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末工作会议 2010 级硕士班、 2013 届翻译硕士 2012 年 12 月 27 日
1. 假期时间安排 2. 硕士论文抽查评审 3. 毕业相关事务说明 4. 毕业工作时间安排 5. 党员读书报告
3 寒假安排 新学期注册时间:本科生、研究生均为 2013 年 2 月 22 (周五)~ 23 日(周六)。 ( 上午: 9 : 00 - 11 ∶ 00 下午: 15 ∶ 00 - 16 ∶ 00 ) 开学前宿舍检查时间: 2013 年 2 月 24 日下午 4 : 00 (南校区) 2013 年 2 月 24 日晚上 8 : 00 (北校区) 新学期开始上课时间: 2013 年 2 月 25 日 全体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注册。高度重视,提前通过各种途径买票 返校,不得以任何买不到票为借口推迟返校。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后果严重,将 受到学校、学院相关处分。
各班级登记好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去向,掌握学生的联系方式,同时应让所有 学生知晓本班班主任、级主任、学院学生工作同志的联系电话;及时掌握学 生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异常信息,做好应变措施。假期学生去向表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周五)中午 12 : 00 点之前发电子邮件至 。( 上报后若有更新需重新上报。)假期学生去向表 留校同学务必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交通、饮食安全,学校将于 2 月 6 日左右(年二十六)在南北校区学生饭堂举行留校学生聚餐(餐票另发,具 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留校本科生、研究生在正月初一至初三的正餐, 可凭学生证在食堂免费进餐(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
硕士论文抽查评审 事前抽查 不少于 10% 学院为主,名单及结果上交学校 四种情况: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 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 事后抽查 5% 单盲、校外送审 变化事前比例,影响导师招生指标及是否全部事后送审
毕业生工作会议 ( 3 月 21 日; 5 月 10 日) 协议书签订(截至时间 5 月 20 日) 毕业生登记表( 5 月下发) 论文答辩( 6 月 7 日前,第 15 周) 2013 年 6 月 10 日 -25 日 申请暂缓、回生源地等手续(网上 提交信息) 2013 年 6 月 26 日 -7 月 1 日 签暂缓协议书 2013 年 6 月 28 日下发报到证(预计) 2013 年 7 月 8 日后 调整改派
关于毕业协议签订 签约 违约(违约申请、双方签意见) 暂缓、挂靠人才市场(工龄计算) 暂缓 考博、公务员、出国、回生源地出国 》
1 、 5 月 20 日前已办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函的毕业研 究生可以按时发放报到证。( 6 月 30 日前)学院发 2 、 5 月 20 日以后 6 月 30 前办理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 函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在 7 月中旬发放报到证。学校发 7 月份办理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函的毕业研究生发 放报到证时间在就业网上公布并留意就业中心暑期值 班时间。。 已办鉴证手续但没有取得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研究 生,请催促主办单位尽快办理。
3 、 5 月 20 日以后,编写就业方案,一律不 予办理违约改派。需要改派只能在 7 月 8 日 以后办理。改派期限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凡改派的学生,发放报到证时间在就业网 上公布并留意就业中心暑期值班时间;同 省同城改派在当地人事局办理;跨省市 (异地)改派在学校受理,省就业中心审 批。
4 、凡在 8 月中旬前有把握落实单位的毕业 研究生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确实无法落 实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在 6 月 10 日 — 25 日可以 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6 月 26 日签订《暂缓就 业协议书》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 、 5 月 20 日前未签协议书,且没有意向单位的毕业生必须确定本人的 去向( 5 月 20 日 -6 月 25 日) 一、不考虑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可以找一家可靠的人才市场办理人 事档案和户口挂靠;于 6 月 25 日前鉴证并提交接收函;( 7 月后拿报到 证) 二、如果回生源地要填写《毕业生自愿派遣回生源地申请表》交学院审 批;(有单位、无单位) 三、如果办理暂缓就业要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暂缓派遣申请 表》交学院审批; 以上表格可从就业在线下载,学院审批后,应上就业网填写相关个人 信息。申请表格应于 6 月 25 日前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如果未落 实单位且没有申请暂缓,系统会默认回生源地待就业。
6 、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收 到调档函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 手续。 ***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请出国毕业生不发放 “ 报到证 ” 无报到证、无资格申请暂缓、无后备(三无人员) 建议户口档案挂靠人才市场(本地的或生源地)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留学回国服务网 ) 华南留学人才网 ) ***
1 、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 5 月 20 日前仍未得 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⑵有就业愿望,但在 5 月 20 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 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⑶有用工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 2 、办理暂缓就业的利弊(见就业指导手册) 3 、解除暂缓就业的程序 (见就业指导手册)
4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心各持一份,就业指导中心会将毕业生已签订好的《暂 缓就业协议书》代为保管。 5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不归入本人档 案 。 ***
新变化 违约、改派更加严格 报到证、户口、档案保持同城 户口留在生源地、档案到工作单位报到三个月内 不落户,自动放弃户口迁移,责任自负。学校不 再受理重开报到证,办理落户的事务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有效期内保持同城)
5 月 10 日 (第 11 周,周五) 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 毕业生工作第二次会议; 核对第一次就业方案 4 月底前(第 10 周) 学院将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集中提交至学 位办公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的,学位授予延迟 进行 4 月 26 日前,(第 8 周 -9 周) 学院完成事前抽查。第八周前确定抽查名单 毕业工作时间安排 (以实际通知为准)
4 月 12 日前,(第 7 周) 教务员登录 “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 ” 对本学院已进行答 辩预登记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 上报至学位办公室。 3 月 25 日至 4 月 12 日(第 5 周-第 7 周) 毕业生登录 “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 统 ”( 进行答辩预登记,未进行答 辩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3 月中旬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 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毕业工作时间安排 (以实际通知为准)
19 党员总结 请结合个人一年来在校学习、工作、生活情 况,以《我的 2012 》为题,对个人的成长、 思想变化进行剖析,查找问题,认真理清思 路,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不少于 3000 字 ,电子版), 2013 年 2 月回校后交支部副书 记上交学院。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抓紧时间 加强沟通 赶早准备
祝大家一切顺利!假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