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癌治疗:对于Ⅰ~Ⅱ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张 单独手术或放疗,对于Ⅲ~Ⅳ期晚期舌癌采取以 手术为主中医药配合的综合治疗。 目前舌癌的治疗:对于Ⅰ~Ⅱ期的早期高分化舌 癌主张单独手术或放疗,对于Ⅲ~Ⅳ期晚期舌癌 采取以手术为主中医药配合的综合治疗。综合 治疗的目的是预防肿瘤术后复发及远处转移, 这是提高生存率和治愈率的正确方向。
术前放疗 + 手术根治 + 术后放可化疗:术前放 疗适用于体积较大的舌癌或舌根部未分化癌, 术前放疗的目的是为了缩小肿瘤以提高手术 切除率,降低术后复发率;术后放疗和化疗 的目的是消灭肉眼不可见的残余癌灶,术后 化疗一般在术后 4 ~ 6 周过进行。 术前化疗 + 根治性手术 + 术后化疗可放疗:术 前化疗作用在于降低肿瘤转移机会,杀灭微 小病灶,并使原发灶缩小,便于切除。
其他综合治疗的方案还有微波加温治疗 + 化 疗,化疗 + 冷冻 + 化疗,微波加温治疗 + 放疗, 及高压氧舱治疗 + 放疗,及光敏疗法(注射 增敏剂血卟啉后 + 放疗)等。上述方法对于 年老体弱或晚期舌癌均有临床近期疗效。如 能和中医药配合治疗,以符合肿瘤病机的温 阳益气之治疗原则,则疗效更加明显。
(一)适应症 可作为手术前后辅助性治疗。术前化疗可使肿瘤缩小, 利于手术切除,而术后化疗主要用于怀疑切除不彻底 或有远处移的患者。 (二)单药化疗 目前治疗头颈部恶性肿瘤最有效和最新的药物,其为 广谱抗癌药,与其他药联合使用,可较大幅度提高疗 效。用法: 15 ~ 20mg/m2 ,每日静脉注入,共 5 次 (注间水化利尿), 4 周后重复; 40mg/m2 。 W 加渗 盐水,静脉注入,共享 5 次, 4 周后重复(注意水化利 尿); 50mg/m2 ,静脉注入,第 1 、 8 天,每 4 周重复 一次(注意水化利尿); 10 ~ 30mg/m2 ,静脉注入, 第 1 天,每周一次。
(三)联合化疗 联合化疗方案主要是含 DDP 和不含 DDP 的 两大类。含 DDP 的联合化疗方案疗效优于 单一用药,亦优于许多不含 DDP 的联合化 疗方案。以 DDP 为基础的联合化疗方案在 晚期癌的治疗中目前认为是最为有效的。
放射治疗分为外照射和组织间照射,一般先采用外 照射使瘤体缩小并控制感染后,再行组织间照射。 放疗前应做好口腔卫生,预防牙感染及颌骨放射性 骨髓炎的发生。 1. 外照射单纯外部照射治疗疗效较差,一般仅 做姑息性治疗。一般用超高压装置,总剂量 30-40Gy/3-4 周。治疗舌前 2/3 癌可分为 3 个阶 段,第一阶段从病变边缘向外扩大 1cm 左右进 行照射;第二阶段从口底向癌瘤中心照射;第 三阶段将舌拉出,作接触照射。对放射治疗已 有颈淋巴结清除术。术前放疗最好用 60CO 机, 其对浅层软组织损害较小,不影响手术愈合; 因故不能手术者,可继续放疗,同时应注意避 开脊髓,以免脊髓损伤。
2. 组织间照射适用于舌背、舌侧缘或舌腹直径 2cm 以内的病变。瘤体愈小,效果愈佳。一般使用镭 针、 60 钴针、 137 铯针。每针含量为 1.2-2mg, 将针 作栅状均匀排列,根据肿瘤厚度作一个或两个平 面插入,各针之间及两个平面之间一般间隔 1cm 。 放射剂量为 80 ~ 90Gу , 6 ~ 8 天内完成。此法的优 点是疗程短,肿瘤局部有足够的放射剂量,全身 反应较轻,局部瘢痕少,可保存舌的功能。
舌癌治疗应采取综合治疗,手术前后放化疗都是为 了降低手术风险,降低复发,增强舌癌康复效果。 舌癌手术治疗注意适应证与禁忌证,首次手术必须 达到无瘤根治的目的。 舌癌治疗应采取综合治疗,手术前后放化疗都是为 了降低手术风险,降低复发,增强舌癌康复效果。
舌癌手术治疗具体介绍如下: (一)手术适应证与禁忌证 T1 、 N1 无重要脏器功能障碍,全身 情况能耐受手术者,为手术适应症。 凡局部病变超越中线,口底固定, 转移淋巴固定( N3 )或远处转移 ( M1 )者一般不作为手术适应证。
(二)手术治疗原则 首次手术是治疗成败的关键。治疗失败 的主要原因是术后局部复发及远处器官 转移,所以首次手术必须达到无瘤根治 的目的,为此应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原发癌手术治疗原则肿瘤切除的广度必须在肿瘤边界 以外至少 1cm 以上的正常组织中进行,要求至少以同样 的广度切除肿瘤深层(肌层);手术时应做到轻巧而敏 捷的锐行切除,切忌在术中犹豫不决,反复擦拭瘤组织, 或过度挤压瘤组织,这样有可能增加癌组织创面种植的 机会,从而造成术后复发。为了克服此缺点,对一些较 晚期病例宜休用术前 60Co 放疗 40Gy4-5 周,或动脉化疗 (用 5-FU 每日 100mg ,总量 8-10g ,停药 3-4 周反应消失后 进行手术),使肿瘤缩小后再考虑手术;较小的( 2cm 以内)原发癌,经术前放疗或化疗后肿瘤已明显缩小或 临床症状消失亦可考虑作局部广泛切除合并颈淋巴结清 除术的非连续性切除术;对于晚期癌,需作包括原发灶 与颈淋巴结及有关组织整块切除的联根治术。
2. 继发癌手术治疗原则临床检查已发现 有颈淋巴结转移时, 应常规行颈廓清术; 对临床上未出现颈淋巴结转移者是否 作选择(预防性)颈廓清术,目前尚 有意见分歧。一般认为行颈廓清术的 指征是:颈部有明显的淋巴结转移或 可疑转移而无远处转移者;对于转移 率高的舌癌直径大于 2cm ,应采用预防 颈廓清术。有人认为原发灶小于 2cm 者 也有淋巴结转移的可能,所以目前对 舌癌的治疗,学者们积极主张做预防 性颈廓清术。
(三)手术方法 临床上应根据病变范围选择手术方式: T1 病例可作距病灶外 1cm 以上的楔形切除直 接缝合; T2 病例,根据局部情况可行患侧 舌大部或半舌切除直至全舌切除;对于原 发灶 T1 ,颈部转移为 N1 或可疑舌癌波及同 侧口底及下颌骨者,应施行一侧舌、下颌 骨及颈淋巴结联合清除术,如对侧淋巴结 有转移灶应做双侧颈廓清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