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級畢業學分檢核說明 1
畢業學分檢核 — 什麼最重要呢? 使用你們這一屆的課程架構表 請確認這份課程架構表是否有修改過 最新的教育系課程架構表請到本系網站下載 網址: → 課程規劃 → 大學部 → 課程架構 →102 課程架構 2
檢核內容共包含六大部分: 1. 通識課程 ( 含服務教育 ) 2. 系專業 — 主修學程 3. 系專業 — 副修學程 4. 系上自由選修 5. 通識護照 6. 英檢規定 3
學分核對清單長這樣,要怎麼看呢? 4 1. 通識課程 ( 含服務教育 ) 2. 主修學程 3. 副修學程 4. 自由選修 5. 通識護照 6. 英檢
1. 通識課程 通識課程 ( 合計 32 學分 ) 共同必修 ( 共 10 學分 ) 院核心必修 (2 學分 ) 國文 (4 學分 ) 英文 (4 學分 ) 體育 (2 學分 ) 本系院核心必修 心理學 (2 學分 ) 領域選修 (5 領域 20 學分 ) 每個領域需選 修 2~6 學分,並 修足 20 學分 ( 博雅教育講座 可採計為 2 學分, 但不算一個領 域 ) 5
6 共同必修:共 10 學分 院核心必修:心理學 服務教育: 2 學期 領域選修:修滿 5 領域 20 學分 每個領域要修 2~6 學分 領域編號: AC 、 AD 、 AE 、 AF 、 AG 博雅教育講座領域編號為 A ,不算一個 領域,但可採計為 2 學分。 因課程架構異動,系統尚在修 改中,所以這邊未出現學分。 總學分至少要 32 學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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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系專業 — 主修學程 主修學程 ( 合計 60 學分 ) 必修 ( 共 43 學分 ) (1~19 號課程 ) 選修 ( 共 17 學分 ) (20~65 號課程 ) 必選修 ( 試探課程 ) ( 共 8 學分 ) (20-23 號課程 ) 選修 ( 需 9 學分以上 ) (23~65 號課程 ) 不可移到副修 或自由選修。 該組的試探課程還可 移到副修學程中當選 修學分。 可移到自由選修中, 若有移出需多修課程, 以湊足 17 學分。 ※ 只有本系開的專業課程才能採計為主修學分 ( 轉學生不在此限 ) ※ 8 獨立研究 ( 一 )( 二 ) 改為主修學程選修 專題製作 ( 一 )( 二 ) 待確認
9 必修共 43 學分,到大三下學期應修 畢 39 學分,剩下的 4 學分為大四上學 期的「國民小學教學實習」 → 請核對課程名稱是否正確 → 請核對自己缺哪些必修課 選修共 60-43=17 學分,分兩部份: 一、 4 門試探課程:課程與教學導論、 教學科技的新趨勢、教育市場與創 業管理、統計與生活 二、其他選修課
3. 系專業 — 副修學程 副修學程 ( 合計 24 學分 ) 必修 ( 共 12 學分 ) ( 教科組 10 學分 ) 選修 ( 共 12 學分 ) ( 教科組 14 學分 ) 可直接修足 選修學分 可將本組的試探課程 移入,充當選修學分, 但需多修課程補足主 修的選修學分。 不可移到 自由選修。 多的學分可移到 自由選修中。 ※只有本系開的專業課程才能採計為副修學分 ( 轉學生不在此限 ) ※ 10 專題製作 ( 一 )( 二 ) 可能改為教科組組內 學分 ( 開會 後才能確認 )
11 課程組、教管組、測統組 必修需修滿 12 學分 課程組、教管組、測統組 選修需修滿 12 學分
4. 系上自由選修 自由選修 ( 合計 12 學分 ) 系專業課程 ( 至少佔 6 學分, 只能多不能少 ) 其餘的學分: 可用外系或外校之系 專業課程、師培課程 ( 最多共採計 6 學分 ) 主修選修課主修選修課 副修選修課副修選修課 跨組必、選修課跨組必、選修課 師培課程移入後, 自由選修和師培 兩邊都會採計學 分。 12 共有 2 次更改課程屬性 的機會:四上、四下 移入自由選修後, 無法兩邊採計學分 ( 要選邊站 )
13 教育系的課程至少需佔 6 學分以上,判斷方式: 課程代碼 “AF” 開頭 不足的學分可用外系、外校 的專業課程、師培課程補滿, 總共需修滿 12 學分
6. 通識護照: 至少需登錄 18 場。 7. 英檢規定 : (1) 英檢標準請參考課程手冊 p (2) 符合英檢標準:只要送成績單到系辦登錄即完成。 (3) 不符合英檢標準:請再接再勵參加考試,直到符 合英檢標準 ( 一樣要到系辦登錄成績喔! ) 。或者先送 成績單到系辦登錄,再申請英語加強班,修課及格 就完成英檢規定。 6~7 項檢核內容說明 14
15 通識護照需 聽滿 18 場 未登錄、未通過且 未修畢英語加強班, 都會顯示 ” 不符合 本校英檢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