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長 賴鼎銘
各學制招生入學管道 ▓ 日間學制 博士班考試入學 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入學 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 ) 甄選入學 學校推薦、個人申請 、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 考試入學 考試分發、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考試 特種身分入學 僑生分發入學、外國學生申請入學、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甄試入學 學士班 ( 二、三年級 ) 轉學考試、外國學生 ( 雙聯學制 ) 申請入學 招生組
▓ 夜間學制 ( 回流教育 ) 碩士在職專班 ( 碩士班 ) 考試入學 二年制在職專班 ( 學士班一年級新生 ) 考試入學 外國學生 ( 雙聯學制 ) 申請入學
課務組 課程 ▓ 專任教師排課以 4 天為原則,勿要求集中於星期 2 、 3 、 4 。 ▓ 開課人數下限:正規碩士班學生 3 人、碩士在職專班 5 人、博士班學生 1 人、大學部 20 人、推 廣教育學分班大學部 15 人、碩士班 8 人,凡人數不足而有開班之必要者,應專案簽報核可。 ▓ 為提昇教學品質,提供中、英文課程簡介及授課綱要。 ▓ 教師於學期中出國參加學術性會議或發表論文,每學期至多 1 次,並請依規定完成請假補 課手續。 ▓ 鼓勵教師以英文授課, 1 學分發給 1.5 學分鐘點費,並不受開課人數下限 20 人之限制。 ▓ 鼓勵教師協同教學,提供多元學習管道。 ▓ 94 學年度起實施課程總歸戶,依實施辦法處理。 ▓ 94 學年度起日夜間學制修課學分除原下限規定外,增加日間學制大學部 1 至 4 年級學生,每 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均為 25 學分、夜間學制二年制在職專班 1 至 2 年級上限均為 20 學分,日 夜 間學制大學部學生上學期成績 80 分(含)以上且經系主任核可者,可加修 6 學分或 6 小時。 ▓ 94 學年度起,實施學生選課停修制度,依選課辦法處理。
課外指導時間 教師課外指導時間每週排定 4 小時,其餘 6 小時為預約輔導,提供教師自由彈性時間。 點名、扣考 ▓ 教師每學期得點名 3 次,並上網登錄出缺勤記錄 。 ▓ 更改點名記錄請於點名公布 2 週內,以書面向教務處提出。 ▓ 學生缺席應請假,未請假為曠課,曠課 1 小時以缺課 2 小時計算。 ▓ 學生缺課 1/4 為預警, 1/3 為扣考(該科成績以 “ 零 ” 分計算)。
考試 ▓ 期中隨堂、期末集中,依行事曆進行。 ▓ 93 學年度起畢業班期末考與在校生一併舉行,不提前。 ▓ 期中、期末考之試題請勿由研究助理出題。 ▓ 教師不能監考時,請告知系所辦公室或教務處,由系所安排代理監考人,勿自行請 校外人士、研究助理或教學助教代理監考,並依規定扣發鐘點費,所扣鐘點費,部 分發給代理監考人。 教學器材設備 ▓ 為配合多元化教學,教學所需使用之視聽設備,請參照教師授課手冊之借用說明, 向各管理單位洽借。
教室借用 ▓ 教師可先上網查詢未使用教室狀況,再行填寫教室借用申請表,送相關管理單位, 可參考教師授課手冊。 講義 ▓ 講義之印刷,每學期每學分以 15 頁底稿( B4 )為原則,但經各中心、系所認定為特 殊課程且經核准者,不在此限,須注意智慧財產權問題。 網路教學意見問卷 ▓ 學生於每學期網路選課前,須先填寫網路教學意見問卷,始可選課。 ▓ 教師可依下列路徑查詢網路教學意見問卷統計結果,作為教學參考。 世新行政資訊系統 → 課務管理系 → 課務管理 → 教師授課課表查詢 → 教學意見問卷統 計。
鐘點費 ▓ 專任教師超支鐘點為 6 小時,兼任教師授課上限為 6 小時。 ▓ 專任教師兼無學分之實習課,鐘點費不予計算,兼任教師每小時算 0.5 鐘點費 。 ▓ 兼行政職之專任教師超支鐘點須排於第 9 節以後,始給超支費。 ▓ 教師授課人數超過 70 人以上者,另支付大班鐘點費,一學期發放一次。 ▓ 94 學年度起碩士在職專班授課時數應計入專任教師之責任鐘點,惟超過責任鐘點部 分,始按正規學制平日鐘點費之 1.5 倍支給。
註冊組 學制別 ▓ 日間學制 ▓ 博士班 ▓ 碩士班 ▓ 大學日部 ▓ 大學二部( 94 學年度起轉日部) ▓ 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 夜間學制 ▓ 碩士在職專班 ▓ 二年制在職專班士班
系所數 九十三學年度九十四學年度 單一所 34 系所合一 1517 單一學系 32 ※ 不含產業專班
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全校各學制班數、人數一覽表 班數人數 日間學制 1969,250 博士班 325 碩士班 大學日部 1206,981 大學二部 371,807 夜間學制 431,404 碩士在職專班 二年制在職專班 合計 23910,654
淘汰率與成績評定 ▓ 維持教學品質 ▓ 為提升教學品質,督促學生用功讀書,每班儘量維持百分之五以 上的淘汰率。 ▓ 自九十三學年度起,學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該學期 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且累計二次者,應令退學。 ▓ 評分標準 ▓ 為避免教師與學生對成績評定產生認知上的落差,敬請參閱本校 學則規定,明確區分平時成績及期末成績分項評分,並於開學初 向學生宣布或於教師授課綱要中載明之。
成績輸入 ▓ 各課程修課學生成績登錄以網路上成績登錄表所顯示之名單為準。
成績輸入 ▓ 為因應學生參加國家考試、服役、網路查詢各科成績,教師請於每學 期期末考試後五日內,評定學生成績並上網登錄。 ▓ 研究所課程如確因教學需要,成績上傳時間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後一 週內完成,以免影響役男入營服役時間及次學期應註冊名單之產生。 更改成績程序 ▓ 任課教師更改成績應以書面方式說明原因、檢附相關證明,經學系主 任、院長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彙整,提報教務會議通過後方得更改。
查詢教務處相關資訊、法規
參閱教師授課手冊、學生手冊
上教務處網頁查詢相關法規
查詢教務處所編製之問答集
查詢教務處所編製之歷年相關資訊
歷年相關統計資訊 各學制招生管道 – 招生名額、報考人數、報考率等 註冊人數 轉系人數 修讀輔系人數 修讀雙主修人數 退學人數、原因及百分比 畢業生人數
教務章則修正 大學甄選經「學校推薦」入學及四技二專推薦甄選之學 生, 其就讀期間,不得轉系,惟情況特殊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 在此限。 選修輔系學生,至少應修畢輔系所規定之專業(門)科目 二十學分。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除本系應修學分外,並應修畢另一主 修學系專業(門)科目與學分,且不得少於四十學分。如 有與本學系科目相關者,應於申請修讀雙主修時,經雙主 修學系認可免修,並指定其另修專業(門)科目與學分補 足之。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下限、超修及停修。 研究所應修學分數彈性化。 研究生因特殊情形,經原肄業系所暨擬轉入之系所雙方系 主任(所長)同意,並經教務處轉陳校長核准,得轉系所 (組)。 為維護考試之公平與公正,學位指導教授及考試(口試) 委員,如為學生之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 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應依學術誠信原則自行迴避。
教務業務配合事項 各學制招生考試科目之命題、閱卷。 參與各系所口試、書面資料審查及大學甄選入學之委 員,協助系所選才。 九十三學年度起,畢業班期末考試不提前舉行,請任 課教師務必依教師手冊規定繳交成績時間,上網完成 成績登錄,以免影響發給畢業證書作業時程。 課程排定後,各系所教師若須調整時間,請先上網查 看該時段有無空教室,以免造成困擾。
教學卓越中心 教學設備之提供與維護。 教學方法與技巧之研討。 網路教學與多媒體教材製作之協助。 教學相關資訊之提供。 其他相關業務的推動與協調。
教學助教申請 為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大學部實習課程由研究生 擔任教學助教,目前本校 已訂有「教學助教審核作業要點」,凡授課教師任教班級人數達 80 人以上或依課 程內容需要均可提出申請。 93 學年度全校計有 42 個班級審核通過配置教學助教。未來四年將調降選課人數 70 人即可配以教學助教,並提高特殊需求課程的助教名額。 教學輔助器材申請 為因應多元教學方式,本校各教室均裝設視聽設備,配合教師課程內容設計之需 求,可搭配總務處及各系(所)備有之儀器設備如錄放音機、擴大機、投影片投 影機、 VCR 錄放影機、 DVD 光碟機、電視、筆記型電腦、移動式珠光螢幕、單槍 投影機、幻燈機等,以輔助教師教學,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教學演練教室 本中心並擬建置一「教育訓練暨教學演練教室」,除供舉辦教育訓練及作為各類 教學示範之場所外,並供本校教師及修習中小學教育學程之學生熟悉及演練各類 數位式教具。此教室將規劃為無線網路環境,並搭配特殊設計之移動式掀蓋兩用 桌椅(掀開螢幕即成電腦桌,蓋上則成為普通桌子,桌子亦可因應上課形式或會 議等需要隨時重新排列,不影響其上網功能)。此外並有錄製設備,可將上課情 形及教師端的螢幕操作即時錄製下來。 數位教材製作 本中心將與相關單位合作籌劃此項服務及設備,以協助教師善用各項電腦軟硬體功 能,迅速製作出具有教學效果之數位教材,一到授課場所,即能熟練使用數位設備 進行教學,預期將可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當前教務處需要教師 合力推展重點業務 推動師資多元化(國外學者或業界師資) 名人及大師演講 鼓勵協同教學 注意課程一致與區隔性 實施課程總歸戶 建置共同教學大綱 課程大綱全面上網 推廣網路輔助教學 鼓勵編製教科書 注意學生教學評鑑 留意教師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