设置隔汽层 ; 2 室外或室内易碰撞部位,应采用金属外壳和具有多层保护的非金属保护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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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冷源与热源 4.4.1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集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1 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宜作为采暖或空调的热源; 2 具有热电厂的地区,宜推广利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 3 具有充足的天然气供应的地区,宜推广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气调节技术,实现电力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4 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 5 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冷、供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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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的地区的建筑; 2 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 内、外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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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4.4.3的规定(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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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单台锅炉的容量,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荷时都能高效运行; 2 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当中、小型建筑设置1台锅炉能满足热负荷和检修需要时,可设1台。 选择锅炉时应注意的问题,以便能在满足全年变化的热负荷前提下,达到高效节能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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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4.4.5的规定。 (表略)
目前市场的情况是,大型水冷机组符合本标准的产品较多,而小型风冷机组,尤其是活塞式压缩机的冷水机组,大多不符合,在选用时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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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宜低于表4.4.6(表略)
要求设计人员在选择冷水机组时,不仅要保证冷水机组在全部负荷时的性能系数,也要保证在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使机组的运行的全过程中都能保证高效运行,达到节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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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水冷式电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宜按下式计算和检测条件检测:
IPLV=1.04%×A+32.68%×B+51.22%×C+15.06%×D IPLV中的系数是冷水机在部分负荷时的运行时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在区气候差异较大,冷水机组的运行规律并不相同,所以应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选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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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表4.4.8的规定。
(表略) 强制性条文。近年来我国单元式空调机组种类很多,机组的能效比高低相差40%,落后的单元机组也占有很大市场分额。为了限制低效产品的使用,也为了引导技术进步,鼓励设计师和业主选择高效产品
106
4.4.9 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4.4.9的规定。 (表略)
107
4.4.10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空调负荷全年变化规律,当空调冷负荷大于528kW时机组不宜少于2台。
108
4.4.11当冬季名义工况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时,不应采用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热。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时的机组供热量(W)/机组输入功率(W) 室外气温太低时机组的运行工况较差,寿命缩短。
109
4.4.12采用蒸汽为热源时,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应回收。凝结水回收系统宜采用闭式系统。
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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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 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供冷需求的建筑,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应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
在过渡季节冷水机组不运行,只有冷却塔运行,向室内提供冷水。尤其在北方相对湿度较小的地区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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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监测与控制 4.5.1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有条件时宜设置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设计总原则。本条对集中采暖和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的设置提出了一个总的原则,设计时要求结合具体工程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具体的控制内容。 好处:提高舒适性;实时控制,节能;方便管理。 要注意的是:采暖与空调自控系统的设计是基于采暖和空调设计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空调设计合理了,才能有助于自控系统的合理设计和实现预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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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设空调系统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建筑,条件允许时,通风系统、冷热源系统的主要设备,宜采用直接数字式集中监测控制系统(DDC系统)。
系统优点: (1)DDC系统能够为运行管理提供较大的方便。 (2)系统的可靠性较好。 (3)控制快速、可实现复杂控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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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采暖与空调系统应结合具体工程的特点,采取有效的室温控制措施。
本条无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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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宜设自动启停的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具备按照预定时间进行最优启停的功能。
在目前的多数空调建筑中,通常这一点是采用人工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的。由于人工管理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的一些其它因素,因此本条推荐采用设置自动启停的控制装置,其目的就是要使运行时间的更加科学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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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机组(包括:冷热源机、换热装置、循环水泵等)总装机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大型工程冷、热源机房,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实现优化进行。
简单地按容量大小来确定运行台数并不一定是最节能的方式。 由于群控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涉及到的相关技术环节甚至相关的单位也很多,在目前的建筑建造、运行管理模式下,需要进行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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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冷、热源系统的基本节能控制要求应包括如下方面:
1 对系统的冷、热量(瞬时值和累计值)进行监测; 2 冷水机组优先采用由冷量优化控制运行台数的方式; 3 设备(冷水机组或热交换器、水泵、冷却塔等)连锁启停; 4 冷、热源机组或换热器的出水温度优化; 5 冷水机组运行时,冷却水进水温度的优化控制; 6 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控制或风机调速控制; 7 空气过滤器的超压报警或显示 无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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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空调风系统(包括空调机组)的基本节能控制要求如下:
1 空气温、湿度的监测和控制; 2 采用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用变新风比焓值控制方式; 3 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优先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 宜根据CO2浓度进行新风量的自动调节; 5 空气过滤器的超压报警或显示; 无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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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采用二次泵系统的空调水系统,其二次泵应采用自动变速控制方式。
采用二次泵系统,必须设置相对完善的控制系统而不是由人工来确定二次泵的运行台数(或者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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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对末端变水量系统中的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温控阀和三挡风速结合的控制方式。
含义: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用户侧的流通水量总是处于实时的变化过程之中,因此在系统中必然存在对水流量实时控制的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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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 以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宜设置通风设备的温控装置。
与变风量系统有类似之处——房间在某时刻的通风量由该时刻房间的室温所确定。 控制方法: (1)控制通风设备运行台数; (2)对于单台风机采用改变风机的转速的方法;可以通过改变电机的极数进行多级变速运行,也可以通过变频实现连续可调变速。 (3)双位控制;根据设定温度的上、下限,控制风机的启、停运行——投资小,效果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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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地下停车为大的通风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有利于风机的运行节能。 两种控制模式(不必重复设置): (1)定时控制——建立在对车库的车流量有充分的调研资料的基础上的,通常来说适合于全年车流量随时间的变化较为有规律的车库,通常可以通过对为车库服务的风机的运行时间进行控制软件编程来实现。 (2)CO浓度控制 ——实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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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2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用户或分室的冷、热量计量装置;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站房,应设置冷、热量计量装置。
由于冷、热量传递的特殊性,要真正做到建筑内每个用户完全按计量收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尽合理的——宜。 条文的重点是强调“按区域”计量(按每栋建筑、楼层以及可能在管理上分开的使用区域等)——应。 提高节能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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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 2008 年 1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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