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簡介 二○一四/二○一六年度
2 參加資格 香港居民 學校應參閱教育局通告第13/2015號《非本地 兒童及持有擔保書的兒童在香港入學》,以確 定所有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均符合入 讀公營學校的資格。 就讀於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 從未獲派中一學位
3 主要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4 30% 約65% 約5%約5% 學位的百分比 重讀生學位 統一派位 自行分配學位
5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家長 如要申請,不得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 中學,否則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 將被取消 申請的中學不受地區限制
6 中學 根據訂定的收生準則及比重, 自行取錄學生 準則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及 合乎教育原則 學校可設面試,但不准設筆試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7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 樣本 )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只適用於申請參加派位中學; 不適用於申請非參加派位中學)
8 在遞交申請前,家長應撕下及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第四聯 (家長毋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每份申請表共分為四聯,各聯均已預印學生的資料 教育局 存根 學校 存根 選校 次序 家長應根據選校意願,在申請表的各存根上,填上申請中學名稱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家長 存根 遞交方法: 必須在申請日期內親自遞交 (不接受郵寄)
9 家長應把申請表其餘三個相聯部分以及學校所需文件,直接交往申請中學; 請出示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便中學查閱 如確定申請表的資料正確無誤,中學應在各存根上,蓋上學校名稱、編號及 校印 家長應取回申請表的「家長存根」,以作確認 申請表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 LUI KEE SCHOOL 呂 祺 中 學 LUI KEE SCHOOL 呂 祺 中 學 LUI KEE SCHOOL 呂祺 中學 呂祺 中學 呂祺 中學
10 自行分配學位的配對 家長學校教育局 一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或 兩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及 2) 《正取 及 備取 名單》 將家長的選校次序 和學校的《正取及 備取名單》作配對 按家長的選校次序 分配學位
11 統一派位階段 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學校 餘下的學位將用於統一派位: 10%用作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 (任何校網,包括學生所屬校網, 最多選三所中學) 90%用作乙部「按學校網」 (學生 所屬校網,最多選三十所中學)
12 全港根據行政區共劃分為 18 個學校網,以便進行統一派位乙部「按學校 網」的學位分配,學生所屬的升中校網為其就讀小學坐落的行政區 學校網的劃分 維園和天后區議會選區將由 2016年1月1日起劃入灣仔區。
13 校網內的學校選擇 為確保每一個學校網均有足夠學位 應付統一派位的需求,各校網包括: 本區所有參加派位的中學;及 部分他區參加派位的中學* * 他區中學的數目及所提供的學位每 年可能會因應供求情況而有所改變
14 甲部-不受學 校網限制 ( 參 閱《不受學校 網限制選校手 冊》,最多選 三所 ) 乙部-所屬校 網選擇 ( 參閱 所屬校網的 《中學一覽 表》,最多選 三十所 )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樣本) 無論有否申請自行 分配學位,均須在 5 月初填寫及遞交 《中一派位選擇學 校表格》 可以在甲部和乙部 重複選填所屬學校 網的學校 切勿在同一部分 重複同一學校選擇 切勿在乙部只選填 數間心儀的學校, 這樣並不會增加獲 派有關學校的機會
15 統一派位分配準則 學生派位組別 * ( 全港派位組別 ) 家長選校意願 ( 最多三個 ) 隨機編號 # 學生派位組別 * ( 學校網派位組別 ) 家長選校意願 ( 最多三十個 ) 隨機編號 # 甲部 不受學校網限制 乙部 學生所屬學校網 # 隨機編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的學生獲分配學位的次序,如某一 所中學的學位求過於供,隨機編號較小的學生會先獲分配學位 * 派位組別:因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的派位程序,將所有參加派位學 生在小五下學期和小六上、下學期的校內成績調整和轉化後,平均劃 分為三個派位組別,以便決定學生主要的派位次序
16 統一派位 電腦程序 電腦會先為每名學生編配一個隨機編 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學生獲分 配學位的先後次序 電腦會首先處理甲部「不受學校網限 制」的學校選擇;然後才處理乙部 「按學校網」的學校選擇
17 電腦先處理全港第一派位組別學生的 學校選擇 再處理全港第二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最後是全港第三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電腦在完成處理所有學生在甲部的學 校選擇後,才會處理未獲派位學生乙 部的選擇 甲部:派位程序
18 乙部:派位程序 當學校網第一派位組別的學生均獲分配 學位後 電腦再按同一程序處理學校網第二派位 組別學生的派位 最後是學校網第三派位組別學生的派位
19 家長選校資料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中學概覽》(2015年12月上旬派發) 教育局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2015年12月上旬派發) 《中學一覽表》及《不受學校網限制選 校手冊》 (2016年4月中旬派發)
/2016年度行事曆 (2015/16學年)
年 10 月底 派發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簡介單張及光碟 2015 年 12 月上旬 派發《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表》及相關文件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各參加派位中學在同一期間接受 1 月 20 日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2016 年 3 月 /4 月 個別中學進行面試甄選學生
年 4 月中旬 派發《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 格》及相關文件 2016 年 5 月上旬 學校遞交家長已填妥的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2016 年 7 月 5 日 公布中學學位分配結果 2016 年 7 月 7 日及 8 日 學生往獲派中學註冊 2016 年 7 月 12 日 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 註:小學領取派位結果的日期為7月4日,如當日上午,教育局因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 氣旋警告信號生效而宣布學校停課,學校領取派位結果的工作將改為7月5日,公布派 位結果日期相應由7月5日改為7月6日。 如在公布派位結果當日(即7月5日)上午,教育局因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或因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而宣布學校停課,派位結果將改為下一個上課日公 布。
23 查詢 網址 教育局 ( :主頁 > 教育制度 及政策 > 小學及中學教育 > 學位分配 > 中 學學位分配辦法 電話 一般查詢 / 地址 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