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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撫新制現況簡報 實踐大學 葉至誠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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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校退撫新制現況簡報 實踐大學 葉至誠 2009年12月28日
私校退撫新制現況簡報 實踐大學 葉至誠 2009年12月28日

2 簡報大綱 ㄧ、退撫新制現況 二、私校納入勞保

3 規劃內涵 ㄧ、新訂:私校教職員退撫條例 二、修正: 私校改納入勞保體系

4 核心價值 ㄧ、個人所得增加 二、學校競爭提升 三、社會公義落實

5 退撫新制現況

6 ㄧ、落實私校教職員退撫條例 二、尚待私校改納入勞保體系
法案進度 ㄧ、落實私校教職員退撫條例 二、尚待私校改納入勞保體系

7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儲金管理委員會 1. 9月21日捐助人發起會議。 2.10月16日儲金管委會董事推選。
1. 9月21日捐助人發起會議。 2.10月16日儲金管委會董事推選。 3.10月23日第一次管委會會議,推舉董事長。 4.11月12日第二次管委會會議, 修正捐章。 5.11月24日第三次管委會議 任命顧問及執行長 6.12月 8日評選金融商品。

8 董事:推薦代表 姓名 推薦團體 服務單位 程海東 中華民國私立大專校院協進會 東海大學校長 陳振貴 中華民國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
嶺東科技大學校長 黃維富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華夏技術學院副教授 洪清池 景文科技大學講師 鄭惠芝 中華民國私立教育事協會 立人國際中小學董事長 廖玉明 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文教協會 僑泰高級中學校長

9 董事:推選代表 姓名 服務單位 陳璽安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董事長 邱鏡淳 大華技術學院董事會董事 李 銓 銘傳大學校長 湯振鶴
李 銓 銘傳大學校長 湯振鶴 明道大學董事長 鄭逢時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董事長 蔡清淵 致遠管理學院董事長 戴 謙 南台科技大學校長

10 董事:推選代表 姓名 服務單位 許俊顯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 王倚惠 靜心國民中小學董事長 林婉玉 大仁科技大學董事 葉至誠
實踐大學人力資源室主任 胡學貴 崑山高級中學校長 卓耀南 新榮高級中學校長 李繼來 惇敘高級工商職學校校長 劉育仨 育達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副校長

11 淡江大學經營決策系暨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顧問 姓名 服務單位 鄭豐聰 逢甲大學工業工程系統副教授 邵靄如 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 陳登源 淡江大學經營決策系暨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羅仙法 逢甲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顏信輝 淡江大學會計系主任

12 評選委員 姓名 服務單位 陳璽安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董事長 李 銓 銘傳大學校長 鄭逢時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董事長 戴 謙 南台科技大學校長
李 銓 銘傳大學校長 鄭逢時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董事長 戴 謙 南台科技大學校長 葉至誠 實踐大學人力資源室主任 黃維富 華夏技術學院副教授

13 淡江大學經營決策系暨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評選委員 姓名 服務單位 鄭豐聰 逢甲大學工業工程系統副教授 邵靄如 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 陳登源 淡江大學經營決策系暨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羅仙法 逢甲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顏信輝 淡江大學會計系主任

14 儲金商品評選 1.評選內容為儲金商品及保險商品。 2.儲金商品為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保險商品為:宏利人壽及國泰人壽。

15 儲金商品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保管銀行。 2.提供儲金商品的作業服務。 3.由董事會依據專業選定商品。 4.依據投資績效決定獲利狀況。

16 保險商品 1.即期年金。 2.利變年金。 3.一次給與。

17 4.年金累積期間(五年)每一年度提領保費總 額5%得免解約費用。 5.宣告利率為1.45% 。 6.保證期間未支領年金餘額與受益人。
保險商品-利變年金 1.年金累積期為五年。 2.保證給付年金20年。 3.年金給付至 100歲。 4.年金累積期間(五年)每一年度提領保費總 額5%得免解約費用。 5.宣告利率為1.45% 。 6.保證期間未支領年金餘額與受益人。

18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保險商品-即期年金 2.保證年金20年。 3.宣告利率依據保單生效日起。 4.保單不得解約。
1.保費費用 5%。 2.保證年金20年。 3.宣告利率依據保單生效日起。 4.保單不得解約。 5.宣告利率為1.45% 。 6.保證期間未支領年金餘額與受益人。

19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儲金作業說明 3.協助辦理退休人員提存作業。 1.12月18日起辦理作業講習。
2.99年1月1日辦理提儲作業。 3.協助辦理退休人員提存作業。

20 個人提撥程序 1.99年1月發薪日起自個人薪資中扣繳儲金。 2.98年12月前確認校務系統個人資訊狀況。
3.99年3月31日前服務銀行提供驗證密碼函。 4.99年3月起教職員可自網路銀行查詢帳戶。

21 新制適用對象 1.專任.合格.編制.有給之校長.教職員。 2.依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進用之研究人員。
3.依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進用之專業教師。

22 約聘人員退撫照應 1.勞工保險。 2.勞退儲金。 預計99年3月以後納入 勞退新制,提儲金6%。

23 技工工友退撫照應 一.勞工保險 二.退休給付 1.99年1月以後到職者納入勞退新制,提6%。
2.99年1月以前到職者應於99年6月選擇新舊制 採取舊制者依勞基法採最高45基數。 採取新制者由學校提列勞退準備金。

24 勞退新舊制比較 項目 勞退舊制 勞退新制 法令 勞基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適用對象 適用勞基法勞工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勞工(含不定期契約工,部分工時勞工) 雇主負擔 每月薪資2%到15% 每月薪資的6%以上 勞工負擔 可自願提撥6%以內薪資 退休金保管單位 中央信託局 勞工保險局 年資計算方式 年資採計需同一事業單位,換單位年資無法累計 退休金年資可攜帶,換工作年資帶著走,退休金繼續累積。

25 勞退新舊制比較 項目 勞退舊制 勞退新制 請領條件 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退休
年滿60歲,無須退休與否皆可;但未滿60歲死亡,由遺屬一次領完 給付標準 1、年資15年以內,每滿1年,可獲2個基數。 2、超過15年年資,每滿一年,僅獲一個基數。 3、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 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累積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給付方式 退休金一次付清。 年資滿十五年得按月請領,年資未滿15年應一次領取。 退休金所有權 雇主 勞工

26 作業規範 1.學校福儲制度應由學校擬定辦法報經儲金會經監理會轉教育部備查。
2.退撫儲金如有個人配合相對提撥則有賦稅優惠。 3.新舊制年資合計達十五年者即可領取定期給付。 4.新制實施後若新舊制年資所領取之退撫給付低於原舊制標準則由政府補足差額。

27 作業規範 5.教職員依規定撥繳之儲金依法免納入薪資所得。 6.新制初期由儲金會採取統一管理由政府提供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保障。
7.開放個人操作期間選擇風險最低者可由政府提供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保障。

28 退休要件 一.應即退休 1.年滿65歲 2.教授年滿70歲 3.校長聘其終滿65歲服務至聘期屆滿最高70歲 二.申請退休 1.年滿60歲
2.服務滿25年

29 退休要件 三.機關裁撤退休 1.服務滿20年 2.服務滿10年,年滿50歲 3.已支最高薪級滿三年 四.強制退休
1.服務五年,因身心障礙有證明者 2.因公傷病者

30 儲金負擔金額 退休薪額 提撥率 教職員自提 (35%) 公提(65%) 770元(51,480) 12% 4,324 8,031 625元(45,655) 3,836 7,124 475元 (37,915) 3,185 5,915 170元 (19,825) 1,665 3,093

31 所得推估-教師770 勞保 小 計 年金 提 撥 率 投報率3% 投報率5% 16,900 17,109 20,414
新制/舊制 年資 轉換成月退休金之數額 勞保 年金 小 計 投報率3% 投報率5% 5年/25年 12% 16,900 17,109 20,414 37,314~37,523 15年/15年 21,472 23,892 41,886~44,306 25年/ 5年 26,774 34,318 47,188~54,732 30年/ 0年 28,928 40,131 49,342~60,545 35年/ 0年 37,498 55,607 23,816 61,314~79,423

32 所得推估-職員625 提撥率 新制/舊制 年資 勞保 年金 小計 投報率3% 投報率5% 5年/25年 12% 15,017 15,202
轉換成月退休金之數額 勞保 年金 小計 投報率3% 投報率5% 5年/25年 12% 15,017 15,202 18,108 33,125~33,310 15年/15年 17,683 19,470 35,791~37,578 25年/ 5年 19,934 25,099 38,042~43,207 30年/ 0年 20,681 28,283 38,789~46,391 35年/ 0年 27,479 39,939 21,210 48,689~61,149

33 新制努力方向

34 類別 公保 勞保 給與方式 一次給與 年金給與 給付金額 30年 185萬 30年 每月20,414 領取方式 一次領取 終身領取 領取年限
公保vs勞保 類別 公保 勞保 給與方式 一次給與 年金給與 給付金額 30年 185萬 30年 每月20,414 領取方式 一次領取 終身領取 領取年限 固定年限 不限年數 調整方式 不隨物價調整 隨物價調整 採計基年 36基數 給與規範 最高限制 活多領多

35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類別 公保 勞保 個人負擔 本俸*7.5%*32.5% 本俸*7.5%*20% 學校負擔
公保vs勞保 類別 公保 勞保 個人負擔 本俸*7.5%*32.5% 本俸*7.5%*20% 學校負擔 本俸*7.5%*70% 運作模式 固定給付

36 學理 1.世界銀行於1996年提出,為對應全球人口老化,需自推動「老人年金」加以應對,其中「退休所得替代率為60%,採取多層次保障」為宜。 2.銓敘部於98年5月19日所提「公教人員保險法」未來規劃方案,揭示:第一層養老年金所得替代率為20%。 3.私校教職員退撫退休給與規劃方案,係朝向:第一層採確定給付制,所得替代率為20%;第二層採確定提撥制,所得替代率為40%。

37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事理 1.本規劃及落實係體現總統社會安全政策的具體作為(總統98年9月28日於慶祝教師節大會講話)。
2.私校教職員自公保轉移至勞保,為應立法院審查三版本之內容,經協調採兩階段,分別立法及修法,整併給與,以確保私校教職員權益。 3.現職私校教職員尚無年金保障,且「本條例」對現職具較長年資同仁之給與仍不足以達到安養的目標,實賴勞保年金予以補強。

38 法理 1.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6月1日審查「本條例」時,通過附帶決議:應於半年內將私校教職員自現行公保改移至勞保,並與年金給付。(勞委會、銓敘部均派員與會) 2.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6月4日審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時,通過附帶決議:應於半年內將私校教職員自現行公保改移至勞保,並與年金給付,俾能享有勞保年金的老年照顧。(勞委會、銓敘部均派員與會) 3. 立法院院會6月12日審查「本條例」時,通過附帶決議:應於半年內將私校教職員自現行公保改移至勞保,並與年金給付,俾能享有勞保年金的老年照顧。

39 升 評 師 獎 審 法 聘 規 情理 1. 全國國民自97年10月1日起已有國民年金保障,迄今僅私校教職員為「年金孤兒」,不符社會公義。
2. 勞委會於98年5月1日公告兼任教師應納入勞工保險,更遑論於教學、研究、服務,更顯投入的專任教職員同仁實不宜排除於勞保之適用範圍。 3. 勞委會於98年9月8日邀集私校代表召開私校教職員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範圍座談會;若將私校同仁排除於勞保之適用範圍,顯與整體保障規範未盡相符。

40 誠信立國 政府將加強對教師的保障,一方面提高教師的待遇與撫卹,一方面拉近公私立教師的距離。過去1年來,政府提高私校教職員退休金,並以按月領取退休金為選擇,今年7月8日公布「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實施之後,30年年資的中小學教師,一次退休金將由現行284萬元提高至593萬元;私立大學教師,一次退休金最高從319萬元提高至689萬元。如果選擇月退,每個月分別可以領到3萬與3萬5千元;其次,搭配相關部會正在研議(尚未實施)私校教職員由現行公保改為參加勞保,年資併計,所以不論資深或新進,每個月都可領取2萬元,各級教師退休金與保險合計,每個月最高可領到5萬或5萬5千元。   

41 誠信立國    總統表示,法案修正之後,希望能夠穩定教學研究環境,吸引優良的教師留任。最重要的是保障教師的退休生活,讓大家有機會回饋教師們對社會的貢獻。 此外,政府也要保障我國所有教師的基本待遇一致,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的差距可由私校經常抱怨的事項得知,這方面政府還在繼續努力,希望除了私校學費自由化之外,也讓私校的待遇與公立學校逐步拉近,讓大家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環境,這是未來政府一定要努力達成的目標。

42 對應策略 1.原則不變 2.立場一致 3.具體作為 4.備選方案

43 法制進度 1. 立法院法制衛環委員會審查。 2. 立法院全院二讀會。 3. 立法院全院三讀會。 4. 總統公佈。

44 退撫新制實施前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年資所領取之養老給付,與相同年資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老人年金給付所支領月退休金之所得差距,得辦理優惠儲存。
備選方案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修正建議增修條文第二十條之一 退撫新制實施前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年資所領取之養老給付,與相同年資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老人年金給付所支領月退休金之所得差距,得辦理優惠儲存。 前項優惠儲存適用對象、辦理條件、期限、利率、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教育部以辦法定之。

45 勞保負擔 勞工保險條例 第15條 (保險費之計算)
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在省,由中 央政府補助,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補助。 (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46 類別 私校退撫儲金 勞保老年年金 負擔比率 個人35% 學校32.5% 政府32.5% 個人20%-30% 學校70%-30%
努力目標 類別 私校退撫儲金 勞保老年年金 負擔比率 個人35% 學校32.5% 政府32.5% 個人20%-30% 學校70%-30% 政府10%-40% 年金內容 退休年金 撫恤年金 老年年金 失能年金 遺屬年金 給付方式 年金或一次給與 所得替代 40% 20% 給付金額 40,131元 20,414元

47 退撫新制願景

48 規劃構想 年金制度 福儲制度 私校退撫 勞工保險

49 規劃構想 年金制度 10%福儲 40%退撫 20%勞工

50 所得替代率維持60% 1.私校退撫儲金年金化 每月支領40,131元 2.勞工保險採月退給與 每月支領20,414元
推動願景 1.私校退撫儲金年金化 每月支領40,131元 2.勞工保險採月退給與 每月支領20,414元 3.私校儲金勞工保險合計 每月支領60,545元 所得替代率維持60%

51 新舊制比較 一次退休給與: 合計4,957,875元 儲金每月:40,131元 勞保每月:20,414元 合計每月:60,545元
20年合計:1,400萬元 一次退休給與: 合計4,957,875元 養老給與月退 養老給與一次 勞保年金給與 公保一次給與

52 推動願景 《國家遠景》 政治民主 經濟活力 社會安全 文化多元

53 教育主導社會發展 《國家領導人應做的三件事》 第一、追求和平 第二、着力教育 第三、永續發展 -高希均,2009-

54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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