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申訴 臺北市政府申評會主席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理事 臺北市教師會理事 教育局審議教師不續任委員 蘭雅國小教師:徐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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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 臺北市政府申評會主席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理事 臺北市教師會理事 教育局審議教師不續任委員 蘭雅國小教師:徐源凱

行政權與申訴權的迷思 體罰一律記大過? 他人不當得利,是否得以比照辦理? 已然違法,卻無從懲處? 要不要處理不適任教師? 現行制度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

教師申訴的沿革 : 77 年,教育會時代 仲裁委員會: 77 年,教育會時代 : 80 年 2 月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暫行設置要點: 80 年 2 月 : 發布: 85 年 8 月 修正: 88 年 6 月、 94 年 8 月、 95 年 4 月.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發布: 85 年 8 月 修正: 88 年 6 月、 94 年 8 月、 95 年 4 月.

未來申訴之隱憂 解聘 解聘 停聘 停聘 不續聘 不續聘 資遣 資遣 減班調動

少子化隱憂 嬰兒出生率下降趨勢 嬰兒出生率下降趨勢 隱藏危機 隱藏危機 政府政策 政府政策 因應之道 因應之道

少子化隱憂何時引爆? 民國 70 年 41,4049 人 ( 76 年小一) 民國 89 年 30,5312 人 ( 95 年小一; 101 年國一) 民國 89 年 30,5312 人 ( 95 年小一; 101 年國一) 民國 90 年 26,0354 人 ( 96 年小一; 102 年國一) 民國 91 年 24,7530 人 ( 97 年小一; 103 年國一) 民國 91 年 24,7530 人 ( 97 年小一; 103 年國一) 民國 92 年 22,7070 人 ( 98 年小一; 104 年國一) 民國 93 年 21,6419 人 ( 99 年小一; 105 年國一) 民國 93 年 21,6419 人 ( 99 年小一; 105 年國一) 民國 94 年 20,5854 人 ( 100 年小一; 106 年國一) ; 民國 95 年 20,4459 人 ( 101 年小一; 107 年國一) ; 民國 96 年 18,5061 人 ( 102 年小一; 108 年國一) ( 96 年統計至 11 月底).

全國近 10 年來新生人數變化 90 學年: ( 96 學年國一) 90 學年: ( 96 學年國一) 91 學年: ( 97 學年國一) 91 學年: ( 97 學年國一) 92 學年: ( 98 學年國一) 92 學年: ( 98 學年國一) 93 學年: ( 99 學年國一) 93 學年: ( 99 學年國一) 94 學年: ( 100 學年國一) 94 學年: ( 100 學年國一) 95 學年: ( 101 學年國一) 96 學年: ( 102 學年國一) 97 學年: ( 103 學年國一) 98 學年: ( 104 學年國一) 99 學年: ( 105 學年國一) 100 學年: ( 106 學年國一).

全國最近 5 年國小教師超額情形

減班數 班級數 班數 學年度 93~98 學年國小減班數推估圖

台北市近幾年新生兒人數 90 年 1,3337 人( 96 年小一; 102 年國一) 90 年 1,3337 人( 96 年小一; 102 年國一) 91 年 1,3522 人( 97 年小一; 103 年國一) 91 年 1,3522 人( 97 年小一; 103 年國一) 92 年 1,3777 人( 98 年小一; 104 年國一) 92 年 1,3777 人( 98 年小一; 104 年國一) 93 年 1,4016 人( 99 年小一; 105 年國一) 93 年 1,4016 人( 99 年小一; 105 年國一) 94 年 1,4516 人( 100 年小一; 106 年國一) 94 年 1,4516 人( 100 年小一; 106 年國一) 95 年 1,4011 人( 101 年小一; 107 年國一) 95 年 1,4011 人( 101 年小一; 107 年國一) 96 年 1,7373 人( 102 年小一; 108 年國一) ( 96 年統計至 10 月底).

台北市新生學區人數 95 學年小一 2,7603 人( 100 年國一) 95 學年小一 2,7603 人( 100 年國一) 96 學年小一 2,6398 人( 101 年國一) 96 學年小一 2,6398 人( 101 年國一) 97 學年小一 2,3033 人( 102 年國一) 98 學年小一 2,2055 人( 103 年國一) 99 學年小一 2,0175 人( 104 年國一) 100 學年小一 1,6995 人( 105 年國一).

台北市國小減班預估學年班級數當年減班累計減班 累計 累計超額 - 124 ( 15 ) - 186 - - 295 - 605 - - 221 - 826 - - 204 - 1030 - - 248 - 1278 - 854

相關法規一、中央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教師法、國 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大學法、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師申 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教育人員任 用條例 …… 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教師法、國 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大學法、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師申 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教育人員任 用條例 …… …… 二、北市法規 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規程、規則、細則、準則、 辦法、 綱要、標準 (行政規則、行政指導 …… )

法規檢索系統   中央法規 :全國法律資料庫   北市法規: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awsystem/lawname.jsp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教師法第 29 條 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 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 法或不當,致 損其權益者,得 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 出申訴。 何種情況可以進行申訴?

哪些身分可以申訴 適用:專任教師(教師法 29 ) 得準用:校長(教師法 36-1 ) *準用範圍:無規範 得準用: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 ) * 準用範圍:解聘、待遇

專任教師之法律定義 教師法第 3 條 本法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 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 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適用之。

哪些人會進行申訴 教師法:解聘、停聘、不續 聘、資遣 教師法:解聘、停聘、不續 聘、資遣 考績:四條二、四條三 考績:四條二、四條三 懲處:編班、工作不力、不當管教、行 為不檢 … 懲處:編班、工作不力、不當管教、行 為不檢 … 敘薪 敘薪 升等 升等 其他權益 :請假 …. 其他權益 :請假 ….

申訴案件舉例 (一) 辦事不力 辦事不力 教學不力 教學不力 班級經營欠佳 班級經營欠佳 曠職 曠職 上班遲到 上班遲到 上課遲到 上課遲到 減班調動. 減班調動.

申訴案件舉例 (二) 敘薪 敘薪 扣薪 扣薪 職務分配 職務分配 職務分配匿缺 職務分配匿缺 分配行政工作 分配行政工作 違反聘約. 違反聘約.

申訴案件舉例(三) 完全中學作息時間不同 完全中學作息時間不同 解聘 解聘 停聘 停聘 不續 聘 不續 聘 資遣 資遣 編班. 編班.

申訴案件舉例(四) 核假 核假 離職 離職 升等 升等 市內介聘 市內介聘 進修 進修 班級人數. 班級人數.

申訴案件舉例 (五) 工作不力 工作不力 校內章則 校內章則 不當管教 不當管教 體罰 體罰 行為不檢. 行為不檢.

申訴案件舉例 (六) 授課時數 授課時數 會議建言 會議建言 考核 考核 喝花酒 喝花酒 差別待遇 差別待遇 退休. 退休.

教師的救濟途徑 請願 (憲法 16 、請願法、立院組織法、地制法‧‧‧) 陳情 (總統府組織法、立院組織法、行政程序法‧‧) 申訴 (教師法 29 ) 訴願 (教師法 33 ) 行政訴訟 (教師法 33 ) 訴訟 ( 教師法 33 ) 其他保障法律 ( 教師法 33 )

教師身分屬性 – 公務員身分 廣義:國家賠償法、刑法 狹義: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 釋字 308 號 肯定說 廣義:國家賠償法、刑法 狹義: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 釋字 308 號 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銓敘、考績升 等、教育人員任用另以法律定之 公務人員保障法:未包括教師 否定說 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銓敘、考績升 等、教育人員任用另以法律定之 公務人員保障法:未包括教師

教師身分屬性 – 專業人員身分 專業地位 專業自主 學術自由

教師身分屬性 – 勞動者身分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 受僱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國際勞工組織: 凡是依勞力及腦力以賺取薪資的人。 肯定說: 憲法保障、勞動基本人權、聘任契約、 教師法中基本團結權、白領勞工 否定說:形象

教師權益類型 工作保障權 待遇福利權 專業自主權 校務參與權 進修權 結社權 權利救濟權 其他

申訴制度的特徵 受理公法、私法性質 專門職業法庭的色彩 可選擇性的救濟制度 權利救濟與紀律維持.

申評會 -- 主管機關 中 央:教育部 中 央:教育部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申訴流程 教師權益受損害教師權益受損害 台北市政府申評會台北市政府申評會 申訴有理由申訴有理由 原處分機 關放棄再 申訴 評 議 確 定評 議 確 定 執 行執 行 原處分機 關再申訴 教育部中央申評會教育部中央申評會 申訴 駁回 或不 受理 申訴人 再申訴

申評會 -- 申訴條件 ◎ ◎教師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措 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者, 得提出申訴。 ◎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 面提出。

申評會 -- 不受理評議種類 提起申訴逾 30 者。 申訴人不適格者。 非屬教師權益而應由法院審理之事項。 原措施已不存在 申訴已無實益者。 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 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者。

申評會 -- 申訴程序 申訴: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 面提出。 再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 以書面提出。 應具「申訴書」:內容參考申評會組織 第 12 條。 資料不全:通知補正,否則逕為評議。.

申評會 -- 申訴評議 10 日內請原措施機關提說明 原措施機關 20 日內提說名 原措施機關得撤銷或變更原措施 原措施機關未提說明 — 逕為評議 申訴人撤回:決定書送達前 同一原因事實不得重提.

停止評議: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民事 或刑事訴訟者 繼續評議:停止原因消滅後經書面請求.

申評會 -- 列席、答辯、調查 列席:申訴人、關係人、學者專 家、有關機關指派人員 偕同輔佐人:一人 調查:委員至少三人實地調查.

申評會 -- 評議確定 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未提起 再申訴 再申訴評議書送達於再申訴人者 評議決定確定後,主管機關應確實 執行,並監督所屬學校執行.

申訴書送達 申訴書完成後直接送達管轄機關: (一)台北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二)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申訴書格式舉例(一)一、申訴人基本資料: 1. 申訴人姓名: 2. 出生年月日: 3.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4. 服務學校: 5. 職稱: 6. 住居所: 7. 電話: 二、代理人或代表人 : 二、代理人或代表人 : (如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比照前項申訴人 基本資料填寫)

申訴書格式舉例(二)三、原措施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四、收受或知悉措施之年月日:五、事實: 六、理由:.

申訴書格式舉例(三)七、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八、提起申訴之年月日:九、受理申訴之主管機關申評會: 十、本申訴事件有無提起訴願、訴訟:.

申訴書格式舉例(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申訴人署名: 原措施文書、相關文件、證據 …… (二)檢附資料: 原措施文書、相關文件、證據 ……

準則概述暨實務探討一、程序不備實體不論: 各種會議召開之正當性、適法性、 會議進行 程序、引用之法源 …… 二、比例原則: 懲處與過錯是否成比例.

三、引用法源 四、主管機關 五、申訴條件 六、不受理評議種類.

七、申訴組織 八、申訴管轄:台北市政府、教育部 九、申訴評議 十、列席說明、答辯

十一、書寫語言 十二、迴避原則 十三、 調查 十四、 救濟之競合 十五、 評議過程

十六、評議決定之期限 十七、評議決定 十八、評議書內容 十九、評議書送達 二十、評議確定

政策發展與檢討 1. 確立教師聘約爭議事件救濟途徑 2. 完備正當法律程序,確保教師權益 3. 增訂申評會調處權與調處程序 4. 調整申評委組成結構 5. 評議決定之法定效力明確化 6. 釐清教師救濟途徑以求訴訟經濟

政策發展與檢討 7. 教師會代表的聘任與角色扮演問題 8. 主管機關應以開闊心態積極正視申訴 9. 專人綜理申評會會務 10. 明訂評議決定執行及監督情形應列入 考核,怠忽職守之失職人員並予議處

申訴原則、困境 先查程序、後論實體 引用法規、詳實舉證 尋求外援、多方請益 沙盤推演、強化攻防 說明簡潔、不卑不亢 心情沮喪、長期抗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