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 (第一版) ——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概况 2012 年 9 月首次报告了 2 例临床表现类似于 SARS 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此后中东、 欧洲相继报告了多例该病病例。 2013 年 5 月 23 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疾病命名为 “ 中东呼吸综合征 ” (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 MERS)
疫情信息 2013 年 5 月份以来,境外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 明显增多,并出现家庭及医疗机构相关聚集性 疫情,有部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 被感染。 根据目前已知的资料,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 毒已具备有限的人传人能力,但无证据表明该 病毒具有持续传播的能力。
疫情信息 截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 全球共有 8 个国家累 计报告中东呼吸综合 征实验室确诊病例 94 例,死亡 46 例,病死 率高。
病原学 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 毒属于冠状病毒科,β 类 冠状病毒的 2c 亚群,是 一种具有包膜、基因组 为线性非节段单股正链 的 RNA 病毒。 病毒粒子呈球形,直径 为 nm 。 基因组全长约 30kb 。
流行病学 根据目前已知的流行病学资料,传染源仍然不 明。已经报告的 94 例病例中,存在家庭聚集现 象和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表明已出现有限的人 间传播。 截至目前,沙特、英国、意大利、约旦、法国、 卡塔尔、突尼斯和阿联酋 8 个国家已有病例报 告,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
流行病学 由于我国与中东地区存在商务、宗教交流、旅 游等一定规模人员往来,存在疫情输入风险。 尽管输入性疫情引发我国境内大范围播散的风 险较低,但仍应当密切监测来自疫情发生地的 输入性病例。
临床表现 潜伏期: 7-14 天 临床表现: 以急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 临床病变进展迅速,很快发展为呼吸衰竭、 ARDS 或多器官功能衰竭( MODS ),特别是肾功能衰竭, 甚至危及生命。 个别病例(如免疫缺陷病例)可能有腹泻等非典型 临床表现。
影像学表现 发生肺炎者影像学检 查可见肺内片状影像, 合并 ARDS 者片状影 像广泛,进展迅速。
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 血生化检查:部分患者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 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肌酐等升高。
病原学检查 包括病毒分离、病毒核酸检测: 病毒分离为实验室检测的 “ 金标准 ” ,从呼吸道标本 中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但病毒分离培 养较为困难,且需要在指定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进行。 病毒核酸检测可以用于早期诊断,以 RT-PCR 法检 测呼吸道标本中的新冠状病毒核酸。病毒核酸检测 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能快速区分病毒类型和亚 型,一般能在 4-6 小时内获得结果。
临床诊断 - 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 室确认依据。 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 吸道感染:体温 ≥38 ℃,咳嗽,胸部影像学改 变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 天内在中东呼吸综合征 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游或居住;或与疑似 / 临 床诊断 / 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临床诊断病例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仅有实验室阳性筛查结果 的患者。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因仅有单份采集或处理不 当的标本而导致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或无法判 断结果的患者。
确诊病例 具备下述 4 项之一者可确诊为中东呼吸综合征 实验室确诊病例: 1. 至少双靶标 PCR 检测阳性。 2. 单个靶标 PCR 阳性产物,经基因测序确认。 3. 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4. 恢复期血清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较急性 期血清抗体水平呈 4 倍以上升高。
治疗 - 基本原则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和确诊病例应住院治疗; 如果病情进展迅速,则应尽早入 ICU 治疗。 实施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应收 入负压隔离病房救治。
一般治疗与监测 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 情变化 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胸部影像 学 根据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 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应进行无 创或有创通气等措施。
治 疗 抗病毒治疗: 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抗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药 体外试验表明,干扰素 -α 具有一定抗病毒作用。 抗菌药物治疗: 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继发细菌感 染时应用。 中医中药治疗: 依据中医学 “ 外感热病、风温肺热病 ” 等病证辨证论 治规律进行
重症病例的治疗 对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 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 实施有效的呼吸支持(包括氧疗、无创/有创 机械通气)、循环支持和肾脏支持等。
出院标准 体温基本正常、临床症状好转,病原学检测连 续两次阴性,可出院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治疗 其他疾病。
防控方案 为适应该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做好防控 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卫计委根据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形势和研 究进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 进行修订,形成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 方案(第一版)》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 (第一版) 目的 及早发现和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规范疫情调 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持续社区传播疫情 时各地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病例发现 建立健全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监测体系。 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SARI )和不明原因 肺炎监测。 对于已经明确有其他病原存在,但难以用已知 知识解释病情和临床表现,虽经适当治疗病情 仍急剧恶化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也应当考虑 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实验室检测。
病例发现 部分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在病程早期临床表现 可能不典型,如有基础性疾病或免疫缺陷者, 可能早期仅出现腹泻症状。 部分病例可能存在合并感染,如同时感染中东 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及其他流感病毒等。
病例报告 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及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 应于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 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并于 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 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的防护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 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 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洗手。
医务人员的防护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 相应的防护措施。 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 及污染物品时应当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 应当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 衣。 3. 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等有创 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护 目镜、穿隔离衣。
医务人员的防护 4. 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 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 更换。 5. 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衣后 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 处理所有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 7. 每个患者用后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 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预防措施 洗手 戴手套 戴眼罩 戴口罩 小心利器刺伤 穿防护衣
兰大二院呼吸科 魏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