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DALL 私募基金与中小企业融资 李强管理合伙人 上海市律协基金专业委员会主任
GRANDALL 实体经济复苏尚未到来 实体经济仍处于下降通道,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差(山东某县:营业收入 3920亿,增长5.1%;利润140亿,下降15.14%,利税206亿,下降 11.85%) 截至2014年底,工业企业ROA为7.0%,贷款利率为6.0% 全部上市公司平均ROA为3.8%,ROE为9.5% 触底反弹离不开金融支持,利率下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 “ 金融十条 ” 2015年4月20日,降准1个点,同时对农村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 机构额外降准1个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准2个点,对三农或小 薇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可以额外降准0.5个点;预期释放1.5万 亿流动性。2015年5月11日,已经降息至5.1%
GRANDALL 中小企业融资之难 融资之难:企业规模小、可抵押物少、财务制度不健全 融资之贵:正规金融渠道难,转而寻找民间融资,一般的年息在20%- 30%之间,短期拆借、掉头寸甚至达到40%-50%; 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差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小贷:成本低,无需担保抵押,效率快; 阿里小贷:累计贷款1700亿元,客户70万家,不良贷款率1%; 截至2014年底,全国中小企业 万户,工商个体户 万户, 合计占企业总数的94.15%;
GRANDALL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之难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融资超市 ” 等,增强银企沟通 四大行对支持中小企业动力不足,不够经济,聊胜于无 鼓励中小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服务中小企业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小微企业服务产品,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 优化贷款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加强贷后管理 政府控股平台为企业增信,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通过融资租赁,解决企业投资 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 “ 通道 ” 、 “ 过桥 ” 江苏淮安:银政企保 “ 四方协议 ” ,两证提前抵押 直接融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GRANDALL 私募融资(VC/PE) 私募融资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以非公众公司的股权 为主要投资对象,简称PE。 私募融资的特点 程序简单、融资成本低; 无须抵押、担保; 扩大资产规模、降低财务风险; 改善股东背景、提高再融资能力; 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供现金管理理念; 协助企业上市; 方便股东变现。
GRANDALL 企业与PE相互了解阶段 企业如何应对PE对企业的尽职调查 6 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 公司历史沿革 证照/批文/许可 对外投资 股东 业务和合同 税收/补贴/优惠 债权债务(或有负债) 知识产权 劳动 环保 诉讼 应对尽职调查的技巧 前提: 不见兔子不撒鹰 保密:签署保密协议 Data Room建设:要专业 技巧:梳妆打扮,打扫后院 基本方法:挤牙膏 策略:要控制时间和节奏
GRANDALL 排他性条款 “ 从本投资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其他任何人进行与本交易相关的任何谈 判,作出任何与本交易相关的请求,招徕任何与本交易相关的要约或签订任何与本交易相关的协议。 ” 签订排他性条款,主要是PE防止企业同时与多家PE投资进行谈判,然后在多家PE投资机构之间相互压 价,最后选择一家提供最有利的交易价格的机构进行交易。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1、排他性条款并非必须签订的条款,处于强势地位的企业可以要求不签订。 2、排他期限的长短是可变的,一般在60天左右。企业一般是要求越短越好,以免延误融资时机。 7 谈判阶段
GRANDALL 回购/回赎条款 8 “ 如果企业未能完成约定的事项或者在PE入资后X年内未能上市或者主动放弃上市的,则PE有权要 求企业或创始人购买PE所持有的企业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PE原始投资金额加上按年息X%计算的投 资收益。 ” 回购条款主要是PE机构在企业无法完成约定事项,导致经营发生重大障碍或者公司无法完成上市 导致PE不能顺利退出的情况下,一种无奈的选择,因此企业对此条无需过于忌惮,任何一家PE都不 期望这一条款的生效。 企业在谈判时应注意两点: 1、尽量延迟上市的时间表,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 2、争取更有利的回购价格。
GRANDALL 对赌/估值调整机制 对于投资方来说,签订对赌协议的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收益;而对融资方来说则是实现低成本 融资和快速扩张。对赌协议之所以在中国遭到强烈的谴责, 原因就是对赌标准设定得过高, 利益明显偏向机 构投资者一方。 对于企业而言: 1、 全面分析企业综合实力, 设定有把握的对赌标准,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渠道。 2、除了准确判断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外,还必须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 如行业情况、竞争者情况、核心竞 争力等有良好的把握, 才能在与机构投资者的谈判中掌握主动。 9
GRANDALL 强售权和跟售权 强售权是指PE强制要求创始人与其一起出售公司股权,通常是指企业不能上市的情况下,PE选择以并 购的方式退出,要求创始人股东按照与其相同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股权。 强售权的实施会导致企业控制权旁落或者企业被整体并购。因此,企业可以要求对强售权加入条件限 制,如需经除PE以外的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当企业未能达到何种业绩目标时等等。 跟售权是指PE要求创始人在出让企业股权时,其有权按照同样的条件与创始人一起出售相同比例的股 权。跟售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而制定,不会对企业或创始人股东造成限制或伤害。 10
GRANDALL 披露函 陈述和保证条款是投资协议的必备条款,陈述和保证条款是企业和创始人对企业基本情况、运营情况、 资产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的描述,与陈述和保证条款配套的,通常会对企业的现状(特别是现 有的一些问题)进行披露,形成披露函,作为陈述和保证事项的例外。 一票否决权 PE投资企业一般持有企业较少的股权比例,且不会对企业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而更多的是财务监管 的工作,因此PE一般都要求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但一票否决权又常常会给企业管理层带来日 常经营管理的不便。这是双方协商的过程,从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角度寻求平衡点,没有定式可言。 11
GRANDALL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指公司以股权形式向骨干员工进行激励,包括购买、 赠送等,股权来源一般为大股东出让。 股权激励的方式: 一次性直接转让全部拟激励股权 分批逐步转让拟激励股权 股权激励的路径: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GRANDALL 资本市场格局
GRANDALL 新三板发展现状
GRANDALL 新三板发展现状 新三板扩容: 2013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在新三板挂牌; 2014 年 01 月 24 日, 263 家企业在新三板集中挂牌,当日成交 129 笔, 成交金额近 6500 万元; 2014 年 04 月 23 日,九鼎投资在新三板披露信息准备挂牌,同时拟以 610 元 / 股的价格定向增发 万股,融资规模达到 亿元; 预计到 2016 年,新三板将扩容到 家。 2014 年 6 月 24 日证监会会议,研究部署落实 “ 新国九条 ” ,第一条提出 “ 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 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 。
GRANDALL 新三板发展现状 国务院于 2013 年 12 月 14 日 “ 决定 ” 、 2014 年 1 月 19 日 “ 一号文件 ” 、 2014 年 5 月 8 日 “ 新国九条 ” 、 2014 年 7 月 23 日 “ 指导意见 ” 四次提及新三板; 2014 年 8 月 25 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正式启动; 简洁的融资制度、流畅的转板制度、宽松的投资人准入制度、良好 的资产定价制度是新三板真正成熟的标志; 第一批参与做市的企业为 43 家,中海阳总资产规模最大( 亿元 ),联合永道总资产规模最小( 1184 万元),蓝山科技净利润最高 ( 6930 万元),两家净利润为负(彩讯科技、金泰得)。
GRANDALL 新三板发展现状 截至 2015 年 06 月 23 日,新三板挂牌公司为 2605 家 总股本 亿股 流通股本 亿股 成交股数 万股 成交金额 万元 2015 年,平均每月 184 家挂牌上市 总市值超过 8500 亿元人民币 北京 442 家,江苏 318 家,广东 273 家,上海 223 家,浙江 150 家
GRANDALL 新三板的9大优势 优势之一:建立企业融资平台,增强企业融资效率 新三板可提供融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债、可转债以及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优先股等。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融资次数52次,融资额22.亿元,平均单次融资额 ,平均市盈率22倍 ,最高达到84倍,为企业打开一条高效快速地融资渠道。 优势之二: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经过主办券商、律师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改制、尽职调查和审计,挂牌公司运作能够规范、再加上报价转 让系统的信息披露机制,挂牌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能够得到提高。为公司未来在主板、创业板上市打下 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基础。
GRANDALL 优势之三:财富效应 企业在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后,企业价值得到最大化体现,能够为股东带来财富效应。 金和软件(430024)栾润峰: 2000年他拿出60万创办了金和软件。2007年挂牌时利润才400万,目前持有近500万股,持股比例在93 %左右,按目前18元一股计算,成了亿万身价,十年不到财富市值翻了100多倍。 如果金和软件不挂牌,按私募6-8陪的市盈率估值最多才3200万,新三板不仅让金和软件得到更广阔的发 展空间,也让栾润峰快速实现了财富梦想。
GRANDALL 优势之四:未来具备条件可以转板 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经过规范化治理和运作,未来全国股转系统可以不经IPO,直接存量挂牌,转板 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安控股份在最近的一批IPO中在创业板上市,上市暂定市盈率39.5倍)
GRANDALL 优势之五:品牌效应和广告宣传 挂牌公司信息在深交所行情系统中揭示,能够起到很好的广告效应,树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品牌 的价值。
GRANDALL 优势之六:股份能够在资本市场流通、套现 公司股份在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后,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股东能够通过报价转让 系统进行股份套现。 A股上市公司可从新三板公司中筛选优质企业进行并购,如2014年8月大智慧并购湘财证券(上半年 净利润1.9亿元) 2014年7月31日,常州市通利小贷公司挂牌新三板,,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银行授信; 根据国税总局8月份的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溢价部分的税负为5%;
GRANDALL 优势之七:挂牌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企业可以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规范的财务制度以及持续的信息披露机制。这些有助于企业信息透明化的 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优势之八:吸引优秀管理、核心技术人才 通过挂牌扩大知明度,可以利用良好便捷的股权激励方式,从而更好的吸引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加盟公 司共同发展。
GRANDALL 优势之九:低成本 低费用 挂牌费用大大低于公开发行上市成本,主板2000万左右,新三板200万左右。 采取电子化信息披露方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不要求披露季报,半年报无需审计,综合成本低 在政府财政支持范围内基本能够解决中介机构费用,甚至还有盈余。目前全国20余个高新 区推出的新三板挂牌优惠政策,包括财政补贴、返税等优惠办法。其中财政补贴额可达到 60-300万元不等。
GRANDALL 挂牌基本条件 六个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存在未行权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 新三板挂牌要求
GRANDALL 企业类型和发展阶段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盈利模式稳定具有一定业绩历史 符合国家创新产业发展方向 创业期, 具有突出融资要求
GRANDALL 新三板挂牌时间进程表
GRANDALL 企业上市前应该完成“61工程” 理清一个思路 — 为什么要上市?上市后能为企业带来什么?(筹措更多资金,宣传知名度,规范企业治理结 构,寻求更大发展,走向国际) 选妥一个上市地点 — 上市地点将直接影响募集资金量和股价表现,把握好三个度,上市程序的方便度,提供 服务的专业度和交易群体的成熟度。 制定一个规划 — 重视提前研究发展规划,使投资者和审批机构对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清楚、信服。 算准一笔费用 — 上市前的费用(可能是沉没成本)上市期间的费用以及上市后的费用,不同地区的上市费用 存在一定差异。(与保荐机构也有关) 选对一座桥梁 — 选择合适的投资银行、中介机构的合作伙伴。有一家熟悉程序、规范运作、尽心尽力的投行 帮助,是上市必不可少的 “ 中介桥梁 ” ,选对这座 “ 桥 ” 往往事半功倍。 讲圆一个故事 — 成熟的融资项目,独特的上市题材的准备,要有特点、有独占性、有创新性。侧重在独特的 技术、独特的产品市场、独特的发展前景。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上市题材也不尽相同。
GRANDALL 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程序 上市准备 上市辅导 申请发行 推介、发行、上市 聘任中介机构 ( 包括主承销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律师 ) 研究探讨 A 股拟上市公司组建方案、发行上市方案等 召开董事会,提出并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和 A 股上市公 司组建方案 确定发行上市方案,中介机构开始制作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委任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机构 辅导机构对公司发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拟担任公司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 培训 辅导机构协助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以及建立规范的法 人治理结构 辅导机构协助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辅导机构每两个月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辅导工作报告 辅导期满,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评价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完成 A 股发行申报计划 获得证监会预审及发审会通过 封卷获批文 完成全部推介计划 进行预路演,探询 A 股发行定价区间 巡回路演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公告书 挂牌上市
GRANDALL H股上市程序 立项申请与审批 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提出 H 股上市初步申请,经批准后 ,由企业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审批 资产评估申请与审批 设立股份公司 制定重组改制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实施 在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重组工作完成后,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设立股份 公司 申报上市发行方案 将 H 股发行与上市方案和招股说明书上报中国证监会 转为社会募集公司 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H 股发行及上市方案的同时,向国家发改委提 出发起设立的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申请,批准后实施 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上 市 由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向香港联交所交 A1 表,回答联交所上市科的 提问,通过上市委员会聆讯 承销商进行路演推介工作,向海外投资者销售股票 发行完毕后,向联交所申请,将 H 股正式上市挂牌交易
GRANDALL 向港交所申请排期 提交文件供 港交所审阅 及回复港交所提问 正式申请上市 编制上市时间表 聘请 保荐人及中介机构 进行尽职调查 编制招股章程及准备供 港交所审阅的文件 准备阶段审批阶段 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上市科推荐/拒绝申请 可向上市委员会提 出上诉 编制研究报告 路演 销售阶段 组成承销团 接受传媒访问 拒绝 推荐 批准 刊发招股章程及正式通告 股份正式挂牌及开始买卖 公关培训
GRANDALL 美国瑞星思达投资控股公司 32 美国的证券市场 纽约股票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美国证券交易所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Pink Sheets 粉红单交易市场 National Market SmallCap Market Over-The-Counter (OTC) Markets 场外交易市场 3 Other Stock Exchanges 美国其他资本市场 1.Chicago Stock Exchange 2.Boston Stock Exchange 3.Cincinnati Stock Exchange 4.Pacific Exchange 5.Philadelphia Stock Exchange
GRANDALL 境内上市优势 发行价格、财富效应大 发行价格大。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每股盈余×发行市盈率,在每股盈余固定的情况 下,发行市盈率越高,发行价格越高,相应的,募集资金的数量就越多。重新启动IPO以来, 境内资本市场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5倍,是境外资本市场的2-3倍(香港主板平均发行市盈率 是10倍,新加坡市场平均发行市盈率是7倍);这意味着企业出让同样的股权比例,在境内能 募集到境外2-3倍的资金。 股东财富效应大。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之后的二级市场 价格=每股盈余×二级市场市盈率。目前境内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是30倍,香港主板市场的 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是12倍,这意味着在不同地方上市,股东的账面价值差距达到4倍以上。
GRANDALL 筹资成本与维持成本低 首次发行上市成本较低。在境内上市,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费用 合计一般不会超过总筹资额的5%(部分极小盘公司最多不到10%)。而在境外上市如香港, 中介机构直接收取的费用一般是总筹资额的10-15%,部分小盘公司甚至达到了20%以上。 上市后维持成本较低。境内支付交易所的上市初费和年费,远低于境外交易所上市初费和年 费。此外,境内每年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普遍低于境外。而且,为满足 监管要求,公司需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与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进行后续沟通, 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均会增加。
GRANDALL 境外上市优势 上市成功率高 首先,海外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高,发行上市时间短,程序便捷,可预期性强。 境外市场特别是香港、 新加坡,上市的门槛低,条件更加灵活。 其次,香港、新加坡等地的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就能够决定企业能否上市;而境 内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之前实行核准制,上市成功率受审核通过率的影响。现在新股改革后,虽然改 为注册制,但是实际上证监会对于发行审核还是较为严格。
GRANDALL 良性的监管体系 境外市场法律环境完善,监管严格,从监管部门到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 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公司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使公司真正成为 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运作规范的公众公司。 再融资能力 以香港为例,香港资本市场并不是仅靠IPO一次性融资,其实更多是来自于后续的再融资。 几年来香港资本市场的再融资比例远超过IPO的比例。据统计,大概60%以上的资金都是来 自于再融资。 再融资和上市成本有关。实际再融资的成本,只有IPO的1/4左右,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再融资 把融资的成本降下来。再融资的企业只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就可以在未来12个 月内,随时发行不超于公司已经发行股本的20%的股本。
GRANDALL 国浩律师事务所简介 辉煌业绩 ‐ 自1999年起,中国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连续十二年排名第一; ‐ 为400余家中国公司提供A股上市、境外上市法律服务; ‐ 为百余家企业发行企业债、中票等提供法律服务; ‐ 为百余家境内外知名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发起设立 ‐ 国浩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设立,至今已有二十年历史,并于1998年经司法部批准为第 一家律师集团,现有律师及辅助人员1400余人。 机构布局 ‐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其在北京、上海、深圳、 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等18个城市设 置执业机构;在香港、巴黎、马德里设有分所。
GRANDALL – 国浩律师的行业兼职 – 中国证监会第六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 中国证监会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 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板块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 –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执行会长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 北京、上海、广东等十三省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等等
GRANDALL 谢谢各位乌鲁木齐同仁的参与分享! 如有兴趣,可关注微信号: “国浩律师事务所 ”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