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减排 核查核算要点 吴险峰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控制目标 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267.8万吨下降8%; GDP年均增长7% 单位GDP能耗降低16% SO2下降8% NOx下降10% 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267.8万吨下降8%; 2015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273.6万吨下降10%。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 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重点行业污染减排 严格强化考核 继续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 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 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分别削减8%、10% 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重点行业污染减排 严格强化考核 持续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销项目建设 加快水泥、钢铁等行业脱硫脱硝进程 强化机动车氮氧化物治理工作 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强化结构减排,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 规模 小火电2000万千瓦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 规模 小火电2000万千瓦 炼铁7000万吨 烧结5000平方米 炼钢3000万吨 水泥2.5亿吨等 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年度 分解落实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细化工程减排 NOx 电力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硝工程 治 理 六 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硝工程 大 钢铁烧结烟气脱硝工程 机动车淘汰工程 燃煤锅炉低氮燃烧工程 机动车油品替代工程 NOx 治 理 六 大 工 程 项 目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细化工程减排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细化工程减排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实化管理减排 燃煤电厂提高脱硝设施 投运率 管理减排 SCR技术增加催化剂层数 的重点领域 燃煤电厂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加强已建脱硝设施 运行管理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核算范围 按照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电力、水泥、交通和其他四部分进行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核算原则 遵循基数 算清增量 核实减量 以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作为基础,认真做好核算数据与“十二五”环境统计的衔接 遵循基数 以宏观核算和分行业核算相结合的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准确反映各地区、各行业新增产量的污染排放变化情况 算清增量 方式:日常督察与定期核查结合、资料审核与现场抽查结合 分类:工程、结构、管理三类 核实减量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减排量数据一致性检验 环境统计 在线监测系统 设施运行记录系统 全国二氧化硫分布 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变化曲线 DCS系统脱硫设施运行相关参数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核算方法 区域排放总量 宏观核算 鼓励全口径 重点行业全口径核算 电力、水泥 鼓励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核算方式 基础性准备工作 数据核查验证工作 审核认定工作 由各省、区、市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并督促 包括用于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核算的基础资料、2010年以来历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和减排项目台帐、核算期减排项目详细清单及相关验证文件等 基础性准备工作 由环境保护部各督查中心负责 包括收集核算的相关数据,现场核查重点企业排放情况、减排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抽查验证各地污染物新增削减量计算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数据核查验证工作 由环境保护部负责 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最终审核与认定 审核认定工作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2006~2010年我国电力行业NOx排放量统计 各国NOx排放绩效 中国(2010年)3.1克/千瓦时 美国(2008年) 1.14克/千瓦时, 为中国的37%; 日本(2000年) 0.5克/千瓦时, 为中国的16%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现有机组排放浓度与新标准要求差距较大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到2011年上半年,已建成的烟气脱硝装置225台(套),总装机容量为1.05亿 千瓦,主要分布在江苏、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 主要是SCR,约占93%,SNCR占6%, SCR + SNCR 占1%。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到2011年上半年,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四川、陕西、宁夏已 建成的烟气脱硝基本不运行。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十二五”期间现役机组需要进行脱硝改造的机组规模约为4亿千瓦, 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山东、江苏、河北、河南等省(市)。到2015年, 脱硝机组的规模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75%左右。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控制技术 改变燃烧条件(低过量空气燃烧) 燃烧后烟气脱硝技术 机组脱硝 空气分级燃烧; 燃料分级燃烧; 浓淡偏差燃烧; 烟气再循环; 减少空气预热 燃烧后烟气脱硝技术 按反应环境分类可分为两大类:湿法和干法。湿法是指反应剂为液态的工艺技术; 干法是指反应剂为气态的工艺技术。湿法工艺包括:水、酸、碱液吸收法;氧化 吸收法;还原吸收法等;干法工艺包括: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非 催化还原法(SNCR)、分子筛、活性炭吸附法等。 目前,世界上使用较多的是干法,主要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 非催化还原法(SNCR)以及SCR/SNCR联合脱除技术。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低NOx燃烧技术 低NOx燃烧器控制NOx排放原理 A—贫氧挥发物析出;B—烟气回流区; 降低NOx排放的首选技术是在煤粉燃烧过程中控制NOx的生成。通常最经济的技术措 施是尽可能通过燃烧改造降低NOx排放,从而减轻烟气脱硝装置的负担以降低其运行 维护费用。用改变燃烧条件的方法来降低NOx的排放,统称为低NOx燃烧技术。 低NOx燃烧器控制NOx排放原理 A—贫氧挥发物析出;B—烟气回流区; C—NOx还原区;D—等温火焰面; E—二次风控制混合区;F—燃尽区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典型的工艺流程图 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技术(SCR)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是指还原剂(NH3、尿素)在金属催化剂作用下,选择性地与NOx反应生成N2和H2O,而不是被O2所氧化,故称为“选择性”。可以作为SCR反应还原剂的有NH3、CO、H2、还有甲烷、乙烯、丙烷、丙稀等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典型的工艺流程图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技术(SNCR) 指使用还原剂(尿素、氨水、液氨等)在合适的温度范围无催化剂的作用下将NOx选择性的还原为无害的氮气和水 SNCR工艺流程示意图 1- 氨或尿素储槽; 2-燃烧器; 3-锅炉;4-空气加热器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SNCR / SCR联合脱硝技术 混合SNCR - SCR烟气脱硝技术并非是SCR工艺与SNCR工艺的简单组合,它是结合了 SCR技术高效、SNCR技术投资省的特点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工艺 SNCR/SCR组合工艺流程 1-锅炉;2-催化反应器;3-还原剂储槽;4-空气加热器
SCR、SNCR、SNCR/SCR三种技术比较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SCR、SNCR、SNCR/SCR三种技术比较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 原则上采用全口径核算 宏观核算 方法 产排污系数法 本辖区各电厂分机组NOx排放量之和 各省(区、市)和电力集团部门公布的数据误差在5%装机容量、发电量与统计以上的,或煤炭消耗量小于统计部门公布数据的 包括常规燃煤(气)电厂、自备电厂、煤矸石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 宏观核算 方法 本辖区各电厂分机组NOx排放量之和 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 产排污系数法 在线监测直接测量法 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 过渡
(一)电力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电力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电力行业全口径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核算期本辖区(集团公司)各电厂分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之和。
核算方法 (1)未采取任何措施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核算方法 对于2010年底前未安装脱硝设施的机组 对于2010年底前已安装脱硝设施的机组
核算方法 (2)采取治理措施的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治理措施类型:LNB改造、SCR、LNB+SCR等 核算方法:按照对应的煤量、氮氧化物去除率、脱硝效率分段核算。
核算方法 (2)采取治理措施的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按照SNCR脱硝设施投运前在线监测浓度平均值取值
核算方法 单台机组配两个脱硝反应器
核算方法 SCR入口、出口浓度
核算方法 案例:根据治理措施改造前后分段核算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
核算方法 案例:根据治理措施改造前后分段核算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 5201
核算方法 (3)燃气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1、电厂燃煤消耗量包括发电煤炭消耗量和供热煤炭消耗 量,采用电厂生产报表数据,并根据核算期机组发电量、 供热量数据进行校核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2、烟气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均以二氧化氮计。若企业监测 的氮氧化物浓度以一氧化氮计,则用一氧化氮浓度乘以 1.53折算成二氧化氮浓度。一氧化氮体积浓度(ppm)折 算成二氧化氮质量浓度(mg/Nm3)需乘以折算系数2.05 (如果仅仅乘以1.34,则表明是折算的一氧化氮质量浓度) 3、对于仅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前 氮氧化物浓度取值不得高于按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填报的 排污系数折算出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得高于锅 炉出厂时设计最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并以锅炉性能考核 报告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作为参考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4、效率认定
核算方法 5、无实质性治理工程措施,仅改变锅炉燃烧状态(降 低过剩空气系数、降低炉膛温度)和燃煤品质(如挥 发分)的,不核算氮氧化物减排量。 6、对于采取SCR脱硝设施的机组,氮氧化物综合脱硝效 率需要根据还原剂(液氨、氨水、尿素)的消耗量进 行校核。
核算方法 具体校核步骤
核算方法 具体校核步骤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根据还原剂(液氨)消耗量校核脱硝效率 33.7%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7、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7、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 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无法提供的需进行拆分, 拆分原则 行业总量保持恒定、企业基数基本不变、机组排放 合理分解 拆分类型: 采用排污系数法填报的 所有机组均未安装脱硝设施 部分机组安装脱硝设施 全部机组上脱硝设施 采用浓度法填报的 排放基数明显虚高的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 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拆分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中,采用排污系数法填报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企业, 部分机组安装脱硝设施基数拆分方法: 等于企业污谱排放总量减去其它三台机组排放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 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拆分 对于2010年机组氮氧化物排放基数明显虚高的(测算的排污系数与《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系数相比明显虚高),在拆分时应根据实际的产排污系数进行调整,虚高部分在本企业内平衡,无法平衡的可调剂到排放量偏低的其他电厂机组。 对于排放基数虚高的机组,该机组新建脱硝设施、停产或关停时,氮氧化物削减量为核算期实际排放量与上年同期采用《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的排污系数测算的排放量之差。 系数明显偏高
(二)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宏观核算方法是指采用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采用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核算期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公式为: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是指核算期与上年同期相比,通过实施治理工程、加强管理和结构调整新增的连续长期稳定的氮氧化物削减量。 治理工程 结构调整 加强管理 新增削减量 合理认定工程减排,含新建机组同步建成的脱硝设施。主要包括三类:新建、改建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削减量和实施煤改气工程。 鼓励结构减排。结构调整新增削减量一次性结清。 严格核定管理减排。通过增加催化剂层数、提高设施投运率和氮氧化物去除效率等措施增加的削减量。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1、工程减排包括:新建机组同步建成的脱硝设施,现有机组新建、改建脱硝设施,现有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和实施煤改气工程 新建、改建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方法 对于现役机组“十二五”期间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且低氮燃烧效果发生显著变化的,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公式为: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既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又实施烟气脱硝改造的,氮氧化物削减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煤改气机组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方法 2、管理减排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3、结构减排 在2010年基数中的,削减量根据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一次性结清 永久性关闭的火电机组( 不论是否在发改委关停名录),且落入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的,原则上削减量根据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认定,且在核算期一次性结清 2015年关停的机组按照实际关停时间,从次月起核算减排量 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与排放基数或前几年排放量明显偏大的,且排放量与产品产量逻辑关系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应根据排放基数核算削减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1、无实质性治理工程措施,仅改变锅炉燃烧状态(降低过剩空气系数、降低炉膛温度)和燃煤品质(如挥发分)的,不核算氮氧化物减排量。 2、各减排措施新增减排量不能大于该机组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氮氧化物排放基数; 3、综合脱硝效率等参数取值方法及还原剂校核脱硝效率方法参照全口径核算要求。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德国500/800 mg/m3,日本250-350ppm
水泥行业NOx排放现状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政策 是”十二五“NOx减排的重点领域 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NOx排放量应小 于800mg/Nm3 (折算为NO2,以10%氧含量为基准)。 GB50259-2008水泥厂设计规范规定,水泥厂焚烧废弃物NOx排放量应 小于500mg/Nm3 (折算为NO2,以10%氧含量为基准)
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工艺过程 由于水泥产品和工艺特点,窑尾是主要的氮氧化物排放点。废气排放量占水泥生产废气排放总量的30~60%,是水泥生产最主要的污染源。
水泥窑中NOx的生成 热力型 NOx 燃料型NOx 来源于燃烧空气中的N,与温度以及O2浓度正比增长 燃料中含有的氮化合物(焦炭氮Char N、挥发份氮Volatile N)在燃烧过程中热分解而又接着氧化而成的,由挥发成 分生成的物质(NH、HCN)也能起到NOx还原剂的作用
水泥窑燃烧器的燃烧、NOx生成活动 气体温度图 10 2 4 6 8 L/D=1 NOx浓度图 10 2 4 6 8 L/D=1
水泥窑燃烧器结构概念图 Char NOx 挥发成分释放区域 二次空气 Volatile N 燃烧完全区域 Thermal NOx 煤炭 一次空气流 NOx 还原区域
治理技术 1.生产过程控制 2.废气脱氮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主要措施: 改变配料方案,掺用矿化剂以求降低熟料烧成温度和时间,改进熟料易烧性;控制水分等 优化窑和分解炉的燃烧制度; 低过剩空气系数(LEA)--燃烧效率? 空气分级燃烧(OFA) 烟气再循环(FGR) 低 NOx 燃烧器(LNB) 协同处置废弃物 2.废气脱氮控制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非选择催化还原法
治理技术 生产过程控制主要措施: 低过剩空气系数(LEA)---低过量空气燃烧法, 就是使燃烧过程尽可能地在接近理论空气量的条件下进行。随着烟气中过量氧的减少可以抑制NOx的生成。 缺点: 由于炉内氧的浓度过低, 会使锅炉燃烧效率降低。 引起结皮和腐蚀 降低NOx排放浓度的幅度较小,通常采用该法只可降低NOx排放浓度的 15%-20%
治理技术 生产过程控制主要措施: α=~1.2 α<1 煤 三次风 生料 窑尾烟气 空气分级燃烧(OFA)--将空气的加入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将分解炉的空气量减少到燃烧总空气量的70%-75%,使燃烧先在缺氧的条件下进行。 过量空气系数ɑ<1,降低了燃烧速度和温度水平;燃烧生成的CO和燃料N分解成中间产物(如HCN 和 NH3等)均可使NOx还原,抑制了NOx的生成量。 第二阶段,将燃烧用空气的剩余部分以二次空气输入,成为富氧燃烧,此时一些中间产物虽然被氧化为 NOx,但因火焰温度低,NOx 生成量不大,因而总的 NOx 生成量是降低的。 采用空气分级燃烧理论上可使NOx排放量降低30%~40%. 缺点:存在结皮和受热面易腐蚀等问题。 窑尾烟气 α<1 α=~1.2 煤 生料 三次风
治理技术 生产过程控制主要措施: 烟气再循环(FGR) 用于降低燃烧温度和氧气浓度 NOx的排放浓度可以降低到25%-35% 烟气再循环率一般控制在10%-20%左右。
治理技术 生产过程控制主要措施: 低 NOx 燃烧器(LNB)---减弱火焰强度,延迟燃料、空气的混合,在初始 燃烧时形成富燃料的还原性气氛。 分成两个燃烧区 第一燃烧区是富燃料缺氧、高温的环境(热力型NOx由于缺氧而产量大为降低, 同时可循环通入一定比例的废烟气,其中的NOx能在第一燃烧区被大量还原。 第二燃烧区是富氧缺燃料、氧化的环境,温度较低, 还原性气体不易被氧化 成NOx。
治理技术 废气脱氮控制 NOx浓度计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非选择催化还原法 脱硝剂 4NH3 + 4NO + O2 → 4 N2 + 6 H2 O 4NH3 + 2NO2 + O2 → 3 N2 + 6 H2 O 4NH3 + 5O2 → 4 NO + 6 H2 O
水泥窑低氮氧化物技术分析
水泥窑低氮氧化物技术分析
核算期各省(区、市)水泥行业生产规模、水泥产量、水泥熟料产量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误差在8%以上的 水泥行业NOx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 原则上采用全口径核算 核算期各省(区、市)水泥行业生产规模、水泥产量、水泥熟料产量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误差在8%以上的 宏观核算 方法 本辖区各水泥企业NOx排放量之和 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 新型干法窑 立窑 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
水泥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水泥行业全口径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核算期本辖区各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之和。核算期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核算期本辖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去上年同期氮氧化物排放量。按照新型干法窑和立窑两种生产工艺进行核算
水泥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企业新型干法窑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水泥熟料产量、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采用排污系数法分生产线逐一进行核算 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在线监测点位设置在烟囱上、监测数据经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核合格的水泥窑,可逐步采用在线监测直接测量法核算氮氧化物排放量
水泥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水泥新型干法窑氮氧化物产污系数 注:①原料中钙质原料主要指石灰石、电石渣等;硅铝质原料主要指砂岩、页岩、粘土、粉煤灰、煤矸石等;铁质原料主要指铁矿石、铁矿粉、硫酸渣等;混合材主要指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质材料等。
水泥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企业立窑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企业立窑熟料总产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进行核算:
水泥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案例:水泥企业NOx排放量核算 改造前浓度原则上依据改造前的在线监测历史数据确定 75% 830.1 733.3 121.5 1685 改造前浓度原则上依据改造前的在线监测历史数据确定
水泥行业NOx宏观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宏观核算方法是指采用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采用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水泥行业NOx宏观核算 (一)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是指核算期与上年同期相比,通过实施治理工程、结构调整和加强管理新增的连续长期稳定的氮氧化物削减量。
水泥行业NOx宏观核算 (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1、治理工程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2、加强管理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含新建水泥窑同步建成的氮氧化物治理设施 结转项目的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按照治理设施结转运行月份进行核算
水泥行业NOx宏观核算 3、结构调整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根据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一次性结清; 2015年关停的水泥窑按照实际关停时间,从次月起核算减排量; 上年环境统计排放量相比2010年污普基数或前几年排放量明显偏大的,且排放量与产品产量逻辑关系明显不合理的,按照2010年污普基数核算削减量。
水泥行业NOx核算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核算期由企业上报水泥熟料产量、外购量及外销量,水泥产 量,煤炭消耗量等数据。水泥熟料的产量需要根据水泥产量进 行校核。一般情况下,生产一吨水泥需要消耗0.64吨熟料。 对于采取SNCR脱硝设施的水泥窑,氮氧化物综合脱硝效率需 要根据还原剂(液氨、氨水、尿素)的消耗量进行校核。
水泥行业NOx核算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氮氧化物去除率不超过35%,SNCR脱硝设施的综合脱硝效率不超过55%。 在核算水泥窑氮氧化物去除率时,治理措施投运前的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取值原则为:新建水泥窑浓度为800毫克/标立方米;现役水泥窑根据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取值,并根据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校核,取值不得高于按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填报的排污系数折算出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水泥窑出厂时设计最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基于排放强度,根据煤炭(天然气)消费增量核算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是指除电力、水泥、交通外的行业,总量减排 核算公式为: 其他行业 宏观核算方法 宏观核算法核算新增排放量 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 基于排放强度,根据煤炭(天然气)消费增量核算 主要耗能产品排污系数法进行校核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方法 宏观核算方法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方法 分行业核算方法 行业 公式 系数取值 单位 钢铁 I钢铁=△P钢铁×ef钢铁×10 1.16 千克/吨粗钢 焦化 I焦化=△P焦化×ef焦化×10 0.392 千克/吨焦炭 平板玻璃 I玻璃=△P玻璃×ef玻璃×10 4.37 千克/吨玻璃 燃气 I气=G其他增×ef其他 18.71 千克/万立方米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是指核算期与上年同期相比,通过实施治理工程、结构调整等措施新增的氮氧化物削减量; 核算范围仅为其他行业中的现有企业,“十二五”期间新建的企业不核算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治理工程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方法 结构调整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 包括关停钢铁、焦化、有色冶炼、炼油、锅炉、陶瓷、玻璃等落后企业及生产设施,关闭涉水企业(造纸、化工、印染等)同步关停的燃煤设施新增削减量,减排量认定参见水泥宏观方法。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2010年12月31日前投产并纳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的钢铁行业、工业燃煤锅炉等“十二五”期间实施氮氧化物治理工程,必须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联网,自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后第二个月开始核算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脱硝效率原则上依据在线监测浓度变化情况确定,脱硝效率应使用氮氧化物还原剂消耗量进行校核。新增削减量应小于2010 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该装置的排放量。企业产量变化、原料变化等原因导致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变化的,不计算新增削减量。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关停的小锅炉包括主要涉水行业(造纸、印染)同步关停的燃煤设施和集中供热替代锅炉项目,采取分类认定。 对纳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重点调查企业名单的造纸和印染企业,与水污染物减排同步认定,原则上按照上年度环境统计中排放量予以核算减排量; 对以生产为主的集中供热替代锅炉项目,须提供企业名称及关停锅炉的规模、煤量、硫份、综合脱硫效率、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氮氧化物排放量等详细信息,以及新建集中供热锅炉的生产及排放信息。对未纳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的工业锅炉,不予核算氮氧化物削减量; 对以生活为主的集中供热替代锅炉项目,须提供新建集中供热锅炉的规模、煤量、硫份、综合脱硫效率,按照该集中供热锅炉的煤炭消费量、结合本地区上年燃煤平均硫分和锅炉排放标准核算减排量,原则上该项目逐年累计替代的燃煤量不得超过锅炉最大设计负荷对应的燃煤消费量(热电联产机组仅考虑供热耗煤量),本省所有此类项目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合计不高于上年度环境统计生活源排放量的3%。
逐年累计替代的燃煤量不得超过锅炉最大设计负荷对应的供热部分燃煤消费量 其他行业NOx宏观核算 逐年累计替代的燃煤量不得超过锅炉最大设计负荷对应的供热部分燃煤消费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某市新建成一50MW热电联产机组,核查期供热部分燃煤22万吨,替代了10台工业企业锅炉(均在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数据库中)及100台生活供暖小锅炉 上年环统数据偏大,取污谱 按照硫份计算减排量为12*0.3%*1.7*10000=612吨,按照排放标准800mg/m3计算(约相当于硫份0.4%),计算得到的减排量为816吨,取612吨 热电联产机组22万吨供热燃煤减替代工业锅炉10万吨燃煤 此类量 合计不 高于上 年环统 生活源 排放量 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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