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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科 教學資源研發成果發表 「學生自治會活動」 理念與實例 報告人:國立台中一中黃俊奇、廖財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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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綜合活動科 教學資源研發成果發表 「學生自治會活動」 理念與實例 報告人:國立台中一中黃俊奇、廖財固

2 報告架構 壹. 學生自治會活動的理念 貳. 學生自治會活動的內涵與實例 叁. 學生自治會活動實施的困難與建議

3 壹. 學生自治會活動的理念 前言 95課綱總綱 課程綱要中的學生自治會活動 綜合活動課程綱要 相關研究中的學生自治活動 學生自治組織的定義
學生自治的法源依據 學生自治組織的基本架構 學生自治活動實施的目的 學生自治活動的指導與推動

4 前言 傳統的教育是一種上所施下所效的學習方式和歷程,傳授的內容亦僅止於制式規範的課程教材,因此受教者是被動的接受被侷限的教材內容。 今日之教育結合民主潮流的理念,建立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的角色從被動受教轉換成為主動參與,同時從理論的認知開始轉換成為生活實踐的行動力。學生們經由主動參與、學習實踐,培養出自治能力與領導能力,也因為參與共同事務,親身體驗,更能培養出關懷社會、推動公益服務的生活態度,使能適應融入這多元多變的社會。美、日等國重視此類教育,也同時是我國當前教育實施必須具備的理念。 學生自治團體等自治性組織,通常扮演了提供大學學生菁英參與公共事務及政治參與學習的最佳環境及機會,是大學生同儕團體活動中最重要的政治性活動型態;它具有多元的政治社會化及教育功能,其民主教育的功能對大學生未來政治行為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地位。(蔣崇禮,2004)」反思以大學預備教育與普通教育為基礎的高中教育中,能夠提供相對訓練與學習基礎的莫過於學生自治會;因此在本次新課程標準中特別將其納入「綜合活動」課程綱要內。

5 課程綱要中的學生自治活動 (一)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總綱(教育部93.8.31台中(一)字第0930112130號令發布)
1.目標 『普通高級中學教育,除延續國民教育階段之目的外,並以提昇普通教育素質,增進身心健康,養成術德兼修之現代公民為目的。為實現本階段教育目的,須從生活素養、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三層面輔導學生達成下列目標:……三、增進團隊合作與民主法治的精神及責任心。』其中「增進團隊合作與民主法治的精神及責任心」為學生自治會活動的重要精神依據。 2.課程設計 『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等重要議題宜納入相關的課程中,以期讓學生在不同的科目脈絡中思考這些議題,以收相互啟發整合之效。』 從學生自治會參與,可達成法治教育課程融入綜合活動課程之目標。

6 (二)綜合活動課程綱要 1.目標 『…四、增強自治、領導與溝通能力,以涵養互助合作、修己善群之團體精神。五、透過服務他人、關懷社會的行為,以提高參與公共事務的熱忱與知能。…』透過學生自治會活動來達成此兩項目標最為貼切。 2.核心能力 『綜合活動課程欲培養之核心能力如下:一、建構自我體驗、省思與實踐的能力。二、具備自我學習、邏輯思考、價值澄清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三、培養探索、創造、休閒與生活的能力。四、涵養敬業樂群的團隊精神,具備合作學習之能力。五、養成自治、領導、溝通與協調的能力。六、激發同理心、親和力、服務他人和關懷社會的能力。七、涵養尊重生命,以及關懷自己、他人與自然環境的態度。』從學生自治會的創立、運作到發揮其應有的功能,皆能達成綜合活動課程核心能力的培養與訓練。

7 3.實施方法 『…(二)全體教師對綜合活動均負指導和參與之責任。…學生自治會活動由學務人員負責指導;學生服務學習活動由相關處室(學務處、教務處)負責指導;社團活動應遴選適當教師擔任指導;必要時,得聘請具有專長之本校職工、家長、校友、大學學生社團幹部或社會志工擔任輔導工作。』對於學生自治會組織的指導單位在此確立,應由學校學務處指導。 4.活動方式 『…(三)學生自治會活動:1. 學生自治會應提供全校學生服務,支援學生各種教育活動與代表學生意見、處理學生本身事務。2. 各校可依學生年齡、能力、經驗、意願及學校需要,訂立學生自治會職權範圍(組織章程)。』在此律定學生自治會的主要內涵與其組成方式,方能進行後續活動。

8 相關研究中的學生自治活動 (一)學生自治組織的定義 對於學生自治組織的明確定義,整理相關研究如下: 1.服務全校學生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學習與自我發展為目標,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所成立的團體,稱為學生自治組織。包含服務全校學生的班聯會、服務全校社團的社聯會等。(逄煥雯,2004) 2.學生自治組織( Student association)係指依我國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款意旨成立的 學生自治性團體,包括全校性層次的學生會或學生聯誼會或活動中心及各系層次的系學會等。(蔣崇禮,2004) 3.校園中學習學生自治參與之團體主要包括兩大類:①自願自治組織:係指向學校核備成立之社團,廣義尚涵括因志趣相投而結合之一般次級團體。自治是出於自主意願,成員彼此感情較緊密,制度關係較鬆散。②法制自治團體:主要又可分為三種: (1)學生自治組織:一般包含全校性學生會、學院學生會(院代會)、學系學生會(系學會)等三級; (2)各級會議學生代表組織:是由出席校內各級會議之學生代表組織而成; (3)宿舍學生自治會:係由係由校內各宿舍依學生自治精神成立之自治幹部組織。(楊仕裕,2003) 因此,高中的學生自治會也應等同大學的法制自治團體,如何健全其發展則有賴學校於綜合活動課程中之加強輔導,以期達成學生自治與政治參與的準備與訓練,則是我們必須深思的課題。

9 (二)學生自治的法源依據(許育典,2002) 1.憲法第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技能。 2.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按學術自由與教育之發展具有密切關係,就其發展之過程而言,免於國家權力干預之自由與教學之自由,其保障範圍應延伸至其他重要學習學術活動,……。研究以外屬於教學與學習範疇之事項,諸如課程設計、科目訂定、講授內容、學力評定、考試規則、學生選擇科系與課程之自由,以及『學生自治』等亦在保障之列」。

10 (三)學生自治組織的基本架構 2.立法、行政分立制 3.立法、行政合一制
我國大學學生自治組織的組織架構,目前略可分為以下三種型態:(蔣崇禮,2004) 1.三權分立 此係仿美國政府結構而來,分設行政、立法、司法三部門。行政部門由會長領導,立法權歸屬於學生議會,司法權屬學生法庭。此種類型就權力分立而言,應屬最理想的運作模式,但因分屬三個獨立的部門運作,組織型態複雜、分工繁瑣及需較多的同學參與組織運作,導致目前國內少有大學採用此種類型的組織型態。 2.立法、行政分立制 即行政、立法兩部門一方面彼此制衡、但又互相合作,此方式主要係仿內閣制政府而成,目前國內大學普遍採此模式運作。此模式有一特色,即弱化司法的功能,未設立獨立的司法部門,而將此功能分別納入行政或立法二部門,這主要原因可能是目前我國大學校園內對學生的紀律考核上,已採較開放的政策,導致學生處份的議題較少所致。 3.立法、行政合一制 目前我國大學學生自治組織採此模式運作者較少,而採用此模式者,又多以設校年代不久的技職校院居多,其中可能原因是該校的學生人數不多或學生政治參與意願普遍低落所致,故將學生自治組織加以精簡成一個部門。我國採此種型式的學生自治組織目前都是附屬於各校課外活動輔導組之下的活動中心,並由課外活動輔導組主管擔任主任,而由學生另行選舉產生活動中心總幹事,擔任類似前述學生自治組織會長的角色;所以,此種型式的學生自治組織並非完全獨立自主的學生自治組織。

11 (四)學生自治活動實施的目的(黎育玲,1994)
1.增進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透過集思廣益、同儕互助合作,往往能針對實際面臨的情況,提出具體的、積極的建議,同時,學生亦藉此增進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 2.提升學生實踐力行的精神:自動自發、自律自治的表現,進而消除以往「坐而言」卻不能「起而行」之弊端。 3.改善學生與學校行政人員之間的關係:學校行政人員在協助學生的同時,彼此深入了解,無形中維繫了和諧的校園倫理。 4.發展學生的領導才能:具備擬定計畫、籌設組織、協調尊重、溝通歧見、領導成員等技能。 5.懂得行使公民權的知識:藉由模擬民主自治的選舉活動、參與多項會議,培養民主法治層面的素養。 6.培養遵守紀律的習慣:為利於組織的團體合作,學生必須學習遵守紀律的習慣。 7.解決實際問題以促進學校發展:讓學生有結合理論與實際的機會,集思廣益的協助解決學校面臨的問題,進而提升校譽促進未來發展。

12 (五)學生自治活動的指導與推動 龔寶善(1958)認為,為符應學生自治精神,所以學生自治組織的輔導應當注重學生的主動地位,但為避免學生缺乏生活經驗與辦事能力,故在期望學生主動的同時,也強調教師的積極性指導,其提出培養正確觀念、安排活動情境、把握活動中心、注意積極誘導等四項指導原則。而許育典(2002)提出學生自治活動的推動原則為: 1.以全體學生自由意識為基礎:學生會長及學生議員應經由普選產生。其組織的成立與運作,也應經由全體學生的自由意識決定。 2.透過正當的組織與程序:學生自治團體的成立,應依據學校組織章程的規定,並經由其設計的正當程序,取得合法且正當的地位。 3.經由民主參與的方式:在學生自治組織的正當程序下,學生應透過民主參與的方式,選出合法的學生代表,處理學生的事務。藉此逐漸養成學生以民主方式處理公共事務的公民態度。

13 貳、學生自治會活動的內涵與實例 學生自治會組織的成立 辦理各項 活動 代表學生參加 學校事務與決策 訂定學生自治會章程 辦理學生會會長選舉
成立學生自治會組織 協助學校辦理之活動 支援學生社團辦理各項活動 辦理學生自治會相關活動 處理本身事務性之自治活動 辦理各項 活動 代表學生參加 學校事務與決策 蒐集意見 提出建議 參與各項 必要之會議

14 學生自治會組織之成立 依據學校制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等相關規定,學生自治會為學校訂定攸關學生權益與義務之相關規定與會議時,學生代表之當然成員,因此如何輔導學生自治會制定組織章程,依民主程序選舉會長、副會長,並成立自治組織,以達成學生代表產生與運作為首要工作。

15 (一)訂定學生自治會章程 國立台中一中學生會組織章程(範例節錄)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章 宗 旨 國立台中第一高級中學學生會(以下簡稱本會) ,為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精神及自治能力,建立學生共識,促進校園和諧,特定訂本會章程。 第二章 會 員 第一條 本會會員為全體台中一中之在校學生。 第二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 選舉會長、大會委員。 罷免會長、大會委員。 參與本會所辦之各項活動。 第三條 本會會員之義務: 繳納參加本會所舉辦活動所需費用。 遵守本章程及班級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案。 配合本會推行之各項措施。 第三章 班級會員代表大會 第一條 班級會員代表大會根據本章程,代表全體會員行使職權。 第二條 大會之代表由各班選出之斑聯大會委員任之,任期一學期。 第三條 大會之職權如下: 行使本章程所賦予之同意權。 反應會員之意見。 決議章程修正案及各項議案。 其他依本章程賦予之。 第四條 大會依本章程行使同意權時,由出席代表過半數之決議行之。 第五條 每學期第一次大會於開學後八週內由執行委員會召開。 大會之召開由執委會福利處長行之。

16 (二)辦理學生會會長選舉 主題名稱 設計者 授課年級 活動時間 活動類別 核心能力 活動目標 活動資源 時間 報名日期: 競選日期:
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 設計者 國立台中一中學務處 學生會 授課年級 全校一、二年級學生 活動時間 2007年3月15日至4月26日 活動類別 學生自治會活動 核心能力 培養學生自治及民主素養,並熟悉民主社會的選舉程序。 活動目標 透過此次活動選出下屆學生會正副會長。 活動資源 藉由校內視訊廣播系統支援使用視訊做政見發表。 和台中市北區區公所承借投票箱。 時間 活動流程 備註 報名日期: 3/15至3/29 競選日期: 4/2至4/25 投票日期: 4/26 候選人於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候選人於4月2日至4月25日止,以不干擾同學上課為原則,於課餘從事公開競選活動。 全校一、二年級學生於投票日當天至投票所進行投票。 投票日當天下午五點截止投票,並進行開票。 候選人須達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的不記名選舉投票。 選票有下列任一者視為無效 不用制式知選票者 蓋選兩組以上者 撕毀選票者 空白者 使用戳章以外方式選舉者 使開票人員無法辨識該票蓋選人員 配合活動 或議題 利用本校網頁首頁公告本次選舉公報。 利用本校視訊系統進行政見發表。 注意事項 及建議

17 (三)成立學生自治會組織 1.學生自治會行政組織架構

18 2.學生自治會幹部分工情形 一、會長、副會長: 二、秘書處: 三、自治處: a.會長之職權對內綜理本會會務,對外代表本會。
b.副會長之職權則為襄助會長處理公務以及會長無法視事時,代行其職權。 二、秘書處: a.等若是「學生會的喉舌」,是學生會對校內的窗口。 b.管理會內各項會議紀錄。 c.學生會資料管理及各項公文撰寫。 d.學生會會史和通訊錄。 e.學生會會訊。 f.學生會年度行程表。 g.學生會網頁管理,隨時更新最新活動訊息。 h.學生會儲備幹部教學課程安排、講解。 三、自治處: a.社聯大會及各項活動的秩序。 b.辦理新生訓練之社團聯展。 c.訂定會規,維持會內團隊紀律。 d.辦理選舉。 e.負責第二會議室的借用與管理。 f.校門旁圍牆與校內公佈欄之管理。

19 四、活動處: 五、事務處: 六、美編處: 七、公關室:
a.策劃一年內的活動。一中盃籃球賽、協辦舞會、園遊會、校慶相關活動……其餘可自由構思。 五、事務處: a.經費與會內財產管理。 b.活動前預算及活動後結算的審查。 c.支援各處室經費的申請。 d.簽設VIP特約商店。 e.爭取全校學生的福利事務。 f.召開第一次班代大會,協助遴選主席,與班代會相互合作。 六、美編處: a.各項活動宣傳之設計。 b.各項活動會場佈置。 c.支援各處室美工事務。 d.美化會辦,設計會服及名片。 七、公關室: a.學生會對外和外校的溝通橋樑。 b.和廠商洽談贊助和商務(例如:殺價)。 c.協助事務處簽設VIP特約商店。 d.向校友、家長、歷屆學長們爭取資源支持學生會。 e.建立學生會對外形象。

20 辦理各項活動 (一)協助學校辦理之活動 協助辦理新生始業輔導事宜

21 協助辦理校內各項競賽活動 -一中盃、師生籃球賽

22 協助辦理親師座談會

23 協助畢業舞會事宜—宣傳影片連結 11/11

24 (二)支援學生社團辦理各項活動 新生訓練社團聯展

25 籌辦元旦愛心園遊會

26 國立臺中一中2007年元旦愛心園遊會實施計畫 主題 名稱 2007元旦愛心園遊會 設計者 學務處學生會 授課 年級
全校教職員暨高一、二年級學生,高三自由參加 活動 時間 2007年1月1日 類別 學生自治會活動 核心 能力 培養學生無私無我的奉獻愛心,提高參與公益活動的熱忱。 規劃校園活動的能力。 目標 經由合作學習與團體活動,以促進個性與群性的調和發展 活動結束後,捐出販賣所得幫助弱勢族群。 資源 學校提供這次活動所需之攤位及舞台場地。 學校提供這次活動所需之水電設施。 由員生社提供每攤位帳棚租金500元。 活動流程 備註 2007年 1月 1日 活動前,先調查各班活動內容、資金及水電使用情形。 審查各攤位活動內容,是否有危險性或違反公序良俗情事。 當天早上9點至下午3點為各班級及社團攤位營運時間。 當天下午一點安排愛心大使到場義賣。 活動期間由各社團在舞台進行成果發表。 配合 議題 事前向各商家募得活動籌備資金。 於活動前的假日進行學校大型場佈的佈置。 由抽籤方式決定各班級社團的攤位位置。 召集各社團社長排定活動當天表演的時間。 注意 事項 建議 活動前的假日進行學校大型場佈的佈置。 活動當日由學生會幹部穿著工作背心,輪流巡視會場維護環境整潔以及安全事宜。 活動結束後進行環境整理恢復並對各攤位評分建議學校獎勵。

27 (三)辦理學生自治會本身相關活動 第11屆全國高中自治社團幹訓

28 第十屆全國高中學生自治組織聯合幹訓實施計劃
一、依據:「教育部公民教育實踐方案」及「教育部補助辦理公民教育實踐示範學校計劃作業要點」辦理。 二、計畫目標 藉由學生自治組織聯合幹訓,培育全國自治組織幹部,養成公民精神,推動校園民主,暢通學生意見表達管道,推動學生自治,發展民主校園。 三、活動主旨: (一)凝聚全國各校學生自治組織間之向心力。 (二)強化學生自治組織之運作能力。 (三)使學員於此次活動中培養領導、服務與自治之精神。 (四)藉由此次幹訓課程,期能提升學員整體素質,充實學員之基本能力。 四、主辦單位:台中一中學生會、台中女中班聯會、台中二中班聯會、文華高中文青會、曉明女中自治會。 五、指導單位:台中一中學務處、台中女中學務處、台中二中學務處、文華高中學務處。 六、活動地點:東勢林場(台中縣東勢鎮東林里勢林街6-1號) 七、活動時間: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八日至七月二十一日,計四天三夜。 八、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學九十四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應屆幹部(限一升二年級學生)。

29 (四)處理學生本身事務性之自治活動 學生自治組織之重要功能即為規範學生自治,透過學生自治會之自治處,訂定相關自治規定: 1.規範校內各社團海報張貼; 2.訂定學生校園生活公約; 3.訂定學生維護校園環境評比辦法等。 此種從學生自發制定之規定,從下而上共同維護學校規範,更有助於友善校園之建立。

30 代表學生意見參與學校校務活動與決策 舉凡代表學生意見參與學校各項會議,攸關學生重要權益與義務之場合,均需學生代表出席,而學生自治會即為當然代表之一,因此必須透過學生自治會運作之機制,定期召開學生會議提供學校建言,蒐集學生意見以為重要發言依據,適時反映學生意見以供學校處理之參考,均為學生自治會重要功能。

31 叁、困難與建議 一、學生自治會活動實施的困難 (一)參與率不高 (二)經費收取不易 (三)自主意識與認同感不足
(四)組織不健全、缺乏協調能力 (五)現行制度下的時間不足

32 二、建議 (一)強化校園人權、尊重學生權利 (二)結合相關課程、提供必要輔導 (三)統合認知、適性發展 (四)參與校務、共榮共生
(五)財物自治、有效管理 (六)行政配合、因勢利導 (七)專家參與、客觀理性

33 報告到此結束! 敬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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