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政策解读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主要内容 中国博士后制度的产生及发展简介 1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工作概况 2 相关政策解读 3 下一步工作重点 4
一、中国博士后制度的产生及发展简介 我国博士后制度是在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倡议下,由邓小 平同志亲自决策,于 1985 年开始实施。 指导思想和重要特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在 培养和使用中发现更高级的人才;坚持 “ 吸引、培养、使用 ” 和 “ 产、学、研两个三结合 目前成立了 214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了 12 个学科门类的 89 个一级学科,累计进站 6 万多人。 博士后群体已经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团队中,最 富于创新精神的生力军,成为了教学科研重要的人才来源。
全国博士后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几个特点 “ 博士后 ” 是一种经历,不是学位也不是专业技术职务 或行政职务。 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博士后研究期 间计算工龄,享受正式职工一样的待遇。 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 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获得固定 工作岗位前,处于流动状态。
现行的主要博士后工作文件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国人部发 [2006]149 号 关于印发《博士后工作 “ 十一五 ” 规划》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114 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 [2008]1 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 ……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工作概况 医学部 1986 年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6 个流动站 每年国家资助名额 13 个 每年招收博士后 40 人左右,截止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进站 489 人。 现执行 2006 年 6 月下发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 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北医博士后统计 累计进站女目前在站女09年进站女 两年在站三年在站未出站滞留合计 目前在站 (未出站)
09年进站博士后统计 09 进 站 女 平均 年龄 (男) 平均 年龄 (女) 流动站招收 工作 站联 合招 收 国家 资助 留学 回国 自筹 经费 其中 在职
医学部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 医学部博士后工作实行医学部、学院(系、所)分级 管理 医学部成立博士后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主 任担任 日常办事机构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9 年 5 月 13 日医学部批准成立) 各学院由一名主管领导和管理干部负责
三、相关政策解读 1. 招收 2. 在站管理 2. 在站管理 3. 出站 3. 出站 4. 退站 4. 退站 5. 评估 5. 评估
三、相关政策解读 — 招收 按照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资助、自筹经费、企业资助 按照申请人的身份分为:统招统分、定向委培、在职 人员、现役军人、留学回国,每种身份所提交的材料 要求不同 按照招收类型:流动站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工作 站单独招收、非设站单位依托项目招收、留学回国等
三、相关政策解读 — 招收 几个重要问题: 严格控制超龄博士后进站问题,保证博士后制度培养 优秀青年人才的主流方向 避免同站同学科做博士后,防止近亲繁殖 严格控制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数量 进站时候没有博士学位的,半年内复核学位证书,未 获证书将按退站处理。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进站时间算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1、工作时间及工龄 2、在站工作时间 两年,按照财政部资助时间;获得国家重大项目、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 别资助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3 年。 超过三年不出站的按照退站处理。 可以做二站博士后,但是博士后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3、待遇 工资: 博士后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博士后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式在站的 24 个 月进行发放。提前出站、中途退站者的工资发至出站或退站 时止。 博士后的岗位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九级标准发放,一站博士后 薪级 16 级,合计 3347 元 / 月发放。 未经流动站和医学部两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国、出国逾期 不归、擅自离岗者,停发所有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与必要 的处理。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符合条件的,按照中级标准 1000 元 / 月发 放住房补贴, 80 元 / 月发放提租补贴,从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公积金:一站 300 元 / 月,二站 310 元 / 月学校予以配套,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住房:科大公寓 8 套、富润家园 6 套,医学部 7 号楼,目前能够保 证进站的需求。 户口:统招统分、留学回国、在职人员和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的博士后落户到北医集体户,子女可在医学部幼儿园入托、在 北医附小入学或升学报考。 公费医疗:工资关系转到医学部的可以享受公费医疗 3、待遇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4、考核 在站满一年的参加所在单位(学)年度考核,考核 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当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下一年度提高一 级薪级工资。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北医( 2009 )部人字 181 号),对人 事档案已转入医学部人事处且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从进站起确定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年为 21 名在站人员确定了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出站后到外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委托 医学部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有局级以上的委托函。 5、职称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中国博士后基金为国家级的资助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和二等,一等 5 万元;二等 3 万元; 特别资助 10 万元。 鼓励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 申请到基金的出站时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发表文章时要标注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 6、基金申请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面上资助每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 3 月和 8 月。资助 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一等资助人数 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 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进站满八个月才可以 申请,每年一次,一般在春天。已经获得面上资助的 也可以申请特别资助。 表中的 “ 投送学科 ” 和流动站名不一定相同,主要和项 目内容相符。 6、基金申请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 / 文献 / 信息传播 / 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 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 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 30%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强调的是对 “ 人 ” 的资助,资助经费应 由博士后本人使用,用于科研及相关工作支出。期满博士后一般应 通过适当延长在站时间的方式使用经费,特殊原因不能延长在站时 间并已办理出站手续的,资助经费由设站单位代为管理,博士后科 研及相关支出回设站单位报销。 6、基金申请
获得基金情况统计 面上资助一等二等合计 45 批 ( 2009 年 3 月) 批( 2009 年 8 月) 033 合 计 特别资助 2008 年 2009 年 资助人数 2人2人 3人3人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博士后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和日常管 理工作的专项经费,主要源于国家拨款和单位筹资。现标准 为每人每两年 10 万元。 工资(含津补贴)从日常经费总额中按大约 80% 比例提取, 主要用于博士后的生活费开支,由人事处统一审核发放 日常公用经费从日常经费总额中按大约 17% 比例提取,主要 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学术活动,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管 理办公室审批使用。 日常管理费从日常经费总额中按大约 3% 比例提取,用于校院 两级对博士后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以及公共活动费用。 7、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得出国做博士后或进修; 在站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无故逾期一个月上者,按自动退 站处理; 博士后因公出国(境),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因公 出国 ( 境 ) 申请表》,并附国外邀请信和资助证明;因私出国 (境),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因私出境申请表》, 由医学部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8、出国管理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凡在站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出站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企业博士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可以申报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奖。 1 、在基础研究中,提出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创新学术思想,具 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2 、在应用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成果转化后取得突出经 济效益。 3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对学科建设做出突出 贡献,已成为某一研究领域学术带头人。 4 、从事社会行政工作,取得突出的社会行政工作研究成果或工 作业绩。 9、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在站管理 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 研究成果和权益,依法申报知识产权,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 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反对学术上弄虚作假,坚决 抵制学术腐败和欺骗行为; 自觉按照《科研工作协议》,按期完成科研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在站时间的规定; 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 10、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义务
三、相关政策解读 — 出站 符合出站条件的,一定在国家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办理 手续; 博士后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就业实行双向选 择、自主择业。 到国家规定的出站时间(一般为两年,获得特别资助 等的可以适当延长,最晚三年)内没有找到就业单位 的,一定也要完成出站报告和离校手续,到全国博管 办办理出站手续,同时将档案和户口派到进站前的常 住户口所在地。否则过期只能办理退站。
三、相关政策解读 — 退站 考核不合格的; 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无故旷工连续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 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出国逾期不归超过 30 天的; 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站: 退站人员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 相关政策,其户口和档案回进站前的常住户口所在 地及所在地人才中心。
三、相关政策解读 — 评估 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全国博士后 的工作评估,是对流动站各项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评估工作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 2010 年会进行全国性的评估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 作暂行规定》; 进一步明晰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职责,严 格进、出站审批及学术考核等; 实行中期考核,强化过程管理; 简化博士后进出站手续,提高效率; 积极推动滞留博士后人员的清退工作; 充分发挥博士后联谊会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学术讲 座、日常培训、户外拓展训练等; 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合作导师作用,充分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 博士后培养中的主导作用; 继续加强和大学本部及医学部各部门的合作,更好的为博士后 服务。
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行政办公楼 523 室 Tel : ( FAX ) 联系人: 程晓英 郑兰斌 中国博士后网站: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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