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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特性與道安防制措施 研究計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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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特性與道安防制措施 研究計畫報告
簡 報 人 :廖遠橋     主辦單位: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合作單位: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日期:100年12月16日

2 簡報大綱 計畫背景與範圍 課題探討 防制措施 短、中長期發展策略 道安防制六大分工 課題一:高齡者駕照監理與安全輔導方式
課題二: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構與提升安全宣導效能 課題三: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之未來檢討方向 防制措施 道安防制六大分工 短、中長期發展策略 執法 工程 監理 教育 宣導 管考 2011/11/30

3 計畫背景與範圍 隨著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及醫療水準提高,人類平均壽命不斷地延長,高齡人口快速成長已成為各國一致的趨勢 近四年高齡者事故死亡人數
(85歲以上) (75歲-84歲) (65歲-74歲) 2011/11/30

4 計畫背景與範圍 近四年高齡者事故受傷人數 (85歲以上) (75歲-84歲) (65歲-74歲) 2011/11/30

5 計畫背景與範圍 國內高齡事故率前五名 因高齡導致機能退化,衍生出一些交通問題 案例一(73歲機車騎士擦撞前方違規停放之車輛)
案例二(73歲婦人駕駛電動代步車左轉彎與同向直行聯結車碰撞) 單位:老人/年萬老人 排序 少老死亡 中老死亡 老老死亡 高齡死亡 1 臺東縣 5.55 6.74 花蓮縣 6.01 5.81 2 屏東縣 5.18 6.65 宜蘭縣 5.02 5.42 3 臺南縣 5.99 新竹縣 4.95 5.36 4 4.98 嘉義縣 5.83 桃園縣 4.57 5.21 5 雲林縣 4.88 5.75 嘉義市 4.54 5.10 2011/11/30

6 案例一: 73歲機車騎士擦撞前方違規停放之車輛
2011/11/30

7 案例一:73歲婦人駕駛電動代步車左轉彎與同向直行聯結車碰撞
2011/11/30

8 計畫背景與範圍 以羅吉斯特迴規模式分析近四年警政署A1、A2事故資料,以瞭解高齡事故風險因子勝算值比
於臺南、嘉義、臺中等地區,以問卷訪談蒐集高齡者交通行為特徵,瞭解其外出行動上的需求,進而達到事故預防之目的 藉國內外文獻及本研究資料分析結果,研擬具體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防制措施 2011/11/30

9 計畫背景與範圍 高齡者訪談調查 性別方面 訪談人數共508人(樣本數=508) 有285人(56%)仍駕駛機動車輛(汽車、機車)
餘223人(44%)目前無駕駛機動車輛 少老(65歲~74歲)293人 中老(75歲~84歲)175人 老老(85歲以上)40人 性別方面 男223人 女285人 2011/11/30

10 課題一:高齡者駕照監理或安全輔導方式 各國對是否管制高齡者駕照之思維與作法各異,是否管制本身或許就值得討論
美國50州及華府特區計51地區中,有管制者計有30州占58.82%,而各州換照週期則有4年、5年、6年、8年、10年等五種 日本宮城縣栗原市提供各項誘因鼓勵高齡者主動繳回駕照,如 免費搭乘市區公車或計程車到特定地點費用優惠 計程車資10%折扣 特定溫泉區、遊憩區、游泳池門票有限次數免費等 可供我國參考 2011/11/30

11 課題一:高齡者駕照監理或安全輔導方式 高齡駕駛分類管理概念 高齡者駕照是否管制 一定年齡 加以管制 全部高齡者 強制限制 部分限制 輔導功能
高風險群 之高齡者 不加以管制 2011/11/30

12 課題一:高齡者駕照監理或安全輔導方式 任何透過監理方式取消或限制駕駛之作為,均應謹慎平衡考量高齡者之「交通安全」與「行動需求」,才有機會形成社會共識,現階段宜「以輔導(鼓勵)為主,以管制為輔」之策略進行規劃 因涉及公路監理作業、民眾接受度及健檢之費用來源,相關行政作業仍有待交通部與相關單位進行研商 民眾接受度部份,可透過召開公聽會或採民意調查來促進社會共識與接受度 有關高齡者適駕評估之議題,建議於交通部駕駛人醫學諮詢會中進行討論 2011/11/30

13 課題二: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構與提升安全宣導效能
交通部會同教育部近二年委託中正大學魏惠娟教授團隊編製發行「老人交通安全教育教材」暨辦理「老人交通安全教育宣講推廣員培訓」,培訓合格授證之「路老師」 結合各縣市社會教育體系之樂齡學習中心、道安體系、內政福利體系暨衛生醫療體系…等機構之人力、資源與管道,共同推廣老人交通安全教育 2011/11/30

14 課題二: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構與提升安全宣導效能
臺北市監理處利用現有汽、機車路考場地及設備、人員,於98年2月首創「臺北市安全駕駛教育中心」,辦理各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學生機車安全騎乘教育… 可思考是否將此教育中心服務對象擴及高齡者 樂齡學習中心 安全駕駛教育中心 高齡行動服務中心 2011/11/30

15 課題三: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之未來檢討方向
高齡者因生心理老化而產生認知、判斷、決策困難,而造成潛在步行危險,相關事故防制策略主要在改善標誌、號誌之可辨識性、改善行人步行環境空間等 目前設置規則及交工手冊均未針對高齡者特性訂定相關設施規範,建議著手修訂交通工程相關規範使更能符合高齡者需求,另外宜透過持續教育宣導方式,讓高齡者了解現行交通法規內容以及道路各項標誌、標線之意義 法規檢討部分建議可納入執法單位的回饋,將現行法規執行不易或不合理之處彙整,俾使修法成果更臻完善 2011/11/30

16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執法面 根據本研究高齡者訪談調查
受訪者在「馬路會走行人穿越道」及「我過馬路時看見左右均無來車才敢過去」等問項有超過79%受訪者回答「總是」 在「我會跨越雙黃線或分隔島穿越道路」則是有75%受訪者回答「從未」 在「我走在路上,車子看到我一定會讓我」的認知上,有75%受訪者回答趨向於「偶而」及「從未」 在「飲酒後,若精神狀況還很好還是會自己開車或騎車」的認知上有88%受訪者回答「從未」 在「機車須兩段式左轉的路口」的認知上有55%受訪者回答是趨向「經常」、「總是」 2011/11/30

17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執法面 執勤員警對高齡者有違規或不安全之用路行為,宜以關懷加強糾正、勸導
由調查數據可發現高齡行人之用路行為普遍趨於保守,高齡者惡性違規機率亦不高,因此高齡者惡性交通違規行為(如嚴重超速)並非取締重點,高齡機車駕駛常見之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潛在危險行為反倒是執法重點 站在保護高齡行人角度,一般駕駛人惡性重大違規項目如超速、酒駕、違反號誌管制等應加強取締 執勤員警對高齡者有違規或不安全之用路行為,宜以關懷加強糾正、勸導 執法單位除取締工作外,應能將執法結果進一步回饋予教育宣導單位,讓該教育宣導單位可以針對頻繁違規事項主動輔導違規頻率較高之高齡者 2011/11/30

18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工程面 在工程方面,一般偏向交通工程硬體設施之改善,因需要更多研究及長期觀察方能確認改善效果,故本研究僅提出三個後續研究方向 提升標誌、標線與號誌之配置適切性及可辨識性 改善號誌運作機制 改善行人步行空間 2011/11/30

19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工程面 提升標誌、標線與號誌之配置適切性及可辨識性 改善號誌運作機制
含有關高齡者交通工程設計之規範擬訂及號誌標誌牌面設計 可參照國外對於高齡者友善之號誌、標誌與標線設置規範,進行應用於我國系統之初擬、研究及評估機制 改善號誌運作機制 針對路口幾何特性、高齡者行人流量、及轉向流量等特性,建構路口號誌運作合理化模式 2011/11/30

20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工程面 改善行人步行空間
在短期建議方面,針對未設置行穿線之路口檢討設置之必要性;行穿線路面採用彩色鋪面,以警示駕駛人減速;人行道及騎樓整平並淨空;針對道路較寬之路口,延長行人號誌綠燈秒數 在長期建議方面,針對車流量大之路口,研擬設置電梯陸橋(地下道)或將陸橋(地下道)樓梯改建為坡道設計;研究修訂郊區道路在工程設計中,納入人行道之規範 2011/11/30

21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監理面 限制駕駛牽涉民眾行的自由,建議初期「以輔導(鼓勵)為主,以管制為輔」
透過誘因鼓勵高齡者在達特定年齡時,繳回駕照放棄駕駛機動車輛,同時研擬配套措施轉移運具,如提供免費公共運輸服務、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給予家中有高齡者之汽車駕駛人部分補助優惠等策略 後續再研究不安全之高齡駕駛者的退場機制與作業辦法,以確保高齡者與一般用路人之安全 2011/11/30

22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監理面 符合高齡者需求之行動輔具
根據本研究高齡者訪談調查,受訪者對於三輪機車接受度有58%表示贊同,而在運具使用調查方面有3.3%受訪者有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其旅次主要集中在運動、買菜等短途旅次 醫療電動代步車係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所禁止上路之電動載具,後續應可針對高齡者使用運具,研發適合其駕駛作為代步用途之車輛,並訂定檢驗標準及規範其行駛範圍,將醫療電動代步車定位在高齡者之行動輔具 2011/11/30

23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教育面 根據本研究問卷調查顯示
六成以上高齡者願意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訓練 在「機車須兩段式左轉的路口」的認知上有55%受訪者回答是趨向「經常」、「總是」 「走在路上習慣面對來車」的認知上有75%受訪者回答是趨向「偶爾」、「從未」 高齡事故因子分析中,事故發生位置有行人穿越道者,行人較不易發生死亡 建議將「機車兩段式左轉」、「穿越道路行走行穿線較安全」、「行走路上靠邊面對來車」等部分作為後續高齡者交通安全教育重點 2011/11/30

24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宣導面 2007~2010年事故資料中,涉及1人以上高齡駕駛A1事故件數共1,668件,占19.4%,其中以2009年達最高峰,占20.9%,即每5件死亡車禍,就有1件涉及高齡駕駛人 涉及高齡駕駛人事故件數 A1總件數 2007 440 (17.9%) 2,463 2008 420 (19.5%) 2,150 2009 421 (20.9%) 2,016 2010 387 (19.6%) 1,973 總計 1,668 (19.4%) 8,602 註:高齡駕駛人包含駕駛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自行車、人力車等) 2011/11/30

25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宣導面 在事故因子整體模式中,透過勝算值比發現 高齡者事故發生死亡機率是非高齡者(未滿65歲者)的3.1~4.6倍
騎機車未使用頭盔或開車未使用安全帶者發生事故死亡的機率是有使用的5.7倍 非發生在行人穿越道事故死亡之機率是發生在行人穿越道事故的1.3倍 騎機車發生事故死亡之機率是小汽車的2.6倍 2011/11/30

26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宣導面 在高齡者訪談有關駕騎車自我感受調查中
駕駛者「覺得最近常常有家人、朋友或醫師對我的駕駛安全感到關注」是最多的現象,計有154次(占54%) 「覺得在夜間駕騎車比白天困難」為121次(占42%)次之 「覺得自己開車或騎車速度比其他車輛慢很多」之114次(占40%)為第三 「覺得自己開車或騎車時容易撞到東西或是被撞」為最少(占5%) 比對上述結果,可發現受訪者往往會高估自身的能力,會認為自己的駕駛能力是安全的 2011/11/30

27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宣導面 宣導用語素材彙整 重要統計訊息 宣導內容 每5件死亡車禍,就有1件涉及高齡駕駛人
可宣導高齡者盡量避免駕駛車輛,改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或由親友接送 高齡者事故發生死亡機率是非高齡者的3.1 ~ 4.6倍 宣導高齡者因身體機能率退,遇到事故發生時,非死即傷 騎機車未使用頭盔或開車未使用安全帶者發生事故死亡的機率是有使用的5.7倍 宣導有使用安全措施(頭盔或安全帶),遇到事故時能有效降低傷亡程度 非發生在行人穿越道事故死亡之機率是發生在行人穿越道事故的1.3倍 宣導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穿線;車輛遇有行穿線應減速慢行,如有行人應優先禮讓行人通過 2011/11/30

28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宣導面 宣導用語素材彙整(續) 重要統計訊息 宣導內容 騎機車發生事故死亡之機率是小汽車的2.6倍
宣導機車因缺乏外在實體保護,遇到事故發生時,受傷程度往往較嚴重,能別騎就別騎 2011/11/30

29 高齡者事故防制措施–管考面 根據本研究所分析事故資料當中,國內高齡事故死亡發生率前5名的縣市如下,建議後續針對這些地區投入較多資源進行道安防制工作 宜蘭縣(5.10) 花蓮縣(5.42) 臺南縣(5.36) 臺東縣(5.81) 屏東縣(5.21) *括弧數字單位為老人/年萬老人 2011/11/30

30 短、中長期發展策略 本研究所提三項課題分別從道安六大分工-「執法」、「工程」、「監理」、「教育」、「宣導」、「管考」研擬短、中、長期發展策略
短期發展策略為短時間內可執行之工作,且可列為持續推動之工作 中長期發展策略,因涉及制度、組織、民眾權益,故需要更多研究計畫支持及制度方面之檢討,對於實施方法與時機進行更審慎之研訂 2011/11/30

31 短期發展策略 執法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執法結果回饋
執法單位將執法結果回饋提供教育宣導單位,使其有足夠資訊了解目前該分區高齡者違規狀況,以利後續研擬相關防治策略 落實執法結果與教育宣導單位連線回饋,讓該單位可以主動輔導違規頻率較高之高齡者 執法單位將法規執行不易或不合理之處彙整呈報,有利於修法之參考重點 透過研究、問卷與蒐集資料了解目前法規或規範應修正適合高齡者行的空間,以提升安全性 主: 各縣市政府 協: 警政署 2011/11/30

32 短期發展策略 教育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協助高齡者了解自身駕駛能力與身體機能狀況
建立家庭保護機制,利用家人關心提醒高齡者應注意身心狀態以及用路安全 提供高齡者駕駛技術再訓練,並教導安全法規內容,使高齡者於用路中更安全 建立持續性教育訓練計畫,並落實各地區主動服務及教導高齡者自身檢驗之重要性,使其能認知是否適任駕駛或是應轉其他運具 主: 各縣市政府 公路總局 協: 交通部 教育部 2011/11/30

33 短期發展策略 教育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法規教育
透過交通大隊、社福團體及樂齡中心路老師等協助教導高齡者各項交通號誌、標誌及標線之內容與意義 教育高齡者違反交通安全相關法規之罰則 主: 各縣市政府 協: 交通部 教育部 警政署 2011/11/30

34 短期發展策略 宣導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持續推動高齡駕駛安全行駛與用路行為之宣導管道與計畫 舉辦高齡者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印製宣傳品提倡高齡者交通安全宣導事宜 提前邀請60歲以上駕駛者或高齡者家人認識高齡者交通安全 與公益團體合作,透過不同管道如電視、收音機、報紙等宣導方式,邀請高齡者參與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並提供參與誘因已收宣導良善之效 主: 各縣市政府 協: 交通部 行政院新聞局 2011/11/30

35 短期發展策略 宣導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鼓勵高齡者轉移使用大眾運具
針對危險程度較高之高齡駕駛者宣導繳回駕照以及宣導其轉換大眾運具的好處,透過印製宣傳品、摺頁或製播廣告等方式做宣導 主: 各縣市政府 公路總局 協: 交通部 2011/11/30

36 短期發展策略 宣導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法規及自我駕駛管理之宣導 加強宣導各項交通標誌、號誌、標線之標示內容意義
提倡高齡者應從自我管理做起,提醒應進行健檢以及駕駛適性分析,並輔以簡單說明目前是否適合駕駛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宣導高齡者於駕駛不同運具時應儘量避免於那些空間行駛,或建議於哪些時段出門,安全性較高 主: 各縣市政府 公路總局 協: 交通部 2011/11/30

37 短期發展策略 管考面 執行策略 實施內容 主協辦單位 督導及考核 稽核各縣市之每年交通事故死傷件數,以落實宣導成效管理
督導各地區落實宣導建議高齡者於駕駛行為、時間與空間上應避免駕駛的事項,同時從警政署裁罰系統與道路事故系統檢視事故與違規數量是否降低 主: 交通部 警政署 協: 各縣市政府 2011/11/30

38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置與提升服務及宣導效能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教育
統籌管理道安之社會資源輔導各地區成立高齡行動服務中心 透過跨部會討論,探討服務中心之組織及制度 服務中心主動出擊前往社區老人大學或是公園教導高齡者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邀請服務中心範圍內之老人接受互動式教育及駕駛技術與安全心態再建立 長期投入各團體與志工前往老人活動中心、老人社區大學或公園,主動出擊說明與教育高齡者用路安全以及說明行動服務中心之重要性 落實高齡者與行動服務中心互動 2011/11/30

39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置與提升服務及宣導效能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工程 規範高齡行動服務中心之規模與設施
研擬與設置服務中心應具備之器材、儀器及有關設施 規劃、添購及建置各行動服務中心應有設施、儀器與諮詢服務平台(實體與虛擬)等設備 高齡者先進旅運資訊系統及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系統 提供先進旅運服務資訊於服務中心內以供查詢之用 將警政署事故系統、醫療體系、先進旅運系統整合至高齡者行動與輔助平台中,不僅讓管理者便於實施未來措施或計畫,亦讓高齡者便於查詢有關「行」的資訊 建置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專線與協調運輸業者接送 2011/11/30

40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置與提升服務及宣導效能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監理
成立高齡行動服務中心輔導單位與檢測單位以協助提升安全 於服務中心內設立高齡駕駛身體健檢單位以及適性分析,提供高齡者駕駛行為、時間、路線等相關建議 研訂與建立高齡者應遵守行的空間與時間,建立安全路線提供給高齡者使用 推動高齡者健檢與換照制度,輔導不適任高齡駕駛轉移使用運具 2011/11/30

41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行動服務中心建置與提升服務及宣導效能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管考 高齡者相關輔導人員之培訓及服務中心績效評估
長期稽核各區行動服務中心使用人次、辦理活動等量化指標,並參考高齡者道安事故與違規件數等,做為未來經費撥發之重要參考指標 2011/11/30

42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駕駛資格與自我認知適性評估審查機制建立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執法
針對高風險之高齡者駕駛者限制其駕駛行為、時間與空間 透過交通大隊等宣導建議高齡者應前往特定場所進行健檢與適性分析 研擬高風險駕駛之相關評估準則,如經常違規或患有影響駕駛安全方面疾病等 研擬與完成制訂高齡者換照審驗機制,同時針對不同駕駛年齡應採行不同措施加以訂定規則 研擬協調各相關單位配合,制定相關罰則及配套措施 2011/11/30

43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駕駛資格與自我認知適性評估審查機制建立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工程 建立醫療資訊工程與道安系統連結
建立醫療資訊工程與道安系統連結,主動接洽高齡者進行健檢與適性分析 透過醫療與道安資訊系統連結,長期追蹤高齡者駕駛之安全行為及適性分析,了解其執行效益 2011/11/30

44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駕駛資格與自我認知適性評估審查機制建立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監理
制訂高齡者駕照換發審驗機制與駕駛年齡限制之對策 研究不安全之高齡駕駛者的退場機制與作業辦法,以確保自身與道路用路者之安全 研擬並建立高齡者換照應再接受訓練以及路測之機制,藉此使不適任高齡者駕駛退場,提供更安全之道路運輸環境 研究如何提供足夠激勵誘因,鼓勵高齡駕駛繳回駕照之機制 研究高齡駕駛者放棄駕駛後相關配套措施 高齡者健檢措施等經費籌措來源之合理性探討 2011/11/30

45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駕駛資格與自我認知適性評估審查機制建立 分工項目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宣導 建立持續性宣導管道
建立持續性之宣導管道,提醒高齡駕駛者持續自我審視駕駛狀況 管考 督導及考核 (與高齡行動服務中心搭配) 督導各地區與服務中心針對高齡者之健檢比率以及自我適性評估使用頻率,做為管考項目 落實與督考高齡者使用健檢與自我適性分析之次數以及普及率等量化指標,做為未來經費撥放與管考目的之用 2011/11/30

46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檢視與修正 工程面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提升高齡者對於常用之標誌、標線與號誌之可辨識性
參照國外對於高齡者友善之號誌、標誌與標線設置規範加以參考應用至我國系統,進行初擬、研究及評估機制 將目前我國運輸體系之指示標誌與國外一致化,但同時又能顧及高齡者需求,以創造無障礙行的空間 2011/11/30

47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檢視與修正 工程面 檢討未設置行穿線路口之適當性 針對道路較寬之路口,延長行人號誌綠燈秒數
實施內容 改善行人步行之空間 檢討未設置行穿線路口之適當性 針對道路較寬之路口,延長行人號誌綠燈秒數 針對車流量大之路口,研擬設置電梯陸橋或將陸橋樓梯改建為坡道設計 修訂郊區道路在工程設計中,納入行人步道之規範 2011/11/30

48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檢視與修正 監理面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研擬高齡者短程替代運具
評估三輪機車與電動代步車之適法性與未來上路之適法性,提供高齡者多元運具選擇 研議高齡者之身體機能與其可駕駛的時間與空間 探討三輪機車與電動代步車之規範及合法性,並研訂相關配套法規以及檢驗機制 制定高齡者用路行為、時間與空間相關規範要求 2011/11/30

49 中長期發展策略 高齡者交通安全相關設計規範與法規檢視與修正 監理面 發展策略 實施內容 改善車輛安全設計
評估與建置適用我國高齡駕駛者之安全車輛規範 建立未來高齡者使用運具之車輛檢驗標準規範,並且落實執行 2011/11/30

50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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