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發展的立法與脈絡 宣崇慧 Week 3
Disability vs. handicap 殘障與障礙 美國聯邦對殘障的定義 自閉症、聾盲、耳聾與聽障、智障、多重 障礙、外形損傷、其他健康障礙、情緒困 擾、特定學習障礙、說話或語言障礙、腦 外傷、盲與視障、發展遲緩 發展遲緩與高危險群
我國對身心障礙的界定 1. 智能障礙。 2. 視覺障礙。 3 聽覺障礙。 4. 語言障礙。 5. 肢體障礙。 6. 身體病弱。 7. 嚴重情緒障礙。 8. 學習障礙。 9. 多重障礙。 10. 自閉症。 11. 發展性遲緩。 12. 其他顯著障礙。 一般智能。 2. 學術性向。 3. 藝術才能。 4. 創造能力。 5. 領導能力。 6. 其他特殊才能
發展遲緩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6 條 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 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 有發展異常情形,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 發給證明證明之兒童。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 13 條 發展遲緩兒童,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 心理或社 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 理能力 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 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 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發展遲緩的意義 說明發展的狀況,而不是一種分類 引導需求與服務的關係,而不是特定類別 與服務的關係 較易引導以融合模式介入;而非以標籤化 殘障模式介入
高危險群 探討造成高危險群的不利因子: - 以確立的危險 腦性麻痺、脊柱裂、內分泌失調 ( 本酮尿症 ) - 生物性的危險 早產、體重過輕、母親糖尿病、德國麻疹、 缺氧、腦膜炎細菌感染、愛滋病毒 - 環境危險 貧窮、兒童受虐等
早期介入 與 幼兒特殊教育 早期介入 發展遲緩或高危險群嬰 幼兒( 0-2 歲) 協調性、綜合性支持與 服務 分類 1. 服務種類:醫療、復健、 諮詢、教育、家庭諮商 2. 服務地點:家庭、機構、 學校、醫院等 3. 服務者:專業整合 幼兒特殊教育 3-5 歲 以學校為主 提供相關支持和服務系統
立法 - 美國 PL 四大目的 1. 免費與適性的公民教 育 2. 確保兒童及父母的權 利 3. 提共所有障礙兒童教 育服務 4. 確保服務效能 六大主要內容 1. 免費且適性的公民教 育 2. 最少環境限制 3. 個別化教育方案 4. 適當的程序歷程 5. 非差別待遇的評量 6. 家長參與
PL 向下延伸所有的保護與權利至 3 歲 Part C: 0-2 歲,但非強迫性 IFSP : 1. 對嬰幼兒身體、認知、溝通、社會情緒以及適 應發展等的描述 2. 家庭資源、家庭優先性及家庭關切之事的描述 3. 家人期望 4. 兒童及家人所需的早療服務 5. 提供服務的計畫日期和預定服務的時程 6. 協調員的姓名 7. 服務環境之描述 8. 轉銜:兒童到幼兒
我國特殊教育相關法規 特殊教育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 法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助理人 員遴用辦法 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 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 學輔導辦法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 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 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 服務辦法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設施辦 法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提供身心障 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 持服務實施辦法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標準
特殊教育行政規則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 實施要點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 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 教育部獎助民間團體辦理特殊教育 活動作業原則 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 學習輔具原則 教育部鼓勵大專院校開辦視障理療 按摩學分班教學相關設備補助原則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 所屬特殊教育學校及高中職特教班 經費作業員則 鼓勵大專校院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升 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名額及承辦甄 試工作實施要點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 動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 作實施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輔導身心障礙 學生實施要點 教育部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補助原 則 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 教育部鼓勵大學校院增(新)設特 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究所補助原則 台灣省暨金馬地區高級中等學校身 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要 點
特殊教育法的延革 73 年第一部特殊教育法 - 建立基本雛形 86 年特殊教育法大幅度修正 -
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五年計畫 民 82 年(表 14-2 )十二項工作指標 健全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改進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規劃特殊教育增班設校 加強特殊教育師資培育及進修 研討及發展特殊教育課程及教材 改進特殊教育教法及設備 建立無障礙校園環境 強化特殊教育輔導網功能 推展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親職教育 加強特殊教育研究評鑑及學術交流 推展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 提高特殊教育學生及教師福利 民 86 年 特殊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