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給藥安全
給藥法 一、藥物劑量:以小孩的體表面積計算藥物劑量 二、肛門直腸給藥: 三、皮膚用藥: 四、眼睛用藥: 五、耳藥滴入: 六、鼻藥滴入: 七、鼻噴藥: 八、口服給藥: 九 、肌肉注射: 十 、靜脈注射:
肛門直腸給藥 藥物類型: 退燒藥、止吐藥 給藥方式: 塞入肛門約 5 ㎝,夾緊臀部約 5-10 分鐘 注意事項:
皮膚用藥 藥物類型: 濕疹軟膏、痠痛藥膏、噴劑等。 給藥方式: 注意事項: 可剔除毛髮後塗抹於患部。
眼睛用藥 藥物類型: 散瞳劑、眼藥膏、眼藥水等 給藥方式: 1 、藥水滴在下眼瞼;先滴藥水在塗藥膏 2 、藥膏從眼內側網眼外角塗抹 注意事項: 1 、 2 種以上藥水需間隔 5 分鐘;先滴澄清溶液再滴懸浮溶液。 2 、藥水及藥膏需間隔 10 分鐘 3 、為避免藥水流入口鼻,所以在鼻樑處的眼內壓約 1 分鐘。
耳朵用藥 藥物類型: 中耳炎 注意事項: 1. 三歲以下應將耳翼往下往後拉;三歲以上則將耳翼 向上向後拉。 2. 滴液溫度為 37 ℃。 3. 耳藥滴於外耳道而自行流入耳膜,滴藥後應保持躺 向健側約 10 - 15 分鐘。
鼻藥滴入 給藥方式: 採半坐臥式,鼻孔朝上 注意事項: 1 、餵食前 20 分鐘執行 2 、藥物不可使用超過 3 、 4 天否則會產生刺激現象及鼻 充血 3 、每一瓶藥只能給用一個小孩,以免細菌感染。同時 藥物不可使用超過三至四天,否則有刺激現象且產生 鼻充血。 4 、應仰臥,肩下墊一枕頭,使鼻孔朝上,滴藥後維持 此姿勢五分鐘,以防藥液向鼻孔外流失。
鼻噴劑 注意事項: 1 、先向外噴,以免空氣噴入鼻腔內 2 、清潔鼻孔 3 、用食指壓一個鼻孔,將噴嘴插入另一個鼻 孔。 4 、噴出藥物時,同時鼻子吸氣。
口服給藥 (1/3) 1. 嬰兒 (0-1 歲 ) : A. 用塑膠滴管或塑膠空針給藥。 B. 抬高嬰兒頭及肩,用拇指壓下頦以使口張開,給藥速度要 慢避免哽塞。 C. 將滴管或空針置於舌中央,輕滴藥物至舌上。 D. 若覺得將嬰兒放在兩膝間餵藥較為舒服,可抱著他給藥。
口服給藥 (2/3) 幼兒: A. 可直接用藥杯或湯匙餵藥。 B. 讓小孩有時間吞嚥。 C. 若可能讓小孩自己握住藥杯,自行服藥。不可 以和食物混合吃;若非禁忌在服藥後給予他喜愛 的飲料。 D. 小而安全可丟棄的藥杯可給小孩玩。 E. 幼兒最易反抗藥物,可協助其控制自己的行為, 將他抱起來並加以鼓勵,允許他稍後再吃,使他 學會合作,重獲自主感而提高自尊心。
口服給藥 (3/3) 學前與學齡兒童: A. 約 4 - 6 歲小孩可以以藥丸或膠曩服藥時,可教 他將藥丸放於舌後,立即吞下液體(如水或果 汁),若強調吞液體,則孩子不會想到吞的是藥 丸。 B. 服藥後予以讚許。 C. 讓其選擇服藥的方式,並鼓勵其說出對藥物的 感受,則較易合作。 D. 對持久奮力拒藥的孩子不可捏住鼻子灌藥,易 造成吸入氣管的危險。不可以以打針威脅他。
肌肉注射 1. 部位:股外側肌、臀肌(兒童學會走路一年後 方可使用)、腹側臀肌。 2. 二歲以下,注射部位採用股外側肌和腹臀區, 不宜採背臀區,因此區域之肌肉尚未發育完成, 肌肉小,注射會有危險。 3. 二歲以上採背側臀肌或腹側臀肌。 4. 學前兒童打完針後可貼膠布於注射部位避免血 液外流,意謂著小兒以自我為中心的完整。
靜脈注射 1. 確定靜脈輸液暢通,若有腫脹、脫位或穿孔等 應通知。 2. 注射部位之皮膚顏色及腫脹情形。若在頭部應 注意臉部是否對稱;若在手或腳,需與對側肢 體做比較是否對稱。 3. 檢查是否回血。 4. 調節流速:升高瓶子高度、調整流速調整器、 肢體的位置、約束物等。 5.1 ㏄= 60 滴;計算流量?
嬰幼兒時期常見的藥物 退燒藥 止咳化痰藥 腹瀉藥 維生素類藥物 鈣劑
台灣兒科醫學會 2010 年修訂「兒童發燒 處置建議」 1 、慢性肺病成人型呼吸窘迫症候群 2 、心臟衰竭的心臟病或發紺型心臟病 3 、慢性貧血 4 、糖尿病與其他代謝異常 5 、曾有熱痙攣或曾有癲癇發作的神經系統疾病 6 、其他因為發燒而有不適症狀者 以上情形者且體溫超過 38 ℃以上時,財建議使用退 燒藥。
嬰幼兒使用的藥物類型 液劑 粉劑 錠劑 有些藥物不能磨粉的原因: 1 、破壞藥物的安定性,使藥效降低 2 、產生藥物交互作用 3 、共用磨粉器具或分包機,產生藥品互相汙染 4 、病情變化時,無法彈性用藥 5 、無法杜絕處方或給藥錯誤的可能
預防及處理幼兒藥物中毒的原則 1 、 家中有毒清潔劑不應讓幼兒拿取,甚至須上鎖。 2 、藥物須有醫師處方且依正確的方式給藥 3 、幼兒誤服藥物時, 4-6 小時內可以採催吐方式 4 、將誤食的藥物、嘔吐物、排泄物等一併送醫化驗 5 、腐蝕性藥物 ( 清潔劑、殺蟲劑等 ) 在誤食 2 小時內,可 讓幼兒喝牛奶、生蛋白以保護胃黏膜,切記不可以催 吐 6 、電話撥打 119
藥品保存及廢棄藥物處理注意事項 1 、藥物應放在乾燥陰涼及密封的容器 2 、內服藥及外用藥應分開 3 、藥品應標示名稱、劑量、日期等;開封後 1 個月未用完應丟棄 4 、定期檢查藥物是否受潮或過期 5 、藥物回收應放置在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箱之 藥局
民眾對於藥品的幾個錯誤觀念 1 、不清楚藥瓶開封後,保存期限會縮短。 2 、不知道藥瓶開封後,內附之乾燥劑與棉花要丟棄 。 3 、不了解如忘記服用前一次藥品,下次不可以一次 服用 2 倍藥量。 4 、不知道服用慢性病用藥,如降血壓藥,當症狀改 善後不可停藥,應繼續服用。 大錯誤觀念 - 當心用藥安全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